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服务员也是将这金条往前面推了推淡淡笑道:“不好意思先生,本店小本经营,不支持黄金支付,而且老板的规定,就是铁律,别说是您了,就是天王老子来了,那一人一杯酒的规矩也不能更改!”
“嫌少不够吗?
!这样呢?
!”
常云杉一边儿说着,一边儿又是从兜里摸出了几根金条拍在了桌上。
正常人看到这几根金条,那双眼都应该放光,什么规矩,制定,在金钱与权力面前那都是浮云,有钱就能重新制定规矩。
可是这服务员只是淡淡笑道:“比你有钱的我见多了,甚至他们比你拿出的钱更多,一切都还得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儿,我老板说了一人一杯酒,那就只能一人一杯酒,这个规矩,已经十多年了!”
看到几根金条还能纹丝不动,不得不承认这服务员定力十分不错,这只能说明他曾经见多了这种场面,亦或者他以前就拥有过大量的财富。
一个千亿资产的老板就算破产了,他骨子里面还是有一股气质!
“有点儿意思!”
常云杉微微点了点头满意的笑道:“那把你老板叫出来可以吧?
!”
“不好意思,三爷不见客!您要是吃饭,那就点菜,您要是闹事儿,那就请回!”
服务员望着他语气冰冷的说道。
周围所有客人,也都是纷纷停下了手中的活,转过头看向了这边。
“啧啧,这是又来了一个不怕死的啊!”
“好多年没有人敢在这小酒馆闹事儿了,是啊,上次有人不长眼那可是在十多年前了吧!那可是被打的老惨了!”
“从来没有人敢在三爷这儿闹事儿,这家伙不是本镇的吧,要不然怎么会不知道三爷的名声!”
“…………”
这个小酒馆虽然不大,也就上下两层一百多个平方而已,但是他的作用跟和平饭店其实差不多。
不管你有多大的仇,多大的恩怨,只要进了这酒馆,那就是好友,要么离开,要么就在这儿坐下吃饭。
谁要是不长眼在这儿闹事儿,分分钟就是会被扔出去。
这酒馆的老板是十多年前从外面进入这小镇的,当时这个镇别提多穷了,那就是几栋房子而已,集市上基本上也就卖点青菜,土豆,卖肉的都没见到几个!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这酒馆就开在了这镇上正街上,小镇上人虽然不多,但是这酒馆生意却好的不得了。
渐渐的,这酒馆的名声以及这老板的名声传遍了周边所有村庄。
甚至可以成为伸冤鸣屈的地方,只要你有理直接来到这酒馆里面,温上一壶酒,与这酒馆内的服务员,伙夫,甚至客人,说上几句客套话,说不定你的事儿他们就帮你摆平了。
这也是为什么这酒馆叫做老友酒馆的原因,就算是萍水相逢不认识,只要坐在这儿好好的喝上一杯,那就是这酒馆的客人了!
只要你不离开酒馆,那在这范围内任何人想要找你麻烦的,都有酒馆内部人帮你处理。
之所以这酒馆在方圆十里这么出名,更大的原因就是这酒馆的老板仗义!
干旱的时候,不仅散尽家产免费让大家吃,甚至还收留了很大一批难民,灾情过去,这酒馆的饭钱,菜价,不涨反跌。
有人都说,这酒馆老板来到此处不是为了赚钱的,是为了镇守一方,有这座酒馆在这儿,家家户户敞开大门睡觉都没有觉得害怕的!
所以大家到这儿来吃饭,那是带着崇敬之情的,没人敢在这里闹事儿!
“怎么?
!我这要是硬要在这儿喝酒,你们还能把我赶出去不成?
!没有王法了吗?
!我这有钱喝酒,你们凭什么不卖啊!把你们老板叫出来,我要亲自跟他说!”
常云杉坐在椅子上一脸坏笑的说道。
这服务员听到这话也是脸色一变:“这么说,你是铁了心的今天非得在这儿闹事儿了?
!”
“可以这么理解!我就是来找人的,你将你老板叫出来,就说老友来找他喝酒来了就行,我不相信他不出来!”
常云杉挥了挥自己那脏兮兮的袖子淡淡笑道。
后厨。
几个听到这话,直接就是将手中菜刀插在了案板上。
“草!兄弟们!有人竟然在这儿闹事儿,拿起家伙事儿,咱们走!”
“好!”
一群人蜂拥而上,朝着常云杉就是冲了过去。
不少看客也是微微摇了摇头。
哎,又有人要遭殃了,怎么就这么不知好歹呢?
!
人家都是好话说尽,你这非得在这儿闹事儿,真是嫌自己活太久了吧?
!
可是令众人没想到的是——!
七八个服务员,还有后厨的人全部冲上前,不一会儿的功夫那都是躺在了地上,这些服务员全都是练家子。
以前一大群小混混来这儿找麻烦,一分钟不到一大群人就是被踢飞到了门外。
可现在面对常云杉,这么多人全部一起上,竟然都还不是对手!
“化凡境后期?
!”
那服务员紧盯着他沉声说道:“看来是仇家找上门来了,铁牛!你去通知三爷,让他赶紧先走,这儿咱们应付!”
“好!”
旁边那个掂着大勺的厨子点了点头说道:“你们挡住,我去叫三爷先走!”
可是正当这行人还要继续打的时候,这楼道口传来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Χiυmъ.cοΜ
“住手!”
只见一个穿着灰白长袍的中年男人,双手背在背上从二楼阁楼上缓缓走了下来。
所有人见状,当即是放下了手中的东西,恭恭敬敬的喊了一声:“三爷!”
“嗯!”
这男人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依旧是双手背在背上,虽然是粗布麻衣,但是穿在他身上,总是渗透出了一股与世俗格格不入的气质。
虽然都说人人平等,但是人与人是真的有很大的不同,真正优秀的人,你就算把他放在戈壁滩上,那该牛逼的人,依旧牛逼!
是金子在哪儿都发光,虽然没有人知道三爷到底什么来头,但是大家都知道,他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所以才是在这偏僻小镇上开了一家小酒馆。
不为赚钱,就为了过着陶渊明那种远离世俗的生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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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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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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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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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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