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莎莎身体变化都不重要了,却担忧身体变胖,这也许是女人中爱美的天性。
“女人,这可是长颈鹿的肉补着呢,正好给我们两补补。”
“你?小心你吃多了胖。”卞莎莎白一眼黑人,经过相处,她已经不怕这个人了,此刻像夫妻一样的调情。
“鹿...怎么样?”
黑衣人对于卞莎莎白眼笑嘻嘻的,眼前这个女人像是对他无限风情的抛媚眼,他感觉很受用。
在这个女人的面前,他就像一头雄狮,这個女人再泼辣也屈服在他的怀中,这是属于男人的骄傲。
“小心吃死你,吃多了喷鼻血都会让你死掉!”
“呵呵,咱这是以型补型。”
黑人不但烤肉,还煮了一锅肉汤,就像他刚才所说的,美食一顿又去捕猎,刚才说的正是他要去的地方,那就是长颈鹿生长的地方。
他会一段时间聚一次,专门袭击那些落单的长颈鹿,遇上大批成群的,就他这个修为也干不了,不是他的能力不够,而是这种动物也有毒。
自己本身也有喷毒的技能,他也不是百毒不侵的,预防他这种毒和长颈鹿的毒相克,并不说以毒攻毒是一件好事。
一不小心,怎么死在这无边森林中,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不要这一种英年早逝。
现在这种快乐的日子,正是他所需要的,无论以后的日子怎样,会不会得到别人的报复。
又会不会遇到倒霉,只知道今天快乐今天乐,在无边森林寂寞的日子里,只要开心快乐,只要以后修仙漫长的日子里过得逍遥自在。
外面的繁华仿佛和他没有关系,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实力,可能在这里还能撑一下,到了外面什么都不是。
卞莎莎好像是认命了一样,对眼前这个男人已经没有抗拒,也许和一些别的女子一样,一开始也许对不熟的男子有恐惧的心。
可一旦……,就默认了这段婚姻,就像那些盲婚嫁的那些人一样,嫁的人不怎么样,也要受着。
卞莎莎一旦放下了抗拒,开始变得快乐了起来,江湖儿女,哪有那么多的矫情,虽然是千金小姐,只不过她是修仙之人,不会像待在闺中的千金小姐一样会盛装出嫁。
像她这种没有亲人祝福,没有嫁妆的婚礼,梦想中嫁给白马王子,一旦认命了,放开了心扉。
卞莎莎把这段丰富的早餐,当成了婚宴的大餐,没有红妆,眼前这个男人更没有送她任何东西。琇書網
“走,咱们现在去差不多了。”
等他们吃饱了后,黑衣人说道,女人乖巧的模样,又是另外的一番风景。
“嗯”
卞莎莎站了起来,给自己换了一身衣服,并且给自己整理了一下妆容,她知道会不会遇到同门,想吃上不想让自己落寞的样子被人看到笑话,想拿出飞行法器。
“跟我走……”
黑衣人对卞莎莎好像改变了一些态度,对她呵护了一点,之前那一种行为,仿佛一夜夫妻,变得怜香惜玉。
卞莎莎乖巧的点头,被黑衣人拉手飞上天空,到目前为止都不知道这个男人的姓名。
男人也好像没有所谓一样,没有在他面前介绍自己。
他们仿佛是搭配一样,名字只是一个称呼,双方都没有介绍自己。
这是最可笑的一对夫妻,卞莎莎是这么认为的,这个男人只会称他为女人,她就称这个男人为坏人。
他们从晴朗的天空,太阳的高空上,飞行了一段时间,好像进入了另外一个空间一样,这里只有迷雾,别说有阳光,一丈远的地方都看不清楚。
卞莎莎听说过这里,曾经看过的地图,有迷雾的地方,就是他要做任务的地方。
如果不是这个男人带她来,她还真的找不到这里,不知道同伴们在何处,只听到了长颈鹿的声音,又有“莎莎”别的声音。
黑人只是停了一下,带着卞莎莎开始降落。
“吼吼,女人,你想不到吧!你的同伴们正在这里。”
黑人觉得有意思,那些人想逃出他的手掌心,却没想到来了这里还是让他遇到了。
“什么?他们也在这里?”卞莎莎有点愕然,想见他们,又不想让他们见到,经过了一天……,她羞于见人了。
让谁都能想到,进入了一个男人的魔爪,除非这个男人是君子,那渣渣都没有的剩。
江湖儿女对这些可能没看的那么重,不会作为女子还是希望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
“对,想不想见他们?伱可没想到他们这么大胆在这里猎杀长颈鹿。”
“哦,长颈鹿很好猎杀吗?”
“你这么想就错了,长颈鹿不但有毒,而且最厉害的有三价,你的那些同伴如此渣渣的修为,哪能猎杀得了长颈鹿,不被长颈鹿群杀掉就不错了。”
“啧啧!”
卞莎莎对那些同伴被杀掉,他并没有心疼,此刻有点可惜,那两个小白脸,看起来长得不错,看起来比赖建霖差一点,在仙门里也算是不错的男子了,样貌比身边这个男子英俊点。
输就输在修为上,也许不久的将来,这两个男子可能会很厉害,前提是要走出这无边森林。
“你为他们可惜?信不信我也杀了他们?”
“切,之前都没能杀,现在你的心会放在杀人上?不是喜欢你的鹿鞭。”
“哈哈,女人,口齿伶俐,更喜欢你了。”
男人看着卞莎莎红唇小嘴,又好像身体激动了,只是现在的心思放在另外的事情上。
卞莎莎在黑人把她降落,她的耳朵里听的更清楚了,听到了同伴的声音。
也听到了长颈鹿怒叫的声音,却没有听到他们打起来的声音。
“那些长颈鹿干嘛?只会叫不把他们围攻?”
卞莎莎只知道这里有厉害的妖兽,会不知道这些场景物的食物是什么。
“长颈鹿在收粮食,有你的同伴在抢他们的粮食,它们只会叫,先把一年的粮食存起来,最后才会围攻。”
黑衣人比现在这无边森林里,待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一些动物的一些习惯,他都能摸的清楚一点。
黑衣人在路边森林长期的食物,吃的最多的是长颈鹿肉,当然要把它们的生活习惯摸清楚。
并不是下的陷阱,在这仙藤条的地方,预防藤条捆绑,那会成为藤条的食物,长颈鹿的食物。
黑衣人听说了一个传说,这些藤条已经有了灵智,仙藤条也许不会吃人肉,却吸收人的血。
特别已经成了精的仙藤王,在一从又一从的藤条里,其实这里有一棵老祖宗。
其他的都是子孙,也任由他派遣,幸运的话,人是能逃脱的。
之所以不吃长颈鹿的血和肉,他们当然是互惠互利,长颈鹿的一些生活习惯,能带给他们藤条的生长,他们生长出来的花瓣,果子壳。成为了长颈鹿一年的食物。
“咱们先收了你要的种子,去偷袭那些长颈鹿!”
卞莎莎听了男人的话语点头,
男人说的话对,要这个男人的身边,她成了被保护着。
其实被男人保护的感觉也不错,她开始变得柔弱一些,接受男人的保护,在他的面前撒娇。
长颈鹿又发现了,好像又有人来抢他们的食物,特别这个人气味有些熟悉,又有一个生人的味道。
厉害的长颈鹿发现了又有人来,安排修为低一点的要注意,别给人类给猎杀了。
它们又不断的快速收粮食,在这一片土地,如果有别的草类,他们也可以吃灵草为生。
只可惜在这一带地方寸草不生,有的只有仙藤,其实它们在这一带可以换一个地方去生活。
可惜任何的地方都有它们的守护者,并且不能越界,附近的地方也有别的妖兽领域?
一越界就会打起来,这里面也许会有一些人类趁火打劫,把他们互相残杀的妖兽猎走。
长颈鹿一呆,就在这里待了整整千万年,一代又一代的生存在这里,当然也有别的妖兽和它们抢地盘。
她们利用在这里熟悉的环境,又有仙藤条帮忙,把别的生物赶走了。
长颈鹿和仙藤条成为了同盟,长颈鹿保护仙藤条,给肥料。
仙藤条交易的当然是花瓣和果子,帮忙也只是想吸血,无论是别的妖兽血,还是人类的血,都是它们大补的食物。
仙横好像是听到了长颈鹿的叫声,一从从的藤条开始动了,之前的一从从,好像能接拼一样,藤条变得很长很长,能看得出最底下的是一颗手臂粗小树藤条。
藤条在天空中挥舞,看不到人类,却像有眼睛一样,往人的地方攻击过去。
这时毕仁川他们这一行人已经摘掉了一些果子,还没能多做一只长颈鹿,更没能猎杀,发现了藤条的异动,大家伙飞上高空中,不停的躲着那些藤条。
大家都用着他们的法术,随法术变成了冰法术,从高空上掉下许多的冰刃,要把这些藤条切断。
藤条怕冷,却不怕冰刃切断。
用土法术的,木法术,金法术的都有,他们使出的法术,好像对藤条没有用处。
毕仁川打出他的火法术,在高空中不断的喷火,把这些火丢在这里藤条丛林,要把丛林烧掉。
他只不过是用法术攻击而已,相信那些厉害的藤条,不会那么轻易的被他的火烧掉。
果然,藤条很怕火,却也没能伤害到藤条,这些横条不断的挥舞,藤条树也在不断的移动着,敌人喷出的火并不能伤害到。
这样一来可苦了长颈鹿群,高价一些的还好一些,也利用他们的法术去攻击人类。
又不断的喷出毒素,只要人靠近,就比谁会中毒。
这边的人开始斗起来,卞莎莎和黑人也没有闲着,他们也被攻击了,一时间他们眼泪还不能靠近,也还没能自相残杀。
卞莎莎发现了藤条怕她的火,给自己的身上弄了一些火圈圈。
火圈圈好像会变动一样,藤条飞过来的时候,火圈圈包围住藤条,想要把它弄火烤。
藤条遇到这样的情况,又开始小心的躲避,有些藤条上面还有果子,卞莎莎顺便摘果子。
把摘下的果子放在储物袋中,看起来一点都不忙的样子,她这样悠闲的动作,当然是有黑人的保护。
怀里的女人在玩,摘掉这些不能吃,也许会有用的资源,但对于他们来说是没有用处的,两人都没有木法术的木灵根。
女人的执着,男人只能宠着,现在他不会像以前那样把女人当成挡箭牌,好像经过了一天夜,对这个女人有了感情。
除非他自己伤害,任何人都不能在他的身边伤害。
这个想法也只是在他还没遇到更强的对手,也许遇到更强的对手会放弃,对方也不惜逃掉。
“女人,抱紧我啦,咱们现在去猎杀长颈鹿。”
黑衣人发现了一头长颈鹿小小的,应该是幼儿,见到那些火,还有冰刃惊慌失措,和长颈鹿群跑远了一些,正好给了他一个猎杀的机会。
“你想把他杀掉吗?不可以。”
“女人,说说你的理由!”
“那个长颈鹿这么可爱,我要养宠物!”
“那可是有毒的长颈鹿,你别给它长大了会把你杀了。”
“我不管,反正我要它做我的宠物。”
“好,好好,给你猎来做宠物。”
黑衣人本来想吃一顿嫩肉,小仔比大的好吃的多,这就为何有人吃乳猪,那个肉又嫩又香。
身边的女人这个要求,说是过分,其实也不过分,身上并没有什么礼物送给这个女人,给他做一只宠物,当成他送的礼物,毕竟跟他一场。
男人得出手成功了,并且拿出一个装宠物的袋子,把这只长颈鹿的幼儿放在了里面。
“女人,收好了,这可是我给你的新婚礼物。”
“哼,真抠门。”
卞莎莎虽然是如此说,却很开心的收了起来,正当他们想离开,被长颈鹿妈妈发现了,长颈鹿妈妈疯狂的奔过来并且对他们喷处了毒素。
这个长颈鹿的异常,引来了别的长颈鹿的帮忙,妖兽们不去攻击别的人类,去攻击这两个伤害同类的恶人。
“咱们快走……”
黑人知道危险来了,如果再不走,他们会被长颈鹿群中踏死。
“那他们呢?”
卞莎莎觉得自然遇上了这些人,想要在此对同伴下毒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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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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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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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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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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