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临高启明笔趣阁>四百二十一节 锲而不舍
  “再者,现在他们拿钱出来搭建这些牌楼花坛,赞助婚礼,这些花去得钱,到了谁手里呢?”

  这下宋应升愣住了――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花去的钱,不还是到了穷苦百姓,升斗小民手中吗?”杜易斌知道“刺激消费”这些套路在17世纪的中国很少有人能理解。多数人还是秉承着“以农为本”“重农贱商”的思维。对他们来说,货币的最主要作用是储值,银子藏在坛子里埋在地下就好。

  “搭建这许多花坛牌楼,先让河南地的花农赚了一笔钱。搭花坛牌楼又要用许多的彩扎匠人、木工、杂工……钱就这样到了工匠手里的,大伙不都是沾了集体婚礼的光吗?

  “先生想必也知道,有钱人赚钱比穷人容易的多。财主富商,手指拨拨算盘,翻翻账本,每日便有白花花的银子入账。便是乡下的土财主,平日里没什么收入,到得收租的时候,靠着家里的田地,一文不花便得了许多钱米。穷人,从日头未出便起来劳作,要天黑了才能睡觉,辛劳一整天也赚不到几个铜钱,只能勉强维持温饱罢了。再怎么节俭,也省不下几个钱来。若有些风吹草动,还要找人借钱才能过活。如今有钱人花钱买个面子,工匠花农得了好处,大家都有好处,何乐不为?”

  宋应升不觉点了点头。

  “若是这些老财们都节俭万分,除了维持自家温饱之外一钱不用,都藏在地下。今天这些彩扎匠、木匠、杂工、花匠还有河南地的花农们,便都赚不到钱。买不起粮食,养活不了妻子家人……”

  “这般说来,挥霍反是好事喽?”

  宋应升虽然稍稍认同了他的话,但是心底里依旧不服。在他看来花木、彩扎这些,“饥不能食,寒不能衣”,等到拆除之后全部沦为无用的废物。这种浪费他尤其看不得。

  杜易斌暗道:你这是偷换概念!然而他只能和颜悦色道:“花钱和挥霍不是一回事,请先生留意。”

  在宋应升看来,这就是一码事。宋家在江西,是典型的耕读传家的地主。这类地主家庭持有一定数量的土地,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中有人有功名或者做过官,但是不太显赫。要说经济实力,大致只能算是中等水平。因而家规家风都崇尚“节俭”,对消费性支出控制极严。宋应升就是在这样类型的家庭,自然看不惯元老院这种奢靡。

  “……纵然是挥霍,有时亦不失为一件好事。凡事都有两面性。”杜易斌顾不上看沿岸风景,继续和这老学究扯淡,“我这里有个小小的故事:有个赶考的书生到旅店投宿,拿出一两银子要挑最好的房间。满意了就住下,不满意就走人。书生去看房了。店主拿到这银子,立刻用它到隔壁的米店付了欠账,米店老板转身去屠夫处还了肉钱,屠夫拿着钱去找猪农还了猪钱,猪农马上去付清了赊欠的豆饼账,豆饼商赶紧到旅店还了房钱。就这样,一两银子又到了店主的手里。这时,书生说房间不合适,要回银子就走了。你看,店主一文钱也没赚到,大家却把债务都还清了,每个人都得了实惠。钱这般来回循环,花用了无数次,便凭空创造出许多财富来,养活了无数百姓。若是节俭持家,只是把这银子藏在家中,埋在地下。又有何用?不过是一块阿堵物罢了!”

  这是马寅初当年就经济学问题讲得一个小故事,浅显易懂的表达了货币的“流通性”。不过这个概念对宋应升来说有些太过新奇,不免有些懵懂,沉思半响想从中找出奥妙来,却一点头绪也理不出来。

  杜易斌好不容易占了上风,颇有些得意,赶紧又来了几句:“我元老院举办这场集体婚礼,让富人赞助。亦是将富济贫。人人满意,社会和谐,堪称皆大欢喜……”

  “天下穷人何其多,元老院真能救得了他们吗?”

  好,这个问题好!杜易斌心道,要按照穿越小说的传统套路,这是对方内心动摇的证明。

  “天下穷人千千万万,要说元老院人人能救,那是妄言。不过我元老院自重归华夏,便立志要让这天下的穷苦百姓活得象个‘人’,而不是世世代代当‘两脚羊’!”杜易斌豪气干云,自我感觉良好。

  然而宋应升却没有表露出应有的“激动”或者“倒头便拜”,他只是低下头,微微的叹了口气,似乎并不相信他的话。杜易斌只好继续道:

  “便如这次集体婚礼。虽说受到惠泽的人不多,可也是元老院表达的一个态度。只要百姓愿意告别旧社会,按照新社会的秩序生活,勤勤恳恳的工作。不管他们的出身、年龄还是性别……元老院都会照顾他们的福祉:不仅是让他们衣食无忧,还要过上好日子,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宗嗣不绝……”

  他原本还想加上:“那些依然抱有着饿死是小,失节事大腐朽落后观念,不选择净化的顽固作死分子就让他们赶紧去死好了。”不过再一想这话里威胁的成分太浓,宋应升这个在旧时空能以身殉明的人内心是十分坚定的,这种威胁反而会激起他的反感。便把话又吞了回去。

  宋应升哭笑不得,知道他一个劲的吹捧元老院无非是为了要他投降。他只好开门见山道:

  “杜首长,昔日你以要治理好恩平为由,强将学生留下。虽说并非学生之愿,勉强也算所得过去。只是现在肇庆各处匪患已平。学生一介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即不通天文历法,又不擅百工商贩,充其量也就是能写几篇八股制文。强留学生在此对元老院有何益?”

  杜易斌想总算有点进展了!谁叫教科书把你三弟称为17世纪东方伟大的科学家,《天工开物》是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

  虽然元老院中颇有一部分对宋应星和他的著作不以为然――毕竟以他们掌握的知识来看,这点成就微不足道。但是大部分元老认为:中古时代的中国很少出现宋应星这样能做到“知行合一”,有科学意识的知识分子。虽然他的知识对旧时空的人来说微不足道,但是这样的人才有很大的标杆作用,说不定还有相当的潜能没有被开发出来。

  杜易斌想这样也好,大家干脆打开天窗说亮话,他想了想说道:

  “一来你在任上为官,有操守,有能力,对地方有功。是个合格的行政人才,我大宋正在用人之际,自然希望有您这样的人才留下来为民造福;二来,不用许久,我元老院便要光复江西――宋家在当地素有威望有名气,有助于我们稳定定江西的局势。第三嘛,便是你的三弟宋应星了。”

  第一第二点不足为奇,宋应升猜得七七八八。唯独这三弟的事情,他始终百思不解:这些澳洲人为什么对三弟如此感兴趣,以至于爱屋及乌的要把自己扣下,花费许多心思来劝降自己。ωωω.χΙυΜЬ.Cǒm

  “你三弟宋应星在分宜县学当教谕的时候著的书我们看到了。令弟宋应星的才华着实让人惊艳!所以我非常希望你们兄弟都能为我元老院效力,而不是让才能在明国手里埋没。”

  这话让宋应升惶恐不已。自己和三弟虽然当初在万历四十三年江西乙卯科乡试中脱颖而出:三弟考取全省第三名举人,自己则是名列第六。甚至整个奉新诸生更是只有他们兄弟中举,一时称为“奉新二宋”,名噪一时,然而自此之后在科场上便再无建树。算不得什么“人才”。至于三弟平日里写得文章,无非也就是些农法百工之类的,不是什么“绝妙文章”。

  他苦笑了一声:真不知道澳洲人到底看中了自己兄弟什么?然而他隐隐约约又为这事感到得意。

  说起来,自他被俘起,眼见着澳洲人一路施政所为,所到之处无不气象一新。到了广州,这样的感觉就更为浓厚了。虽说平日里看到不少新事物――尤其是和女人有关的――宋应升都不免暗中嘀咕。但是老百姓的确日子比过去好过。走到街上,觉得百姓的气色亦比过去好些。

  说他们是“仁”、“能”兼备,并不为过。和元老院内部的某些元老的看法不同,宋应升这样的传统官吏并不把澳洲人一路挂人绞架和后来的大规模搜捕处决看作“残忍”――因为这些在中古社会中算是常态。更何况澳洲人杀人抓人,多是有凭有据,不滥杀无辜,亦无广事株连――说他们是“仁”一点不为过。

  至于说“能”,治理广州井井有条且不去说,光这场各方满意的集体婚礼的巨大效应便不可估量。大约许多穷苦百姓自此便会下定决心:剃发投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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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次更新:第七卷-两广攻略篇149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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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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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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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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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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