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轩和这群汉子身后的院子里燃烧着一堆狼烟,狼烟的附近散落着几十把已经打空了弹丸,被彻底砸坏的燧发枪,而在王子轩和这群汉子的面前,则是满地的昆仑奴尸首,汩汩流动的血液不显红色,反倒被昆仑奴身上的颜色衬托的如洗煤水一般。
越过满地的尸首,一群手执棍棒或者石头的昆仑奴的脸上满是惊恐,靠前一些的昆仑奴们不断的试图向后退却,使得原本就没有什么队形可言的队伍更显拥挤和慌乱。
躲在院子里的塞纳尔傻傻的望着王子轩,死活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往日里温文尔雅、说话都轻声细语的好兄弟会变成现在这副杀神一般的模样,就好像是忽然间换了个人一样,变得分外陌生。
还有跟在王子轩身后的那几十个汉子,这些汉子当中,年纪最大的是管家,看上去约摸有五六十岁,而年纪最小的也就只有个十七八岁,塞纳尔平时也没少见过这些汉子,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些人如此凶残的一面。
在塞纳尔的印象当中,这些汉子似乎永远都是一副客客气气的模样,他们说话的速度不急不缓,做什么事情也是有条不紊。
而现在,这些汉子好像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命,同样也不在乎别人的命。
这种极端的反差,让塞纳尔感觉十分懵逼,一时之间甚至搞不清楚,到底哪个才是眼前这些明国人的真实形象。
王子轩却没有理会一脸懵逼的塞纳尔,而是猛的呸了一声,再一次拎起手中的关刀,刀尖指向对面的昆仑奴:“来!来啊!”
跟在王子轩身后的一众汉子也都站直了身子,齐齐的向前走了一步,手中的刀枪也都指向了对面的昆仑奴。
塞纳尔顿时被吓了一跳。
一直躲在院子里的塞纳尔瞧的很清楚,王子轩的腿在隐隐颤动,王子轩身后的那些汉子虽然往前走了一步,可是这些人的腿也在打颤。
不是害怕,而是因为长时间的打斗和杀戮累的发抖。
这就说明,王子轩和他身后的那些汉子已经到了强弩之末,对面的那些昆仑奴只要再冲杀过来,王子轩他们可能就会饮恨当场。
如果王子轩他们被这些昆仑奴杀死……
塞纳尔微微摇了摇头,悄摸的寻了一把长刀握在手里,又悄悄的挤到了王子轩的身边,低声道:“王,你不应该再刺激他们的,这些昆仑奴……”
王子轩却没有理会塞纳尔的劝说,而是再次呸了一声,状若疯魔的望着对面的昆仑奴们喝道:“来啊!”
瞧着王子轩已经陷入疯狂,塞纳尔也只能在苦笑一声后握紧了手中的长刀。
如果王子轩他们被这些昆仑奴杀死,就算自己躲起来又能有什么用?
这些肮脏的昆仑奴一定会把自己从犄角旮旯里翻出来,然后杀死自己。
想到这里,塞纳尔干脆笑了笑——与其等着被这些昆仑奴杀死,倒还不如跟着王子轩疯狂一回?
然而,就在塞纳尔已经做好了跟王子轩一同赴死的准备时,对面的昆仑奴却在王子轩的怒喝声中一哄而散。
塞纳尔看的很清楚,那些昆仑奴被王子轩的怒喝声吓的满脸忙慌,惊叫着四散而逃,很多人连手中的棍棒和石块都给扔掉了,就好像带着这些东西会影响自己逃命的速度一样。
所以,王子轩的怒喝声中是包含了什么特殊的魔法能量吗?
刚刚笑的比哭还难看的塞纳尔一脸懵逼的望着王子轩,问道:“这就……赢了?是我们赢了?”
王子轩哈的笑了一声,颇为豪气的说道:“以吾观之,这些昆仑奴不过是一些土鸡瓦狗,插标卖首之辈,又何足道哉?”
跟在王子轩身边的管家暗自吐槽自家老爷不学无术——说昆仑奴是土鸡瓦狗没问题,说他们是插标卖首之辈也没问题,但是这两个词连在一起用,你真就不嫌别扭呗?
但是吧,王子轩家里的管家有学问,却不代表塞纳尔也有学问。
在听到王子轩接连说出了土鸡瓦狗和插标卖首这两个成语之后,塞纳尔心中对王子轩的佩服之情就膨胀到无以复加。
想了半天也没想到什么合适的词语来夸赞王子轩,塞纳尔也只能用极为别扭的发音说出了两个字:“扭哔!”
被人夸奖的王子轩哈哈笑了一声,继而又冷哼一声,扭头吩咐道:“安排人手去做些吃食,让兄弟们都好好休整休整,这些昆仑奴说不定什么时候还会再来。”
管家当即便躬身应下,塞纳尔却被吓了一跳,连声问道:“王,你是说他们还会再来?刚刚我看你就已经很累了,要是他们再来……要不然,我们还是想办法去你们明国的大使馆吧?”
王子轩却呵的笑了一声,随口安排好岗哨之后才对塞纳尔道:“去大使馆?如果咱们一开始就跑去大使馆,那当然没问题,可是咱们现在这样儿,还怎么去大使馆?你应该知道,咱们这里离大使馆有多远吧?”
说到这里,王子轩又扭头望了一眼院子中的狼烟:“再说了,咱们为什么要去大使馆?寻求大使馆的庇护虽说能保证咱们的安全,可是这立功的机会也就没了。”
塞纳尔一愣,劝道:“可是,这太危险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
王子轩摆了摆手,说道:“大丈夫死则死尔!倘若我今天死在这里,我家族谱上会给我单开一页,一众牌位当中除了我家老祖宗就属我靠最前,县志里得浓墨重彩的写我一笔,可能连《大明报纸》都得给我写篇文章——跟这些比起来,死算什么?”
塞纳尔觉得王子轩一定是疯了。
在欧罗巴,为家族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当然会在家族史里面多加描写,可是,也仅仅就是这样儿了。
说白了,人活着,才能享受到功劳带来的荣耀和好处,人死了,还能享受个屁!
就为了能在家族史里让人多写几句,就全然不在乎生死?xǐυmь.℃òm
或许,自己也疯了?
要不然的话,当时为什么没有老老实实的跟着妻子和情人们去大明的使馆寻求庇护,而是为了所谓的义气就选择了留下?
就在塞纳尔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王子轩的嘴里却接连冒出来一大堆的成语:“勇冠三军、封狼居胥、饮马瀚海、光宗耀祖……”
……
望着班加西城中使馆位置升起的狼烟,大明驻班加西军事基地的扛把子顾向明激动的就像是个傻子:“来了!来了!他娘的,终于让老子等来了!”
监军葛从军的脸上也满是激动:“想不到啊想不到,这眼看着都快要换防了,这立功的机会居然自个儿送上门了!老顾,赶紧的,召集兄弟们准备出征!”
顾向明点了点头,当即就命人召集了军事基地中的大明士卒:“兄弟们,为大明而战的时候到了!狼居胥、饮马瀚海、扬名立万、青史留名、光宗耀祖的机会到了!”
“立下三等功,族谱里咋的也得为你单开一页,进宗祠都有面子!”
“立下二等功,光宗耀祖的牌匾送到你家里,逢年过节,知县知州都得去你家里探望!”
“要是立下一等功,那可是要进史书的!你家孩子上学读书说不定都会读到你的名字!”
随着顾向明的话音落下,整个军事基地当中的士兵也跟着激动了。
你拿这个来考验咱们?这他妈谁能拒绝的啊!
眼看着一众将士们都激动起来,顾向明又咳了一声道:“都他娘的给老子注意一点儿啊,往前冲的时候都注意监军,别让那货再带头冲锋了!”
至于说班加西方面的兵力、对应的战略和战术,还有己方所需要做的准备?
搁班加西驻防近三年的时间,顾向明早就摸清楚了班加西的情况——兵微将寡、管理混乱、后勤基本没有、战略完全瞎扯、战术完全靠蒙、训练完全不存在、装备完全谈不上。
简单来说班加西的军队比之大清的八旗老爷们还多有不如。
最起码人家八旗的老爷兵还讲究个八旗编制,火炮火铳也多少装备了那么一点儿,步卒、水师、炮兵、骑兵啥的配置也都一应俱全,后勤方面再怎么贪腐那也是有后勤的,将领就算再不靠谱那也是读过《三国演义》的。
相比之下,班加西军队基本上就是要啥啥没有的乌合之众,火铳和火炮的射击完全依靠信仰,打仗的时候比的是谁的声音更大、谁的运气更好。
除此之外,屁都没有。
像这样儿的“军队”,顾向明觉得别说是大明驻班加西港军事基地的士卒了,就算从大明哪个布政使司里随便拉几百个警衣卫过来,只要给他们武器,他们都能横扫了整个班加西!
在这种情况下,还要个屁的准备?
干就完了!
毕竟,再怎么不讲究战略和战术的大明军队,那也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再加上大明军队的装备又是现在整个小破球上最先进的,想要轰开班加西所谓的城门简直是再容易不过。
而随着大明军队开始向班加西城进发,班加西城中的哈米斯也得到了相关的消息。
但是哈米斯并不慌,反而在召集了班加西的一众贵族和大臣们之后淡定自若的开始分配任务:“阿里,你去拦住那些明军,告诉他们,班加西的事情由我们班加西人自己解决,不需要他们插手。”
“安托万,你立即组织你手下的军队,做好防御准备,哪怕那些明国军队不敢发动进攻,你也要做好防御的样子。”
“马库斯,我需要你立即准备好金银珠宝和粮食,分发给我们班加西的勇士们,需要他们保护班加西的时候到了!”
“……”
哈米斯的话音落下之后,班加西的一众贵族和大臣们顿时就懵逼了——如果没有听错的话,哈米斯完全是在用下命令的口吻来要求明国的军队退走?
谁他娘的给你的自信啊!
虽说咱们班加西跟明国并没有多少往来,对于明国的军事实力也不是很了解,可是人家明国都堂而皇之的在班加西驻军了啊混蛋!
仔细斟酌一番后,班加西的首席执政大臣阿里试探着问道:“尊敬的哈米斯,虽然我也很希望明国的军队能够退走,可是咱们班加西的军队,似乎还不是明国军队的对手?”
哈米斯哈的笑了一声,说道:“当然,我知道咱们班加西的军队打不过明国的军队,毕竟我是去过明国的,我知道明国的军队有多强大。”
听到哈米斯这么一说,阿里等一众班加西的贵族和大臣们顿时更加懵逼了。
你知道,你还要挑衅明国的军队?
你踏马是在作死是吗?
可是,你作死也别带上咱们班加西啊混蛋!
然而就在阿里等一众班加西的贵族和大臣们暗自吐槽的时候,哈米斯却又接着说道:“放心吧,明国使馆已经被赛义夫包围了,如果他们不想明国的使馆和班加西城中的明国人出事儿,他们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回到他们的军事基地。”
“说不定,我们还能借着这个机会,要求明国军队撤销在班加西的军事基地——如果没有了明国军队在班加西港的军事基地,我们就更有对抗法兰西青蛙的把握!”
说到这里,哈米斯忽然又冷笑一声:“要怪,他们也只能怪明国的皇帝,谁让他口口声声的要以明国平民为先的?现在好了,在班加西的那些明国人,就是咱们手中最大的筹码!”
阿里等一众班加西的贵族和大臣们顿时对哈米斯佩服的五体投地,身为班加西军事总长的安托万更是信心十足的叫道:“尊敬的哈米斯,您的智慧就是引导我们前进的方向!在您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败明国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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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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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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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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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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