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两个全程参与了之前针对完颜亮的作战,知道完颜亮死了,也知道大军后勤被断了,更知道他们将身陷险境。
从心里来说,他们是不愿意被留下来保护纥石烈良弼的。
他们又没有纥石烈良弼的家国情怀,对家国没什么概念,之所以奋勇拼杀,是因为完颜毅英对他们很好,给他们很多东西。
别说吃穿用度不同,钱也拿得多,小日子过得就跟地主老财一样,比那些有土地产业的小地主还要好上一些,还不用为税收烦恼。
有些时候他们立下功劳,完颜毅英高兴了,还会把自己喜欢的几个小妾赏给他们玩几天,让他们舒舒服服的享受几天,十分销魂。
有吃有喝有穿有钱,还有女人可以玩,这就是他们作为亲兵的日子。
有这样的待遇,他们对完颜毅英那是死心塌地,就认准了他一个人,为他生为他死,为他造反也不怕,上了战场眼里没有别人,就是完颜毅英一个,只要他活着就可以,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弟兄们绝无二话。
这就是亲兵。
也正因为此,他们被派来保护纥石烈良弼的时候才没有抗拒,才老老实实的接下了这个任务——用命护着纥石烈良弼回到中都。
若是成功归来,重赏。
若是不成功……那就别回来了。
这是作为亲兵最残酷的宿命,同时也是荣耀的象征。
所以在军队鄙视链中,将领亲兵永远在士兵群体中位居鄙视链顶层,可以俯视全体其他兵种,包括那些精锐骑兵也是一样。
你们待遇再好,能和我们比吗?我们能和自家将军的小妾玩耍,你们行吗?
当然是不行的。
可是其他正兵再怎么待遇不好,也是正兵,国家登记造册,算不上底层。
底层是谁呢?
签军。
民夫不算,签军勉强还算是军,民夫是货真价实名副其实的奴仆,连签军都能欺负民夫。
也就只能欺负欺负民夫了。
护卫亲军里的亲兵对上签军里的那些二等兵,那不是一般的趾高气昂,正兵可以对签军做的事情,亲兵可以做,正兵不能对签军做的事情,亲兵还是可以做。
所以对上这群签军,两个亲兵完全没有任何好脸色。
“命令传到了,限你们一个时辰内必须整顿完成,等待进一步命令,否则军法从事,懂了吗?”
高个子的亲兵低着头看着那勾着腰赔笑脸的签军军官。
签军当然也有军官,职位绝对比这些亲兵要高,但是地位上……还是不要提的比较好。
面对两个龙精虎猛的亲兵,这名签军军官只能赔笑脸接下命令,嘴里连连说着【好的好的】。
两个亲兵又扫了一眼签军军营里那些歪七扭八的歪瓜裂枣们,啐了一口,骄傲地转身离开了。
那签军军官等两个亲兵走得比较远了,才收起笑脸,一脸嫉恨的表情朝地上吐了一口浓痰。
“呸!什么玩意儿,狗仗人势的东西,当老子心甘情愿给你们当牛做马?要不是家里有老有小,老子马上就投了光复军砍死你们这帮直娘贼,呸!”
呸一口不够,这签军军官还呸了第二口,表达自己内心的极度愤慨。
不过生气归生气,命令还是要执行的,不执行命令,军法对签军从来都是超级加倍的,所以无奈之下,他只能下令麾下的兄弟们做做准备,准备去投胎了。
争取下辈子投个好胎,做个人上人,不用被人欺负到死。
结果他刚准备传令,一个小卒凑了上来。
“头儿,上头给咱们发的兵器什么时候下来?不是说有兵器要下来吗?这都没见着呢,打什么仗啊?”
军官一愣。
“还没送来?”
“没啊,这不还以为那两个人是来说这个事儿的。”
“呸!直娘贼!”
军官骂了一句,开口道:“跟我上去问问,缺吃少穿也就算了,一把趁手的兵刃都不给,徒手拆城墙啊!”
话分两头,两个亲兵转身离开之后,见着走得远了,离开了签军军营,也就拉开了话匣子。
高个子的亲兵首先开口。
“话说这一次,这些签军好不了,咱们未必能好,你说,咱们能活着回去吗?”
矮个子苦笑一声。
“嘿,不知道,咱们做亲兵的,基本上都是跟主帅同生共死,主帅活着,咱们才能活着,主帅没了,咱们活着也要死。”
高个子叹了口气。
“我是想活着回去的,将军府上那小燕儿真的是……好想回去再跟她折腾一整晚啊。”
矮个子似乎也想起了那动人的女体。
“谁说不是呢,那劲儿啊,真的是……叫人就想死在她身上,你说我要是死在她身上,该多幸福啊?下辈子肯定能投胎个好人家吧?”
“嘿嘿嘿嘿,这一次要是活着回去,将军肯定会赏给咱们再玩一趟的,争取吧,活着回去。”
高个子深吸一口气:“咱们到底是骑马的,不至于输给那些两条腿的,骑着马,活着回去的可能也大一些,是不是?”
矮个子叹了口气。
“话虽如此,咱们没有多少粮食啊,粮道又给断了,后路也没了,这一路血拼回去,也不知道能回去几个,所以我就想着……兄弟,要是我回不去了,你记着在我坟头烧一件小燕儿的衣服。”
高个子一愣,一脸惊讶地看着矮个子。
“你……不愧是你,能想到这一点,兄弟我自愧不如,那……我也是,咱们不管谁能回谁不能回,都能活着回去最好,要不然谁回去都要烧一件小燕儿刚换下来的衣裳,怎样?”
“一言为定!”
两人紧紧握手定下约定,相视一笑,觉得这个约定特别的浪漫。琇書蛧
“不过话又说回来,上面还真是够狠的,这帮签军民夫全都要丢在这里,几十万人啊,这要是全都完了,家家户户都要披麻戴孝咯。
上一回这样搞,整的多少人起兵造反,这一回要是还这样搞,燕云到底能不能留得住就是个问题了,反正我是这样感觉的。”
“谁说不是呢?也不给留下多少粮食,就是放在这里送死的,想着几十万人,逆贼就算是抓三天也抓不完,有这功夫,咱们就能走了。”
“粮道都没了还留什么粮食?给口吃的意思意思就过去了,反正迟早要死,就别浪费粮食了。”
“真狠啊。”
“你心疼?”
“屁!心疼他们?呸!”
“哈哈哈哈!”
两人旁若无人般的大笑起来,笑着笑着忽然感觉不对劲,一转头,看到刚才那个签军军官和他身边的一个小卒子正一脸震惊地看着他们。
“你们怎么在这里?”
两人大惊失色。
“送死?粮道断了?“
签军军官一脸震惊地看着两人:“这是真的?粮道断了?那我们不是都回不去了吗?为什么还要开战?”
两个亲兵更是震惊。
“你们竟敢偷听!找死!!”
这一瞬间,两个亲兵做出了判断,一起上前试图把签军军官和他身边的小卒子弄死。
结果两人撒腿就跑。
“给我站住!!!”
两个亲兵满脸惊慌地追了上去。
“救命啊!救命啊!救命啊!!!!”
军官和小卒子拼命地跑,拼命地跑。
动静弄大了,不少签军伸出脑袋四处观望,很快就看到了这一幕。
两个人高马大的壮实兵卒正在追着两个身材瘦弱的签军跑,一边是凶神恶煞,一边是不停地呼救。
这是什么情况?
所有人一头雾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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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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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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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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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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