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会认为这段剧情有所夸张,但是实际上的迷彩绿战斗力,可能远比电影中还要夸张——真人真事儿,一个打过越战的退伍侦察兵,在街头斗殴的过程中打倒二十多人,武器用的是从对方手里夺过来的钢筋,最后自身无伤,回家被他媳妇儿好一通臭骂。
而朱晓松又是向来喜欢照搬学习兔子迷彩绿的那一套东西,不光编制纪律大炸逼属性之类的东西都照搬,就连黑龙十八手也被朱晓松当成了孟良崮军队的必修课。
在这个前提下,一群无组织无纪律的家丁、护院、泼皮无赖想要冲击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学习兔子迷彩绿那一套的孟良崮军队,用以卵击石都不足以形容他们的行为。
最恰当的比喻应该是茅房里点灯,找屎。
所以,当东方刚刚露出鱼肚白的时候,这些家丁护院、泼皮无赖们就或死或降,死的让小胡庄农会安排人手挖坑埋掉,活着的则是被关到了朱二旦的军中。
对这些家丁护院们简单审讯一番后,朱二旦就和耿锐他们显然也没了吃早饭的心思。
一家人都整整齐齐上路的胡老爷并没有吹牛皮,附近十里八乡几个庄子的乡贤士绅们,还真就跟胡老爷有着各种各样的亲戚关系,像老王庄的王老财,就是胡老爷的老丈人,势力比之胡老爷还大一些,像小王庄的沈老爷,则是胡老爷的妹婿,反正就是各种的沾亲带故。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这些乡贤士绅们都跟胡老爷沾亲带故的关系,所以这些人的脑子也并不怎么灵光,以致于能干出来让家丁护院夜袭军营这种破事儿。
别说朱晓松完整的照抄迷彩绿,就算是只学个三成,那也足以称得上是正规军了,用家丁护院去夜袭正规军的军营……
感觉自己智商被人污辱的朱二旦神色不善,咬牙切齿的说道:“分兵!各连让农会的人手还有这些俘虏带路,趁着这些乡贤士绅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直接把他们打掉!”
耿锐点了点头,同意了朱二旦的提议:“直接打掉他们也好,各连的主官都是跟着大当家一起起兵的老人了,农会的事情,他们也能办妥。”
两人商议一番后,干脆就把两个营的兵力兵分六路,各自杀气腾腾的杀向了周围的那几个村子。
凡是参与了这次派兵夜袭行动的乡贤士绅,也全都被送去跟胡老爷作伴,倒是让胡老爷一家人在黄泉路上不至于太过无聊。
而朱二旦和耿锐的行为,显然给周边的那些村子起到了一个很好的带头作用。
一部分对我鞑清朝廷不抱希望,在乡间名声还算不错的乡贤士绅们自觉斗不过朱二旦这种灭门的煞星,这些乡贤士绅们在小心斟酌一番后干脆主动响,先是烧了欠条又分了地,接着又响应朱二旦要搞农会的事情,虽说抛舍了大部分的家业,但是多少也保住了一部分家产,生活方面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另一部分对我鞑清朝廷还有信心或者在乡里名声臭大街的乡贤士绅们,则是早早的就收拾收拾细软跑路——虽说莱州没有我鞑清八旗驻防,但是从莱州逃往青州北部或者直隶都实在是太方便了,不管是走陆路还是海路都方便的一批。
对于这些乡贤士绅们来说,现在扔下的那点儿家业根本就算不得什么,只要等朝廷消灭了孟良崮的叛军,那些家业早晚都能回到自己手里。
然而,比较搞笑的是,整个维县地区就没有任何一个乡贤士绅选择拿出家产,拿出自家招募的那些所谓乡勇,跟着莱州知府一起死磕孟良崮叛军。
一个都没有。
对于这些乡贤士绅们来说,孟良崮的叛军该死不该死是一回事儿,主动带着家产和家丁护院投靠官府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前者再怎么凶残,只要抛舍大部分家业就能保住小部分家业,同时还能保住一家老小的性命。
而在莱州知府治下的后者,那根本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饿狼,一旦把家产和家丁护院都交给官府,那么自己这个所谓的乡贤士绅也就没有什么价值了。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所以整个维县的乡贤士绅们或者选择跑路,或者选择散去大部分的家产以静观其变,反正就是没人投靠鞑子官府。
这种风潮很快就从维县扩展到了昌邑,继而又向着平度、高密、胶州、掖县、即墨等地扩散,最后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整个莱州都人心惶惶。
然后就出现了更加搞笑的一幕。
莱州各地的知县老爷们眼看着孟良崮的叛军一天天逼近自己的治下,愿意给鞑子尽忠的就像之前的青州知府封哲茂一般选择贼来我死便是,不愿意陪着我鞑清去死的知县老爷们干脆就挂印而去。
对于这些官老爷们来说,只要手里有钱,回头上下打点一番,到哪里当官不是当,何必非得留在莱州府等死,那不是有毛病么。
就算是退一万步,我鞑清真就亡了天下,难道他孟良崮的逆匪就不需要官老爷们治理天下了?
所以,这不是什么弃官而逃,这是明哲保身,这是留有用之身以待新朝。
到了后来,就连莱州知府他老人家也干脆挂印而去,把个空荡荡的莱州知州衙门留给了朱二旦和耿税。
本身没了那些县老爷们就已经很神奇了,等到莱州知府也挂印而去之后,整个莱州的鞑清官场也就算是彻底完犊子了。
然后就轮到朱二旦跟耿锐开始头疼。
之前就已经提到过,因为地瓜的存在,莱州府百姓的生活条件其实比沂州府百姓的生活条件要好一些,所以,对朱二旦等人的支持力度也就远不如沂州府百姓的支持力度大。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之前朱晓松在沂州府那边带人打土豪,打的土豪越多,孟良崮的叛军规模就增加的越快,很快就从几百人壮大到了数千人的规模。
而在莱州府这边,朱二旦一路上倒是一直在复制朱晓松的打土豪模式,但是那些乡贤士绅们溜的太快,莱州府百姓的生活条件又相对好一些,以致于等朱二旦率兵拿下整个莱州的时候,他手下的队伍还是他带来的那两个营,莱州地区一共就多出来两百来号人,都不足以组建第三个营。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儿,朱二旦和耿锐倒也不至于头疼。wWW.ΧìǔΜЬ.CǒΜ
真正让朱二旦和耿锐头疼的,是整个莱州地区的农会,以及因为这些官老爷们挂印而去所空下来的县衙门。
朱二旦熟悉农会,耿锐也熟悉农会,就连他们手下的那几个营级主官再加上那些连长排长班长们也都熟悉农会的事情,甚至把这些人全部转职到县衙门也能保证县衙门的正常运作。
问题是朱二旦和耿锐毕竟是以攻打整个登莱地区为主,根本就不可能让手下那些营级主官和连长排长班长们转职到县衙门去。
所以朱二旦就很是理直气壮的给朱晓松写了封信,要求朱晓松把孟良崮那边的人才送一些到莱州地区,好让那些人才们把莱州地区的县衙门搞起来。
而此时的朱晓松,正在沂州地区吭哧瘪肚的带人挖井。
虽说朱晓松一开始就定下了大量使用建奴并且大量购买昆仑奴的基调,但是昆仑奴在我鞑清时期又不是什么烂大街的东西,更别说朱晓松还特意要求必须得是阉割后的昆仑奴。
基于这个前提,就算天地会的人能立即接触到西夷奴隶贩子,也需要大量的时间才能等到第一批昆仑奴到岸。
在此之前,朱晓松所能使用的就只有手里的那点儿建奴俘虏。
很明显,这些建奴俘虏既要开矿,又要负责挖井时收底等危险工作,可谓是需求远大于库存,这就导致了这些建奴也很珍贵,必须得省着用才行。
所以,既是被逼无奈,同时也是为了让孟良崮的军队跟沂州百姓彻底打成一片,朱晓松干脆就亲自下山,带着孟良崮的军队和百姓们一起挖井。
当然,朱晓松带人干的都是没有危险的前半部分,最危险的收尾等工作还是由建奴来完成。
尽管如此,朱晓松也依旧不轻松。
白天,要么往百丈崖那边的兵工厂跑,要么带着军队和百姓们一起挖井干活,到了晚上休息的时间,上半夜还得组织军队和农会的人手进行学习,学习过后还得抽时间赶紧写教材。
一天十二个时辰,就只有后半夜到天亮之间的那三个时辰才是朱晓松的休息时间。
在接到朱老二请求人手支援的书信后,本就感觉自己比生产队的驴还辛苦的朱晓松当即就体会到了欲哭无泪的感觉。
莱州地区光复当然是好事儿,以后的战略纵深又扩大了一些,等到登州地区也彻底光复,孟良崮方面也就不用再担心建奴的大兵力围剿。
但是真正让朱晓松犯愁的,则是人手怎么着都不够用。
百丈崖兵工厂的大匠不够用,符合朱晓松心理预期的军队也不够用,建奴昆仑奴之类的劳工那就更不用说了,简直就是不够用中的不够用。
现在可倒好,就连当官的人手都不够用了——虽说都说中原堂口从来就不缺了想当官的人,但是某些想当官的吧,朱晓松还看不上眼。
最主要的是,想找几个顶上县衙门缺的人手倒不是什么问题,但是想要补齐整个莱州地区那些农会缺少的人手就是很大的问题。
毕竟,各个村子有各个村子的农会,一个县可能就有几十个甚至一两百个村子,再扩展到整个莱州府乃至于登州府,可能就会有几千个村子。
如果每个村子都需要一个人过去帮着搞农会,那朱晓松又该上哪儿去变出来几千个人手来?
所以朱晓松就很愁,愁的很想薅头发。
在朱晓松想来,等朱二旦和耿锐一点点打下整个莱州府,时间也就差不多该到了钱聋四十九年的秋天或者钱聋五十年,这个过程也足够莱州地区培养出完整的农会体系了。
但是吧,朱晓松也没想到莱州地区的乡贤士绅和官老爷们会这么神奇。
PS:这几天白天得接着去医院挂吊瓶,只能下午和晚上码字,恰好又手残,所以这几天先保证一更。
再PS:在听到某群作者准备集体报警之后,六爷连夜解散了他的韭菜群,然而上午解散,下午又再次重建,所以这事儿没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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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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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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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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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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