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从小郑木匠就教他做木活儿,手把手的将祖传手艺都传给了他。
郑渔或许不够聪明,但老实、勤奋,踏踏实实的跟着老爹,成了新一任的“郑木匠”。
十七岁的时候,按照父母的意愿,娶了隔壁村的姑娘做媳妇。
夫妻俩都是老实人,孝顺父母,照顾弟弟、以及未来的侄子侄女。
二儿子郑樵性子比较活泼,且因为是老二,跟三弟只相差一岁。
从小就被父母忽视。
他没有长成木讷的样子,反而格外争强好胜。
家里不重视,他就跟着村子里的老猎户天天往山里跑,身体精壮,还学会了打猎和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
十六岁那年,镇上征兵,他跑去报名,竟真的被选上了。
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娶了部队医院的护士,有了自己的小家。
人不回来,却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寄东西。
顶多就是有妻有女之后,寄的钱和东西减去三分之二。
老三郑耕当了好几年的“小儿子”,虽比不得大哥受父母重视,却比小透明一样的二哥受宠些。
他的性子就有些骄纵。
不过,还不等他“享受”几年,弟弟就出生了。
郑耕在郑家的待遇不能说一落千丈吧,却也不再是爹妈最宠爱的孩子。
大起大落之下,郑耕的心性便有些改变。
他比两个哥哥都自私,却还没有达到极品的程度。
知道家里有个更受宠的小弟,郑耕更懂得为自己盘算。
他哭着闹着读了两年私塾,家乡解放后,他又读了两年小学。
认了字、见了些许世面,十三岁那年,郑耕自己想办法跑去镇上当了个学徒工。
他认了一个只生了一个女儿的老技工做师傅,几乎把对方当成亲爹般伺候。
几年后,老三成功娶到了老技工家的独女。
又是徒弟、又是女婿,郑耕直接住在了老丈人家。
不是倒插门,却也差不许多。
郑耕更是偷偷跟老丈人许诺:第二个儿子跟着老丈人姓。
老丈人愈发把这个女婿兼徒弟当成了自家人,毫不保留的将技术都教给了他。
还把自己多年积攒的人脉,也都交给郑耕一部分。
郑耕一个农村娃,一穷二白,啥啥都没有,却很快在镇上站稳了脚跟。
在镇上安了家,郑耕除了逢年过节,几乎不回来。
郑家不缺儿子,更有孝顺的长子和嘴甜的幼子,老二老三回不回来,郑家老两口还真不怎么在意。
郑家的前三个儿子,虽然每个人都不完美,却也都是正常人。
且因为不住在一起,根本没有什么婆媳、妯娌之间的矛盾,更不会兄弟阋墙。
偏偏郑家还有个老四郑读。
郑木匠老两口生郑读的时候,都过了四十岁。
在结婚早、平均寿命低的年代,四十岁已经是爷爷辈的人,黄土都埋了脚脖子。
郑读绝对算是郑家老两口的老来子。
且他出生的时候,正好赶上旱灾,王氏吃不饱,连奶水都没有。
郑读是喝米汤,勉强才活了下来。
活是活了,身子骨却不好。
郑木匠和王氏又是心疼、又是愧疚,觉得是自己没本事,这才没能给孩子一个健康的身体。
所以,两夫妻就格外疼爱小儿子郑读。
不让他干活,不让他吃粗粮,家里有点儿荤腥,全都让给郑读。
郑读确实先天不足,身子落了亏空。
但,郑家精心养了十多年,渐渐将他养好了。
然而,郑读却习惯了这种被宠爱、被特殊照顾的享受。
即便身体好了,他也整天故意做出虚弱、病痛的模样。
不愿意下地干活,他就说头疼、腰疼、腿疼各种疼。
不想吃粗粮,就故意吃了吐,还一副半死不活、奄奄一息。
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了,连自己的袜子都没有洗过,吃饭都让嫂子或是侄女给送到手边。
常年不干活,郑读被养得白白胖胖,半点都不像农村的孩子,反倒比村里的知青还要娇贵。
如果只是懒惰也就算了,郑读还特别自私。
除了他自己,他谁都不管。
嘴甜的哄骗亲妈,亲情绑架哥哥、嫂子们。
就连几个侄女,他都满心算计。
郑渔始终记着自己是大哥,尤其是父亲过世后,他觉得“长兄如父”。
老二、老三都有了出息,不用郑渔照顾,他就把所有的“兄长爱”倾注到了郑读身上。
郑读不干活,不挣工分,那就随他。
郑渔自己又是干活,又是闲时给人做木匠活的赚钱,大部分的钱,都用来供养老娘和弟弟。
妻子、儿女们跟着他下地干活、吃糠咽菜,一家五口都是家里的老黄牛。
郑渔的妻子宋春红是个没啥见识的农村姑娘,受老一辈的影响,只知道嫁夫从夫的道理。
丈夫要做顶门户的长子,要做如父的好大哥,宋春红虽然暗自委屈,却也不敢拦阻。
但,这种事儿吧,真的不能做得太过,把老实人逼急了,他们爆发起来会更可怕!
这不,郑读作天作地的终于触碰到了宋春红的逆鳞——孩子!
“孩子他爹,咱们大丫才十五啊,老四连她都算计!”
“王家村的王屠户是什么人?死了两个老婆的老鳏夫,年龄只比咱们小五岁!”
“老四撺掇着咱娘要把大丫嫁给王屠户,他到底要干什么?”
“是,王屠户给的彩礼高,足足一百块钱。可、可……”
“我去王家村打听过了,王屠户前头两个老婆,一个是被他打死的,一个实在受不了拿裤腰带把自己勒死了!”
宋春红越说越激动,她确实有点儿重男轻女,平时没少让大丫干活。
可再怎么说,大丫都是她的亲闺女,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女儿总归要嫁人,宋春红也会要彩礼,但,她从没想过用一百块钱就卖掉女儿一条命啊。
还有一句宋春红不敢当着郑渔的面儿说的话:“就算王屠户给的彩礼高,那钱也落不到咱们手里!”
郑家没有分家,王老太当家做主,卖了,哦不,是嫁了郑大丫,彩礼钱也会被王老太捏着。琇書網
而依着王老太对小儿子的偏宠,那些钱,基本上都会便宜了郑读。
事实上,郑读会“热心”的帮侄女儿说媒,就是为了钱。
郑读看上了知青点的女知青肖建英。
肖建英漂亮,还是高中生,有文化,性子也好。
郑读总是跑去纠缠。
肖建英却看不上郑读。
这人皮相倒是不错,但太懒、太不上进。
肖建英非常通透,知道现在的郑读看着不错,有老娘、哥哥养着。
但,等郑读结了婚,有了孩子,郑家肯定会分家。
一旦分了家,没了大哥、侄子照顾,郑读连饭都吃不上。
肖建英就算认了命,想在农村找个人家,也不会找郑读这样的废柴。
大队长家的儿子、大队部会计的侄子,不香吗?!
肖建英很聪明,瞧不上郑读,却不会直接拒绝。
她为难的跟郑读说道:“我还有个弟弟,今年也要下乡,我妈想给他找个工作,需要二百块钱!”
话不用说太透,精明的郑读就听懂了。
想娶肖建英,少说也要拿出二百块钱的彩礼。
郑读没钱,但他老娘王老太有呀。
郑渔一家的工分,以及做木匠活的外快;
郑樵每个月寄回来的津贴;
郑耕比哥哥们自私些,但逢年过节回老家,还是会给王老太塞上几块钱。
若不是几年前盖了新房,郑木匠又大病了一场,郑家的积蓄早就超过三位数了。
即便如此,王老太手里还有三百多块钱。
二百块钱的彩礼,王老太拿得出来。
但,结婚什么的,不是只有彩礼。
王老太觉得,肖建英开口就是二百,等开始正式谈婚论嫁的时候,肯定还有其他的要求。
不说三转一响了,好歹要给人家新娘子买身衣服,或是买点儿值钱的见面礼吧。
还有新房、酒席等等……
王老太偷偷算了一笔账,小儿子结这个婚,少说也要三五百块钱。
就算再节省,三百块钱也是有的。
王老太没了老伴儿,对钱就抓得格外紧。
她不可能把老底儿都花光。
郑读见王老太一脸的为难,张嘴闭嘴就是“没钱、没钱”。
他脑子转得快,很快就把歪主意达打到了大哥家的侄女儿上。
“妈,大丫大了,该给她说个人家了!”
在农村,把闺女嫁了,得了彩礼才给儿子娶媳妇的例子比比皆是。
但,郑读不是大哥家的儿子,只是个弟弟。
一个做叔叔的,跑去算计侄女的彩礼,着实有点儿不像话。
王老太偏心惯了,却不会觉得有哪里不对。
整个家都是她的,儿子、孙子孙女更是她的所有物。
她现在不过是嫁个孙女,给自家儿子娶媳妇,说到底,还是为了老郑家的香火。
就算说破大天去,她也占着理儿。
宋春红却不这么想。
她也有儿子啊,她的二儿子今年也十三了。
再过两三年,也要说亲。
大女儿的彩礼钱,是来给二儿子娶媳妇的。
怎么能便宜了小叔子?!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小叔子不做人,为了能够拿到更高的彩礼,居然把大丫说给了恶名在外的王屠户!
“孩子他爹!你倒是说句话啊!”
“……咱们大丫可不能嫁给那样的混账。”
宋春红哭得嗓子都干了,一张脸又是眼泪、又是鼻涕,看起来很是狼狈。
何甜甜:……
刚穿来就是这样的场景,还真是够“刺激”。
按照何甜甜的性格,她肯定不会让亲生女儿嫁给一个人渣。
但,原主的人设就是妈宝男、扶弟魔。
不能崩人设啊,亲!
何甜甜忍着恶心,故意唉声叹气,“可、可娘说了,王屠户在镇上屠宰场工作,一个月二十多钱的工资,还能天天吃上油水!”
“大丫嫁给他,肯定短不了肉吃!”
“娘还说了,王屠户已经改了,他不会再打媳妇了。接连娶了两个媳妇,花了好几百块钱,他、他也心疼!”
“大丫他娘,咱娘说得对,闺女早晚会嫁人,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王家的条件真的很不错!”
“娘还说,如果不是因为前头死了两个老婆,人家王屠户还不愿要农村姑娘呢。”
王屠户可是城镇户口呢。
这年头,一个城镇户口多值钱?
除非是极少数的例子,其他城里男人娶了农村姑娘,不是因为家庭原因,就是因为个人条件太差。
王屠户好歹是身体健全的人,不像有些跑到农村娶媳妇的男人,要么残疾、要么痴傻,或是有什么难言的大病。
何甜甜一口一个“我娘、我娘”,只把本就怒火中烧的宋春红气得脸色铁青。
幸亏宋春红不是穿越来的,否则,她一定会给“郑渔”扣上一个极品妈宝男的帽子。
哦,对了,郑渔不只是妈宝男,他还是扶弟魔。
何甜甜说完一连串的“我娘说了”,话锋一转,又把郑读拎了出来——
“还有小弟,他虚岁都十八了,好不容易有个喜欢的对象,人家肖知青还是城里人,也喜欢小弟,就是彩礼高些,咱们是做大哥大嫂的,怎么也要成全他们啊!”
“大丫他娘,咱爹死的早,我是大哥,长兄如父。我如果没能把老四照看好,我、我死了咋还有脸见我爹?”
宋春红听到丈夫的这些话,一颗心直往下坠!
她就知道,她就知道自己劝不住男人。
可,让她眼睁睁看着老四算计自家亲闺女,还会害得她儿子娶不上媳妇,宋春红刚刚退去的怒火,就又忍不住翻腾起来。
嘭的一声,宋春红站了起来,咬牙对何甜甜下最后通牒——
“郑老大,我告诉你,你如果答应你娘把大丫给卖了,我、我就带着孩子回娘家!”
“这日子,咱不过了!”
“你、你和你娘,和你小弟,你们一家三口过去吧!”
宋春红当了十几年的孝顺儿媳妇,小半辈子的“贤妻良母”,今天她终于爆发了。
撂下一句狠话,不管“郑渔”的目瞪口呆,她就拉着四个孩子回了娘家。
王老太一直躲在后院偷听,见宋春红要走,她赶忙追到前院。
冲着娘儿几个的背影,王老太跳脚喊道:“走!你走了就别回来!哼,搅家精,不孝的玩意儿……”
郑读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听到外面的吵闹,眼底眸光闪烁——
看来,他要使绝招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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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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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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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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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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