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埋葬大清朝小说>第三百四十六章 狗仗人势的倭奴
  随着大明的崛起,整个小破球上比较强大的国家就是大明、英格兰、法兰西、沙鹅、傻贼鹰、奥斯曼外加哈布斯堡家族所统治的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不配称之为帝国的神圣罗马帝国。

  而小破锅的成立,外加大明拉拢了英格兰、法兰西、沙鹅、傻贼鹰共同向奥斯曼和哈布斯堡家族开点之后,小破球上其他的国家就只能或主动或被动的选择站队。

  选择站在小破锅这一边的国家大概有一百来个,剩下还有几十個则是因为地缘关系等等原因而选择站在哈布斯堡家族跟奥斯曼那一伙。

  众所周知,小破锅的最基本原则就是五大善人一致原则。

  或者说是五大善人利益优先原则。

  再加上还有大明从中运筹帷幄,所以就导致了五大善人的实力越来越强,无论是军事实力还是经济实力都远超其他一众小破锅的成员国。

  或者换个说法会更为直接一些——除了大明之外,这次来到大明京城参与小破锅会议的一众扛把子当中就以路易十六和乔治三世他们四个大善人的实力最为强大。

  当实力最为强大的路易十六等人都被震惊成二傻子一般之后,其他一众小国的扛把子们被震惊成什么模样,自然也就不能想象了。

  然而更让路易十六他们四个大善人还有这些小国的扛把子们震惊的是,大明开始召集退役士卒——除却大明以及大明的天字号舔狗法兰西之外,现在小破球上的国家基本都不存在什么退役士卒的说法,大多数国家的军队都是一天当兵就一辈子当兵,或者干脆就是没有什么常备军队,打仗的时候临时征召。

  现在,这些人就见识到了什么叫做专业的退役士卒。

  大量的,正当壮年的士卒从各地向京城附近结集,结集之后就自觉的按照原本所在军府的编制进行编制,倘若所在编制当中没有相应的退伍军官则由军衔比较高的退役士卒担任临时长官。

  等到集结、编制完成之后,这些退役的士卒已经组成了一支十万人规模的军队——除了手中没有装备、身上没有盔甲之外,这十万人并不比任何一支军队差。

  直到这个时候,这些各个堂口的大佬们才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国家跟大明之间的差距。

  十万人的军队吓不住这些大佬们,除开几个最弱小的国家之外,剩下的哪个国家只要啃咬咬牙,本着砸锅卖铁的态度,谁都能凑出来十万人的军队。

  真正令这些大佬们震惊的,是从下达退役士卒动员令到这些分布在大明各地的士卒集结到大明京师并且完成编制,前后所需要的时间仅仅只是半个月!

  像那些国土面积比较小的国家倒还好一些,顶多也就是羡慕大明的国土面积以及人口数量,羡慕大明能够大半个月之内集结起一支十万人的军队。

  但是像那些国土面积比较大的国家,却是知道这种集结速度有多可怕——整个小破锅的所有成员国当中,能够凑出来十万大军的国家没有十个也得有八个,可是能够在半个月内完成集结、编制的国家,就仅仅只有大明!

  更别说大明的国土面积本身还庞大无比,这些士卒散落在大明各处,光是向京城聚集就需要不短的时间——说白了,这次集结所体现出来的是动员能力、运输能力、统筹能力,背后则是代表了战争潜力!

  对于这些国家的扛把子们被震住一事,朱劲松表示非常满意,甚至还打算邀请路易十六等人参观这十万退役士卒的校阅,并且邀请路易十六等人一起参加饯行仪式。

  这十万已经不在大明五军都督府现役名册上面,但是领齐了现役装备的退役士卒,就是大明第一批前往路易斯安那的“百姓”。

  唯有鸿胪寺和理藩院的主官不太高兴,两个人经常凑到一起,骂骂咧咧的表达着自己的不满——要说盛世,咱大明现在怎么也能称得上是盛世了吧?

  可是咱们中原堂口历史上的那些盛世,哪一个没有万国来朝的盛况?

  大汉时有西域诸国朝贡,大汉使节动不动就杀个国王啥的助助兴,甚至还堂而皇之的威胁人家,“毋动,汉军至,动则灭国矣。”

  大唐的时候有颉利在长安跳舞,冯智戴在长安做诗,高丽使节在长安装孙子,西塔诸胡筹钱造天枢之塔。

  大明洪武年间也同样有一大堆的不征之国,永乐年间来到京城朝贡的国家更是不知凡几。

  唯独到了朱劲松这个大明皇帝的时候,大明的藩属国居然满打满算只有一个倭国!

  这尼玛的,明明是天朝上国,结果却只有一个属国过来朝贡,这怎么能说得上是万国来朝?

  后世要是知道咱大明把那些藩属国都变成了布政史司还好一些,要是不知道,岂不是要嘲笑咱大明没有个万国来朝的盛世气象?

  当然,如果非得要硬凑的话倒是还能再凑两个藩国——远在新秦州的晋国,外加远在路易斯安那的秦国。

  问题是这两个国家的性质有点儿不太好算。

  从宗室的角度来说这两个国家是妥妥的内藩,毕竟朱二旦和朱三顺都是大明皇帝的亲兄弟。

  可是从地理位置上来说,这两个国家又是妥妥的外藩,毕竟这两个国家的地盘都在大明之外,历史上也从来没有哪个亲王的封地是在本土之外的。

  但是不管怎么算,鸿胪寺和理藩院的主管也不敢把秦国和晋国当成跟倭国一样的藩属来对待,只能按照亲王封地的性质来对待。

  所以,能够来咱们大明京城朝贡的藩国,还是只有一个倭国!

  一想到这些,鸿胪寺和理藩院的主官就更加的闹心,甚至有种劝说朱劲松赶紧弄死倭国算逑的冲动——反正已经没有了别的藩国,再留着一个倭国干啥?还不够恶心人的呢!

  只是两个人的提议在曾诚这个层面上就被否决掉了。

  毕竟大明现在还需要倭国仆从军在天竺那边儿招募劳工,以后跟其他国家开片的时候也少不得需要这些仆从军去当炮灰,要是现在就把倭国干掉,难道用你们两个顶上去?

  然后鸿胪寺和理藩院的主官就继续郁闷。

  反倒是前来大明朝贡的德川家齐支愣起来了。

  按照德川家齐的理解,大明既然是倭国的宗主国,那就等于说倭国是大明的儿子,既然大明爸爸搞起来的小破锅里有一百来个小国以大明爸爸为尊,那自己这个当儿子的岂不是脸上有光的很?

  德川家齐甚至学会了用鼻孔看人——尽管德川家齐的身高只有五尺,路易十六等人都要比他高出一头不止,但是德川家齐就是看不上乔治三世他们几个,顶多就是对路易十六的态度要稍微好一些,因为路易十六是大明皇帝爷爷陛下的笔友嘛,自然是要另眼相看的。琇書網

  其他一众小国的扛把子们倒还无所谓,毕竟都知道自个儿招惹不起大明,又不太清楚倭国的底细,所以就算被德川家齐拿鼻孔瞧了也只能强忍着,可是乔治三世和保罗一世、杰斐逊三人却是恨得牙根都痒痒。

  凭什么啊,你倭国是大明的藩属国没错,你丫以大明皇帝的儿子或者孙子自居也没什么,可是俺们几个好歹也是大明皇帝亲自承认的小破锅五大善人,你丫凭什么拿鼻孔看俺们几个?

  行,就算你丫觉得你有资格拿鼻孔看俺们,俺们也不是不能忍,可是你丫又凭什么对路易十六那个瘪犊子高看一眼!

  就凭他更会当舔狗?

  这时候,此前通过各个方面向他们展示大明强大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在被德川家齐用鼻孔瞧了之后,乔治三世和保罗一世、杰斐逊虽然都很不爽,然而三人的第一反应却不是该怎么报复,反而是该怎么样才能和大明搞好关系。

  咋的也要当他倭国的叔叔才行!

  对于这种情况,就连朱劲松都被震惊了。

  虽说很是瞧不上倭国,甚至跟鸿胪寺和理藩院的主官一样恨不得赶紧弄死倭国,但是朱劲松也不得不承认,德川家齐这次拿鼻孔看人的行为还是起到了一定作用的。

  比如说,杰斐逊就表示将会在回到傻贼鹰之后派一些人手到路易斯安那去帮着大明秦王殿下建立封地,并且计划在秦王封地附近建立几个贸易型的城市。

  乔治三世也表示将会再派遣一些劳工到斯里兰卡那边儿去挖铜矿,保证对大明的铜矿石供应。

  对于乔治三世的表态,朱劲松多少还算是有些高兴,但是对于杰斐逊的表态,朱劲松却是表示呵呵——杰斐逊这家伙属于典型的盎格鲁-撒克逊强盗的后代,再加上傻贼鹰本身立国的基因就不正,所以在大明强大的时候,傻贼鹰绝对能十足十的扮演好孙子的角色,可是大明一旦不够强大了,傻贼鹰就绝对会反过来咬大明一口。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傻贼鹰似乎也没比倭奴强到哪儿去?

  当然,傻贼鹰到底是个什么货色其实对于大明来说并不是很重要,反正朱劲松也没打算给傻贼鹰反咬一口的机会。

  毕竟有朱二旦的秦国封地在傻贼鹰边上,而自己这个大明皇帝和朱二旦这个大明秦王又都还年轻,起码还有几十年的时间可以跟傻贼鹰慢慢玩。

  恰好,朱劲松就想到了一个比较适合针对傻贼鹰的玩法。

  “傻贼鹰那边儿的人都是野贯了的,不服天朝管说的就是他们。”

  朱劲松笑眯眯的对朱二旦说道:“既然他们要野,那就让他们更野一点儿——你可以派人暗中找几个傻贼鹰家的蛮子,让他们去煽动傻贼鹰家里的那些昆仑奴追求人权,懂?”

  朱二旦嘿嘿笑着说道:“皇兄放心,这个我还是懂的,毕竟跟你混了这么多年的时间了,就算看也该看会了,更何况还是你手把手教的。”

  被朱二旦这么一说,朱劲松的脸色当即就黑了下来。

  什么意思?合着朕这个大明皇帝专门教你这些阴损毒辣的招数了?

  狠狠的瞪了朱二旦一眼后,朱劲松才又接着说道:“你可知道,傻贼鹰家里的那些奴隶主们可是用铁链子捆着昆仑奴,逼迫他们种棉花的?”

  “朕身为天子,代天牧民,又岂能坐视在傻贼鹰家的昆仑奴们遭受非人的待遇?难道说只有傻他傻贼鹰的命是命,昆仑奴的命就不是命了么?”

  朱二旦讪笑着应道:“是,皇兄说的是,我倒是糊涂了。”

  朱劲松冷哼一声道:“这种事情可以直接做,说的时候就得有个比较好听的说法,毕竟你是大明的秦王,一言一行都要注意一些。”

  等朱二旦应下来之后,朱劲松才又接着说道:“还有比如说福寿膏这种好东西,还有之前的棉籽油,你在路易斯安那可以找几个傻贼鹰家的蛮子们去代理。”

  “还有,朕听说傻贼鹰那边儿好像还有一种草,叶子跟巴掌形状差不多,卷起来吸食之后的效果跟福寿膏差不多,你回头派人去找一找,研究研究,以后也可以继续卖给傻贼鹰。”

  “但是有一点,你给朕记住了,”朱劲松忽然神色一冷,沉声道:“这些东西你拿去祸害蛮子,朕不管你,可是绝不允许大明百姓吸食福寿膏,包括跟福寿膏差不多的这些东西,倘若有谁敢把这东西卖给大明百姓,发现一个就杀一个,发现两个就杀一双,灭门起步,十族封顶,哪怕是大明百姓也绝不例外。”

  “还有,大明百姓有敢吸食这东西的,除非是大夫真正确认要拿这东西救命,否则也是发现一个就杀一个,绝不容情!”

  朱二旦心中一凛,躬身拜道:“是,臣弟记住了,绝不允许有人将这些东西贩卖给大明百姓,更不会允许大明百姓吸食这种东西。”

  朱劲松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一些,说道:“去把老三喊上,咱们哥仨晚上好好聚一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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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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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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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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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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