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似水流年 小说>第145章 混沌的颜色
  看着眼熟,可是实在太过模糊,无法得到确认。

  于是,便有了一群女生在王雪的带领下,趴在阳台上看热闹的场面。

  话题也是越来越偏,越来越不着调。

  起初大伙儿还讨论着,这个李玟玟老家来的小男生和李玟玟是什么关系,随后又猜测着这几个东北孩子怎么和王默默凑到一块儿的。

  有人甚至调侃,“这不会是李玟玟的弟弟吧?”

  “那王默要是搞好关系,说不定还能曲线救国呢!”

  这话一出说来,本来说话的女生还是笑的,却是让众人不由沉默,原本嬉笑的那个女生也渐渐敛去笑意,跟着大伙儿一起沉默。

  能吗?

  能曲线救国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其实,226寝的姑娘们也都不是什么心机婊、势力眼,否则也不会听了王雪的劝诫,直到现在依旧没有沦陷。

  可是,人其实没有自己想象的那般坚定,是很容易被环境所同化的。

  即便没有堕落的心思,但身处这样的一个大环境,多多少少也学会了什么叫现实。

  就拿王默来说吧,长的帅,性格也好,爱运动,又多才多艺,妥妥的播音主持系的头面人物。

  放在别的院校,一定是抢破头的偶像型新生,多少小女生会不顾一切的心生爱慕。

  可是在北广,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这里随处可见的豪车,足以倾倒众生的脸蛋儿,连教授讲师都是万人敬仰的名嘴,滋生出来的欲望,可想而知。

  王默家庭条件一般,来自巴蜀的小城市,属于即没钱也没关系的那种。

  在这个年代,还没那么多主持类的电视比赛让普通人出头。

  没有一点关系,不花一点大价钱,如果业务能力再一般的情况下,央视是不用想的,省级的电台、电视台也无缘迈入。

  运气好的,市一级单位得到入职实习的机会;运气差的,县级电视台都进不去,只能到地方电台熬资历。

  也许在普通人眼中,这已经是不错的出路。

  可是,同为北广的同学,同为国内最好的新闻类院校学生,谁会把自己的命运和一个地方小电台的实习主持绑定在一起呢?

  一想到四年之后,王默的命运已经注定,那自己有勇气陪着他回到四川的小县城,守着山沟沟过一辈子吗?

  那些所谓的帅气和多才多艺,就再也提不起兴致了。

  再反观李玟玟,家庭条件优渥不说,关系也是深不见底。

  这才上大一,就已经在铺路了。

  这几天,有个央视当红的主持人和李玟玟走的很近,照这个节奏,即便进不了央视,回龙江省省台也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反正她们要是李玟玟,是绝对不是选王默做男朋友的。

  更不要说,李玟玟那个反应慢半拍的脑袋,似乎对老家的那个“渣男”还是念念不忘。

  “唉~~!”女生们悠悠一叹,“原来生而平等,真的都是骗人的。”

  这样的感慨,本应出现在步入社会之后的领悟,却整整提前了四年。

  “这该死的世道!”

  现实的丑恶与残忍,与这个年纪本应笃定的天真碰撞厮杀。

  就像此时的天色,既不是黑,也不是白,而是夕阳下一抹刺目的红,让人空捞捞的,又郁结憋闷。

  可是,这便是现实。

  ——————

  再说齐磊这边,他是怎么和王默凑到一块儿去的呢?

  好吧,其实是王默主动打的招呼。

  一开始,齐磊和王雪询问李玟玟的时候,王默就注意到了。等王雪一上楼,这三人百无聊赖的找了一个树阴,一边闲聊,一边等。

  而王默就放下吉他主动靠了上来。

  “你们是李玟玟老乡?我是她同学。”

  齐磊自然没想到会有人主动打招呼,礼貌的与王默打招呼,并肯定的回答了他,“对啊,我们是她中学的同学。”

  王默则道,“她好像和别人出去吃饭了,估计要晚一点回来。要不,我帮你给她打传呼?”

  “哦!!?”

  殊不知,齐磊关注的点就不是什么打不打传呼,而是和别人吃饭去了。

  登时八卦之魂燃烧,一脸期许,“男的女的?”

  “呃!”王默有点无语,你这是啥子表情嘛,咋个比催婚的老丈人还兴奋呢?

  “女的!”

  要是个男人的,王默也没心思在这守着了。

  心说,这小弟弟有点奇葩!

  又问了一遍,“用我帮你给她打个传呼吗?”

  李玟玟原本在尚北的传呼号是本地通,也就是出了哈市地区,就收不到消息了。

  到了京城重新办的呼机号,齐磊是不知道的。

  想了想,杨晓替齐磊开口,“不用了,我们时间比较充裕,多等一会儿也没关系。”

  王默也是无所谓,把树阴长椅的位置让给了齐磊他们,又把同在长椅上坐着的两个男生招呼起来,“给客人让个坐!”

  随后和那两个男生拿出几本教材,垫在路基上坐下。

  弄的齐磊他们挺不好意思的,“谢谢啊!”

  这回倒是那两个男生,“谢什么谢?应该的!”

  齐磊他们这一天确实有点累,也就没推辞。

  坐下之后,齐磊同样以审视的目光看着女生宿舍门前那抹混沌的红。

  说实话,齐磊有点失望,尽管已经从李春燕的口中知道了这样的情况,可是亲眼所见,依旧有些失落。

  这就是他两世为人想要走进的校园吗?

  不应该是这样的!

  说起来,齐磊之所以想进北广,既来源于对前世的一股执念,也来源于今生的考量。

  前世,齐磊学新闻,也热爱新闻行业,所以他想去国内最好的一所新闻院校是理所当然的。xiumb.com

  再加上,他之所以从国际贸易专业转而去考新闻类的研究生,主要原因也是受一位北广教授影响。

  那位姓廖的教授,可以说改变了齐磊的前世。

  而今生,做为一个重生者,其实单从学业上来说,如果想对自己的未来有所帮助,其实选择是不多的。

  重生搞技术,那就是专业对口,这没什么说的。

  而对于一个经商的人来说,哲学和商贸是最好的选择。

  哲学锻炼思维,商贸了解规则。

  可是对于一个重生的商人来说,其实这两个项都不太好。

  不是说没用,而是没有太大的用处。

  不缺少超前的意识和思维,而学习商业规则最好的老师其实是实践。

  齐磊敢保证,在学校里学商读到博士,都没有他这一年经历的更为丰富。

  齐磊的大学,要学的其实是洞悉这个世界的方法。

  那么,就没有什么比新闻学更能契合了,也没有什么学校比北广更适合齐磊。

  首先,这里是新闻学的最高殿堂,同时还开设文学、政治学和经管学院。

  如果齐磊想学,完全可以选修或者旁听课程。

  同时,这里还是最契合后世发展脉络的传播学、网络传播学的发祥地。

  而且,这里有不弱于清北和其它名校的社交圈子。

  无论是情怀也好,还是现实也罢,都是相对齐磊最好的选择。

  只不过,特么梦想中的学校,咋是这个熊样呢?

  北广.....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在想什么?”

  徐小倩突兀发问,打断了齐磊的思绪,“没什么。”

  见她依旧疲惫,“要不要歇会儿?李憨憨还不定什么时候回来呢!”

  “好!”

  徐小倩很是痛快的点头,然后抱着齐磊的胳膊,枕着肩膀闭目养神。

  看的杨晓一副没脸见的模样,心中咒骂,“老徐是故意的!”

  “这让李憨憨看见,多扎心!这丫头可一点没表面那么大方!”

  “嗯!一定是这样的!”

  杨晓恶意的揣测着。

  而王默看着齐磊和徐小倩俨然一副恩爱情侣的模样,说实话,有点羡慕。

  不是羡慕徐小倩的清纯飒爽,而是羡慕人家成双成对。

  坐在路边,抱着吉他,又满含忧伤的弹了起来。

  “一天到晚游泳的鱼啊....鱼不停游。”

  “一天到晚想你的人啊....爱不停休。”

  那感情真挚的?齐磊、徐小倩和杨晓不用问都知道,对面楼里,不定哪个姑娘让人家“爱不停休”呢!

  不过,做为一个旁观者,齐磊觉得挺好的,这就是大学啊!

  不像中学,还要遮掩,不像步入社会之后,还要权衡利弊。

  而且,正因为有面前这个男生一样的一群人在这里守候着最后的一点纯真,才不会像后世一样只剩下豪车和铜臭。

  一曲终了,齐磊笑着夸赞,“弹的真好。”

  王默则是谦虚,“瞎玩的,你也会玩琴?”

  齐磊,“会一点。”指着杨晓,“她是高手,你可以请教一下。”

  其实,王默的水平很一般,应付一下小女生还行,在齐磊他们的眼里就不够看了。

  而王默诧异的看着杨晓,没想这小姑娘是个高手。

  也不觉齐磊夸大其词,直接把琴递了上去。

  “弹一段?”

  杨晓很无语的瞪了一眼齐磊,意思是,嘴怎么就那么欠呢!?

  本来挺累的,不想弹。

  可是,陌生的大学校园,本来就容易让人产生展示的欲望,再加上杨晓已经快半个月没碰过琴了,还真有点痒痒。

  笑了笑,“别听他的,我弹的也一般。”

  嘴上这么说,却是把琴接了过来。

  抱在怀里缓缓扫了一下弦,就把两个不太准的音给调正了。

  王默一看就惊了,是高手无疑了!

  调音这种事,反正对他来说是不敢尝试的,也根本不知道哪个音不准。

  这时,杨晓已经开始弹了起来。

  “开始的开始我们都是孩子....”

  “最后的最后渴望变成天使...”

  杨晓只是哼唱,《尚北二中的日子》,声音不大,几乎微不可闻,毕竟是展示琴艺,主音还是伴奏。

  可是,让晓儿没想到的是,才唱了两句,王默,还有身边的两个男生,已经开始跟着哼唱了。

  “歌谣的歌谣藏着童话的影子”

  “孩子的孩子该要飞往哪儿去”

  这不但让杨晓琴声一顿,连齐磊和徐小倩都惊了。

  怔怔地看着王默他们,“你们也会这个歌?”

  王默淡然一笑,“《尚北二中的日子》吗!广院最近很火。”

  这歌确实很火,从李玟玟那开始的,她天天在寝室里单曲循环,然后开始传染。

  先是二楼的邻寝,然后是整个女生宿舍,最后是全校。

  “……”

  “……”

  “……”

  这个回答让齐磊三人有些小小的得意,这是他们唱的歌啊!

  杨晓一下就来了精神,再次拨动旋律,唱的也大声起来。

  “开始的开始我们都是孩子”

  “最后的最后渴望变成天使”

  “歌谣的歌谣藏着童话的影子”

  “孩子的孩子该要飞往哪儿去....”

  好歌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引起共鸣,而且比语言的魅力更大。

  更何况,这是在学校里面,杨晓的卖力演绎,得到的不仅仅是王默的共鸣,很快就吸引了女生宿舍楼前的不少目光。

  怎么说呢?

  杨晓这丫头吧,她不摸琴的时候,尤其是那双睡不醒的眼睛睁不开的时候,顶多能打80分。

  可是,一旦她和音乐融为一体,气质就变了,基本上属于舍我其谁,秒杀一切的存在。

  这个时候的她,野性、自信、光芒万丈,能打10000分!

  齐磊他们也就是相处的时间太久了,知根知底,否则也扛不住。

  反正现在的情况就是,一帮小男生已经看的直了眼神儿,楼前和楼内的女生们也有点傻眼。

  226寝本来就关注这边,现在杨晓的音乐一起,她们就懵了,“嚓!!找人还是砸场子的啊?”

  而那一排豪车前的精英们,现在就不是嫩的问题了。

  你想啊.,99年啊!真没见过这一款的姑娘啊?

  有人已经跃跃欲试,想上去问问是哪个系的?以前怎么没注意到呢?

  ……

  一曲终了。

  杨晓还对王默谦虚了一下,“瞎弹,献丑了。”

  王默:“挺好的。”

  好吧,以他的水平只能听出杨晓弹的不错,但是到底有多不错,说不上来。

  关键是,这首歌本来旋律就很简单,体现不出什么水平。

  反正王默还挺坦荡,还夸了杨晓几句,“真不错,以后有机会切磋切磋。”

  杨晓:“……”

  无语地看向齐磊,意思是,这哥们儿太有自信了。

  齐磊也是好笑,给杨晓递眼神儿,忍着吧!

  那就...忍着吧...

  杨晓抱着琴暂时没有还回去的意思,突然把瘾头勾上来了。

  想着,要不要…要不要来个炸街的曲子,让无知的凡人们认清一下现实?

  正胡思乱想着,豪车堆儿那边终于有两个年轻人按耐不住,朝这边过来。

  一个也就二十出头,一身休闲装。不过,搭眼就知道这身衣服价值不菲。

  带着一只耳环,手里甩着三菱日蚀的车钥匙,痞气十足,一看就是老子很有钱。

  另一个,则是另一个极端,二十七八岁,衬衫西裤,一丝不苟,多半是事业有成的那种。

  来到众人身前,直接略过了徐小倩,和杨晓搭讪。

  由西裤男开口,话术高超。

  痞气男则是在一旁帅气的站着,甩着车钥匙。

  怎么说呢?

  西裤男显然是个情场老手,有眼力,也有能力。

  徐小倩当然也好,这姑娘和齐磊是一对儿已经再明显不过,所以根本就不浪费时间。

  几句话的工夫,不但不突兀,不讨人嫌,而且还把自己的身份隐约的透漏清楚。

  某个大公司的高管,海归,指着身边的痞气男,说是陪朋友来找他的女朋友的。

  很欣赏杨晓的琴技,只是想单纯的认识一下云云,最后还礼貌的递上了名片。

  说实话,要是一般姑娘,真的有点招架不住。

  温文尔雅,谈吐大方,长的也不难看,还是个海归,金领优质男,而且还挺幽默。

  可惜,他运气不太好,遇上杨晓了。

  哪怕是换成徐小倩,都只是礼貌的拒绝,不至于让对方尴尬。可是,偏偏是被寇仲琪带跑偏的杨晓。

  晓儿一张嘴,没把西裤男憋屈死。

  “大叔,你太老了!”为难的把名片给了齐磊,“要不,你试试换个人忽悠?”

  ……

  。

  写了好几遍,写了删,删了写。

  思前想后,再铺垫一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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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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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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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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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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