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出来,乡下人还挺能喝的,店伙计扫了眼桌上,几乎人人手边一个酒壶,除了两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和女孩子,连那个头发花白的老眼昏花的老妇都有。
店伙计上了酒,年轻小姐并没有留着,而是拿起来给跃跃欲试的男孩子。
“出门在外,除了吃穿不能让人小瞧,做人也要有礼貌。”年轻小姐郑重低声说,“这都是姑姑教的,去吧,把酒送给人家,再跟人家打听。”
男孩子高兴地接过酒,拉着比女孩子,跑到旁边的桌子上。
“伯伯们。”他喊,将酒递过来,“请你们吃酒。”
这边坐着一群风尘仆仆的客商,正天南海北的闲扯,陡然被打断,再看两个孩子和酒都有些惊讶。
“为什么请我们吃酒?”一个客商问,看了眼那边的桌子。
一进门的时候就看到这家人——由不得看不到,一家子金光灿灿的。
“我叫小兔。”男孩大方地说,“你们是京城来的,适才听你们说京城事,很新鲜,我没听够,你们能再给我讲讲吗?”
原来如此啊,客商们都笑了,孩子最喜欢听外面的新鲜事,尤其是京城。
一个客商说:“最近也没太多新鲜事,就是三皇子文会,或者说一群小女子硬是闯开三皇子的文会大门。”
小兔立刻点头:“就听这个。”他抚了抚身边女娃的头,“我妹妹蜻蜓,让她多听听,看看京城的女孩子们都在做什么。”
个子还没桌子高的妹妹蜻蜓,大眼闪闪看着客商,用力点头。
有钱人家的孩子,而且还这么礼貌,谁能拒绝呢,客商们笑着纷纷说起来,直到酒喝完菜吃完,不得不离开赶路才停下。
小兔听得心满意足,对客商们道谢,拉着妹妹回来了。
“小曼姐,你说的都错了。”他眉飞色舞说。
小曼哼了声,专心啃猪手,含糊说:“我哪里错?”
“你说楚昭是个窝里横。”小兔说,“离开边郡,来到京城什么都不是,肯定缩在家里不敢出门,但现在人人都在谈论楚昭呢。”
“楚昭敢打架。”蜻蜓在一旁补充。
小兔接着说:“刚进京就打了一个小姐,打完了还堵着人家家门骂,然后又敢打三皇子,跟读书人打架,而且最后竟然赢了,三皇子都怕了她,请她参加文会,继续打架。”
他说的眉飞色舞,他最喜欢能打架的人,小曼姐姐总是说那个楚昭只会吃喝玩乐,装大家闺秀。
知道什么叫装大家闺秀吗?就是别人骂你你对人家赔笑脸,别人打你,你就只会哭,行路不管多急都不骑马,只坐车,手只拿针线,不拿刀枪弓箭,心里只有一件事就是嫁个什么样的男人,然后生子养女,一辈子就留下个大家闺秀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
这也太无趣了,他对这个楚昭一点都不感兴趣。
但没想到还没到京城,就听到楚昭的名字了,而且只要有人说楚昭,其他人都纷纷附和,好像人人都认识楚昭。
在边郡也没这么多人认识楚昭。
小曼眉头皱了皱,她也不太明白怎么回事,按理说,不应该啊,楚昭在边郡仗着爹也还说得过去,进京后竟然还有这个胆子,还敢跟皇子打。
“那当然,也不看看是谁生的。”老妇在一旁笑呵呵说,“你们姑姑就是这样,从小就不声不响文文静静,但动起手来比谁都厉害。”
小曼撇撇嘴:“她怎能跟姑姑比。”扔下猪手,“好了,我们快快赶路,亲眼去看看她到底怎么回事。”
一行人结了账收拾行李赶路,行路的时候小兔也冲到了最前头,急切地想要去看看楚昭打架。
“去晚了就结束了吧?”他一边说一边催,“小曼姐,你骑快点。”
他身后坐着小曼。
小曼伸手按住他的头,转向前方:“我只是允许你跟我共骑,你要是再乱指挥,就进去坐车。”
小兔嘀咕一声:“楚昭姐姐肯定没有你凶。”
小曼呵了声:“这就姐姐的叫起来了?到时候你就留在京城,不用回来了。”
虽然对楚昭姐姐很好奇,但离开家和亲人,小兔还是舍不得,乖巧地跟小曼赔笑:“好姐姐,我错了,我回去后,帮你一起打三哥。”
姐弟两人斗嘴,但当离开平坦大路,进入山涧峡谷后,说笑的两人都停下来,看向前方。
陡峭的山壁下站着一群人,大概有十七八人,有人蹲在路边,有人站在峭壁上,还有人骑马横立路中央,举着刀背着矛,一个个凶神恶煞。
“终于等到你们了。”为首的大汉用刀指着有车有马有老有少的队伍,凶狠地喊。
这群乡下佬,连车上都缀了银铃铛,山谷里也晃的人睁不开眼,这是唯恐别人不知道来了大肥羊。
这群乡下佬一进城他们就盯上了,越盯越流口水,急急忙忙的召集人手等着,还担心被其他匪贼抢了先。
这种难得一见的肥羊真是天降好运。
“把所有东西都放下,身上带着穿的也不许留,否则性命难保。”为首的大喊狞笑。
四周的匪贼也发出怪叫,也不怕这些人掉头跑——跑?这山谷里插翅难逃。
乡下佬们躁动起来,响起各种声音,男的女的老的小的——但好像不是哭喊,也是怪叫?
他们开始催马扬鞭,但不是逃,而是冲过来——
咿?
匪贼们愣了下,这是试图冲过去吗?靠着什么?那七八个瘦小的家仆?十几岁的少女?还是十岁的孩童?亦或者是车里坐着的老头老妇?
马车跑的飞快,车帘飞了起来,其内的老妇花白的头发乱飞,看起来狼狈又可怜,但忽的老妇手举起——
那是什么?匪首瞪大眼,觉得自己才是老眼昏花,竟然看到了一支铁笛?xǐυmь.℃òm
怪叫连连中,他似乎能听到铁笛被老妇在嘴边吹了的叮一声,一支飞镖从其中飞过来——
怎么可能是飞镖?假的吧?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是真的!”
这是匪首留在世上最后一句话,伴着这句话他人飞了起来,跌落在地上,下一刻被马蹄踏过。
随着飞镖,那些老老少少小小冲进了匪贼中,不知道从哪里抽出刀枪剑戟,如同闯入瓜田,手起瓜落——
“出门在外,吃穿要最好的,除了是不能让人小瞧以外,还能吸引肥羊——”
“这中原的匪贼不行啊,我们招摇一路这么久,才冒出来这么几个。”
“小曼姐,看起来这些匪贼很穷啊。”
“穷也要抢!别忘了咱们的规矩,贼不走空!”
“你们这些匪贼,把所有东西都放下,身上带着穿的也不许留,性命——也不许留。”
黄昏的山谷里击打声惨叫声连连。
......
......
夜色掩盖了血腥,直到天亮才被发现。
当地的官员赶过时就看到十几具尸首,身上连一片衣服也没有,光溜溜整整齐齐的摆在路边。
地上除了尸首和血迹残肢车马痕迹,也什么都没有留下。
不,也不能说没有。
一个官差从一具尸首的鬓发里捡起一朵绢花。
“真是奇了怪了。”
官员看地上的死尸,虽然身子光溜溜从未见过,但这张脸倒是不陌生,现在还在城门悬挂着缉捕呢。
这是为患当地多年的匪盗贼首。
“怎么看起来这群匪贼是被人抢劫了?”
官员伸手接过绢花,见多识广的他一眼就认出是木棉花。
“这盗贼什么时候还染上带花的毛病了?”
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前有京城小女子们与男儿们比较高下,现在又有男儿匪贼死而簪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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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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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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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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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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