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临高启明笔趣阁>第一百一十四节 石涧(三)
  “我哪里是伏波军出身了,我是地地道道的国民军出身,几个月前和你们一样,就是个普通大头兵――连杆南洋步枪都没有!拿得是长矛。”

  “这么快?”新兵们都不信了。

  “这有什么稀罕的,跟着元老院打仗,建功立业的机会多,升个士官算什么?打得好,打完仗就进教导队,出来就是肩上有星,挎指挥刀的军官了!”

  对于大头兵来说,“升官”永远是一个最有吸引力的话题,不论是他们在旧明军中,还是到了元老院的麾下,军官永远是高高在上的“上等人”,而这个前途,多少又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所以这几句话立刻便激发起了大家的功名之心了。

  当个军官或许有点难,但是当个军士,兵头将尾,大约还是容易的。无非是一刀一枪的厮杀卖命。他们打了几仗,实话说还没打过什么特别硬的仗,敌人很少能和他们力抗的,更别说进入白刃战了。

  “首长是要争天下的圣人,将来有的是用兵的时候,只要打仗勇敢、服从指挥还愁升不了官?哼,不过看你们今天这鸟样,送命有份,要晋升就难了!记住打仗最先死的就是软蛋,今天那两个就是例子!”

  “说起来也真惨啊,直接就给毙了!”有人小声的抱不平。

  “这可怨不得谁。打仗不能乱了行伍――就是在大明也是这个规矩!老子当年当官兵的时候出征,出仗的时候后面就是家丁督战,别说退后,哪个往后看一眼就直接砍头……”老兵油子开始吹嘘了

  “这话说得明白。当兵打仗,不管你当哪国哪朝的兵,第一便是要行伍整齐,第二便是要纪律严明!没口令就算刀砍到头上也不准开枪,明白没!再有下回谁手指头敢动一下,我先替督战队剁了你!”

  杨二东又骂了几句,后勤送补给过来了,杨二东带着司务长去接收了。军官一走士兵们手上的活虽没停下,嘴上却聊开了。话题从骂军官把人当牲口使唤开始,不知不觉落回了“打围墙时,谁先怂了开的第一枪”上,最后谁也分辨不清,只能愤世嫉俗地以赌咒自证清白。

  艾布衣闷头掘土,没掺和袍泽日常开展的吹牛大赛。不知是谁忽然提了一句:“幸亏到头还是打赢了,要是没打下来,搞不好晚上退回来就要枪毙几个。”

  一听到关乎性命的事,在场的人耳朵都竖了起来。

  “你别乱说,首长不兴乱杀人。”有人赶紧说道。

  那人哼了一声,朝领正给赈济缝衣服的马来扬扬头:“你以为罗茂的直属队干什么的,杀的就是闻鼓不进畏敌不前。马来你说是不是?”

  马来是新兵,被老兵问话当然不敢不回应,他摇了摇脑袋:“这可不敢说啊。不过罗上士肯定很得中队长的信任,总是待在他身边……”

  “所以说么,李中队长最信任的就是罗上士了,打仗的时候他那一队永远是留在身边的,紧要的时候就会派他们上去――这是什么,不就是家丁嘛。”说话的是苟尚田,他亦是明军出身,不过当过战兵,比之这些只当过杂兵的补充兵要强些,平日里最爱好吹牛说大话。

  艾布衣跟着众人一起看向他,苟尚田愈发来了劲道:“咱们来肇庆第二天午饭不是坐大街上吃的么,我亲眼看见罗茂带着人去一个官衙的大院里,然后关起门来就把里面的百十来号俘虏都给砍了。啧啧,这血啊,流得和小溪似的,据说都是抓到的土匪还有附近不肯缴什么负担的老财……”

  “有这事?”大伙都有些不信。这个时空杀人并不是稀罕事,但是在城里一杀就是几百人,前前后后一点动静都没有,那也太神奇了。

  “你不信就算了,反正那天晚上他们小队专门有加菜,另外的小队都没有,这不就是在吃出红差的饭吗?”苟尚田说了有鼻子有眼,“你瞧着他手下那些人,一个个……啧啧,那煞气――我可是见识过的,经常杀人的人才有……”

  此言一出大伙不寒而栗,转而对今天的事庆幸不已。

  ……

  杨二东接收清点完物质,回过来开始按照命令检查武器。李冬担心士兵学用步枪的时间不长怕出问题,所以下令每晚都各小队的小队长要亲自检查每个士兵的武器完好情况。

  他逐一检查了士兵们的步枪,看他们有没有按照规定擦枪,老兵好些,基本上已经都有了擦枪的习惯,新兵参次不齐,有些人忙着忙着就忘记了。杨二东少不了又痛骂了一番。下令没擦枪的今天全部去站夜哨。

  武器检查完毕,杨二东皱着眉头,叫道:

  “艾布衣,过来!”

  艾布衣的枪交出去之后就没还给他,心里一直在打战。听到杨二东喊他名字脑袋轰得一下。颤颤巍巍的走到近前,他看见杨二东手中拿得正是他的步枪,知道事情掩不过去,扑通就跪在了地上。

  杨二东二话不说抬手就是两个嘴巴,抬起脚朝着艾布衣就喘了下去,艾布衣疼得嗷嗷直叫。这时候罗茂正带着一个班的直属队夜间巡逻,听见动静也靠过来问怎么回事,吓得艾布衣脸都白了。

  杨二东把艾布衣的步枪递给罗茂。

  “你瞧瞧吧!”

  罗茂作为伏波军出身的老兵,收拾枪支的活计早已滚瓜烂熟。枪到手稍一检查就发现了问题。他立马把枪管一斜,竟倒出四枚弹头来,两人抬头相视都叹了口气。

  艾布衣觉得自己死定了,没瘫在地上全靠几个月来训练出的军纪撑着,他都没发现自己正带着哭腔哀求:“长官,求您让我回乡吧,我实在不敢朝人开枪……”

  两名军士也知道,国民军别的中队、甚至是伏波军都出过这样的事,看上去健壮又胆大,服从性好,训练成绩也不差,但就是不敢动手杀人,一上战场就晕菜。自己打仗不成不说,还带累战友。

  眼下就自家中队就发现了这么一个货!。罗茂有些为难,若当众揍他一顿治标不治本,枪毙他又没那么严重。要在平日里不打仗,直接退兵也行,但是如今正在作战中,一个健全的壮汉因为胆小就能回家――这仗就没法打下去了。

  结果还是罗茂把事揽了:“我来跟他说说,你忙你的吧。”

  罗茂往胸墙上一坐点了支烟,招呼艾布衣到近处,问他:“你怕什么,跟我说说。”

  艾布衣吞吞吐吐地回答:“我实在害怕,不敢朝人开枪。我又打不过敌人,我跟着部队打了几仗,我站在后面看得清楚,我这点本事根本不够跟明军打的……我家里还有老母,我怕死了没人照顾,求您跟李队长说,放我回家吧。”说着他便要痛哭出来。

  “是人都怕死,谁不怕?可你怕了就不会死吗?打仗不是你一个人的事,还有一百多个兄弟跟你站在一起,你怕了就想走,全中队的兄弟怎么办?如今正在作战,你今天的行径论起来就是临阵脱逃,当逃兵枪毙都足够!还记得被毙了的两个弟兄吗?!”琇書網

  “报告长官,记得。”

  “你记得就好!”罗茂顿了顿,减轻了语气,“我现在教你当兵又死不了的办法,你听仔细了:想不死那就得打胜仗,非打赢不可!明白没?你且说说看怎么才能打胜仗。”

  “……开枪杀敌。”

  “放屁!我看你把训练教的全忘了,前边打都白挨了。”罗茂怒斥道,把艾布衣吓得一哆嗦,“我再教你一回,给我记住:你是个士兵,士兵的任务就是服从命令!重复一边,大声点!叫你列队你就列队,叫你开火你就用最快的速度装弹射击,没有命令就老实站着,刀砍到头上也不准动。你害怕就是因为想的太多了听不清命令,三心二意。甭管对面的敌人干啥,别去想如何杀敌的事,那是军官该去琢磨的,盯紧军官的一言一行才是你的职责所在。胜利不在于杀死了多少敌人,而在于你能否完成自己的职责。而只要大家各司其职,我们就会一直胜利下去。”

  “是……”

  罗茂不知道这番话对他有没有用,他缓和了下语气:“再说了,你跟着部队打仗,每次打仗虽然都有兄弟死伤,但是比之敌人横尸遍野的死伤又如何?跟着伏波军打仗,轻易不会把命送了――只要你服从命令听指挥!”

  罗茂也不想逼得太紧,该说的说完就把他打发回去儿。

  “罗茂竟然没崩了你,他跟你说了什么?”艾布衣一回壕坑,弟兄们就围了上来,艾布衣只是攥紧锹把低头不语。

  “老弟下回打仗你肯定要打前锋啦……”苟尚田不知算是好意还是恶意的说道。

  罗茂回去之后把艾布衣的事报告给了李冬,建议再观察一阵。

  “新兵难免胆怯,多打几仗就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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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次更新:第七卷-广州治理篇387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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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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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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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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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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