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临高启明笔趣阁>第二十九节 竹把盾
  第一远征队在沙滩上集合整队完毕,三个海兵连人数上堪称势单力薄,但是他们装备的火力输出却是本时空上最强的存在:霍尔式步枪、打字机和采用摩擦反后冲装置的试三十二年式大队炮――虽然不过区区三门而已,但是射程比起过去他们普遍装备的12磅山地榴远远超出。具有让本时空所有军队都无法忍受的超长射程和射速。按照参谋们的估计,大多数本时空的军队都顶不住几炮就会拓荒而逃。

  石志奇意气风发,第一远征队这个词可比海兵第一营要气派多了――也“美式”多了。海兵队第一远征队的制服是新近换装的,完全摆脱了伏波军过去的65版式样,采用了山寨版本的美国海军陆战队作战训练服的款式。当然,临高版本的MCCUU既没有迷彩也谈不上有什么特殊织物,就是临高制服上常见的棉布或者棉麻混合织物。颜色是最土鳖的用靛蓝染成深蓝色。军帽也是标志性的八角帽。

  临高没法给海兵装备现代的作战靴,所以海兵们依然是采用整体式帆布绑腿,装备陆军通用装具。

  石志奇从小艇上跳下来,他叼着烟斗,腰胯指挥刀,手持皮马鞭,显得威风凛凛。扫了一眼已经列队完毕的海兵队,一个个精神抖擞,腰杆笔直,颇有帝国马晕的风采,不由得踌躇满志,将马鞭一挥,吐出几口烟圈来,大声道:

  “小伙子们,干TMD!”

  “是!中校同志。”全体海兵高声呼喊,“干TMD!为元老院和人民服务!”

  他的马鞭往下一挥:“全体出发!”

  三个连队以三路纵队开进,火炮和打字机组成的火力支援分队尾随其后。按照计划,第一远征队要等重炮兵登陆之后再开进,但是运输火炮的船队没能及时赶到,兵贵神速,为了防止郑芝龙和他的财宝跑掉,也防着敌人绝望之中自己放火烧城,石志奇决定立刻向所城开进,争取一次击溃敌人,攻下所城。Χiυmъ.cοΜ

  中左所城的高度不到6米,采用的是中国传统的砖石包砌城墙,因为只是卫所城,墙体并不宽厚,不但抗炮击能力很弱,城墙上的敌楼等掩蔽工事也很少,石志奇觉得即使不依靠火炮也能拿下来――何况他手里还有三门大队炮和一个排的突击工兵可以用。直接投送炸药炸开城门就是。他石志奇可不相信郑芝龙的海盗部队愿意和他在城里拼刺刀――大约也就是中二发作起来特别厉害的日本人卫队愿意来送这死。

  但是负责搜集分析郑氏集团情报的许可认为这个可能性不大,日本人卫队和黑人卫队说白了就是郑芝龙的“外国家丁”,都是用银子喂饱的死士,是郑芝龙最后的本钱,所城一破,大势已经不可挽回,郑芝龙还得靠着卫队掩护他逃命,怎么舍得留在城里和海兵队巷战来个玉石俱焚?

  “海兵队军歌集第二页,《海兵勇士之歌》!齐声唱!”军士们大声的命令着。

  海兵队的打着铁掌的帆布牛皮底作战靴践踏着厦门的沙滩,扬起灰尘,士兵们齐声高唱:

  我是海兵队,我是杀人武器,

  红光闪烁之间让你血流如溅,

  不要怀疑,这是我的地盘。

  当你奔袭而来我在微笑,

  因为胜利是属于我的,我是一流的杀手,带来死亡。

  历炼之火早已燃起,与我比肩,你将永不孤独,

  第一个冲锋,最后一个离去,勇士一去无归我知道。

  吞噬着恐惧,当敌人进入视线,

  用手瞄准,用意志扣动扳机,用冷酷的心杀戮。

  我是鬼怪在前进,

  我是勇士在歌唱。

  乐战好斗,令敌国焦土一片,

  跋涉血海,誓要斩尽杀绝。

  ……

  歌词有时候并不合拍,但是几百个精壮的汉子拉开嗓子齐声高唱,伴随着他们沉重的脚步声在空气中震荡。

  石志奇昂首阔步的走在第二连的队首,第一远征队的军旗在他身后飘扬,他的个人元老旗幡并列在侧,上面不但有他的家徽章,还绣上了他荣膺的勋章和指挥海兵队作战取得胜利的地点。

  “这伙髡贼在唱什么?”郑芝龙模模糊糊的听到远处随风传来的歌声,问道。

  “回禀将军,听不大真切,不外乎是些战歌。俚俗的很。”

  郑芝龙拿起望远镜,再次朝着歌声传来的地方望去,三列蓝衣兵的纵队正在沙滩上向这里开进,旗帜不多,士兵的队伍严正,步伐整齐,显然是精锐之师。

  不过看队伍的规模,充其量也不过五百人,后面也没见过有大股人马活动的烟尘扬起,再看敌人后队并无大群牛马,显然也不会拖带重炮。郑芝龙稍觉安心:来得只有五百人的话,自己的人马还是能够与之一战的。

  髡贼远道而来,能运来多少人马?只要先吃掉这股,后续人马不过是添油罢了。来一股吃一股。郑芝龙不由得信心大增。笑道:“髡贼船坚炮利不假,可惜不悉兵法,这么点人马就敢前来攻打,还不是白白送死的份?”

  众将也觉得这髡贼未免托大,不由稍觉安心。年轻血气旺些得,原本被髡贼的炮火吓得懵了,这会回过神来觉得对方的陆师人少又没带炮,一个个摩拳擦掌,准备狠狠的给髡贼一个好看。

  “将军,末将愿为先锋!挫一挫他们的锐气!”众将中闪出一人,正是林察。林察是郑芝龙部下一员大将,骁勇善战,郑芝龙曾经为他向朝廷请功。

  “你的人马太少,又是步兵。你且退下,稍安勿躁!”郑芝龙摇头,对方是全火器部队,别人不清楚,他自己豢养着两支全火器的卫队,对火器的输出杀伤是很清楚的,林察手下不过三四百人,冲上去来不及抡刀枪就会被髡贼打成渣。

  “将军,末将有一战法,可与髡贼一战。”林察还不死心,继续说道。

  “说吧。”

  “我前与统将军谈,论及火器之猛,无可匹敌,再是勇将重甲也一旦中了铁炮也难逃一死。与火器手相战,只有奋勇向前,以血肉之躯相搏。统将军却说有在日本,有一器物,可克铁炮。”

  统将军就是统太郎――他不愿意说出自己的苗字,中国人自然就以统为姓了。

  “说下去。”郑芝龙来了兴趣。

  “是!”林察赶紧说道,“听闻统将军说,此物名叫竹把盾。用多根短青竹捆成一束,铁炮弹丸既不可穿……”

  郑芝龙想了想,又摇了摇头:“这竹捆成一捆,既大又沉,单手不能握持,如何再持兵器与之战?”

  “可分三队。一队持竹把盾在前,遮挡枪子,一队在后,全用弓箭,最后一队,用牌刀手。先乱箭齐发,然后再刀牌手蹂身前跃,以大刀藤牌破敌!”林察是有备而来,这个问题他早就研究过,也实地训练过部下。

  郑芝龙把目光转向统太郎:“确实可行么?”

  “回禀大人,竹把盾确实可行,铁炮是射不透的。”统太郎说在日本,凡是攻城的时候,前驱的士兵很多都带这种竹把盾用来抵御铁炮的弹丸。

  郑芝龙心动了:“只是仓促之间,哪里去找这些竹子,要分队协练,亦非一朝一夕。”

  “启禀将军,卑职已经备下了竹把盾一千个。手下的军士也亦练过阵法。只请将军让末将一战!”

  “好!”郑芝龙颔首,“难得你有心!既然如此,就由你去打头阵!”说着大喊一声:“取酒来!我为林将军壮行!”

  喝过壮行酒,郑芝龙又命人重赏林察的部下每人五块银洋,作为头阵的鼓励。林察自带人去整顿队伍,他的部下不过四百人而已。郑芝龙唯恐兵力不足,又命手下一个叫做林升的将领带本部三百人去协同作战。

  石志奇正率领部队向前推进,走在前面的侦察兵回来报告,说有一支七八百人的队伍出来迎战了。

  “一连二连展开为双列横队!三连为预备队!”

  海兵队的连队不再编制有鼓手和笛手,只有军号手。随着石志奇的命令,司号员的军号响起,一连、二连在行进中展开,展开成双列横队。一连在左,二连在右。

  “停止前进!整队!”

  石志奇带着直属小队正出于二个连队的结合部。他的身后是已经开始放列的火炮和充当预备队的第三连。

  以海兵队的武器来说完全可以采取散兵线的战斗模式,不过换装日子很短,相应的战术训练还没有跟上,因而继续采用的是排队枪毙战术。石志奇觉得对付本时空的敌人的话,排队枪毙战术也不错――能够充分发挥火力。

  石志奇举起望远镜看了看,不觉感到奇怪,这七八百人这么前排个个都举着个硕大的柴火捆?转念一想他就明白了,这是用来抵挡枪弹的。

  “MMD,这也太搞笑了吧。”石志奇嘀咕着放下了望远镜。抽出指挥刀:

  “全体准备战斗!”

  军号急促的吹奏起来了。(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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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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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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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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