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临高启明笔趣阁>第一百四十一节 佛山之行(七)
  说着抖开布包,里面果然是一柄绣春刀,尺寸很小,大概是专门给她订做的。“好不好看?可惜身边没有小号的飞鱼服,穿上飞鱼服挎上刀,在皇上面前站班,真是美!”

  黄天宇摇摇头,这女孩子难道也是制服控?

  “听说皇上是个俊秀儒雅之人……”李永薰开始花痴了,“要是我能给他站班多好,就算站一次也好啊。”

  “然后他看上你,选你入宫……”黄天宇想起了过去遇到的明粉女,想给崇祯当宫女、丫鬟、小妾的倒还真是不少。看来明粉女哪里都有。

  “皇上要看中了,当臣子的自然是要从得。”李永薰的眼神迷离起来,“不过我只要能给皇上站班就死而无憾啦。”

  黄天宇看她一脸花痴样,觉得即好笑又可爱。只好干笑了两声。

  当下吩咐人叫好去佛山的航船,把行李一一搬运上船。

  杨世祥昨晚自去了相熟的青楼,厮混到半夜才回来。今儿一早动身,发现昨天晚来卖唱的芊芊姑娘忽然换了身打扮,要随他们动身。以为刘掌柜动了色心把她收了。刘三也不多解释,只说是芊芊要到佛山投亲,他们是做好事送她一路。杨世祥还特意提醒刘三,不要贸然收留这样来历不明的女人,免得遭到放鸽子的。刘三苦笑着说一定会小心的--我也不想带她啊。

  一路上刘三关照高弟盯紧这个李永薰,防着她出鬼。李永薰自打上船之后也还老实,没闹什么妖蛾子。就是成天在舱房里缠着黄天宇,要他说说天南海北的见闻。黄天宇过去是个军事爱好者兼宅男,哪里来什么天南海北的见闻,只好把当年泡网时候看得旅游帖,云山雾罩的胡说一番。言谈当中把这小妞的事情也了解了一些,知道这女孩子是家里的独女,母亲早亡,是父亲带大的。这次溜出来“抗婚”也是表达她对其父不征求她意见的严正抗议,不过黄天宇看她的模样一点也没有反抗包办婚姻那种毅然决然的模样,倒好像是找了个借口出来玩。

  李永薰溜出来家之后,一路往南直奔广州。因为佛山有个远房的亲戚,实在混不下去了还有个投奔。而且听说广州新奇好玩的东西甚多。途中遭遇了几次险情,靠着她从父亲同僚那里顺来的腰牌,总算次次都是化险为夷。她自小耳熏目染,对侦迹、匿踪以及各式各样的江湖道道都略有所知,等闲的江湖混混也不是她的对手。wWW.ΧìǔΜЬ.CǒΜ

  “叔叔,这是什么东西做得?”李永薰对番茄酱还是念念不忘。吃饭的时候都要逼迫黄天宇把番茄酱拿出来,原本准备涂馒头的番茄酱就被拌入了白饭里给她吃了下去,她还发明了番茄酱拌稀饭,番茄酱拌咸菜……最后她还直接拿个勺子挖来吃――一瓶子番茄酱就这样消耗了一半。对番茄酱如此爱好的人物黄天宇还是第一次看到。

  “这是番茄酱。用一种叫番茄的果子做得。”

  “番茄?是在广州的种的吧。”

  黄天宇含糊答应,他不想在这女孩子面前吐出临高两个字来,免得漏了出来这女孩子又要去临高了:

  “好像是从外国地方引种来得。”

  “叔叔,你把这番茄酱送给芊芊吧。”这女孩子倒是毫不客气。黄天宇虽然长了二十八岁,哪里曾有这样可爱的女孩子围着他亲昵无比的一口一个“叔叔”,当下就答应了。刘三知道了就让她“极乐散”来换――这东西有麻痹神经的作用,说不定可以给卫生部的人做下参考,开发植物类的麻醉剂。

  除了这番茄酱换极乐散的交易之外,一路无事,第三天的上午,船已到了佛山码头。一行人下了船。杨世祥对这里比较熟悉,先带了仆役押了行李去投店――刘三他们对古代人行旅不便有了很深刻的印象了,其实时间才不过上午十点多。在现代这是刚刚开始办事的时候,办完了临晚再去开房,到哪里都能事先订房。可是本时空你要不赶快投店安顿,晚上说不定就没有房间了。

  黄天宇则雇用了二顶轿子,去把李永薰送走。这回她没再闹什么玄虚,指点了地方。到了地方,看模样是个殷实人家。李永薰在门上叫人进去送个口信,一会就出来了几名仆妇将她接了进去,黄天宇也被迎到客厅奉茶。有个管家模样的人出来应酬了几句,问了问一路上的情况。黄天宇就把事先定好的调子说了一番,无非是路遇偶见,见她单身在路,恐怕有不安全,就顺路送来了。

  管事的拱手称谢,又问了他的下处,这才送出门来。

  黄天宇刚回到客栈,已经有人送来了六色礼物。正是那户人家送来了。杨世祥看起来很是满意:

  “这户人家还是很有礼数的。”说着拿起帖子来,“这还有张帖子,看来人家对这女孩子看得很重,还要请我们吃饭应酬。”

  帖子是张梅红色的纸片,落款是“林铭拜上”。看名字大约是个普通的商户人家,读书人不会取这样简单的名字吧。刘三推测。

  “饭,我们就不吃了,推辞掉吧。”黄天宇不大愿意在这上面耽搁时间,他不大喜欢这类应酬,很想马上就投入到对佛山手工业的考察中。

  “人都送了帖子来,”刘三说,“总要全个礼数。再者我们以后到佛山还要常来常往,有个熟人也好办事。”

  杨世祥深以为然。宴请是在第二天,今日因为投店一切顺利,此时刚过正午,时候尚早。于是打定主意刘三和杨世祥先拜访一次此来的主要目标:“杨润开堂”。谈合作的事情不大会一次成功,总得来回几次,还是赶得紧些。

  当下把从临高带来的礼物备了四色,无非是当地的土产,叫了两乘凉轿,自往药店而来去了。

  佛山镇与湖北的汉口镇、江西的景德镇和河南的朱仙镇并称“四大名镇”。市面之繁华,在明清两代不逊与广州。此地的瓷器、丝绸大量出口,工商业极其发达。天下十八省都有会馆设在此处,可算是天下通衢了。

  刘三一行在街上走了半个多小时,忽见前面有座位牌楼,鼻端传来一股浓重的药材气味,想来是到了。

  轿子果然停住,高弟过来打轿帘,刘三下来一看,眼前这家药店够气派!他去过北京同仁堂的原址,但是和这里相比还是略逊一筹。

  店门脸开阔七间,都是两层楼,中间是大门通道,另外五间是库房,楼上楼下储存的都是药材,气味极浓。

  杨世祥领着他穿过大门,进到头进院子里,青石板的院落里,轿子、车马、等候的轿夫、车夫、随从仆役,熙熙攘攘,宛若闹市一般。院子正中甬路两侧还各搭了一座席棚。里面架着锅子之类的东西,有人在排队。大约是供应茶水的。

  这时候鼻端却飘来一股腥臊味,只见院子西头用石条与其他地方隔离开,设了一间鹿圃,蓄养着好几只梅花鹿。因为已经是初夏时节,天气炎热,鹿没什么精神的坐卧在遮阳篷下。不过这样也吸引了许多人在围观。

  这种招揽顾客的法子,刘三只在书里看到过,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杨润开堂的全鹿丸和鹿茸是有名的。”杨世祥道,“我们家祖上就靠这个发达的。”

  全鹿丸补肾填精,益气培元,是大补的药,在佛山这样商业发达的地方,有钱人扎堆,自然“寡人有疾”之辈甚多,难怪杨家能以此发家。

  “我家原居辽东,做药材生意,四世祖才搬到佛山的。所以能有这门手艺。”杨世祥说起了他的家世,“原本那里还有我们的几家世交,后来辽事糜烂,这几家世交大概也都遭了难,唉!”

  杨家的祖上还是从辽东来的,这倒大出刘三的预料。

  “润世堂怎么没作这个?”

  “临高那地方,做了给谁吃。”

  “世祥兄,临高没人吃,不等于琼山没人吃,不等于雷州、廉州没人吃。你手里有这个方子,其实大有可为啊。”

  “全鹿。”杨世祥说,“此物不易得,还必须是活鹿,养到要秋天合药的时候才杀。平日里得有人照料,我爹当年也不是没想过,实在是买鹿养鹿耗费过大,我们这样的小店,支撑不起。”

  拾步上青石台阶,只见正厅上悬着黑色朱红字大匾,上书店名:“杨润开堂徳记”,其下又有黑底金字两挂匾,一书:“地道药材”,一书“遵古炮制”。正壁两旁是蜂房式的药橱药斗,店堂中部横陈一通间柜台。漆得乌黑发亮。药橱上另设高一尺的雕花横橱,摆设着存放着丸、散、膏、丹、药酒等细货的蓝花白底瓷坛。上面,又悬着许多不同的坐匾,上书“奏效清襄”、“搜山踢海”、“市隐韩康”……之类的文字,布置的极为富丽典雅。和杨世祥的润世堂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就算在现代时空,也没有这样气派的中药店。刘三不由得叹服。(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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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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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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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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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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