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埋葬大清天煌贵胄txt>第三百四十五章 大明上国的自信
  坑人也是要讲究基本原则的——绝对不能把要坑的对象当做纯粹的二傻子来看待。

  威廉二世那家伙到底有多少个儿子不太好说,可是先从这家伙的众多儿子当中先挑最为蠢笨的那个来捧,难保会引起这家伙的警觉,从而导致计划失败。

  反倒是在不知不觉中捧杀他比较聪明的儿子更容易实现。

  皇室之间父子相忌的裂痕一旦种下,再想弥补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当然,朱劲松和曾诚等一众大佬们算计人从来都不会可着一個人算计,而是会可着一群人算计。

  比如说,在算计哈布斯堡家族的同时也会算计路易十六和乔治三世、保罗一世以及杰斐逊他们,毕竟都是欧罗巴那旮沓的,还是让他们一起倒霉比较好。

  而朱劲松算计路易十六他们的方式就很先进了。

  朱劲松先是邀请了路易十六和保罗一世、乔治三世还有杰斐逊一起逛逛京城,先是花了一天的时间逛了逛长城,接着又花了两天的时间,带着路易十六等人好好逛了逛京城的城里城外。

  其他的算计?

  没有其他的算计了,仅仅只是带着路易十六他们逛了逛,朱劲松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哈布斯堡家族是因为离的比较远,所以需要用各自乱七八糟的方法算计,可是路易十六他们几个就在大明,自然也就用不着其他的方法了。

  只需要带着他们几个好好逛一逛大明,让他们见识见识大明现在的模样,让他们见见大明百姓的生活,就不会再有其他的任何问题。

  路易十六等人的反应也证明了朱劲松的计划是可行的。

  现在的大明,正处于一个整体上升的阶段——除了军事实力上的强大,逐渐富裕起来的百姓也不再像大清时期一样麻木不仁,反而充满了昂扬向上的感觉。

  比如说衣裳。

  大清那时候,老百姓有个屁的衣裳,穷点儿的一家有那么一两套打着补丁的衣裳就算不错了,稍微好一点儿的也不过是褂短打之类的玩意,因为便宜,只有那些官老爷们以及那些乡贤士绅们才能穿得起绫罗绸缎。

  当然,按照大清的一贯尿性,就算那些官老爷和乡贤士绅们能够买得起更好的衣裳,也只能穿大清朝廷允许穿的那些玩意,想要穿大明制式的衣裳是完全不可能的,谁敢穿就杀谁。

  到了大明就不一样了。

  大明是你乐意穿什么就穿什么,什么明黄之类的避讳根本就不存在,只要不是正大光明的穿着五爪龙袍就行。

  所以,大明百姓穿什么玩意的都有,既有穿着传统明制衣裳的,也有人穿上了从欧罗巴那边儿传过来的上衣、裤子分离的衣服。

  再加上聚集在大明京城的蛮子们本来就多如牛毛,以至于京城多少都有点儿万国衣衫博览会的意思。

  说白了,这是一种文化上的自信,就跟当年唢呐传入中土的过程一样。

  是的,唢呐这个中原堂口的传统民族乐器其实是从波斯传入中原的,就跟李二当家的时候引入了大量的龟兹音乐一样——李二觉得龟兹音乐好听,所以龟兹音乐就变成了大唐的,敢说不是的都被李二埋土里去了。

  再比如说发型。

  众所周知,大清时期是实行过剃发令的,只允许百姓留着金钱鼠尾的发型。

  金钱鼠尾这个发型跟电视剧里面的大辫子可不是一回事儿,那是经过美化以后的,而且是晚清时期才出现的,早期的金钱鼠尾是整个脑袋只允许后脑勺那里留下铜钱大的一小片头发,标准是编成辫子之后必须能穿过铜钱的方孔,其余地方的头发必须得剃的一干二净才行。。

  不符合标准的怎么办?

  当然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更恶心人的是大清相当擅长于改史书。

  事实上,中原堂口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必须蓄发或者必须蓄须的说法。

  是的,完全没有什么硬性规定,完全就是凭着个人审美以及当时的社会环境来的。

  比如说老流氓刘邦这家伙就有个美须髯的称呼,而汉朝时期的百姓也大多喜欢蓄须,以“多须髯”为美;而到了唐宋时期又开始流行染胡须,“好染髭须事后生”;南朝时出现刮胡子现象,贵族子弟“无不熏衣剃面”。

  发型发面也差不多,甚至有“截发类头陀,手爪似春葱,语言若震洞箫,见者疑为神仙”的记载——这是《纤言》当中记载的崇祯皇帝的儿子,大明朝的当朝太子朱慈烺。

  当朝太子能把头发弄的跟头陀似的,还能被赞为“见者疑为神仙”,自然也就能看得出大明乃至于大明之前中原堂口百姓们对待发型的态度。

  至于所谓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毁”以及被视为酷刑的“髡刑”,则跟百姓平常生活当中的发型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举个例子,兔子家某个被人抓住剃光头发的视频是怎么火起来的?因为被人抓住强制剃光——这种剃成光头的行为是因为其强制性而被视为是一种羞辱,换成是他自个儿愿意剃成光头,谁还会在乎?(这个视频是摆拍)

  同理,古人的发型也都是怎么方便就怎么来,愿意留长发的自然可以留长发,愿意留短发的也随便留短发,乐意像朱慈烺一样把自个儿弄成头陀也没有人说什么。

  大明自然也是秉诚了这一点,除了军队会对发型有要求之外,普通百姓愿意留什么发型根本就没人管。

  当然,前提是不能留金钱鼠尾辫,那玩意看着太恶心人。

  除了像发型和衣衫这种属于文化上的自信之外,更让路易十六等人心惊的还是大明百姓本身。

  如果没有朱劲松忽然从历史的长河里跳出来干翻大清,那么在几十年后,英格兰等一众欧罗巴的蛮子们就会用坚船利炮强行轰开大清的国门,而被福寿膏祸害之后的百姓无论是精气神还是体格上面,自然都比不过那些欧罗巴的蛮子们。

  东亚病夫、痨病鬼之类的称呼,自然也就被那些欧罗巴的蛮子们安在了中原百姓的身上。

  幸运的是,朱劲松莫名其妙的从历史的长河里跳出来干翻了大清,大明的百姓即便是不依靠红薯也能吃上饱饭,反观这时候的欧罗巴蛮子们,在吃喝上面反而不如大明百姓。

  这也就导致了大明百姓的体格普通要比欧罗巴的平民们强壮一些。

  这是最让乔治三世和保罗一世、杰斐逊他们心惊的——大家伙儿都是做扛把子的,谁不知道百姓身体强壮的好处?

  更让乔治三世等人蛋疼的,是被吹捧到天上的,能够治疗一次疾病和痛苦的神药正源源不断的通过英格兰东印度公司和荷兰东印度公司运往欧罗巴,现在的欧罗巴百姓反倒是更像痨病鬼。

  如果大明真的要对欧罗巴用兵,欧罗巴的军队能不能打的过大明的军队暂且不提,反正欧罗巴的平民打不过大明的百姓却是毫无疑问的。xiumb.com

  所以,跟着朱劲松在京城里逛了两天后,乔治三世等人就不免有些忧心忡忡的感觉,杰斐逊更是后悔的想死。

  早知道大明这么强,自个儿当初无论如何也不会拿着大清来说事儿,更不会跟朱劲松这个大明皇帝叫板——别看傻贼鹰国内现在十分认可自己这个扛把子,那都是假象!

  真相是,自己能给傻贼鹰带来足够的利益,傻贼鹰国会的老爷们才会认可自己,才会老老实实的听自己的吩咐,如果自己不能给傻贼鹰带来利益,反而带回去灾祸……

  估计国会的那些老爷们会在第一时间发动起对自己的弹劾。

  而在几人当中,唯有路易十六依旧毫不在乎。

  反正法兰西是坚定的抱紧了大明的大腿,甘愿充当大明在欧罗巴的桥头堡和马前卒,这些乱七八糟的倒霉事儿,还真就跟他法兰西没多大关系。

  比如说大明禁止民间贩卖和吸食福寿膏,法兰西也跟着禁,大明一个劲的修铁路修公路,法兰西也跟着铆足了劲修铁路修公路。

  路易十六甚至把大明官话定为了法兰西学校里面的必修语言,要求法兰西的平民从小学开始就学习大明的官话。

  除了路易十六没敢搞出来登基称帝的那一套,外加法兰西人跟大明百姓的长相也差的实在太多之外,其余的地方,法兰西几乎就是翻版的大明缩影。

  在这个前提下,路易十六自然不会担心那些有的没的,更不会担心大明会对法兰西下手——大不了就举起双手,直接把法兰西的国旗换成大明的国旗,自个儿好歹也能混个归德公之类的爵位不是?

  当然,路易十六最大的底气还不是处处跟着大明混,而是自个儿还欠着大明二十亿龙元,也就是足足两亿两白银。

  最起码,在这笔钱没有还完之前,自己这个法兰西国王跟法兰西应该就是安全的。

  所以,路易十六对于乔治三世等人忧心忡忡的模样采取了嗤之以鼻的态度:“你们担心啥?我路某人欠了大明二十亿龙元,你们几个欠下的也不比我少吧?”

  “既然大明皇帝允许咱们欠下这么多钱,就说明他还有用得着咱们几个或者说有用得到咱们几个国家的地方,轻易不会进攻咱们几个。”

  “所以啊,大明皇帝既然折腾出了小破锅这么个玩意,又把咱们几个拉了进来,那咱们就好好跟着他一起搞小破锅,只要不跟明国皇帝和明国唱反调,该咱们的好处一点儿都不会少。”

  说到这里,路易十六又指了指杰斐逊,说道:“倒是你,以后你最好别再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该认怂的时候就要认怂,挨打的时候就要立正——向大明认怂不丢人,该大明皇帝的打也不丢人,变成傻贼鹰的最后一任扛把子才丢人。”

  保罗一世也点了点头,跟着劝道:“我们沙鹅的宫廷里有一些记载,说出来你们绝对不敢相信——蒙元的时候,沙鹅那边儿大大小小的国王和领主们都要排着队到金帐汗国去进贡并且聆听大汗的教诲。”

  “如果哪个国王或者领主们挨了顿鞭子,他们不仅不会有其他的想法,反而会十分高兴,因为他们能活着回去向那些平民征税,如果……”

  “换到现在,自然也是一样的道理。”

  “你丢了面子不要紧,丢了里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起码傻贼鹰还能继续存在,而你也能继续活下去。”

  被路易十六跟保罗一世这么一说,杰斐逊的脸上多少有点儿挂不住了:“你们怎么能凭空污人清白!在大明皇帝面前丢了面子的事儿能叫丢面子么?”

  接下来便是一大堆难懂的话,什么傻贼鹰一直都很仰慕大明,这些年来跟大明的关系更是一直保持的不错,未来也将更加友好之类的,空气里也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只是说归说,笑归笑,乔治三世和杰斐逊、保罗一世还是很羡慕路易十六的——要说跟大明关系最近的国家,整个小破球上也没有哪个国家能比得上法兰西;要说跟大明皇帝关系最近的扛把子,整个小破球上也没有哪个扛把子能比得过路易十六。

  甚至于法兰西来大明留学生的名额比其他国家更多,法兰西的贵族们来到大明之后也能享受到大明普通百姓的待遇——这已经是远超其他国家贵族们的待遇,很多国家的贵族们甚至因此而琢磨着是否改到法兰西的国籍。

  只是羡慕归羡慕,乔治三世等人的心里也都清楚,当初跟大明搞好关系的机会是平等的,然而敢在当时那种局面就直接梭哈下注的,却只有路易十六一个——在当初大明刚刚成立的时候,路易十六这家伙就直接押注到大明的身上,不仅一脚踹开了钱聋老狗这个多年的老笔友,甚至还在海军的发展上不遗余力的支持大明,直接就把法兰西当时最先进的战舰卖给了大明,而且是附带着制造技术的。

  现在,也正是轮到了路易十六这家伙收获的时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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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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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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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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