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浩却不是来吃宵夜的,进了门都没功夫跟夫妻俩多说两句,把那六个人接上车就开走了。
王文强和葛红娇带着四个孩子吃饱喝足,困了乏了,正要打算回屋睡觉的,完全不想也不愿意挪地方——沈宅这么好这么大个院子,吃的喝的比过年还丰盛,而且白天看着保姆已经给他们安排布置好客房了,漂亮舒适敞亮的房间住着不香吗,还去什么招待所?
沈誉也不跟他们啰嗦,知道这是些什么人,自有应对方法,随便说了个由头,王文强、葛红娇包括几个姑娘,立马就精神抖擞,爽快拿上行李,纷纷跟着丁浩上车走了。
沈誉自己开小车先到达那个招待所,等葛红娇们到了,一下车发现这里条件虽然也不错,可相比较于沈宅那真是完全比不上的,隐约觉得有点草率。
但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接下来沈誉和丁浩一番操作,直接让王文强和葛红娇等人感觉这一路来到京城,像是做了场梦。
这个梦太不告谱了,先给人满满的希望,美得要上天,之后就像气球爆炸,希望破灭,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第二天,沈宅里吃完早餐,沈誉把连夜问出的结果告诉了沈和平和徐珍,孟桃在旁边随意听一下,沈誉半夜回来时,跟她大致说了些。
——林达江送他老母亲回老家,没几天老太太就去世了,林达江办完老太太后事,独自上山打柴,结果不幸坠崖而亡。
所以葛红娇说她辛辛苦苦服侍重病的林达江五六年,是撒谎。
林老太太去世,林达江并没有通知葛红娇和儿女们包括王文强这些亲戚,而是自己一个人在老家,依靠乡亲们帮忙为老太太办后事,基本排除被这两人所害的可能性。
不过,还是要让人再仔细查一查,同时把王文强和葛红娇之间的关系彻底搞清楚。
葛红娇装疯撒泼,王文强顶不住压力,亲口承认了林爱晴和王小宝都是他和葛红娇的孩子!
葛红娇和王文强也不是很亲的表兄妹,只能说是沾亲带故,刚好和林达江在同一个厂里,就认了亲戚,林达江葛红娇夫妻关系不好经常吵架,王文强做为乡亲表哥常常开解,愿意倾听葛红娇大倒苦水,了解他们夫妻之间矛盾,一来二去,两人就勾搭上了。
刚开始林达江没有察觉,直到林爱晴七八岁生了场病,需要输血,林达江才知道这个孩子不是他的。
他想离婚没成功,而葛红娇和王文强之间更加密切。
几年后葛红娇又怀孕,借口要照顾生病的母亲,回娘家住了大半年,生下王小宝,王文强母亲稀罕男孙,抱回老家抚养,三四岁时才到王文强身边,此时王文强妻子已病故,他以不会照顾小孩为由,将王小宝“托付”给表妹葛红娇帮抚养,王小宝就一直喊葛红娇做妈妈。
沈和平听到这里,气得大骂:“简直岂有此理!葛红娇这个恶妇,还有那个王文强,真该死!早知道这样,我昨天都不让他们进咱家的门!达江他……这么多年,难怪他都不肯说家事,这怎么忍受得了?唉!为什么这么傻呀?!”www.xiumb.com
沈誉从一个文件夹里取出一张七拼八凑明显粘合起来的信笺,递给沈和平:“这就是林叔写给你的信,本该在那个空信封里的。”
沈和平小心接过去,有些激动道:“对的对的!是他的笔迹,他惯用的行文语法……他这里说在老家为母守几天孝,自己也感觉要活到头了,若以后回不去,请代为照顾一下女儿林小雪……唉!老伙计,你这是何苦啊,就不能跟我说一声吗?”
沈誉:“信末的日期是半年前,确实是他去世时间。信上只字不提其他人,所以葛红娇才把信笺取走,只拿个空信封糊弄我们。”
“差点上了他们的当!葛红娇提的所有要求,我都准备给予满足,完全看林达江的面子,还有两个女孩,不然就凭她,不可能!”
沈和平气愤之余,又为老友不值:“……当年你林叔愿意每个月交一大半工资给她养侄子,可她就是不肯,抬出林家二老逼迫你林叔,结果,她自己反倒做出这种恶事!她那个叫林爱晴的小闺女,都十八岁了……可叹林达江,竟为这种女人苦了一辈子!”
沈誉道:“这张信笺本来已被撕毁,是林小雪又捡起来偷偷藏着。林叔为林小雪做了打算,但林小雪性格怯懦没有主见,被葛红娇利用。”
“林小雪,好像是有些拘谨,不如林爱晴和另一个姑娘胆大。要不,我们把这孩子留在京城?”
“我和她谈过了,她说京城这么大,自己一个人会害怕,必须把她妈妈、妹妹和表叔一起落户在京城,这样她才能安心留下。”
“这孩子……她是不是不知道葛红娇和王文强干的事?”
“已经二十二岁了,如果真的什么都不知道,那要么是傻,要不缺心眼。”
孟桃噗哧笑出声,徐珍也忍俊不禁。
沈和平没有心情笑,发愁道:“那也不能不管她呀?你林叔就这一个闺女了。”
“她是葛红娇生的,从小接受葛红娇灌输的各种观念,已经习惯了被葛红娇掌控,目前还像个没断奶的孩子,离不开母亲。只能一步步来,她既然不肯留下,就由着她跟随葛红娇返回小县城。
葛红娇计划破灭,肯定要拿林小雪撒气,等林小雪承受不住时我们再拉她一把,不能一下子给太大好处,以防葛红娇压榨盘剥她,这不是我们能阻止得了的,关键在林小雪,她还认这个妈,那肯定就甘愿受盘剥。只有等她省悟、知道为自己谋算了,那时做为才有用。”
沈和平叹气:“就这么着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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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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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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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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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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