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莽荒纪之问道长生落寞随风>第四十四章 败家的猫!
  一人一猫沿着长长廊道,转过几个弯后,眼前豁然开朗。

  “这是……”

  即便周皓知道仙家洞府就是自成一界也是寻常,可真当眼前一幕出现时,还是让他屏息。

  就见面前万顷红莲花开,入眼尽是一片红色。

  蒸腾袅袅的水雾飘荡,让人犹如来到仙境。

  这是一片极广阔的空间,高空不见云彩,也无日月星辰,只有五座悬浮宫殿挂在万顷红莲之上,仿若是玉阙天宫。

  正中的那座悬浮宫殿通体犹如黄玉雕琢,宫殿上方的巨大匾额,上篆‘未央’二字,放出无限光明,将整处空间照亮。

  除了正中的‘未央宫’外,另外四座宫殿则悬浮在四极之处,青红白黑四色对应着木火金水四行。

  “别发呆了,那五行宫内的宝物,现在给你也用不了。”歐皇一扬猫爪,一朵红莲从莲花池内飘出。

  等来到周皓身前时,已是变化为直径足有十丈的巨大莲花。

  “上来,我先带你去见红尘,好处在那里。”歐皇跃上红莲,周皓也跟着跃起落到一片花瓣上。

  这莲花踏足柔软,中间的花蕾上还有着无数颗晶莹露珠。

  “这是,这是元液?”周皓看着花蕾上晶莹剔透的露珠,浓郁的天地元气似乎随着口鼻呼吸就会涌入体内。

  “瞅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歐皇斜睨周皓一眼,“红尘虽不是天仙,可能活九十万年,实力便是与天仙比也差不了多少,他布下的红莲聚元法阵,聚拢些元液很奇怪?”

  “不奇怪,不奇怪。”周皓连连摇头,看向这万顷花池内的无数红莲,眼中满是炽热。

  要是每朵红莲花蕾中都有元液,这得多少啊!

  不过想想也是,散仙虽是地仙渡天劫时自知无法度过,便抛弃肉身,只将神魂遁走,随后修成散仙,可到底依旧是仙人。

  刚成散仙虽然实力照地仙下降的厉害,可历经三灾九劫后,活得越久便越厉害。

  能活十万年的散仙便不弱于普通地仙,接着越往后,每提升十万年都完全不一样。

  三十万年的散仙便能媲美地仙绝顶,百万年层次的散仙,更是能完全媲美天仙。

  一位实力接近天仙的散仙所留洞府,有聚元法阵,遗留些元液当然不奇怪。

  最好是留下些天阶、仙阶法宝,甚至是纯阳法宝才最好呢!

  当然,周皓也知道,仙阶法宝尚有可能,纯阳法宝是绝无可能留下的,纯粹就是妄想罢了。

  法宝按照不同实力的修仙者炼制使用,也有等阶划分。

  像他如今只是先天生灵,使用的只是不入阶法宝,大白话就是不入流的。

  紫府修士开辟体内丹田,化作紫府元海,先天真元成为元力,便可炼化使用入阶法宝,也就是这法宝总算有阶位了,虽然是最低等的‘人阶’法宝。

  人阶之上,便是地阶法宝,万象真人可用。

  地阶之上,便是天阶法宝,元神道人可用。

  天阶再往上,便是仙阶,返虚地仙、散仙方才能用。

  至于仙阶上面,便是纯阳法宝,多是纯阳真仙所用,其余至少也得是天仙才能用。

  这仙府主人‘红尘散仙’再强也只是一个散仙,纯阳法宝都无法炼化,自然不会有。

  “歐皇,我能取点元液吗?”周皓站在红莲花瓣上,被载着往花池中央飘去。

  他眼瞅着路过的几乎每一朵红莲花蕾处,都有着颗颗元液露珠,不由心里痒痒的。

  这可是元液啊!

  一颗露珠蕴含的天地元气,便足以比得上一枚上品元石了。

  最关键的是元液对身体毫无负担,就是最精纯的天地元气所化,只要能吸纳的下,完全可以借助元液快速突破提升实力。

  自从左臂的九道云篆秘纹在识海中化作青花之后,周皓便一直为上品元石苦恼,如今见到这么多比上品元石更好的元液,自是恨不得将见到的每一滴露珠都收集起来。

  周皓本想这么多元液,自己收个百八十斤还不就是沧海一粟?

  可没想到歐皇竟然摇了摇它那猫脑袋。

  “不行。”歐皇直接拒绝。

  “这些红尘莲组成的法阵是这座仙府的法力源泉,那些元液露珠都要用来维持仙府运转。”

  “我就取十斤。”周皓又道。

  百八十斤不行,能拿十斤也好啊。

  一两元液的元气蕴含等于十枚上品元石,十斤就相当于一千枚上品元石。

  有这十斤元液,不说让他突破到紫府了,就是青花空间短时间都不用愁水气短缺了。

  “不行。”猫脑袋继续摇。

  “十斤都不行?”周皓急了,“就一瓢,一瓢总行了吧?”

  说着,从芥石空间内拿出一装酒的葫芦。

  那还是他出海前,从朱达饭庄拿的,里面灌满了米酒。

  现在也顾不得酒了,直接凝气成刃将葫芦从中截为两半,做成一大水瓢。

  “不行。”猫脑袋还是摇,“别说一瓢,半瓢都不行。”

  “难道这么多元液都要用来维持仙府?就没有一点多余的?”

  虽然周皓知道尚有红尘散仙留下的宝物等着自己去取,可万朵红莲过,半点元液不能沾身,还是让他有些难受。

  “有啊。”

  歐皇终于不再摇头了,反而是一幅看傻子的样子盯着周皓。

  “你以为这些年我辛苦炼制雕像是用什么来催动铜炉?我是仙府之灵,又没有身体法力,当然是用元液啊!”

  靠!

  感情闹半天,你一瓢元液都不给我,是因为多余的都让你这死猫浪费了!

  想到之前在海底看到的那无数胐胐雕像,周皓只想把这头白猫拽过来狠狠地撸几把。琇書蛧

  这得多败家的玩意才能干出这事来啊!

  可人家是仙府之灵,败得也是自己主人的家,周皓张张嘴,只得悻悻闭口,再不提元液的事。

  ……红莲飘荡。

  很快便载着一人一猫来到花池深处。

  此处已是差不多到了万顷花池的中央,上方便是悬浮的黄玉宫殿‘未央宫’。

  周皓一路仔细观察,也看到袅袅元气由花池内的红莲花蕾中蒸腾而出的,化作无数缕雾气被上方的未央宫吞噬,相信其余四座宫殿那里应该也差不多。

  这也印证了歐皇所言非虚,花蕾的元液露珠,大部分要用来维持仙府法阵运转。

  就在这时,一些元力雾气还未等未央宫完全吞噬,又在空中凝聚成水滴,重新滴落下来。

  周皓顺着水滴方向看去,就见无数红莲花朵簇拥中,一尊与成人大小相仿的红铜人像雕塑,正侧身躺在花池中的一处石台。

  那铜像虽是红铜所铸,可极为精细,连那人身上的衣袍褶皱、发丝纹理都无比清晰。

  “到了。”

  脚下的红莲一直将周皓和歐皇带到铜像前才停下。

  看上去没心没肺的歐皇,此时两颗猫眼盯着红铜人像,眼中有着一丝哀伤:“这就是红尘。”

  周皓仔细看去。

  即便只是铜像,也能看出那位红尘散仙是位容貌绝美之人。

  他肆意仰躺在万顷红莲之中,更是给人几分放荡不羁之感。

  而一双狭长的眸子更是让红尘散仙显得有些阴柔化,有一种动荡人魂魄的奇异魅力。

  “红尘幼年时身负九阴绝脉,历尽坎坷方才踏上仙路,可成长之中依旧少不了因他绝世容貌而惹出事端。”

  歐皇看着铜像,低声说道。

  “后来红尘跨入返虚成为地仙后,便在各大世界闯荡,一直到渡劫失败,无奈转修散仙,方才重新回返大夏世界。”

  “那时,他也深感疲累,正好发现此处海域有一寒晶海眼,天地自然生成的白雾迷阵,从此就在这开辟仙府,只留我陪着作伴。”

  “后来我寿限尽了,我又不想他自己一人孤单,便让红尘将我炼为水府之灵,也能永生永世跟在他身边……”

  周皓心中一叹。

  想到数十万年的岁月,就是一人一猫生活在这水府之中,且歐皇还选择放弃了继续投胎转世的机会,倒真是性情之猫。

  至于歐皇所说红尘散仙身负九阴绝脉,更是引他触动。

  当初镜知先生与他分说仙路,就曾经讲过几种绝佳的修炼体质,因身负九阴绝脉之人往往不等长成便早夭,与他自己未穿越前情况相仿,故而当时周皓还多问了几句。

  所谓九阴绝脉,便是体内经脉出生时便有大量纯阴之力,甚至将全身经脉堵塞。

  这样体质的人,自小便身体虚弱,活不过十六便会早早离世。

  当然,事无绝对。

  九阴绝脉若是生于女子之身,那负有九阴绝脉之人便是所谓的‘太阴之体’,算是女子根骨中最为适合修仙的几种体质之一,反倒是天大好事。

  但若是生于男子之身,那便是真正的绝脉。

  体内的纯阴之力压制男子身上自带的阳气,非得有元神道人那等级数的存在,用自身元火帮其疏通堵塞经脉中的纯阴之力,方有可能改换根骨,使其能踏上仙途。

  而且不管是男子还是女子,不管是九阴绝脉还是太阴之体,有此等体质之人都是容貌绝美,风华绝世之人。

  尤其是天生所带的魅惑,对外人都有着极强吸引力。

  难怪歐皇会说红尘散仙渡劫失败后回来这里隐世闭修了,想来他一生经历,绝不是一句多惹事端那么简单……

  呼~~~~

  周皓眼前红光一闪,那雕像上却是忽然显现出了一道虚影。

  “来的终究不是凌氏后人吗?”

  一声叹息,从那道虚影口中发出,周皓只觉自己体内血液仿佛都随这道声音涌动起来。

  “好厉害!”

  “没见真人,只是一道几万年前留下的虚影都让我内心躁动,若是见到真人,那还了得?”

  周皓忙静心守念,脑海中观想出太清道德天尊的圣容将内心杂念驱除。

  “果然是人算不如天算!”红尘散仙的虚影看着周皓,“仙道机遇,自古有缘者得之。”

  “你能得到我的信符,又在无任何提示下找到此处,便是有缘者。”

  “我一生最为自傲的便是依托《五行大遁》秘术残篇,创出了一门‘大五行灭绝神光’。如今,便传给你吧!”

  周皓睁眼。

  大五行灭绝神光?

  可还不等他反应,就见那红尘散仙的虚影伸出右手,一指点向他眉心。

  轰!

  无数信息凭空灌入脑海,周皓顿时呆愣在原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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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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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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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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