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临高启明笔趣阁>第一百二十三节 苟二和胡烂眼
  第一百二十二节

  特别是对人口的掌握,没有当地的归附者,就无法建立起有效的统治。除非外来侵略者能够带来足够的移民,否则就只能依靠本地百姓的投靠。组建起政权机构、军队和警察。

  刘易初立刻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去了,他每天不断的见人和谈话,特别是各地到城里来试探口气的缙绅大户们的家仆和师爷们。因为他们在临高和澄迈的名声,现在已经没有人敢于直接对抗穿越集团,甚至采用不闻不问式的软对抗的人也不存在了。大户们想知道的只是:要维持现状,他们得付出多大的代价?

  代价很大,但不是不能忍受,而且听从临高来得商贩的说法,临高如今的日子很过得。不仅市面好,而且地面平靖。土匪不是抓去砍头就是被逼着修路,没有人敢造次。

  大户们觉得若是这样,诸如征丁征粮的事情也不是不能办,至于“丈田”,大家虽然心里有点犯嘀咕,不过大伙觉得这是新朝的王法,总得先应付应付,日子久了自然就松懈了。听老辈说过当年洪武皇爷登基那会,贪赃的官儿如割韭菜般的杀,等皇上龙驭上宾,官儿还是一样的贪腐。只要眼下能保得身家性命,以后就能从长计较。

  在这样的氛围下,儋州的缙绅大户和各村寨一个不落的全部派人参加了在朝天宫举行的“第一次儋州政治协商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成立了儋州善后局,刘易晓自任善后局总办,殷承世任坐办。又将儋州境内有声望有功名的缙绅大户指定了十几个当委员。又规定各村各寨都要派联络员,定期来县开会,接受县里的命令。

  刘易晓的工作很快展开了,他不需要摸索,也用不着讨论。有临高的一整套经验供他使用,有政治保卫总局侦查网提供的各种资料,而他手下带来的土著干部也给了极大的助力――作为本时空的人,他们比元老们更了解这个时空。

  胡烂眼伸展了下胳膊,外面的雨声渐渐小了。他睁开小时候得眼病溃烂过一直耷拉着的眼皮,窝棚外面被雨水浇灭的篝火冒着青烟。一阵潮湿的寒意袭来,他不由得打个哆嗦。

  “TNND。”胡烂眼咒骂了一句,在身上一阵乱挠。周围横七竖八的躺着他的十几个亲信手下,一个个睡得和死猪一样,发出如雷的鼾声。

  他站起身子――这里是深山老林,除了附近的黎人难得会有猎人到这里来,而黎人和他的关系还不坏。胡烂眼从来不在自己的地盘附近抢劫杀害黎民,黎人一旦报复起来也是相当凶残的。维持彼此和睦的关系有助于他在这一带能够太太平平的活下去。

  这里是抱社岭的支脉,在州城东北二十多公里的地方。二十多公里在现代不足汽车半小时的路程,但是在本时空,已经是县里极偏远的地方了。山高林密,还有黎人活动,汉民在此地极少,多半集社结寨。

  这里是胡烂眼新得老营所在。临高开始剿匪的时候,这个土匪头子原本还不以为然,随着匪股逐一完蛋,他手下投奔来得散匪也愈来愈多,胡烂眼知道待不住,便和苟循礼商议:在临高待不住了还是另投门路到儋州去。

  苟循礼投到罗茂山之后成了胡烂眼的狗头军师,他即是胡烂眼的结拜兄弟,又有一肚子鬼主意,而且能写会算,在匪帮中绝对是人才,所以很快就爬上了匪帮第二把手的位置。

  苟循礼朝思暮想着那混血的“荡女”来人给他指示,好狠狠的收拾“髡贼”报仇雪恨。然而几个月几个月的过去,濠镜澳那边一点消息也没有。苟循礼不敢到县城或者东门市去――他太出名了,县里认识他的人不少。只好这样在土匪窝里混着日子,等着有一天当“还乡团”。

  髡贼要剿匪的消息已经让苟循礼心中暗暗害怕了,比起其他人来说他更清楚髡贼的能量,现在胡烂眼主动提出要换个地方当然没什么不好得――只要能留得小命,总有东山再起的可能性。但是土匪的规矩他是懂得:别看一片荒山野岭,可是到处都是别人的地盘。外来土匪的到来必然涉及到火并。m.xiumb.com

  外来土匪除非实力很强,否则在火并中多半会输――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胡烂眼不担心这个,因为他自己是儋州人,手下也有一多半弟兄是儋州人――确切的说,他们都是邻近几个村的同乡。现在他们匪伙收容了溃散的土匪,膨胀到了二百多人,加上当地的乡党宗族,占下这块地盘不成问题。

  于是他带着人马、粮草和细软丢下山寨启程往儋州而去。一路上打垮了一股企图拦路抢劫财物的土匪,杀死匪首,吞并了他的手下,又沿路吸收了许多被打散的土匪,到达儋州的时候人马已经多达三百多号了。一时堪称兵强马壮。

  凭着人多和当地乡党、宗族的力量,胡烂眼很快就将盘踞在抱社岭的一股土匪击溃消灭,在当地称王称霸起来。

  胡烂眼虽然兵强马壮,但是人多了开销也大。他让一部分家在本地不想干的人回去当居家土匪。也就是说:有活动的时候召集起来一起去打劫分赃,没活动的时候就在家种田。他自己带着一百多名核心匪伙蛰居在山里,时不时的找机会下山干一票。

  但是几天前,探子送来消息:一股髡贼已经占了儋州城。这让胡烂眼很是焦心。澳洲人在剿匪上特别来劲。要是在儋州也来这么一次,自己就只能往昌化跑了――那地方满地是沙子,百姓更是穷得叮当响,真要去了连手下都养不活了。

  胡烂眼打了个哈欠,拿起竹舀子,在棚子外面的接满雨水的水缸里舀起一勺水喝了口漱漱口,又往自己脸上胡乱抹了把。踹了一脚躺在窝棚门口睡得正香的“哨兵”:

  “你,别挺尸了,把苟师爷请来!”

  苟循礼住在不远处的另外一个窝棚里,他一个人占着一个窝棚,这不仅是特殊待遇,也是现实需要,他的窝棚里堆满了匪伙里的各种账本花名册之类的东西。

  苟循礼此时正在闭目养神。他原本有些手下,逃到广州之后因为事情不顺,钱财渐渐花光了,人也走光了。现在他是不折不扣的光棍一条了。尽管他始终给自己鼓劲,但是自从官兵在澄迈吃了一个大败仗之后他的希望之火渐渐渺茫起来。

  苟循礼现在唯一的指望就是儿子能够平安无事――他已经很久没有儿子的下落了。他曾经派人去过琼山打听儿子的消息,但是人回来禀报说苟承绚已经离开那里很久了。

  “兄弟,你说说看吧,我们怎么办?”胡烂眼接过手下递过来的一个煮熟的芋头,从竹管里倒出点盐来,大口的吃了起来。

  “如今只能苦挨。”苟循礼苦笑了声,也剥开个芋头吃了起来,山里吃饱还不成问题,从大户们和农民手里勒索来得粮食和食盐很充裕,还有不少的布匹金银细软,但是想吃点好得就很难了,要靠打猎才能得些新鲜的肉食。

  “就怕他们来进剿。”

  “髡贼这会立足未稳,不会来剿匪的。”苟循礼说,“我们大可不必怕。髡贼这伙照例要先给当地的百姓一些好处,要修路,要造市场,还要练民兵乡勇。等这些全齐备了,才会来剿匪。这点事情做下来,非得半年一年不可。”

  “半年一年好说,就算不开张,不做买卖也过得去。往后呢?”

  苟循礼也不知道往后该怎么办:一种走投无路的绝望感笼罩在他的心头。髡贼的企图恐怕是要席卷全岛了。

  他叹了口气:“官兵太不中用了……”

  官兵云集琼山准备讨伐髡贼的时候他和胡烂眼都曾经兴奋过一阵。苟循礼出主意,等官军一到临高境内,就在儋州拉起五六百人到临高去向官军投效,不但够轻易的受招安,捞取个把总的头衔总是跑不掉的。一路抢掠还能大发横财。

  没想到官兵败得这么快这么惨。到现在,两个人一提起这事还叹气。

  苟循礼默默的想了又想,半晌,方才狠狠道:“我们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依小弟看,必须得狠狠的干他一家伙,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厉害才行!”

  胡烂眼诧异道:“兄弟!你没得失心疯吧!这髡贼的厉害你可是最清楚了。他们不来找我们已经是上上大吉了,我们没事去撩他们的虎须做什么!”

  况且听探子回报,这次到儋州的髡贼人马将近一千。儋州地界上的各路土匪加在一起都没有一千。

  “大哥,”苟循礼说,“髡贼火器厉害,战法精妙,我们正面对攻断然不是他的对手。不过,他们这一千人总不能一天到晚聚在一起。到时候必然要分出小股来‘下乡’。”(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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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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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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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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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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