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在事前请了堪舆的大师算过日子,堪舆大师说我结婚的那一天风调雨顺,堪比1954年的4月11日。旁边在被我妈折腾着各种换龙凤褂的我多嘴问了一句4月11日那天怎么特殊了,堪舆大师跟我解释说那天什么都没发生,全世界没有发生任何一件大事,没有大人物去世,没有世界性突发新闻,被称为人类史上最无聊的一天。Χiυmъ.cοΜ
我问那为什么我要在堪比那最无聊一天的日子里结婚,我妈拍了一下我头上的锦缎帽说我傻啊,那一天如果我结婚了,那不就是全世界唯一一件发生的大事了吗?
说实话我是不怎么信堪舆的,我也不信命,否则就不会违背我爹的意思选择从医这条路了,但结婚挑日子这种说法只是图个喜庆,我选择顺从我爹妈的一片苦心。
其实我这辈子二十三岁以前已经算是特立独行了,但唯独在婚姻这件事上我没有太多的选择权,我爹妈给我的压力一直都很大,在他们眼里男人弱冠后就该考虑婚姻大事,二十二岁一过晚一年结婚生子都是不孝。
我顶了我爹妈的压力一整年,直到我妈在某一天我从外面“鬼混”回来后给我下达了最后的通牒,她告诉我她已经帮我安排好了相亲,如果我不老实跟她去见人家女孩子一面,我就再也不用回来这个家了。
百善孝为先,我一向拗不过我妈,也不愿意看我妈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样子,我同意了相亲这码事,在书库和四合院的两点一线的中间日子里抽了一天赶场子。
说实话去之前我都是抱着混一混的心态就溜人的,毕竟相亲这种事情我一向都不大感冒,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我看来都是老掉牙的东西了,相亲上男方和女方甚至没有一点感情基础,强行撮合只显得生硬,比起撮合我更看好一见钟情的说法,(在我们那個时代一见钟情还是时髦的东西)。
相亲的地方是在大院子里,这就意味着相亲的对象多半是正统内的自家人,虽说不大可能是我们本家的,但司马、赵、朱家那些也不算是外人,各家各院的小孩子们都是从小到大到处乱窜的,相亲的对象我认识还说不一定。
没曾想,在见到人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人我何止是认识,简直是熟得不能再熟了。
跟我一起从小玩到大的,算是青梅竹马的女孩,赵蔹蔓。
我认识蔹蔓是很早以前的事情,早到可以追溯到我在书库里抄《孔融让梨》的时候,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她把皮球踢到了书库里,撞倒了几本书在地上,导致她担惊受怕地躲在门后面不敢进来,害怕被守书库的伯伯骂。
最后还是我主动把皮球捡了出去还给了她,她当时还怯生生地跟我道歉来着,那张脏兮兮的小脸我现在还印象深刻。再之后皮球又踢进来几次,我照例捡皮球给她,一来二去就熟悉了,然后她主动邀请我跟她的小伙伴们一起玩。
蔹蔓是赵家的人,比起我自己的本家,这些年和伯伯那边的关系反倒是让我更亲赵家那边一些,赵家那些的长辈我认识的很多,其中就包括蔹蔓的父母,逢年过节我没少在他们家收红包,一声声阿姨叔叔使不得中让过年买零嘴爆竹的腰包日渐丰厚,光凭这一点我就贼感激蔹蔓,一直觉得是叔叔阿姨看我跟蔹蔓关系好才包那么大的红包给我。
我大蔹蔓一岁,所以我们最近的关系不过是同校不同级的同学,我读医她也读医,我们甚至同校,我至今都还记得大二开学的时候见到她在门口大包小包提着手足无措地拒绝热情的学长们帮忙的模样,如果不是我及时出手相救,恐怕她那四年早就羊入虎口了。
就之前我过生日的时候,明明还在上学的蔹蔓都特地请假回来祝我生日快乐,还送了我几本她在文玩街淘的古医书,看模样就价值不菲,问她不便宜吧?她还腼腆地直摆手。
这么看起来,我对我哥说的“有过几面之缘的朋友都回来给我过生日”那话的确有些过分了,细细想起来,我跟蔹蔓的关系何止是几面之缘,说是青梅竹马都不为过。
相亲那天蔹蔓穿的是一身针织毛绒衫,戴着一顶白色的羊绒帽子,看起来很乖巧也很安静,乖乖地坐在她妈妈身旁,双手放在膝盖上偷偷地打量对桌坐着的我,打招呼也只敢在桌下悄悄地摆手。
我妈和她妈聊得那叫一个投缘,要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估计“亲家母”的称呼都得喊出来,这搞得我和她都有点尴尬,我们的确是熟识不假,但也没熟到能在相亲会上一来就畅谈无阻。搞得我开口第一句话只能干巴巴地问她说大学学校里生活怎么样,她也干巴巴地回我说星楚哥哥,我已经毕业啦,现在在家待业。
我说待业好啊待业好,才说两句就被我妈拍后脑勺反驳待业有什么好,跟你一样满腹经纶去守书库吗?人家蔹蔓可是做好准备去药司里任职的,哪儿像是你毕业后不想着为宗族做贡献,好吃懒做。
我寻思相亲上贬低你亲儿子您真是我亲妈吗?你这是比我都巴不得这事儿黄掉是吧?可没想对面的蔹蔓那叫一个连忙帮我说话圆场子,说星楚哥哥这不是好吃懒做,烈祖说他是有大抱负有野心的人,很会藏拙。
不说还好,一说我差点想找缝往地上钻,因为我就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野心有抱负,但我妈和对面妈那叫一个喜出望外,用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还没嫁出去胳膊肘就往外拐了。
那次相亲见面会很顺利,起码我妈是这么觉得的,回家的路上一路都夸蔹蔓有多懂事,有多乖巧,是个传统的好女孩,他们家就缺这样的儿媳妇,让我怎么说都要把蔹蔓拿到手。
我一路上闷闷不乐地没搭话,脑袋里时不时闪过蔹蔓小时候抱着皮球脏兮兮的脸蛋,时不时又浮现起她穿针织毛衣腼腆乖巧的样子,在走到家的时候我没进屋,我妈叫住我,在门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儿子,你要爱一个喜欢你的人,而不是伱喜欢的人。
那时候我只是对我妈说,我想吃雪花酥了,要去稻花村跑一趟。
她没有拦我,只是任我跑掉了。
晚上的时候,等我提着雪花酥回家的时候,我发现院子里没点灯,唯一亮着的是本家的祠堂,抱着好奇家里是不是进贼,但什么贼会偷祠堂的想法,我提着雪花酥蹑手蹑脚地摸过去,发现祠堂里站着的是我爹,他手里捧着香给列祖列宗鞠躬上香,然后头也不回地让我过来也上一炷香。
我过去把手里还没提热乎的雪花酥上供给了列祖列宗们,老实的有学有样捧着一炷香鞠躬,在鞠一半的时候我发现我爹伸手放在了我的背上,直到我直起身子他的手一直托着我的腰杆让我站得比平日里要十倍笔直,直到我做完一整套仪式。
我虽然不知道我爹在搞什么,但上完香后我还是关心他一句早点睡然后准备溜人,在我准备离开前,我爹叫住了我,问我对赵蔹蔓是怎么看的。
我很想和对我妈那一样插科打诨过去,但我转头看向我爹的时候,发现他背后就是列祖列宗的牌位,在头顶吊灯的光下,他的表情很平静,没有责问也没有埋怨,似乎只是平常地在等我回答一个态度。
我给出的答案是不讨厌。因为我本就不讨厌蔹蔓,她是一个好女孩,就和我妈说的那样是一个传统的,娶进家门只会让旁人羡煞的好女孩,我听说在大学里数不尽的男孩都想追她,但都被她拒绝了,高冷得就像冻雪糕一样,但在今天的相亲会上,她裹在那针织的羊毛衫里温顺得就像一只绵羊。
我爹说如果你不讨厌,那你就娶了她,赵家有这个意思,我也有这个意思,现在就主要看你的想法。
我当即回答,不讨厌也不代表喜欢啊!
我爹说那你的想法究竟是什么,你有喜欢的人吗?如果有,给我一个名字,我自有安排。
我沉默了很久,站在祠堂中一言不发,一动不动。
我爹转过身用一种稀松平常的语气对我讲,二十多年以来,他很少要求过我做什么,就算小时候要求过,但在我的强烈主见下也放弃了。我要学医,他力排众议,让家族里不满的一些长老闭嘴消停。我不想加入“七星”为正统效力,他给我安排书库的活儿计清闲度日。
正统很大,李家很大,养一个闲人轻轻松松,尤其是这个闲人还是他李元德的儿子。
所以,如此多事情,他随了我的性子,那么这一次我是否该随他一次想法了?
我想反驳,想转身逃跑,但我爹又说,“星楚,这是做爹的,对你这个儿子的请求。”
我从出生开始就没见过我爹求过任何人,这是第一次。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聊更多东西了,夜深了就散了。
之后的日子里,相亲还在继续,比起说相亲,更像是自然而然发生的约会。
有些时候我约蔹蔓在院子里喝茶,在书库看书,有些时候蔹蔓带我去故宫城外走落叶铺满的小径,多是她约我约得比较勤,相反我倒是显得懒惰了许多。
可时间长了,也养成了坐在书库里看书的时候时不时抬头去看门口会不会走进来那个穿针织衫的女孩,甜甜地问我要不要出去玩。
我习惯了生活里走进了另外一个人,也习惯在看书的时候有个人在我身旁沏茶研墨,在我钻研医书考虑着有没有什么方案可以解决心中的那个难题的时候,她甚至能适当地给我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给我指正我忽略的方向。
一切都很自然,可能太过自然了,当她那一天在故宫护城河外柳絮飘飘的桥上问我愿不愿意娶她的时候,我自然地就说愿意。
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的,水到渠成。
她很喜欢我,从一开始其实我就知道她很喜欢我,我从没有见过一个人会那么纯粹地喜欢另一个人,毫无保留,把什么都写在脸上。她那么好,成熟,温润如水,又懂事,好像生来就是为了做我的爱人。可我知道没有人生来就是为了成全另一个人的,这不叫爱,这叫牺牲——如果我让她失望的话。
我知道她喜欢我,她也知道我知道。我问她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她说小时候把皮球踢进书库的时候不敢进来,偷看里面发现了坐在书桌上认真读书的我,就那一眼就喜欢上了我,一直到现在。
然后我们结婚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婚礼是中式婚礼,记忆里那一天是高音的,明媚的,所有东西都蒙上一层淡淡的金色彩妆,女孩子们的眼睫毛被晒成了雪白色,笑容和欢唱在光芒中融化播撒。
十里红妆,锣鼓唢呐震天响。
院子正大厅放下的花轿,朱漆铺底,雕龙刻凤,戴上凤冠,盖上红纱布的新娘被媒婆和伴姑从轿子里牵扶出来,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她美得像是玉屏风里的人走了出来。
在爆竹连天中我们完成三拜,在第三拜后那揶揄般的可入洞房引得宾客哈哈大笑,亲家母还和我妈她们说着悄悄话,说是害怕蔹蔓嫁过来晚上睡不习惯,那十里红妆里还特地加上了那张千工拔步床。
我哥在我婚礼上第一次掉了眼泪,给我拥抱说以后李家就靠你了,我听得是一脸迷糊当他喝多了在说胡话,反正那天大家最后都喝多了,说了许多胡话,蔹蔓一直跟在我身边帮我挡酒,她不喜欢喝酒,但我从没有见过她笑得那么开心。
在那一天结束后,我李星楚以后自我介绍中,婚姻关系那一栏的未婚也正式成为过去式,有些怅然若失,像是毕业了什么东西,又像是遗失了什么东西。
以及,那一天李牧月没有到场。
我给她留的位置从头到尾都是空着的,我不知道那天她去哪里了,可能是在忙,也可能是在那棵桂花树下喝茶,又或者按她的性格,在树杈子上吞云吐雾也说不一定。我只能以最好的期望去等待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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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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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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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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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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