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王九妈说卜大郎是瑶琴的亲爹,因为生意亏了,导致家道中落,实在过不下去了这才不得已卖掉女儿。
对此,王九妈倒也没有怀疑,毕竟她见多了。
这年头,因为生活所迫也或是一些不得已的原因卖妻、卖妾、卖女儿的多的是,见惯不鲜。
想当年,她也是因为家里兄弟姐妹好几个,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爹娘不得已之下只能卖孩子。
看似心狠,但也为生活所迫,总不能大人孩子活生生饿死吧?
卖了,孩子有活路,大人也能得几个钱维持生计。
其时,瑶琴因为一路奔波,再加上惊吓与担忧,身体有些染恙。
狗子便借着这个机会,假说让王九妈替她诊断一下,也免得落下病根。
瑶琴倒也没有多想,再说王九妈是个女人,更是没有戒心。
王九妈一边与瑶琴聊天,一边查体她的身体,心里越发的惊喜。
她阅人多矣,认定瑶琴只要稍加培养,一定可以成为当红花魁。
接下来,便与卜大郎与狗子二人讨价还价了一番,最终,议定六百两银子。
卜大郎激动得快要晕过去了,毕竟他这辈子何曾拥有过这么大一笔数目的银子?
平日里,兜里都是一些小钱。
只可惜,卜大郎低估了狗子的野心。
狗子这一次之所以如此热心,是因为他欠下了一大笔赌债。
正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再还不上钱的话搞不好就会家破人亡。
这次凭白无故赚了三百两,其实是够还赌债的。只不过,还了赌债之后就剩不下几个钱了。
因此,狗子颇有些不甘心。
他想的是,假如能将另一半银子也弄到手,以后岂不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当然,这只是他美好的想法。
一个赌徒是很难改掉恶习的,一旦还清了赌债,手中又有三百两银子,这家伙不定哪天又会陷进去。
卜大郎虽然游手好闲,但几乎不沾赌,因为他知道这玩意儿一旦上了瘾,那就是万劫不复。
拿到银子之后,卜大郎提出在临州府多玩几天,他要好好领略一下临州府的姑娘。
但是狗子却不同意。
因为他急着想赶回去还赌债,一天不还,便多一天的利息,利滚利是相当吓人的。
况且,就算是卜大郎款待他,那也是花他的银子。
这家伙已经打定主意黑吃黑了。
“大郎,咱们手里拿这么多银子,万一被人盯上了,麻烦可就大了,丢银子事小,丢命事大。
再说这建州府富人太多,挥金如土,咱们这点银子恐怕经不住折腾。
还不如回建州府去多找些姑娘陪着玩乐不好么?”
这么一说,卜大郎也觉得颇有道理,于是当天二人便开始返程。
半道上,二人住进了一间客栈。
待到天色快要亮的时候,狗子蹑手蹑脚翻身起床,先找到卜大郎的包裹,检查了一下银子,然后跑去拿起桌上的茶壶猛地砸向卜大郎的头。
狗子本以为自己计划的天衣无缝。
但却万万没有想到,可能是从来没有杀过人,手一颤,竟然砸歪了,没有砸中要害,倒是把卜大郎砸得大叫出声,猛地翻转身子。
无奈之下,狗子顾不上许多,又拎起壶砸过去。
求生的本能令得卜大郎拼命抵挡,一边大声呼救,狗子杀红了眼,跳上床去拼命地拎着铜壶一下接一下地砸,直砸得卜大郎头变成了西瓜这才慌慌将壶一扔,拎着包裹夺路而逃。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也惊动了店中的客人。
说来也巧,店里正好有三个捕快押着一个要犯在此住宿,听到动静之后其中两个捕快拎着刀出门查看,发现狗子浑身是血,拎着包裹慌慌张张窜到院中。
于是乎,两个捕快追了上去,刀一晃,狗子便吓得瘫软在地。
人赃并获,他的下场可想而知,别说银子,命也得丢。m.χIùmЬ.CǒM
再说另一边,等到卜大郎与狗子离开之后,瑶琴与王九妈一番交流,方才知道自己竟然被骗了,顿哭得死去活来。
王九妈听瑶琴呜呜咽咽说了一下遭遇,也才知道她也被骗了,瑶琴根本不是卜大郎的女儿,是被拐出来卖的。
但是,她花了整整六百两银子,总不能打水漂吧?
于是也告知了瑶琴实情。
“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我花了六百两银子将你买下来,这是买卖契约,你自己看看……”
瑶琴下意识接过契约一看,果然如此,更是嚎啕大哭。
待她哭了一会,王九妈这才劝慰道:“要说起来,我也不是铁石心肠之人。但我花了六百两银子,这可不是小数目。
况且,你爹娘下落不明,也说不清是否遇难。
要不这样,你先在我这里安顿下来,我托人打听一下,如果你爹娘没事,那就让他们将你赎回去。
你要是不相信,也可以自己写一封信给你认识的人问问情况……”
瑶琴心想,这恐怕也是唯一的办法了。
思来想去,便给以前曾经教过她读书的严秀才写了一封信。
不过,这一次的经历也让瑶琴成熟了许多,信中她没讲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只是说与爹娘失散了,如今暂时寄住于临州府一户人家云云。
她想的是想确定爹娘是否平安回家,如回家的话她再讲明自己的处境,等爹娘来临州府替她赎身。
煎熬地等了近一个月,终于等到了回信。
信一展开,她便认出了先生的字迹,颇有些激动。可是一看内容,却差点昏晕过去。
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一次家中竟然会遭此大难。
而这一次,祸是由她的舅舅引起的。
瑶琴的舅舅属于那种喜欢贪小便宜的人,也正是因为如此,被人利用,许以重利让他潜入客栈偷东西。
瑶琴的舅舅根本不知,他偷出来的竟然是朝廷关于边防的一份密件。
而利用他的人,则是潜伏多年的敌国细作。
也正是因为如此,瑶琴的舅舅被官府押入了大牢严刑拷打,还连累了一大家人。
包括瑶琴家也被官府给查封了,而且官府还在搜寻瑶琴一家子的下落,以确认他们一家子是否已经被细作收买。
信中,严秀才劝瑶琴说,他相信瑶琴一家子不可能与细作有任何关系。
但这种事一旦被抓到官府很难说的清楚,劝她暂时不要回家,等以后风头过了再说。
最后还让瑶琴看完信之后便烧掉,不能留下证据。
看完信之后,瑶琴流着泪把信烧了,之后病了一场,卧床躺了十余天。
期间,王九妈还算体贴,给她找郎中,煎药,熬粥,多少让瑶琴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待到身体康复之后,瑶琴主动找王九妈谈话,说:“九妈,我爹娘没找到,想来是凶多吉少了。
我也没地方可去,只能留下来。
但是九妈,你让做别的事可以,哪怕做杂活也行,但是……但是我……我绝不出卖身体。”
王九妈叹了一声:“随你吧,你要是才艺足够好,也可以卖艺不卖身。
以后,我便将你当女儿看待,该教你的我都会教你。
但有一点我也要提醒你,身处风尘中,什么人都可能会遇到,你要心理准备,也要学会如何巧妙地保护你自己。”
“多谢九妈。”
事已到此,瑶琴也认命了。
总之,只要不出卖自己的身体,做什么都无所谓了。
之后,王九妈按惯例给瑶琴改了名,认瑶琴为义女,跟着她姓了王,单名一个美字,花名美娘。
之后又尽心尽力传授美娘各方面的经验,以及风尘中的规矩与礼仪。
还聘了人来教美娘吹弹歌舞。
美娘虽说擅长琴棋书画,但以前所学的都是一些比较雅致的东西,并不是所有客人都会欣赏。
所以,也得学一些适合风尘中的歌舞,以便取悦客人。
王九妈对美娘寄予厚望,不仅竭力传授自己多年的经验,而且还请了一些有名的乐师、舞姬前来教美娘。
一转眼,一年多过去,美娘年满十四岁,正式出道。
刚一出道,便以其出众的容貌与才艺,再加上王九妈的大力宣传,很快便出了名,吸引了不少风流才子,富家公子慕名而来一睹其芳容,欣赏其才艺。
诗词歌赋,难不倒美娘。
抚琴、沏茶、唱曲、跳舞,品酒……各种才艺也不输人下。
因此,出道短短半年,美娘便被人冠以“花魁娘子”的美称,喜得王九妈合不拢嘴。
这说明她的眼力不错,所花费的银子与精力也没有白费,总算是扬眉吐气了,而且比她之前的预期还要好的多。
有好事者编了一首不知道什么体的词来形容美娘:
“小娘中,谁似得王美儿的标致,又会写,又会画,又会做诗,吹弹歌舞都余事。
常把西湖比西子,就是西子比之也还不如。哪个有福的汤著她身儿,也情愿一个死。”
盛名之下,美娘的名气与风头节节攀升,俨然成为临州府几大花魁之一。
也因此而带动了王九妈院子的生意,又忙着招揽了好几个姑娘来,还配了丫鬟与伙计。
不过,这名气一大,难免就有人蠢蠢欲动,想要拔个头筹替美娘梳弄开花。
青楼这一行也有着自己的行话,十三岁谓之试花,十四岁谓之开花,十五岁谓之摘花。
其中有个姓金的富商最是大方,开出一千两银子的高价想要开花。
这个价,王九妈自然是动了心。当初她花六百两买下美娘,之后培养美娘也花了不少银子。
一千两,基本上就能把所投入的银子全部捞回来。
结果,跑去与美娘一说,美娘当即哭闹起来,说九妈说话不算话,当初说好的卖艺不卖身,怎么现在又变卦?
还说,如果非要逼她,她宁愿死。
一见美娘态度坚决,王九妈倒也不敢强迫,毕竟美娘现在是她的摇钱树,而且还带动了整间院子的生意,连别的姑娘都沾了光。
因此,王九妈赶紧赔笑:“乖女儿别生气,我也就是顺口问一问,也好回绝那金老爷。”
“这种事以后就不要问了。”
“是是是,不问,不问……”
王九妈讪讪离开,跑去婉拒了金老爷,假说美娘还小,等再长大一点再说。
金老爷虽然不甘心,但这种事也不能强来。
再说了,王九妈在临州府也算有点关系,方方面面打点的也很好,一般人倒也不敢在她院子里闹事。
最初,前来约见美娘的客人,王九妈定的价格是十两银子。
也就是说,起步价为十两,其中包括了基本的茶水与酒菜。
如果客人有需要,想喝好一点的茶,吃好一点的酒菜,那就另外点菜。
后来,美娘的名气越来越大,王九妈水涨船高,将价格提升到二十两银子,分成方式为三七。
美娘得三成,王九妈得七成,毕竟她提供了场所还有酒水什么的。
其实说起来,很多姑娘并不在乎分成,特别是一些头牌与花魁。
大多数花魁的身家堪比富豪,如果只是靠分成的银子是不可能赚那么多的,毕竟容颜会老。
她们的收入主要靠的是客人的打赏与送礼。
一般来说,有能力前来找花魁的大多都是富家子弟,也或是一些多金的才子。
一些富家弟子可谓挥金如土,只要哄高兴了,出手相当大方,金银,首饰、珠宝不在话下。
所以,很多风尘女子都梦想着成为花魁。
正如天下读书人一样,都梦想着成为状元郎。
再说这临州府城东有家油店,店主人称朱老十,其妻早亡,膝下无儿无女。
三年前,店里来一个伙计名叫秦重,母亲早亡。十三岁那年,其父亲与人一起出远门做生意,结果一去无归。
秦重生活无着落,便四处寻活,后来找到了朱老十的油店。
朱老十眼见秦重机灵好学,为人实诚,便有心培养他,待时机成熟时便收为养子,让他继承自己的家业。
秦重心存感激,平日里兢兢业业,苦练手艺。一练三年,竟练就了一手绝技。
别人打油,都是用提斗之类的量具,但是秦重却不用量具,随手拿个瓢,仅凭眼力与感觉便能舀得分豪不差。
这倒也罢了,关键他还有一门令人拍案叫绝的绝技,找个葫芦放在桌上,葫芦口放上一枚铜钱。
秦重用瓢舀上油,高高往下倒,令得油牵成一条细线透过铜钱孔注入葫芦。
等到瓢里的油倒完,铜钱上面一滴油星也不沾,再移开铜钱一看,葫芦刚好满。
有人不信邪,换了大小不等的几个葫芦来,结果都一样,秦重只要瞟一眼葫芦的大小,再掂一掂,摇一摇,心里便能测算出大致能装多少油。
有了这样的绝技,令得朱老十店里的生意更加兴旺,很多人特意多绕些路过来打油,就是为了想亲眼见识秦重的绝技。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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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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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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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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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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