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埋葬大清朝小说>第二百五十四章 谁知道大明会怎么做?
  粉丝在中原堂口出现的时间,起码可以追溯到嘉靖年间之前,因为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记载了粉丝的制作方法。

  所以,朱劲松在金陵城里喝碗老鸭粉丝汤,也是一件很合理的事情。

  唯一不合理的就是柯志明带来的坏消息:“皇家学院电学分院实验失误,造成两人死亡,房屋被烧毁十余间,整个电学分院被毁了大半,消息传出之后,京城人心有些浮动,认为这都是皇家学院擅自引雷造成的。”

  朱劲松心中一惊,继而又强自镇定下来,从柯志明的手里接过情报,慢慢看了起来。

  大明皇家学院确实有电学分院,里面也有不少的牛人在折腾电池一类的东西,但是朱劲松怎么也想不明白,电学实验到底是怎么能把电学分院毁了大半的。

  这些疯子把电磁炮给搞出来了?

  别扯淡啦,大明现在对于电的研究也限仅于最简单的电池,连电灯炮都还没折腾出来呢,还扯什么电磁炮?

  然而等朱劲松看过情报之后,心里也忍不住有些蛋疼。

  钱聋十四年的十一月,富兰克林在费城观察到雷电与静电放电现象的诸多相似之处,提出了雷电是一种自然的放电现象。。

  钱聋十五年,富兰克林给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克里森写信,描述了这样儿一种实验:他希望将一根长金属杆竖立在高处等待雷暴云来临。金属杆分为接地通电和不接地绝缘两种情况,而在第二种绝缘的情况下,则有希望将一定的雷电电力储存在金属杆中。

  本来吧,这就是富兰克林的一个猜想,但是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克里森把富兰克林的信件都收集起来,依靠信里的内容,编写了一部《电实验与观察》。

  而在钱聋十七年的时候,法国人达里巴在巴黎郊区成功完成了富兰克林描述的实验,证明了“天火”不过是一种强度超高的放电现象。

  同年,富兰克林主办的《费城报》在听说了欧洲的闪电实验成功之后,刊登文章报告:虽然欧洲的闪电实验大获成功,但是在费城已经有人发明出一种更加简单的实验方式——我们使用丝绸手帕制作风筝,再连上金属丝,在金属丝末端系上一条干丝绸带作为绝缘用途。当雷电云经过时,金属丝末端就会和人的指关节出现放电现象,验证了“天火”的放电实质。

  而在最近,《电实验与观察》这本书也终于完成了译制,电学分院的那些大学士们在拿到了《电实验与观察》的译本之后就将之当成了宝贝,开始着手进行实验复刻。

  但是在成功复刻了法国人达里巴的实验之后,电学院当中的那些大学士们并不满足,反而顺着《电实验与观察》当中提到的信息顺藤摸瓜,直接找到了富兰克林后来发表在《费报报》上的文章,然后又开始对这个实验进行复刻。

  “用丝绸手帕制作风筝,再连上金属丝,在金属丝末端系上一条干丝绸带作为绝缘用途”,这些步骤都没有问题,毕竟大明不缺丝绸,也不缺少制作风筝的匠人。

  在风筝线的末端再挂一把钥匙就更容易了。

  但是,尴尬的事情出现了——风筝飞不起来!

  尽管电学分院的那些牛人们想尽了各自办法,但是风筝在雷雨天就是飞不起来,飞起来也会因为被雨水打湿而跌落到地面,根本无法重复富兰克林的实验。www.xiumb.com

  到了这一步,基本上也就已经证明了富兰克林所谓的风筝实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傻贼鹰式骗局。

  可是皇家学院的那些牛人并不甘心仅仅只是证伪,反而又想尽一切办法,希望能结全达里巴和富兰克林的实验来引雷,最好能完成雷电的存储。

  问题也正是出在了这里。

  为了能够得出更准确的结论,皇家学院电学分院的那些狠人可不仅仅只是做了一组实验,而是赶在阴雨天之前抢先竖起了好几金属杆,有的连接在空地上,有的则安放在了房子上,还有一部分则连接了风筝线,又在末端挂上了钥匙——这些人还是不死心!

  结果,就是因为这么多的金属杆子高高立起,导致了皇家学院在一個雷电交加但是没多少雨的夜晚被雷火给烧了,两个站在金属杆旁边,打算研究钥匙的大学士也直接被雷给击中了。

  朱劲松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沉默了半晌后,朱劲松才开口说道:“通知皇家学院那边,对于死伤的学士厚加抚恤,以后再进行实验,必须要提前做好安全准备。”

  柯志明先是躬身应了下来,接着却又满脸蛋疼的说道:“锦衣卫驻兰芳布政使司秘报,因为利益冲击,被荷兰蛮子统治的麻喏巴歇那边的百姓似乎很排斥兰芳布政使司,不排除有爆发冲突的可能性。”

  刚刚心情很不爽的朱劲松忽然感觉这碗老鸭粉丝做的挺不错的,你看这鸭胗和鸭肠脆爽,鸭肝细嫩,粉丝不软不硬,有嚼劲又不失其细腻,加上一点儿麻油和陈醋,这滋味,啧啧。

  将碗底剩下的那点儿鸭肠鸭胗和鸭肝带着粉丝,一起就着最后一口汤都扒拉到嘴里,先咽下汤,再慢慢嚼着鸭货和粉丝,朱劲松忽然就有了一种特别满足的感觉。

  “舒坦!”

  朱劲松放下碗,又擦了擦嘴角,然后才笑着说道:“传令给兰芳千户所,让他们注意那些猴子的动向,另外再派人通知前军都督府,让南海舰队那边做好随时出征的准备。”

  朱劲松觉得这是最近这段时间听到的最好的一个消息了。

  单独说起麻喏巴歇这个名字可能没多少人知道,如果再换成旧港宣慰司,可能知道的人就多了一些,但是要换成印猴,估计就没几个人不知道了。

  叶赫那拉·英都唱过的嘛,相约那一年。

  而除了那一年之外,这里在钱聋五年还发生过红溪惨案。

  大清署福州将军策楞与署福逮巡抚王恕联名入奏,声称:“海外罪民草芥不如,遭此巨难,孽由自作,无关朝廷痛痒”,乾隆皇帝则是一锤定音:“天朝弃民,不惜背祖宗庐墓,出洋谋利,朝廷概不闻问。”

  《清高宗实录》还记载了这么一个事儿:红溪惨案的幸存者陈怡老,1749年5月带着财物和子女潜回福建,回乡伺候母亲,结果被地方官当即逮捕,乾隆高度重视,让刑部审理,罪行和处罚是:“应照结交外国、互相买卖借贷、诓骗财物,引惹边衅例,发边远充军,番妾子女俭遣,银货追入官”,理由则是“此等匪民,私往番邦,即干例禁,况潜往多年,其或借端恐吓番夷,虚张声势,更或泄漏内地情形,别滋事衅,均未可知”。

  当然,发生这种情况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因为大清的操作一直都是这么魔幻,普通人的脑子可能根本就想不通。

  可是吧,乾隆皇帝不在乎的事情,朱劲松这个大明皇帝却很在乎。

  再加上占领了那块地盘的还是荷兰东印度公司。

  但是朱劲松的准备多少有点儿多余——当大明前军都督府的海军刚刚在琼州那边完成集结,麻喏巴歇那边就已经乱了起来。

  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是,麻喏巴歇那边的印猴并没有组织起来进攻兰芳布政使司,而是跟统治他们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爆发了剧烈的冲突。

  具体表现就是印猴们组织起来冲击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号外加荷兰军队的营地,在城里开始了疯狂的零元狂欢节以及没媳妇但是也能爽起来的节目。

  时任东印度公司总督的彼得·赫拉尔杜斯·奥弗斯特拉滕简直快要疯了。

  “杀光他们!必须要杀光他们!”

  奥弗斯特拉滕恍若一头陷入暴怒当中的狮子,正在咆哮着要咬死敢于挑衅它的野狗一般。

  “这些蠢货,他们想死就尽管让他们去死好了,东印度公司无论如何也不能被他们拖下水!”

  “上帝啊,这些蠢货的脑子里面装的都是屎吗?他们是怎么敢去挑衅明国的?”

  因为印猴搞事情而紧急赶到巴达维亚的十七绅士之一,约翰尼斯·西尔伯格的脸色也同样阴沉如水,嘴巴上的胡子也因为愤怒的语速而变得一翘一翘的:“必须要尽快解决掉这些猴子!”

  “现在整个欧罗巴都已经乱成了一团,波旁家族跟斯图亚特家族联手对付哈布斯堡家族,而哈布斯堡家族眼看着就快要撑不住了。”

  “这就意味着,整个欧罗巴的局势会迎来一翻巨变,斯图亚特家族很可能会咸鱼翻身,而原本就已经强大的波旁家族有可能会变得更加强大。”

  “而引起这一切的,就是明国的皇帝所主张的那个小破锅——万幸的是,我们荷兰已经第一时间申请加入小破锅,虽然还没有得到批复,但是总比连申请都没有递交的哈布斯堡家族要强的多。”

  “我们荷兰现在也走在一条有多个分岔的道路上,稍有不慎,可能就会跌落悬崖,甚至可能比葡萄牙还要惨。”

  而在听到葡萄牙这个词之后,奥弗斯特拉滕的心情顿时变得更糟糕了:“是的,我知道,我知道葡萄牙有多惨,该死的,那些该死的猴子!”

  约翰尼斯·西尔伯格点了点头,说道:“彼得,你是东印度公司的总督,我想,你比我更清楚明国的强大,所以,无论如何也要解决掉那些猴子,绝对不能因为他们而招惹到强大的明国。”

  奥弗斯特拉滕点了点头,强自镇定下来后说道:“好的,我会尽快解决这个麻烦的。”

  奥弗斯特拉滕可不想落得跟华尔庚尼尔一样的下场——华尔庚尼尔在任东印度公司总督的时候,巴达维亚这里发生了著名的红溪惨案,而当时的荷兰当局生怕“世界第一强国”大清国会武力报复并且切断贸易,所以华尔庚尼尔被逮捕入狱,最后老死狱中。

  虽说华尔庚尼尔有点儿冤,但是奥弗斯特拉滕的心里可是清楚的很,如果在自己的手底下发生了类似的事情,自己可能连老死狱中的机会都没有。

  因为大清当时并没有武力报复也没有切断贸易。

  但是,谁知道大明会怎么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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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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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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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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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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