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桃不想走,白天走那么多还不够累的?
“我们还是回家吧,金山在厨房烧火,水热了我得给大家端水泡脚。”孟桃说。
“我刚才交待过刘建立和徐玉霆,这两人闲着没事干,也让他们表现表现,给大人们端个水没问题,咱们迟些再回来。”
沈誉牵着孟桃继续往前走,未婚妻只要在家里就忙个不停,看这个管那个,都没空理他,还不如两人在外头浪着,能多说几句话。
孟桃再有力气也拖不住他,只好跟着去了。
村里小路像蜘蛛网似的,既有分岔又都是连通的,大部分路段是泥土路,小部分垫了石块或石板,现在他们走的这段石板路,看样子有些年头了,可能很古老时候就铺成的,算是村里的主干道,连通村东、村西。
夜深人静,月华迢迢,大多人家早已歇息,连狗儿都不叫了,两人手牵手一路漫步,小声地说着话,孟桃告诉沈誉:
“再往前直走就到周翠玲家,继续往前,经过两个菜园子,就是田志高家了。”
听她提起田志高,沈誉下意识地捏了捏掌中的小手儿:“咱们走咱们的,管他谁家。”
孟桃笑着道:“昨天订亲酒,你在院门外被几个姑娘媳妇儿围着,她们是不是教你不要上当受骗,娶我这个二婚头?”
沈誉:“周翠玲告诉你的?”
“是啊,周翠玲气呼呼跑进来跟我说,叫我以后不要搭理那几个人。”
“周翠玲把那几个人赶走,又来了两位大妈,她们也跟我提到田家和田志高。”
“是不是觉得尴尬?”
“尴尬什么?在前进钢厂看到你和田志高的相处模式,我就知道你心里根本没有他。你爱的是我,我才是你命中注定的另一半。不过我有些生气,在你的人生路上,田志高比我先出现,幸亏你那时心智还不够成熟,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但他终究欺骗了我十五岁的小姑娘,这笔帐,我给他记着。”
孟桃在他掌中轻挠两下,沈誉握紧她:“田志高已经和冼芳芳离婚了,并主动从前进钢厂辞职。”
“这件事我知道的。”孟桃说。
沈誉很意外:“谁消息这么灵通?刚过几天,就传到村里了?”
“不是传到村里,是我在外头偶然听见的。”
孟桃把那天从蒙州回到县城,在邮电局门口偷听到的王水凤和田雅兰的对话,都告诉了沈誉,包括田志高的两个预言:第一个,沈和平不久会犯男女作风问题,得益者是袁副厂长,将取代沈和平成为前进钢厂大当家,而沈誉因此报复袁副厂长;
第二个,沈誉没到四十岁就去世了。
沈誉听得微微挑眉:这个田志高是神棍吗?还会算命、预测未来?
他抬手摸了摸孟桃的头发:“田志高怎么能知道我什么时候死?不过是他心思险恶,存在某种妄想,胡说八道而已,不用在意。”
“也不能大意,宁可信其有,你平时一定要多保重,出门在外凡事小心为上。”
“知道,我有你呢,可舍不得早死,肯定会好好保重自己,我们要一起白头到老。”
“嗯。”
孟桃点头,看了看四周,发现两人说着话没留意,竟拐了个大弯,走出村口来了,眼前是静寂田野,皎皎月光如轻纱笼罩,这天地间只有他们两个。
她对沈誉说道:“你相信前世今生吗?有时候人会到达某个境界,突然之间顿悟,觉醒了某种记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前世的记忆。从王水凤和田雅兰的对话里,我觉得田志高很像这种情况。”
一阵冷风吹来,沈誉把外套拉开,将孟桃揽进怀里:“前世今生,大概是有的吧,但修行者才会顿悟,我们可达不到那种境界。你的意思,田志高醒悟了前世记忆,所以他知道我的前世只活到四十岁?这么说,岂不是我们的人生循环重来了?可是凭什么呢?田志高何德何能,醒悟了前世记忆,而我们却是什么都不知道?”Χiυmъ.cοΜ
孟桃伏在他温暖的怀抱里,想了想说:“我猜,上辈子我可能是被田家人害死了,没有去省城找田志高的麻烦,所以田志高成功了,他和冼芳芳结婚,靠着袁副厂长升官发财,有了钱就可以行善积德,老人们不是常说嘛,积阴德,为下辈子打好基础,田志高能醒悟前世记忆,大概就是这么做到的。”
沈誉沉默了一下,眼中寒光闪过:“如果真是你所猜的那样,田志高就该死……”
孟桃说道:“先别动他,也别让他察觉,我们看他接下来要干什么,你想想,前世的记忆,价值该有多大?得挖掘出来为我们所用。”
“好,听你的。”
沈誉捧起未婚妻的脸亲吻,轻语呢喃:“无法想像……我的上辈子没有你,那么,早死了也好,不遗憾。”
孟桃被他亲得脸热心跳身子发软,刚想回应他,耳边听到汪汪叫声,回头一看,月光下白色的村道上,小旺财扑腾着奔跑过来,它身后还跟着个人,那俊逸身影,可不就是孟哲翰。
孟桃赶紧放下攀着沈誉脖子的手臂。
沈誉都不知道该怎么样生气了,只好松开未婚妻,眼睁睁看着她迎上去接住小旺财,本该属于他的怀抱,现在是小旺财的了。
孟哲翰走到跟前,沈誉道:“你是狗鼻子?这么远都能找过来。”
孟哲翰指指小旺财:“它找到的。你是怎么回事?深更半夜,把我妹带到野外吹冷风,感冒了怎么办?”
沈誉想说你不来,我俩抱着不知多暖和,怎么可能感冒?
孟桃担心他们又起争执,深更半夜在荒郊野外吵架,感觉怪怪的,忙拉了一下孟哲翰衣袖:“哥我们快回家,明天还有事要忙呢。”
孟哲翰说声好,刚要扶着孟桃肩膀,沈誉直接把人揽进自己怀里,三个人带着小旺财,顺村道走回家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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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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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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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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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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