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炮灰是个狠人湘诺>第七十三章好吃得哭了
  当夜孟老三住下了,第二天早早起来,孟桃就叫他洗完脸去堂屋吃早饭。

  没干活就有饭吃?孟老三还不习惯,但煮都煮好了,不吃会浪费,这里肚子又是空着的,那就只有吃了。

  知青们还要去帮别人家扛木头、割草,早饭不用做,去别人家吃。

  堂兄妹俩坐在八仙桌旁,一人一大碗白米饭、一碗白菜汤加一个咸鸭蛋。

  孟老三心中不安:怎么能吃这么好?这可都是堂妹的口粮,他吃了,说不定堂妹就得饿几顿,他是来干活的,可不是来占堂妹口粮的。

  “妹,哥不饿,这些留着你中午晚上热了吃吧。”

  孟老三说完就要起身离开,孟桃一把拉他坐下:“快吃,放冷了就不好吃了。粮食够吃的,你放心。我离开田家,队里就把口粮发到我自己手里,我天天上工,工分可不少,另外,知青们可不是白住在我家,队里会多补贴给我点粮食。”

  孟老三听了,这才老实坐下,他发现堂妹力气还挺大,就一小手抓着他衣袖,他居然挣不脱。

  拿起筷子吃饭,一吃就停不住嘴了,白米饭是蒸的,松软有嚼劲,越嚼越香甜,白菜汤鲜美爽口,咸鸭蛋他本想省着,堂妹硬是敲开了塞给他,那味道,比酒席的肉还好吃!

  孟老三从小到没吃过什么酒席,在家里也很少有机会吃肉,耿柳菊精明,偏疼别的子孙,有肉也轮不到他,但他偶尔被生产队派去基建工地,工地加菜是有几块红烧肉吃的,那时候,孟老三就认为自己是在吃酒席。

  一碗饭刨吃到半,底下露出半截香肠,孟老三楞了一下,忙用筷子挟起要给堂妹吃,孟桃挡住:“在你碗里了,我才不要吃你口水,我这有!”

  孟老三见堂妹碗底确实也有香肠,这才不好意思地收回来,咬了一口嚼着嚼着,竟落下眼泪。

  孟桃:“……”

  “堂哥你怎么啦?不好吃吗?”

  “好吃!”

  所以是好吃得哭了?孟桃忍不住地笑。

  孟老三抹一把眼泪,哽咽道:“妹,哥以前都没来看你,你对哥还这么好。”

  “那你以后常来看我,我们是兄妹,要互相扶持。”

  “嗯,肯定的!”孟老三重重点头。

  小说里,孟桃花被王水凤母女设局陷害,坏掉名声成了破鞋,远在那凉公社柳庄的老孟家更加不屑于认她,如果不是后来耿彩月跟人私奔,让老孟家成为笑柄,孟老三也不会被他们“发配”到临水村来承继孟胜利香火,而孟老三来了之后,孟桃花也少挨石大头的打了。

  在这个村子里,孟桃花遭到所有人唾弃鄙视,相当于是被全世界抛弃了,只有孟老三还尊重她,护着她,会为她狠狠地揍石大头,孟桃花病死,孟老三也没让石大头送去深山他老家坟地,而是做主把孟桃花安放在孟胜利旁边,生前爷孙俩相依为命,死后桃花还能得到爷爷的庇护。xǐυmь.℃òm

  单凭这点,孟老三就值得孟桃对他好,毕竟她现在就是孟桃花。

  吃过早饭,孟老三围着孟桃家小院转两圈,再屋里屋外地检查过,见院屋门窗什么的都很牢固齐整,院里柴禾堆成小山,他放心了。

  又问孟桃还有别的什么活儿要干?孟桃不想让他这么快回柳庄让耿柳菊支使,就说自己需要做点女人家的细活儿,让孟老三代替她去生产队干活,进山扛两天木头。

  这个孟老三乐意,他有的是力气。

  包顺风见到了孟老三,问了他一些柳庄老孟家的情况,叮嘱他以后多过来走动,照应堂妹。

  临水村很快就知道,孟桃花有个堂哥来了。

  孟老三跟着队里上山扛两天木头,也听说了孟桃勇斗野猪的光荣事迹,他心惊后怕之余,又很为自己堂妹骄傲了一把。

  孟桃在家里,想着以后孟老三会经常来,总不能每次来都睡门板,就把堂屋后半间整理打扫,用湿抹布仔细擦抹孟胜利留下的床架和旧家具,打开矮柜,发现里面有一套军色衣裤,一件半新黑色棉衣,叠得整整齐齐,还有一双全新没穿过的胶底鞋,这是孟胜利生前存放着的,幸亏还没有被王水凤和田香兰发现,不然也轮不到孟桃看见了。

  正好可以给孟老三穿用。

  继续翻柜子,又找到一个木匣子,打开,先看到几张照片,其中就有孟桃在刘建新那里见过的那一张三人合影照,另外几张合照里面都有孟胜利,还有一张是两个年轻男女合影,看着像对情侣,不认识的,孟桃不感兴趣。取出照片,下面竟是几枚勋章,还有一些证书、信件,孟桃没有去翻书信,只小心拿起勋章,怀着崇敬的心情看了看,才知道孟爷爷原来曾在正规军队呆过,而不是他自己说的只参加了游击队。

  为什么没有把这些告诉孟桃花?孟桃想不明白,也就不想了,依旧把匣子合上,继续保存好。

  孟老山在临水村扛了两天木头,又跟着大伙儿打石头修村路忙了三四天,他干活勤快踏实肯下力气,很得包顺风喜欢,和临水村的年轻后生们也处得来,大家纷纷劝他多住些日子,但生产队已经没什么活儿干,孟老山便准备回家去了。

  孟桃送他去公社坐车,孟老三起先不要送,外面冷,北风呼呼吹,何必让堂妹跟着跑一趟,孟桃坚持,说自己顺便去公路买点小物件,兄妹俩这才一起出了门。

  孟老三在临水过得很愉快,就是担心自己吃太多了,堂妹还对他这么好,每顿饭菜都油水足足,杂粮馒头、高粮粥,白菜汤、油渣炖土豆、咸萝卜,每样都异常可口,这几天吃得饱饱的,感觉劲儿都变大不少,孟老三感激堂妹,暗想下次再来,能背点口粮过来就好了,但奶是不会同意的。

  只有问爷,要是爷也不答应,那就,上山挖陷阱,看能不能打几只野鸡野兔什么的拿来,给堂妹补补,听说以前堂妹在田家可吃亏了,那田家人真是可恶!他要是早点来,田家敢休他堂妹试试?不过,现在堂妹回来了也好,在自己家过得多自在,以后另嫁个更好的,他堂妹俊俏能干又这么善良,还怕嫁不掉?

  孟老三走时身上依旧穿着来时的那套衣裳,只不过里面多了件毛衣背心,天儿太冷,有这件背心就暖和多了,知青们送的外套和三爷爷留下来的衣裳,他穿过又都洗干净了,收在三爷爷柜子里,下次来再穿。

  他知道,那些衣裳带回去以后,肯定会被奶拿走送给其他兄弟,如果是他自己挣的,倒无所谓,但是堂妹这边给的,而且堂妹叮叮过只能他自个儿穿,不能送人,那他就必须得收好,谁也不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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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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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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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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