耳边的男声一脸深情的继续告白。
听他把时间从年换算成天,又从天换算成小时,眼瞅着还要换算成分钟,何甜甜觉得,她全完可以趁着这个时候接收下剧情、融合一下记忆!
毕竟,按照这位满口排比句、动辄换算数字的痴心男子,一个求婚,他就能说出一大车的话。
短时间内,估计也结束不了!
小D同学:……虽然没有一个脏字儿,但就是觉得你在嫌弃你的男票兼未婚夫!
何甜甜:……注意措辞,眼前这男人是原主的,并不是我的!
小D同学:╮(╯▽╰)╭
何甜甜:(`へ´*)ノ
一统一人默默的斗了一会儿嘴,何甜甜才用意识发出指令:“小D同学,给我剧本!”
“好叭!”小D同学蔫蔫儿的回了一句。
一本透明的巨大书籍直接被小D同学塞进了何甜甜的识海深处。
何甜甜的精神略略恍惚了一下,大段大段的剧情涌入了她的大脑——
这是一本古早言情网文,古早到什么程度呢,文风和那种对爱情的执着,带着淡淡的湾湾风。
这应该就是湾湾小言最鼎盛,而大陆的网络文学刚刚开启时代,有位深受湾湾小言影响的作者,创作出来的一片言情网文。
如果仔细考据的话,这本书更像是在“致敬”某本经典的湾湾言情小说。
不看别的,只看这似曾相识的剧情,啧啧,也就是那个年代版权意识没有十几年后那般深入人心。
满大街的盗版书,以及各种金康、金勇署名的地摊文学,还有大大小小的租书铺里连原著作者都没有见过的各种版本的“正版小说”。
何甜甜的神魂微微晃了晃脑袋,将这些吐槽默默压下,继续整理剧本。
何家一对姐妹花——
姐姐何思甜,聪明、勤奋,学习好,还会弹钢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柯蒂斯音乐学院,还没有毕业就成为享誉全国的钢琴家。
她高贵,她优雅,她是舞台上最耀眼、最美丽的女神。
妹妹何思语,平凡,没有上进心,学习中游偏下,没有任何特长。
高考的时候,勉强考上了专科,学得还是万金油的工商管理专业。
这种听着高大上,却根本无法找到真正专业对口工作的专业,本科就没有太大的价值,就更不用说专科了。
在学校混了三年,何思语毕业后,一年换十份工作,最后干脆跑回家啃老。
她性子活泼,爱做梦,每天扛着个照相机,美其名曰是兴许爱好,却也没能在摄影方面有所建树。
幸而何家虽然不是大富之家,却也小有资产,养得起一个自诩平凡、笨笨的丑小鸭。
何家的这对姐妹花,年纪相差三岁,却有巨大的差距。
世人都喜欢勤奋、漂亮又有天分的人,父母已不能免俗。
何思语从小就觉得父母更喜欢姐姐,而她这个平平无奇又胸无大志、不求上进的小女儿,则是何家的耻辱。
她表面笑笑哈哈,仿佛并不在意被姐姐对比成了对照组。
但她的心里却敏感又细腻,总喜欢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对着自己拍到的“作品”发呆、做梦。
小时候,还只是单纯的课业上的对比。
等到了姐妹俩相继大学毕业,何思甜与何思语之间的差距就变得越来越大——
一个是高学历、高颜值、全国都有名的年轻女钢琴家,整天不是参加演出,就是在电视台录制节目;
一个是相貌普通、没啥学历的无业游民,整天不是拿着照相机到处乱跑,就是缩在自己房间的暗房里鼓捣照片。
一个自己优秀,从小一起长大的男朋友也非常优秀的完美女神;
一个则是只知道暗恋,连场恋爱都没有谈过的自卑小女孩儿。
是的,何思甜有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名叫连城。
连家是何家的邻居,不同于何家的一对姐妹花,连家父母比较“圆满”,有一儿一女。
女儿连夜是姐姐,大学毕业后就继承了父亲的事业,是个非常爽利的女强人。
儿子连城是弟弟,不喜欢经商,大学的时候就选择了医科专业,他比何甜甜大几个月,何思甜已经成了全国有名的钢琴家,而他却还在苦哈哈的读研究生。
听说,读完硕士还不算,还要继续读博。
毕竟医科这种专业,动辄就是本硕博连读。
如果只是上个本科,毕业后连个专业对口的好工作都找不到。
当然,连家与何家一样,都是小有产业,连城并没有经济上的压力,可以按照自己的目标继续攻读。
何思甜与连城同岁,他们一起读幼儿园,一起读小学、中学,直到大学才分开。
一个去了国外,一个继续在国内苦读。
但他们的关系并没有因为距离而发生改变,反而因为双方都长大了,开始懂得爱情而变得愈发亲密。
何思甜与连城是双方父母,以及同学、邻居和亲戚们公认的一对儿。
现在两人都二十四岁了,早已过了法定的结婚年龄,两家就开始催促他们结婚。
只是何思甜忙着事业,而连城觉得自己还是个学生,根本无法承担起一个家庭的重担。
一对年轻人一面享受甜蜜的爱恋,一面齐齐跟父母们打游击——人家还不想结婚啦,至少最近两三年里不想。
然而,就在这一年,发生了意外!
何思甜好不容易结束了全国巡演,得到了难得的假期。
连城呢,研究所也快毕业了,弄完了论文,他暂时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儿。
于是,这对公认的一对儿便计划去旅行。
如果只是他们两个人,或许还不会有后续的悲剧。
奈何何家还有个无所事事的小女儿呢。
何思甜是个疼爱妹妹的好姐姐,不忍心看到妹妹留在家里天天被父母数落,与男友出门的时候,把妹妹何思语也带上了。
两人的恋爱之旅变成了三人行。
双方父母虽然觉得不太好,却也没有太过阻止!
因为这三个人从小一起长大,连城一直都把何思语当成亲妹妹。
“一起去就一起去吧,毕竟思甜还没有嫁给连城,思语跟着,也能帮咱们看着点儿!”
这是何家父母的想法。
至于连家父母,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毕竟双方家庭都是讲规矩、重脸面的人,他们即便作为男方,也不想落人话柄。
就这样,何思甜、连城这对小情侣便带着何思语踏上了行程。
他们一路向西,行程几乎跨越大半个国家。
何思甜虽然是放假,但她真的非常忙。
电视台会找她录节目,各地音乐学院会找她做表演、参加校庆活动,还有一些商演或是合作。
她的那部诺某亚手机,几乎是一天响到晚。
每每到了这种时候,何思甜就要躲到一旁去接听,留下何思语和连城单独待在一起。
除了电话,何思甜在酒店或是商场的时候,还会遇到粉丝或是钢琴爱好者。
合影、当场弹奏等等环节更是必不可少。
起初,看到这样的何思甜,连城只会骄傲、自豪,与有荣焉的同时还有隐隐的小得意——
嘿!看到了吗,这个光芒万丈、备受欢迎的完美女孩儿是属于我的,她是我的挚爱,我的人生伴侣!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天都上演相同的戏码,看到那些粉丝们用“你小子真有福气,居然能得到我们钢琴公主的青睐”的目光扫射自己的时候,连城的心态慢慢有了改变。
一种名为“自卑”的负面情绪,悄然在他心底滋生。
他是个男人啊,从小亦是学习优异,是别人家的孩子。
然而,跟才华美貌并存的何思甜站在一起,他却成了陪衬,兴许还有人笑他癞蛤蟆吃天鹅肉!
这……素来骄傲的连城如何能忍。
不知不觉间,连城与何思甜之间仿佛出现了一道裂痕。
而就在这个时候,何思语便会可怜兮兮的说:“姐姐真厉害,不像我,学习学习不行,也没有什么特长!”
“上了个不入流的大专,毕业后更是连份正当的工作都没有!”
“我姐是爸妈的骄傲,而我就是何家的耻辱!”
“……真羡慕姐姐啊,不但自己这般优秀,还有个同样出色的男朋友!”
听到何思语的这些“喃喃自语”,连城可怜的同时,竟有种诡异的“同命相连”。
他算什么优秀?
至少就目前而言,跟何思甜比起来,他就是个普通的医学狗啊。
即便将来成了一名好医生,也未必能够达到何思甜这种高度——全国闻名,全球也略有知名度!
在他们还都是普通人的时候,何思甜已经达到了所有人都会仰望的高度。
连城不觉得自己有一天会超越何思甜。
所以,他要一辈子都生活在何思甜的光芒之下嘛?
连城确实爱何思甜,但他更爱自己啊。
如果在爱人身上感受不到幸福,只有浓浓的自卑与挫败感,连城觉得,她宁愿选择放弃。
当然,这个时候的连城,还没有想到这些。
他就是有点儿自卑。
而何思语对他的推崇、崇拜与暗恋,则让他受挫的男性自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满足。
连城也还没有移情别恋,就是对何思语的感情发生了些许改变。
在连城看来,何思语不再是跟在他和思甜后面的跟屁虫、小屁孩儿。
而是一个青春活泼、天真善良的年轻女孩儿。
他的目光,从追逐何思甜的仰视中,分出一小部分,用来享受何思语的仰望。
何思语作为一个敏感细腻的女孩儿,自然感受到连城的改变。
她嘴上说着不敢跟姐姐争抢,但当何思甜去接电话,或是被粉丝围着各种称赞、追捧的时候,她则悄悄的跟连城搞暧昧。
一行三人抵达雪域圣地,亲眼看到当地人对于信仰的推崇,感受到那种浓浓的信仰之力,仿佛自己的灵魂也得到了洗涤。
何思甜是个搞音乐的,接触到这些,她脑中涌现出许多灵感。
她痴迷的看着当地人跪地朝拜,静静地聆听转经轮的声音,一时都忘了自己的男友和妹妹。
她更加没有注意到,在她的身后,一只嫩白的小手悄悄勾上了一双男人的大手。
两只手试探着,抗拒着,最后还是偷偷握在了一起。
许是到了圣地,很多人将一些无法对人说的话,偷偷说给了神明。
连城跟着游客们一起跪地祈祷的时候,隐约听到身边的女孩儿,用羞涩的声音,轻轻呢喃:“我知道我配不上连城,但我会一直守在他身边!”
“不管他何时转头,我都会看着他、恋着他、等着他!”
“……我知道我不对,我不该抢夺姐姐的爱人,但姐姐那么优秀,所有人都喜欢她,可我却只有连城啊!”
在听到“我只有连城”的时候,一股莫名的豪气陡然在连城的胸腔升起。
他是何思语的唯一!
他是何思语的信仰!
他是何思语的天!
而何思甜呢,她本身就是飞在云端的神女,备受万人的推崇与仰慕。
在何思甜面前,他连城永远只是个普通的医学狗。
他一辈子都掩盖不了何思甜的耀眼光芒!
许是气氛正好、何思语足够炽烈,又许是多日以来积攒的负面情绪太多,连城在那一刹竟心动了。
他发现了何思语的美好,开始对她有了男女之间的爱恋与渴望。
“……思语,你放心,我会跟思甜谈!”
“她太好了,我配不上她,我、我喜欢你!”
“等咱们离开雪山,我就找机会跟她摊牌,这不是在伤害她,而是实话实说啊!”琇書網
“我想,依着思甜的骄傲,她也不想被我们欺瞒,对吗?”
在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候,连城拉着何思语的手,深情又任性的说道。
“嗯,那你要好好跟姐姐说,千万别惹她生气!”
“如果姐姐真的生气了,就把一切都推到我头上,原本这件事也不怪你,是我的错,是我不该爱上你!”
“其实,我很早很早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你呢。”
“我爱你的时间,并不比何思甜短。而我对你的爱,只会比何思甜更纯粹、更炽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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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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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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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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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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