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没钱上大学的我只能去屠龙了txt>第六十三章:任务准备
  “师弟你已经在镜子面前照了十分钟了,我知道执行部的行动服很帅,但也没必要这么自恋吗?”芬格尔躺在上铺瞅着寝室挂镜前一直扭来扭去的林年忍不住说。

  时间是战争实践课前夜,林年刚和大一新生们从执行部领回来了作战制服,清一色的黑色束身皮衣配上战术背心、腰带,考虑到季节问题还亲切的每人发了一件风衣,肩上带着半朽世界树的肩章,胸口上别着校徽。

  “不,我只是觉得裤裆有些紧,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林年不安分的扭了扭脸色有些古怪。

  “正常,装备部那群家伙成天缩在不见天日的瓦特阿尔海姆里,那里除了EVA之外还有哪些其他的雌性生物?要知道一些东西不用是会退化的,所以那群家伙做出来的装备当然只符合他们的尺寸。”芬格尔嘟哝着满口开黄腔,侧面表达了对装备部那群鸟人的不满。

  “装备部得罪过你吗?”林年做了几个拔枪的pose,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不断活动着臂膀。

  “师弟你太看得起我了,装备部哪儿能记住我这号人物啊。”芬格尔翻了个白眼:“等哪天你用上的装备部发的新式武器莫名其妙在腰包里爆炸了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了,那群家伙很不靠谱,他们做的玩意儿十有八九都会爆炸,区别只在于什么时候炸和威力有多大。”

  “这么不靠谱?”林年机警地检查了一些身上的作战制服,试图发现这身行头是否藏有类似后备隐藏能源什么的玩意儿。

  “特别不靠谱,反正如果明天你遇见有自称是装备部的人,听师兄一句劝,离他远一些,他塞片口香糖给你都不要接,提防那玩意儿就是高浓缩塑胶炸弹。”芬格尔严肃地说。

  “装备部就只会造炸弹吗...”

  “那群人的思维逻辑很奇怪,但不得不否认他们的确是天才。”芬格尔说:“美国的尖端武器科研小组花费了十年的时间研究最尖端的光学瞄准仪,只为了可以将千米狙击的误差降到3厘米内,可同样的目标,装备部只花了半天就完成了。”

  “混血种的科研人员这么厉害?”林年震惊。

  “不...他们没有花费功夫在光学瞄准仪的开发上,而是选择了研究一种新型爆裂弹头,可以把命中地十米内的东西全部炸掉,这样就不必纠结误差3厘米的事情了。”

  “真是...思维清奇。”林年有些愣住了。

  “但不得不说他们在一些歪门邪道上还是很有天赋的,比如他们成功制造了外骨骼装置,可以让普通人扛起三吨重的东西,但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机动性太差了,无论面对龙类还是危险混血种都是不会动的靶子。”

  “师兄你老实说,我们学校里有初号机吗?”

  “初号机应该不现实,但听说装备部的那群家伙前段时间一起看了高达,现在正着手研究怎么制造陆行版扎古...”

  “师兄你说这个我就不困了,你能跟装备部攀上关系吗,我想当试驾员。”林年的脑袋下一刻就钻上了上铺,吓了正在看《悲剧的诞生》的芬格尔一跳。

  “你不会真信装备部那群疯子能造扎古吧?比起扎古你还不如期待一下高文机甲!”芬格尔嚷嚷。

  “好歹鲁路修里后面还有兰斯洛特款的呢。”林年暴露出了自己其实是个隐宅的事实。

  “师弟我怀疑你搬砖之余泡在网吧的闲暇时间除了打CS之外就全是在看动漫了。”

  “机甲是男人的浪漫啊。”林年感慨:“你说我们学院怎么就没想着造巨大机器人去屠龙呢?那样多帅啊。”

  “你是‘S’级混血种,不是‘S’级机师,师弟你清醒一点,明天还得去屠龙呢!”芬格尔忍不住伸手按住林年的头发挼了挼。

  “说是屠龙...可这满大街上跑的都是汽车,飞的都是飞机,哪儿来的龙类?”林年拍开了芬格尔的手坐回了下铺。

  “还记得前段时间我跟你说的那些吗?”芬格尔翻着书说:“执行部的任务可不止是追杀纯血龙类,危险混血种也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中,而且平日里执行部大多数的任务都是那些失控的混血种,真正的纯血龙类苏醒事件倒是占极少数。”

  “师兄你之前好像说我们这次的任务目标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对方也是危险混血种吗?”林年忽然想起这一茬。

  “说不准,但极有可能就是。”芬格尔说:“你应该知道我们这些混血种都存在着一半的龙类血统,通过血统的精纯度来评判阶级高低,血统越好阶级越高,然而这一切都是存在一个界限的。”

  “界限?”

  “临界血限。”芬格尔说到了正事合上了书:“我们的血脉有一个阈值,如果你属于龙族的那一部分超过了那个阈值你就会被同化,你的身体会出现龙化现象,意志也会趋向于暴戾和杀戮,越是超过阈值越难被称之为“人”,那些危险混血种就是踏过了那道槛并且越行越远,他们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而是趋近、追随龙族力量的异种,所以执行部的任务也统称为‘屠龙’而不是‘屠人’。”

  “师兄你是想说让我别手软是吗?”林年问。www.xiumb.com

  “有这层意思在里面。”芬格尔说:“毕竟新生没有接触过太多战斗,不理解干我们这行的残酷。”

  “‘干我们这行’,你说话好有江湖气息。”

  “别手软,师弟,记住,别手软,师兄没跟你开玩笑。”芬格尔叹了口气:“你知道我当初大一战争实践课的时候遇见的任务是什么吗?”

  芬格尔这么一说,林年才想起了这家伙也是经历过战争实践课的学生:“说来听听?”

  “是一个拯救人质的任务。”芬格尔说:“一个神经病混血种绑架了一个女孩,把她关在了废弃的大楼里,那一届大一新生的任务就是强攻大楼拯救人质。”

  “人救到了吗?”林年直问关键。

  “你猜猜看?”芬格尔说:“当时我们那群新生在接到任务详报时犹豫了,因为执行部的情报说,那个神经病混血种忽然爆发的原因是从小受到家庭虐待,父亲家暴他,母亲被活活打死,终于有一天他父亲把他按在厨房灶台上要用灶火烧他脸的时候,他的血统觉醒了,利用蛮力挣脱之后提起菜刀把他父亲剁成了臊子。”

  “所以那个被绑架的女孩其实是他的妹妹。”芬格尔躺在上铺双手枕着后脑勺望着天花板:“亲生妹妹,小他五岁,他的妹妹从小就跟他一起挨他父亲的暴打,而他一直都是处于保护者的身份,每次他父亲要打他妹妹他就抱住她用身体抗住了所有的毒打,所以从逻辑上来说他很爱他的妹妹,当时我们那届大一新生都在考虑是否用怀柔的手段劝导他。”

  “我猜结果不尽人意。”林年说。

  “嗯,我们因为内部意见的不统一所以拖延了进攻大楼的时间,当我们所有人达成一致的时候却已经晚了。”芬格尔平静地点了点头:“我们计算好时间,在隔天凌晨敌人休息睡觉的时候潜伏进了大楼,以雷霆之势踹开门强攻进去,当我拿着装着弗里嘉子弹的枪械顶住那个混血种哥哥的脑门大声质问他人质在哪里,他却意外的什么也没说只是摸自己的肚子。”

  “不会吧。”林年轻声说。

  “所以我才说危险混血种们都已经称不上‘人’了,或许他们心中还有一丝人性,但龙血带来的暴戾会扭曲他们的三观,让他们做出一些匪夷所思、恐怖至极的事情。”芬格尔说:“如果那一天我们选择早一些突围大楼可能作为人质的妹妹就不会死了,在我们还在争论怎么给予我们敌人‘人权’和‘改过自新’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所以师弟,面对那些敌人千万别手软,不然深受其害的只会是其他无辜的人。”

  “师兄,我看起来像是心软的人吗?”林年问。

  “我不知道,杀人和杀鸡是两码事,更何况现在不少人连鸡都不敢杀,当一个活生生的生物在你面前时,你把刀捅进他的身体里他会溅血,会哀嚎,会求饶,会痛哭流涕,你感受着他在你的手里扭动、打滚会打心底里涌起一股恶心感。”芬格尔说。

  “所以枪发明出来就是为了减少杀人者负罪感的。”林年摸了摸战术腰带上枪套的空位。

  “你觉得如果明天你抓到了那个犯人,你会干净利落的给他一个痛快吗?”芬格尔问:“拿枪抵住他的脑袋,那个距离就算是弗里嘉子弹也会把他脑浆震散,你真的下得去手开得了枪吗?”

  “我不知道。”林年摇头:“之前宫本一心对我说过一句话,他说只有在遇见‘抉择’的时候,你才能知道你是个怎么样的人,那么看起来明天就算那个时候了。”

  “嘿,八字还没一撇呢,你就那么自信能逮到犯人?”芬格尔吹了声口哨。

  “我有种预感。”林年捏了捏眉心:“感觉这次战争实践课会出点什么幺蛾子。”

  “想要听过来人的一些谏言吗?”

  “当然。”林年耸了耸肩。

  “那就是连环杀人犯都很会隐藏身份,所以当你陷入辨认危机无法确认凶手的时候,要记住一般长得帅的、漂亮的,多半都是混血种。”芬格尔认真地说。

  “什么?”

  “字面意思。”芬格尔说:“混血种血统各方各面都优于普通人,力量、速度、耐力是大自然优胜劣汰的决定因素之一,同时,外貌也是择偶繁衍的重要优势,混血种在这方面上都天赋异禀,所以除了后天毁容的,几乎没见着有哪个混血种长得丑了。”

  芬格尔这么一说,林年才想起自己还真没在卡塞尔学院里看见有中人之姿的学生,每个人都俊美的可以去拍青春偶像剧。

  “你就是例子,师弟,作为‘S’级,你帅的也相当有特色了,配得上‘S’级的头衔。”芬格尔向外竖起大拇指,林年没有反驳十分虚心的接受了来自前辈的认同:“所以,执行任务的时候拿不准谁是凶手的话,那就瞅人群里最帅的那个,那家伙多半就是你要找的人没跑了!”

  芬格尔弹了一下手指:“还有就是,收好这个。”

  林年反应很快,抬手就抓住了上铺落下来的东西,张开手后发现是一颗9毫米的钢芯弹,外层包裹的黄铜在灯光的照耀下折射着白光。

  “师兄有情报来源,这次你们的任务地点人流很大并且地点也很敏感,所以不会给你们这些大一新生发放实弹的,这颗子弹珍惜着用,说不定关键时候会有奇效。”芬格尔懒洋洋地说。

  林年握住了这颗子弹没有问芬格尔这是从哪儿搞来的,他只是若有所思抬头看了一眼上铺那优哉游哉翘起的二郎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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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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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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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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