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看完小说,絮絮叨叨发表评论,羡慕眼红文中男女主的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女主美丽优雅,个性鲜明,有点傲娇但温柔可爱,又善解人意体贴入微,真是太迷人了,怨不得男主宠妻如命,爱惨了女主。
男主农村出身,却有文化够聪明,长相俊朗潇洒懂情趣,生产技术吃得开,交际手腕也不错,看他年轻轻轻便能稳步上升,就知道是个双商极高、有真本事的,他对文中女主,从最初带着点小心冀冀的轻怜蜜爱,到后来成了大佬,霸道总裁式的宠溺厚爱,不离不弃、维护爱惜女主一辈子,这样的男人,是个女人都想嫁啊!
唯一遗憾的是,男主在农村居然有一桩包办婚姻!
男主正直坦荡、光明磊落,在女主深情告白、表明非君不嫁时,他把自己在农村有一桩事实婚姻的情况,毫不犹豫地告诉了女主,任凭她裁决。
女主谅解他,表示绝不离开,两人因为太爱了,不顾一切地拥有了彼此,并做好准备,与农村女人解除包办婚姻时所需的赔偿,要共同面对老家的流言蜚语……苍天有眼,那个农村女人道德败坏,她竟然跟野男人私通了!
背叛婚姻和丈夫,那农村女人遭到了人们的谴责和唾骂,男主则得到同情,男女主终于没有负担地结婚了,结局真是令人极度舒适满意!
看着同事手舞足蹈,兴奋得仿佛自己嫁给了男主,孟桃忍不住打击她:
“男主在厂里工作一年多,认识女主互有好感,然后得到机会上大学进修三年,总共四年时间,他提升了,嫌弃农村女人没文化跟不上他的脚步,不想要人家了,那就赶紧放手啊,也好让人家趁年轻再嫁,他为什么迟迟不解除农村的包办婚姻?非要等到和女主爱得难分难解谈婚论嫁的地步才说出来,这也叫坦荡、磊落?
他的农村妻子偷人确实不对,身为丈夫的男主又干了啥?他四年不回家,只管跟女主花前月下谈情说爱直至同居,这跟偷人有什么两样?凭什么就农村妻子遭唾骂抬不起头……那个包办婚姻,谁知道里边有没有隐情?男主在外多年不归,却不解除不放开农村妻子,这是让人家在农村替他照顾父母弟妹做杨白劳呢吧?这么分析下来,男主才是投机主义,渣男!”
因为这番话,同事与孟桃展开激烈争辩,孟桃当玩似的,却再没想到,她竟然一家伙穿进这本书里来,还成了她一时头脑发热表示同情的、男主的那个农村包办妻,孟桃花!
对了,同事让孟桃看这本小说的初衷,就是因为取笑她的名字,与倒霉催的农村包办妻名字只差一个字。
孟桃趴在桌子上,对着镜子发呆,那镜子里的面容竟然越看越像自己,孟桃欲哭无泪:她现在是真的变成孟桃花了!
刚醒来的时候,她已融合了孟桃花的记忆,事实证明,她对同事说的那番话并没有错:文中隐藏了剧情,光明磊落的男主其实是个心机男,女主不用说了,明知男主有婚姻,农村家里有妻室,她还非要往上扑,贱女无疑!
而孟桃花,才是真的值得同情。
她非常之可怜,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的可恨是眼瞎心也瞎,痴情错付,被人利用不自知,毁了一生。
小说里所写,孟桃花背叛田志高,和田家表哥石大头在屋里做坏事,被田雅兰撞破,一声尖叫,引村里许多人跑进田家亲眼目睹,通女干成实锤,两个人差点被绑了游村示众,是孟桃花的婆婆王水凤出面救了他们,王水凤哭着跪求村里人不要把这件事宣扬出去,她宁愿出钱每家每户送一份大礼,只求大家守口如瓶,让他们自家人内部处理就好。
最后,孟桃花被扫地赶出田家门,另嫁给了石大头,从此在村里抬不起头来,不敢见人,背着坏名声活到三十岁就死了。
而事实的真相却是刚才孟桃假装昏迷,听到田家母女所说的那样——田志高要娶城里姑娘,准备办婚礼了,必须解决掉孟桃花这个事实婚姻妻子。
怎么解决呢?反正不能主动退婚,因为当初田志高和孟桃花结婚,是经过几名大队干部证婚的,孟桃花那死去的爷爷,可是打鬼子的老游击队员,田志高能去省城的国营重点大企业上班,就是孟爷爷替他争取到的!
如果田家主动退婚,不仅大队干部不依,还会被全村人唾骂,以后田家在村里甚至是整个公社里都难做人,更严重的怕会影响到田志高前途。
唯一可行的办法,只能让孟桃花犯错,犯个天大的错,让她不敢争、不敢吵,捏着鼻子乖乖退婚,是最好的结局。
于是田家人合计后想到了这个撤儿,先捎信喊表亲石大头从山村过来,再设法把孟桃花弄伤了不能动弹,那孟桃花却是滚下山都没伤着,田兰香只好直接敲昏她,谁知又遇雨天,石大头腿脚不好赶路不及时,最后田母王水凤开招,给脑袋还晕着的孟桃花下了催.情.药,才做成事,生米煮成熟饭,送给光棍表哥一个媳妇儿,美名其曰肥水不流外人田。
然后再让众人来围观捉女干,造成孟桃花背叛婚姻的事实,早年间农村男女成亲多数不打结婚证,直接散了就散了,反正坏名声丢给了孟桃花,田志高不仅可以安心迎娶城里娇妻,还能获得村里人的同情,田家更是博得了宽容和善的美名!
了解后才知恐惧,多么可怕的一家人,简直一窝毒蛇蝎!
孟桃想到小说里孟桃花后来的凄惨境况,对比城里男女主的美满幸福,就恨不得要掀桌。
更过分的是,孟桃花被迫嫁给石大头后,不爱回农村的男主开始年年回来过节了,带着他的美娇妻,衣锦还乡,享受乡亲们的羡慕祝福。
每次回来,他们夫妻都要拎着精美的礼盒去孟桃花和石大头那个破败又脏乱的家里看看,女主着装优雅高贵,像公主一样被男主搀扶着站到干净的石台阶上,孟桃花则是蓬头垢面,穿得像个乞丐婆子似的,被石大头呼来喝去,骂骂咧咧叫她赶紧拿扫帚扫院子,好让贵客落脚。
男主为了不让石大头骂桃花,拿出厚厚一叠钞票扶贫表哥,然后有些心疼地看着桃花,温柔问道:“桃花,你过得好吗?有什么困难一定要告诉我……”琇書網
特么地——
孟桃爆粗口,看小说时压根儿不激动的,这会子自己穿成了孟桃花,掀桌什么的都不能解恨了,她直接想扔出个炸药包,一定要炸死这群狗日的黑心烂肚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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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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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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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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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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