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杀,效果一,燕云十八骑累计杀至10人时,武力+1;累计杀至100人时,武力再+1,之后每杀百人,武力+1,此效果全部发动后武力最多可+10。
效果二,大幅度降低敌方全军速度、士气、战力……
效果三,当与主将罗艺一同作战时,罗艺武力+3,统帅+2;燕云十八骑集体武力+2。
燕云十八骑血杀技能效果三发动,燕云十八骑集体武力+2,燕一武力上升至93。
燕二武力上升至92,
燕三武力上升至92,
……
燕十八武力上升至92。”
“叮,罗艺武力+3,统帅+2,基础武力98,大漠银枪+1,黑鬃马+1,当前武力上升至103。基础统帅90,当前统帅上升至92。”
“叮,燕云十八骑血杀技能效果二发动,当前蒙古大军战力、士气、速度……大辐度降低。”
对付铁木真这等对手,燕云十八骑这等利器李翔自然是要带出来的。说实话,初次见次燕云十八骑之时,李翔也是大吃一惊。这燕云十八骑哪里是十八个士兵,以这等武力当一个低级将领都足够了。
燕云十八骑中最强的燕一武力已经达到了超一流,基础武力刚好91点。而剩下的17人中,与燕一也相差不大,武力尽皆达到了一流巅峰,即基础武力达到了90。
不过,这燕云十八骑的技能好似是专门为了屠戮士兵而生的,若是将燕云十八骑用到斗将上,那这血杀技能就没什么用了。
这血杀技能,即便是将其效果一全部叠满,也不过是九百多人罢了。
九百多人看似很多,但十八个人一起动手的情况下,平均每个人分配下去数量就没有那么恐怖了。
而若是将这血杀技能全部效果齐开,那么到时候这燕云十八骑的武力将齐齐爆发至100以上的水平,而以这种水平的武力,对付一些小兵自然是易如反掌。
也难怪在原著中罗艺可以以燕云十八骑为先锋,数千骑兵跟进,大败突厥,并一直深入草原追到突厥辽部的驻地,将突厥辽部几万男女老少全部杀死,一个不留。
不过,相比于燕云十八骑,正在奔驰之中的蒙古大军却令得李翔表情不由得变得开始凝重了起来。
以往的游牧民族,即便是有完颜阿骨打在的南匈奴,除去那极少数特意组建的精锐之外,其他人也不过是些乌合之众罢了,毫无纪律可言。
之所以之前这些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可以给中原王朝不断地造成威胁,更多是因为这些草原人员单体身体素质以及骑兵上的优势。
但眼前的这支蒙古军队却让李翔目光一凝,这支蒙古军队动作几乎是整齐划一,个个都服从命令,严谨不怠,与李翔之前见过的其他草原军队简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从这一刻时,李翔知道,铁木真已经将他麾下的军队开始向原史中那支战无不胜的元蒙铁骑发展了。
正史之中的蒙古骑兵是中世纪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战术灵活、智勇兼备、令人生畏的旋风部队。13世纪由成吉思汗创建并由他的继承者保持了一支骑兵部队,蒙古骑兵没有欧洲传统军事思想的束缚,建立了宏伟的帝国,蒙古帝国。
他们体格强壮,能适应战斗的需要;他们能在快速撤退时回头射击跟在其后的敌人;能够吃苦和忍耐严酷的气候条件,不贪图安逸舒适和美味佳肴。不容忽视的是:训练过程中形成的那种严格的纪律制度,使他们个个都服从命令,严谨不怠,这在中世纪的其它军队中是闻所未闻的。
在原史之中,蒙古军队主要的组成部分便是骑兵,而蒙古骑兵也的确是天下闻名。
一般来说轻重骑兵的区分是按照使用方式分的。
典型的蒙古骑兵中大约有四成是从事突击行动的重骑兵。他们全身披着盔甲,盔甲通常内附皮里,外面罩鳞甲,扎甲或锁子甲,后期则大量使用链板甲,头戴头盔。
早期蒙古重骑兵骑的马匹无甲或披有少量皮制护甲,一些精锐部队与将领配备了具装甲骑,后期出现了大量使用全套金属铠甲的具装重骑兵。
重骑兵的主要兵器是长枪,每个士兵还带一柄弯刀或一根狼牙棒,挂在腰间,或者置于马鞍上。
占蒙古骑兵中六成的是轻骑兵,早期一般只戴头盔,身上不披盔甲或着皮甲,随着装备的改善,轻骑兵的盔甲也渐渐变成了金属盔甲或者皮甲,后期甚至出现了具装的骑射手。
轻骑兵的任务是侦察,掩护,两翼攻击,为重骑兵提供火力支援,穿插和分割敌军,战斗结束阶段肃清残敌并且跟踪追击逃敌。
他们的主要兵器是比较现代化的复合弓。这种复合弓的威力超大,至少需要150磅的拉力,射击距离为4000码至7000码。他们身带两种箭,一种轻,箭头小而尖,用于远射,另一种较重,箭头大而宽,用于近战。同重骑兵一样的是,他们有马刀或狼牙棒,或一根套索,有时也有一支头上带钩的标枪或长枪。
当然,眼前的这支蒙古骑兵,虽然也纪律森严,但相比于千年多之后那支元蒙铁骑还差得很远。
原史之中的元蒙骑士皆是从三、四岁开始就被送入戈壁沙漠中的学校,进行严格的骑马射箭训练,因此他们具有驾驭马匹和使用武器的惊人本领。琇書蛧
而此世之中,铁木真发展时间不过三年罢了,这一点自然是无法做到。因此,这一支蒙古骑兵比起真正的元蒙铁骑自然是远远不如的。
不过,今天的这一幕,也算是给李翔撞响了警钟。看来,以后李翔要想办法厄制了铁木真的发展了。毕竟,若是此次李翔计划顺利的话,以后和铁木真为邻的便不是完颜阿骨打,而是他李翔了。
打定主意,李翔知道以后要想办法竭力封锁住草原与中原之间的流通了。草原资源匮乏,只要封锁住了铁木真的生铁渠道,让铁木真的重骑兵组不起来,那铁木真的蒙古铁骑就直接被废了一半。
至于原史上元蒙铁骑所用的近现代化弓弩,李翔却不担心,以东汉末年的技术,根本没有可能被造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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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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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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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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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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