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临高启明笔趣阁>第二百一十二节 冲突
  “不知道,来,你给说说。”王赐顾不得身份之类的事情,拉着他往边上坐,要他把澳洲人的学校的事情好好的说说。

  路大就把国民学校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王赐听得很仔细,他没问路大,路甲路乙兄弟到底学了些什么――路大没念过书,问了也是白搭。不过路大却很骄傲的说:他的两个儿子学得都是澳洲人的学问。

  “澳洲人的学问?”王赐一时不明白。

  “对,就象这改田,怎么划线,怎么挖土,都是小人的儿子路甲搞得。”

  路大吹了个牛,其实路甲是作为学徒参加了农田水利的测绘而已。路大以父亲的虚荣心就把这荣誉给他戴上了。

  王赐却不大相信――这澳洲人的学问他虽然不懂,但是肯定不是一个不识字的乡下小子学得了的。

  “教书的都是什么人?”

  “有澳洲的首长,也有大明的读书人……”

  “有大明的读书人?”

  “是,有好些个,有个是本地人,姓张,听说原来是苟家庄上的……”

  “是张兴教吧!”

  王赐知道这个人,因为张兴教是县里挂过号的童生,虽然没进学,却是属于他这个县学教谕管辖的范围。张兴教家原本还算殷实,后来被苟大压迫,闹了个家破人亡。张兴教因为欠粮,被抓到县衙里追比,还要枷号,还是自己去求情才饶了一条小命,之后很久都没了此人的消息,没想到竟然投了髡贼!想来髡贼一登陆就打苟家庄,多半是他勾引带路。

  他这样做,王赐也以为并不为过,为报家仇么!再者苟家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灭了也是去除了临高的一害。但是报仇雪恨之后居然继续厕身从贼,未免大节就有亏了。王赐想得设法见他一见,劝他不要再和髡贼混在一块了――怎么说他也算是张兴教的老师。

  他想着点点头:“还有什么读书人?”

  “这小的就不知道了。听说是从广东那边过来的。”

  “可有秀才吗?”

  “大约是没有吧。秀才不得留在自己的县里才能有膏火银子冷猪肉领吗?”

  这话原是无心之言。但是王赐听了却觉得有嘲讽的意思:临高的生员别说膏火银子,连祭祀的时候照例有得冷猪肉都有好几年没领过了。这几年每逢祭祀,用得是猪头替代全猪,祭完了就成了他这个教谕的独享之物了――实话说一个猪头也不大好分。

  嘴里敷衍着问:“学认字么?”

  “当然。当然,学认字。”说着路大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小子还要叫我学认字呢,我说没这个功夫,也没这脑筋!他却说是人都学得会。还说什么有教无类。”

  王赐笑了起来:想不到澳洲人也知道这个――他接触过的澳洲人是些言辞粗鄙之人。不过他们既然自称是华夏子民。大宋后裔,读几本四书五经也不算稀奇。不过王赐想,自己在和澳洲人的接触中没觉得他们懂这些。几次他说话的时候提到的四书里的典故,那大头目吴南海都是一脸懵然不知的样子。

  看样子似乎是懂得很多,但是一说话却是没读过书的模样,不知道这澳洲人的学问到底是些什么呢?他随手翻看路大给他的小册子,很是有些好奇,澳洲人的书信、告示、报纸他都见过,书还是第一次。

  书印得很简单,微微发黄的纸。不过摸着却很光滑,封面上是楷书的书名《新编国民扫盲课本第一册(试用版)》,王赐对这书名似懂非懂,也不去管它,翻开一看吃了一惊:这书印得好精致!

  纸面精洁,字体个个端正,笔画都是一般粗细,而且难能可贵的是,这些字的大小尺寸居然完全一样。字与字之间也没有墨迹的污损。看着就极其清爽。

  “好书!”王赐赞了一声。就算在广州的大书肆里,也买不到这样精致的书籍――澳洲人做得东西样样精巧这话果然不假。

  只是拿着觉得很别扭。书是从右面往左开的。字还是从左往右横着写的,一时间很不习惯。再看下去,原来是本类似《三字经》一样的童蒙书,也有歌谣俚曲之类。只是一色都是俗体字。王赐的鄙夷之情不由增添了几分――到底是去了海外,杂处于蛮夷之中,失去了华夏的正源。

  再看其中的内容,文辞粗鄙不通,王赐看着只摇头――这算是童蒙书的话,简直就是误人子弟。满篇的俗体字,写出来不是笑死人?更不用说去应试了。他看来唯一的好处是不管歌谣还是短句,都加了句读的点断。省却了蒙师的很多功夫。

  翻到最前面,却是弯弯曲曲的鬼画符一般的东西。王赐不识,问:“这是何物?”

  “听路甲说,这叫拼音字母。也是一种字。”

  这必然是澳洲人的字了。王赐想。

  “……路甲说,学校里凡是学认字,就先从这些字母学起,都学会了,再来认字,认得就快了――”

  “荒唐!”王赐大发雷霆,把书往地上一摔。先学了番字再学汉字,不是以夷变夏吗?!这群澳洲人还敢自称是华夏子民!一群数祖忘典的东西!

  路大不知道这王老爷为何突然大发雷霆,又把儿子郑重其事交给他的识字课本摔在地上,慌得赶紧把书捡了起来,擦了擦。wWW.ΧìǔΜЬ.CǒΜ

  “王老爷――”

  “这书,你还是别让你家孩子念了――误人子弟,误人子弟!”王赐慷慨激昂的说。

  路大呆呆的望着面孔有些扭曲的王教谕,心想这老爷是不是痰迷心窍了?怎么好端端的发起病了。他不敢说话,就这么唯唯诺诺的。

  王赐慷慨了一番忽然想起眼前这人就是个泥腿子、睁眼瞎,和他说什么“误人子弟”,他也听不明白,便放缓了口气道:

  “你还是把你的二个儿子叫回来种地好。这书念不得。”

  路大不相信的看了眼这位自己一向很尊进的“王老爷”,在他看来,王老爷一直是位有学问,人又和气的老爷。现在他忽然说出这一番话来,心里却生出了极大的反感来。

  澳洲人教自己的孩子念书,不当睁眼瞎,有什么不对么?吃得穿得,都是澳洲人供给。就是县里的秀才也没这个待遇啊。

  他敷衍的嗯啊了几声。王赐知道他心中不愿意,原本也懒得和他废话,但是想到路大是学田的佃户头,以后诸多事情还要倚仗他,便耐下性子道:

  “路大!这书里教的东西,全是错得!”他想说明下这里面的字是俗体字,文理也不甚通顺,但是和一个文盲要交流这个实在是困难。想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

  路大听得不耐烦,道:“既然都是错的,王老爷愿意教小的两个儿子对的学问么?”

  王赐哪里听不出其中讽刺的意味,不由得面色大变,心中暗恨:“真是鬼迷心窍!”转念一想,自己要钱没钱,要人没人,连几个秀才的膏火银子都筹措不来。对方不但教书,还肯供给衣食,对照之下,自己简直是虚弱无能到了极点。不由得怅然若失。

  这老百姓,求得不外乎是衣食无忧。髡贼就是抓住了这点迷惑了百姓。自己满腹经纶,就算是夫子再世也徒唤奈何!

  想到这里,简直灰心丧气到了极点。王赐无力的斥道:“你懂个什么!去吧!”自己拖着步子往县城去了。

  路大看着王教谕佝偻着的远去的身影,不由往地里吐了一口唾沫:“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狗屁读书人,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路大才懒得管自己的儿子读得学问是错得还是对的,他只知道,儿子在国民学校里吃得饱、穿得暖,还懂了许多东西,最近还在教大家种地――这学问难道是假得么?读了一肚子谁也听不懂的实月自晕就是学问?

  这一瞬间,路大过去对县学里的秀才、对王教谕、对县里所有读书人的尊崇心理全部都崩溃了。他忽然意识到了这个世界上有学问的并不只是这些穿长衫,说着大家听不懂话的酸子,澳洲人有另外一种学问,比他们更有用。

  王赐跌跌撞撞的回到了县学里,本时空的临高县学是洪武三年在宋元县学的遗址上重建的。永乐三年重修,其后又屡次加以修缮,不过最后一次大规模的修缮已经是成化八年的事情了,其后县学渐渐衰败。

  虽说衰败,但是旧有的规模还在。从棂星门进来,过戟门,就是明伦堂了。两侧是进徳斋和修业斋,是县学的教室。后面还有许多配套的建筑,还有用来考试的号房。就规模来说,在整个海南岛上也是排在前列的。

  县学的编织也很大,光差役就有学斋夫六人,膳夫二人,门子三人,管库三人。不过这只是典籍上的规定而已,这些差役都属于银差,到了这明末,雇用差役的银子是向差役户征了,但是人却并不见得用。所以堂堂的县学里,现有的差役只剩下了三个人而已。(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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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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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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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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