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炮灰是个狠人123>第三百五十章辞别
  虽然知道王桂兰和张招娣肯定会分些礼品给王家,孟桃还是让沈誉另外送给王大队长一个布袋子,里面是一条香烟一包茶叶两瓶酒和一些糖饼。

  王大队长推辞不过,就收下了,转头叫儿媳妇朱春红赶紧回家,叫老婆子把昨儿装好的两个布袋子拿来。

  王桂兰和张招娣也拿出了打包好的土特产,黄豆、粉丝、红枣、松子榛子山核桃等等,从知道孟桃要来,就提前给准备着的。

  孟桃也不客气,感谢了表舅、表舅妈,高高兴兴收下。

  这些地方特产非常好,不仅她爱吃,多数人都爱吃,孟桃想着过两年政策放松了,可以在这边大量收购,然后销往南方。

  大家话别并互相交待些事情的时候,院门外又吵吵闹闹的不知什么情况,孟桃看见王桂兰对朱春杏、朱春红说了两句,然后姐妹俩领着各自的女婿出去,不一会儿吵闹声没有了。

  等他们回来,朱春红告诉孟桃:是朱春枝和她婆婆,婆媳俩带了些东西来非要亲自送给亲戚,同来的还有王爱香母女,她们吵吵着要见朱春林,叫春林马上跟她去打结婚。

  结果这几人被春杏、春红一顿嘴仗加扫帚赶跑了。

  原本没那么容易赶走王爱香母女的,娘俩都能厚起脸皮过来闹事,肯定是做足了准备耍赖到底,平日里老实温顺的春杏这时候却灵机一动,骗她们说:春林根本不在这屋里,他去了山角小院收拾东西呢,等会要跟着亲戚们进城的。

  王爱香一听春林等会儿就要进城,顿时变了脸色,想到村里传言,都说朱春林这回肯定要当上工人吃公家粮了,王爱香急得眼睛发红,她妈忙拉着她,母女俩立马转身赶往山角小院找朱春林去了。

  剩下春枝婆媳,春杏和春红就容易对付了,春红负责吵架,春杏直接上扫帚,反正按照王桂兰的意思,坚决不准她们婆媳进朱家的门。

  孟桃想想那场面也是好笑,能让王桂兰厌恶到这地步,看来真是被朱春枝和她婆婆家伤害过,而且还伤得不轻。

  而春杏倒也没有完全骗王爱香,朱春林确实要离开黑岭子村,进城里去工作,只不过不是今天。

  现在朱春林也不在山角小院,他到别的村庄找他师兄弟去了,请师兄弟过来帮忙一起打家具,手头已接下的活儿得加紧做完,然后他才好放心离开。

  让朱春林进城,是孟桃提议的。

  孟桃看了朱春林做的木匠活儿,特别是那些镂空雕花,传统手法精美细致,觉得朱春林是个天赋极高挺聪明的小木匠,如果给他更多点时间学习、琢磨技艺,他能获得更大进步,将来拥有更深广的发展空间。

  其它的不说,若干年后仿古家具风靡一时,朱春林抓住这个机遇,名利双收不在话下。

  孟桃跟沈誉、孟哲翰一说,两人也认同,沈誉说可以先安排朱春林进Z市国营木器厂,在木器厂一段时间,再去京城,京城汇聚各行各业精英,让朱春林学习深造几年出来,就是大师级了。

  沈誉征询朱满金和朱春林的意见,朱满金夫妇一听可以安排儿子进城里木器厂工作,不仅能领工资,还能跟厂里的师傅们学技术,当然愿意,朱春林更是激动坏了。

  同样激动的还有朱春河、朱春燕。

  谷</span>十八岁的朱春河报名入伍,体检什么的都过关了但没选上,这些天心里挺郁闷,孟哲翰知道后,说回头给他解决这个问题,春河还以为孟大哥在安慰他,等他确认是真的,差点没乐死;

  朱春燕也十八岁,初中毕业在家务农两年,一看春河能入伍,死活也要去,孟哲翰看她身高将近一米七,体格健壮,性格泼辣直爽,就考核她几个问题,又询问朱满银和张招娣,朱满银夫妇是一百个答应,孟哲翰点头同意,朱春燕一蹦三尺高,笑得合不拢嘴,其他兄弟姐妹羡慕不已,可惜他们不是年龄超过,就是年龄小了不符合规定。

  下午两点钟,主客话别总算结束了,两辆吉普车在淅沥小雨中驶离黑岭子村。www.xiumb.com

  孟桃一行按计划要绕道去红松公社,从另一条路线返回省城。

  朱春林兄妹三人则要等几天,沈誉、孟哲翰回去之后,自然会有通知下来,到时他们兄妹再按规定行事即可。

  往红松公社方向有几处狭窄山路,下雨湿滑,刘建立和徐玉霆两个飞车党也不敢跑太快了,在前面走得很小心,偶尔还得停车下来,搬除从山上滚落路面的石块,就这么慢慢走着,晚上七点多,天色都黑了才走到红松公社近郊。

  红松公社以前叫红松镇,距离黑岭子村近百里,属另一个县份。

  车子从半山道往下开,远眺山脚下大片灯火闪烁,孟桃有点意外:曾听过刘永胜的叙说,后来又听到刘奶奶、徐奶奶以及刘、徐两家兄弟偶尔描补,她心里觉着红松镇就是个比岩冲公社街集大两三倍的地方,现在看到这大片灯光,差不多相当于这年代一个小县城的规模了。

  想想也难怪,这镇上以前就有被服厂、食品厂、木材厂等国营企业,附近是农场、林场,还有火车站……二十年过去了,肯定只会建设得更好。

  孟桃花曾在这地方生活了一年多,刘建立、徐玉霆则是在这里出生、长大,准备上小学才离开,等于故乡一样的,此时重返故地,心情多少有些激动喜悦,虽然满眼陌生,但更为小镇的大变化感到高兴。

  俗话说的看山走死马,半山道上看着就在眼前的灯海,下到山脚却是不见了踪影,估计还得再走一段路才能到。

  砂石公路没入浓荫遮盖的深林中,车灯照到的地方全是树木,这边应该是一片林区。

  因路况不好,担心孟桃身体不适,便由孟哲翰开车,沈誉坐到后座,让小媳妇儿依偎在自己身上。

  孟桃看着车灯下黑沉沉的密林,忽然想起吴干事说的黑瞎子拦路,就对沈誉说道:“要是现在跳出来个黑熊多好,我儿子想吃熊掌。”

  沈誉揉了揉媳妇儿脑袋:“他都没长牙,明明是你想吃。”

  孟桃:“……”

  这钢铁直男真是没意思,就不能顺着人家一直聊下去?

  孟哲翰专注看着前方路面,一边被夫妻俩对话逗笑,这时候却忽然听到前方传来“呯呯”两声响,尖脆刺耳,孟哲翰神情一肃,下意识地踩住了刹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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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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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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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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