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周云相和钱益多的事情,苏咏霖提早起床,到现在还没吃早饭。
所以肚子有点饿。
“早饭吃了吗?”
苏咏霖询问辛弃疾。
辛弃疾摇了摇头。
“还没有吃。”
“那正好。”
苏咏霖笑道:“我不想在宫里吃了,咱们一起出去吃吧,我请客,找个好吃的饭庄或者行脚摊子吃点热乎乎的东西,总归是舒服的。”
“啊?”
“啊什么?出去吃饭啊,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走走走,一起。”
说着,苏咏霖便不由分说的拖着辛弃疾一起换了一身常服,出宫去吃早饭。
苏咏霖并不是一个深居内宫的宅男皇帝,不是一个整天宅在宫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
有些时候,他会觉得处理政务很疲劳,很累。
积累的压力过多,会影响工作效率,这个时候适当的放松就很有必要。
但是作为皇帝,作为复兴会主席,他的一言一行都能产生巨大的影响,所以他必须控制自己,压制欲望,限制自己的所作所为。
于是除了和妻子赵惜蕊交流感情,一起带孩子感受家庭的温暖之外,他唯一放松自己的方式就是和亲近的部下们离开皇宫,微服私访,以个人身份来到中都城的市井当中感受一下人间烟火气。
长久居住在皇宫里处理国家大事,他觉得自己也需要隔一段时间出来补充一下烟火气,让自己不要忘记自己始终是一个人,有着不可剥夺的凡人属性。
所谓世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能够近距离感受烟火气,对于苏咏霖来说是一种极为治愈的享受。
拖着辛弃疾,苏咏霖便准备前往中都三大商业街之一的解放大街,去解决掉今日的早餐。
和苏咏霖差不多,辛弃疾也是个工作狂,一旦工作起来就没完没了,常常好几天连轴转,苏咏霖认为这不是什么好的习惯。
正好是个机会,苏咏霖便拉着辛弃疾一起出来逛逛,放松一下。
辛弃疾对此没什么抗拒的,倒不如说成为苏咏霖外出放松的游伴,他觉得很荣幸。
离开皇宫的路上,苏咏霖遇到了进攻前来拜见苏咏霖的新任大兴府尹胡玮。
那么巧的事情,苏咏霖当然不会放过胡玮,直接拉着胡玮一起出来吃早饭。
三人在苏勇等人的暗中保护之下乘车离开皇宫,很快来到了位于中都城东南部的最大商业步行街——解放大街上。
这条街道是中都城扩建的产物,当年苏咏霖刚刚进入中都的时候是不存在的,后来随着中都的扩建而逐渐诞生。
当年的中都城只有一条说得过去的商业街道,苏咏霖扩建中都之后逐渐增加到三条大街,除了解放大街之外,东北角商业大街的叫做复兴大街,西南角的商业大街叫做繁荣大街。
充满了浓浓的时代气息。
三条商业街分别在中都城的东南、西南和东北三个方向构筑了繁荣无比的商业圈子,只有西北角属于国家机关林立的地区,所以没有什么商业圈子。
而这三条商业街道每一条都可以算是饮食、娱乐等注重日常生活性质的综合商业街道,深受中都居民和外地来人的喜爱。
但要说苏咏霖最喜欢哪条街道,当然要算是东南角的解放大街。
这倒不是说哪条街道更加繁荣。
事实上三条街道的繁荣程度是差不多的,没有明显的高下之分,苏咏霖对小商贩的政策扶持力度是一样的。
而苏咏霖喜欢解放大街的理由很简单,因为解放大街上的食物最符合他的胃口。
苏咏霖虽然祖籍在山东,可他是在江南鱼米之乡长大的,口味上不可避免的带有江南属性,喜欢南方的稻米饭胜过喜欢北方的饼食。
而解放大街上的食物偏向南方口味,各类饭庄饭店非常之多
隋唐以后,从宋朝开始,米饭在中国人饮食结构当中的比重开始增加。
宋人善于做米饭,并且喜欢用其他食材煮米饭。
根据配料的不同,有清精米饭、玉井饭、蟠桃饭、石髓饭、金饭、盘游饭、蓬饭、大骨饭、二红饭和淅米饭等等。
正是因为在吃米饭这件事情上开发出了诸多不同于隋唐时期人们的习惯,以至于稻米消耗量大幅度增加,于是本土稻米产量不足,所以宋人还需要从国外进口大米来满足内部所需。
著名的占城稻就是在这一时期进入中国。
宋室南渡之后,江南气候水文更加适合于种植稻米,所以吃米饭的习惯逐渐压过了北宋时期中原居民们承袭隋唐之风吃各类饼食的习惯。
苏咏霖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加上后世爱吃米饭的记忆,对米饭自然有诸多偏爱。
他很喜欢吃各类蒸煮米饭,还有各式菜饭、炒饭,幼年和少年便是绝对的米饭至上主义者,没有米饭,一顿饭都吃不香。
然而当他北上山东之后,艰苦的条件和中原地区的习俗使得他不得不接受现实,入乡随俗,和军队士兵一起吃各类饼食,或者说是有什么吃什么。
不挑食,不搞特殊化,以身作则,引领革命。
谷歖</span>要求别人做到的前提是自己也能做到,并且严格遵守,这样才能树立威望,维持纪律。
占领中都时期和建国前几年因为财政的困难,苏咏霖还是没怎么改善自己的伙食,吃炊饼,喝酱菜汤,厉行节俭。
一直到建立明国三年之后,国内外形势的好转和朝廷财政的逐渐宽裕使得苏咏霖有了改善饮食的条件。
能改善就要改善,没必要一直抱着苦日子不松手。
没谁说革命者就该贫穷落后,剥削者就该华贵上流。
只要分配做得好,所谓奢侈品最终也能成为大众商品,他的目标就是让奢侈品逐渐成为大众商品,让一切平民化,不再有奢侈属性。
于是在皇宫里,苏咏霖给皇家菜单增加了各式蛋炒饭、各式铁板饭、各类煲仔饭、各类菜肉焖饭乃至于西班牙海鲜饭等等不同的吃法。
这些米饭的吃法也随着猪肉菜式的大公开而一起流入民间,成为民间大热菜系【宫廷菜】的一部分,广为流传。
作为宫廷菜系的发源地,中都三大商业街内部的各类餐馆儿、小摊儿更是紧跟时代潮流,力争上游,把宫廷菜发扬光大,各种魔改,各种食物的吃法可谓是百花齐放,争奇斗艳。
于是从洪武三年下半年开始,以中都为中心,中都居民们食用饼食的比重开始下跌。
而直接以稻米饭、去壳麦饭作为主食的人数开始增多。
皇家菜单的公开也让普通人学会了很多种好吃的米饭的做法,对米饭的印象也不再仅仅局限于蒸煮的范畴,这类好吃的做法也不单单仅限于上流社会才能享用。
乘着这股浪潮,加上明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小微摊贩补贴政策,三条商业大街上新开办的餐馆都开始取名叫【某某饭馆】或者【某某饭庄】,专门提供各种各样的饭食。
蒸饭煮饭泡饭菜饭炒饭焖饭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苏咏霖得知以后很高兴,一旦有空闲或者感觉压力积累的很多了,就会拉人一起去商业街上找一家小餐馆吃饭,美其名曰探店。
这算是他唯一在朝廷内部为人所知的爱好。
对于苏咏霖的私人品德和公心,辛弃疾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苏咏霖在要求他人严于律己的同时,自己也确实能做到一模一样的严于律己,甚至于这个程度还要更高一些。
前朝皇室的那些铺张浪费的习惯和排场在他这里已经废除的差不多了,为数不多的个人爱好还是自己离开皇宫偷偷跑到外头探店吃饭。
出去吃饭也是自己花钱,自己请客,随从人员都不用付钱,就能和他一起吃一顿饭。
虽然对于大多数陪同的官员来说,还是挺有压力的。
因为苏咏霖拉人出去吃饭是不看人的,一般来说只要有了想法,随便拉一个人就出去,或者在出去的路上看到某个官员,只要没什么急事,也就一把拉住出去吃饭。
这要是亲近官员还好,换一个不熟悉苏咏霖只知道他威名的小官,可不得给吓坏了?
辛弃疾还记得上一次他跟着苏咏霖出去的时候,苏咏霖正好拉上了一个在内阁跑腿的年轻官员,给这个年轻官员吓得不轻。
确实,跟他们两个大佬坐在一起吃饭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他战战兢兢,吃饭的时候生怕掉下一粒米饭让苏咏霖不开心。
辛弃疾甚至猜测这家伙都不知道自己吃了什么。
不过苏咏霖对此毫无自觉,自顾自的愉悦了。
今日还好,胡玮是复兴会的中高级干部,是复兴会创立以来比较优秀的干部,否则也不可能接替江育成为新一任的大兴府尹。
不过要说紧张还是有点紧张的。
所以胡玮就落后苏咏霖一个身位,和辛弃疾走在一起,低声询问。
“辛总长,我听说主席喜欢拉着官员出去吃东西,这是不是一种考核啊?”
辛弃疾看着走在前面的苏咏霖左看看右看看满脸开心的模样,笑着摇了摇头。
“真的别紧张,主席日常在宫里面处理政务的时候已经很累了,难得出来吃顿饭,他是不会有其他的想法的,只是吃饭而已。”
胡玮对此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
“有不少人都说这或许是主席的一种考核官员的方式。”
“别想太多了,主席真想考核官员,有无数种方式,没必要在出来吃饭这种开心的时候做这种事情。”
辛弃疾笑道:“只是单纯的放松,休息,没有别的意思,你也别想太多,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主席买单。”
“真的啊?”
胡玮一愣:“这不就等于是主席请客做东吗?”
“你要这样说,的确是这样的,我都吃了好几顿了,也没付过钱,放心吧,主席在吃饭问题上一直很大方。”
辛弃疾拍了拍胡玮的肩膀,笑得很开心。
此时正值中都的早晨,大街上早早的就有很多饭店和行脚摊子开业,做早饭生意,而这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也都是赶着吃早饭然后去忙活营生事儿的人。
值得一说的是,中都是一座不夜城,颇有南宋临安的风范。
苏咏霖在洪武二年上半年取消了中都的宵禁,所以到如今,中都即使在后半夜的时候也是有着相当多的夜猫子,只有在夜最深的时候,才有一个时辰左右没人做生意。www.xiumb.com
夜市结束之后也就一个时辰的时间,早市就开了。
卖早饭的店主们和摊贩们十分勤劳的早起,早早地就来这边把自己的店面、摊子搞定,把该切的该烧热的都给准备好,就等着饥肠辘辘的食客们来照顾生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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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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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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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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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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