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专业的玩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慌……
“可恶!怎么能不慌啊!对面可是人形高达秦王啊!”
李鸿运努力想要说服自己,让自己镇定下来,但很快还是失败了。
说真的,在了解了秦王,也就是之后的梁太宗在这一阶段的所作所为之后,任何人穿越到他的对手身上,都只会有一个想法。
那就是倒戈卸甲、以礼来降,仍不失封侯之位……
没法打!真的没法打!
人终究是不可能打过挂逼的。
别说是李鸿运自己,就算是把历史上许多著名的英雄豪杰请来,面对梁太宗也依旧是白给。
或许盛年的时期的盛太祖来了可以掰一掰手腕?
但秦王的人形高达属性,还是会让他在战场上获得极大的优势。
或许到时候会变成双方对峙僵持,互相比拼寿命的局面也说不定……
但不管怎么说,梁太宗是古往今来最会打仗的皇帝,横压当世一切名将,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李鸿运现在明白为什么会给自己三個金色天赋任意挑选了。
这玩意……就算是拿了金色天赋,也多半还是要白给的!
但痛定思痛,李鸿运还是只能暂时忘掉自己的对手是无敌的秦王这一事实,开始考虑这个历史切片的通关条件。
“从目前的局势来分析,窦建德和王世充,并非全无胜利的可能。
“但想要大胜那是不可能的,最好的结果,也无非是解了洛阳之围、让秦王退兵;中等的结果,是双方长期对峙,最终洛阳被攻破,窦建德安全撤回;最差的结果,是被‘一战擒双王’,直接被一窝端。
“那么,或许只要我能打出比历史上更优秀的表现,就有可能会通关?
“嗯……如果这样想的话,难度就没那么可怕了。再怎么说,被一战擒双王已经是最最糟糕的情况,我再怎么作死,也很难比这个更惨。
“不管怎么说,会战兵力是十万对三千五,优势在我!”琇書網
在正式开打之前,李鸿运首先在脑海中重新过了一遍当前这场大战相关的历史知识。
说到窦建德,后世很多人都将他视为这个时代仅次于梁的第二大割据势力,也可以说是,有望一统天下的二号人选。
一战擒双王之所以能够名震天下,成为秦王最为得意的一次壮举,正是因为窦建德、王世充这两个王,和梁国一样,也都代表了前朝正统的一支,并且是当时天下除梁国之外最大的两个割据势力。
这两人一平,已经基本上意味着梁朝横扫天下、再无对手。
而相较于王世充,窦建德显然更有英雄气概。
王世充的军事才能一般,在政治上也显得颇为小家子气,所以当时他的地盘虽大,但很多英雄豪杰都没有真的将他放在眼里。
梁军先打了王世充,很快就将他打得只剩洛阳一座孤城。
而王世充为了自保,就向窦建德求援,说的无非是唇齿相依、唇亡齿寒那一套道理。
毕竟王世充一旦被灭,光靠窦建德自己,也不可能挡得住梁军。
于是,窦建德思前想后,认为此战非打不可,于是举兵十万浩浩荡荡地杀奔虎牢关。
梁军这边,由于围攻洛阳时间已久,但洛阳实在是一座坚城,短时间内根本打不下来,持续作战士兵都已经疲惫。所以,梁军中许多人都有撤兵之意。
但秦王力排众议,认为如此大好局势一旦放弃,之后就会变得不可收拾,最终继续留大军围攻洛阳,而自己则是只率三千五百精锐玄甲军赶赴虎牢关,迎战窦建德的十万大军。
从结果上看,窦建德的十万大军,被秦王的区区三千五百人杀得尸横遍野,还被生擒了,怎么看,都有点废物。
但如果抛开虎牢关一战,以窦建德的视角来看,那么就会发现,他其实也算是乱世中的一个英雄人物。
与出身豪族的秦王不同,窦建德出身寒门,家中虽然不穷,但也谈不上有什么根基。
他少年起就为人豪爽、讲义气,看到乡里有穷人因为家贫办不了丧事,就杀掉自家耕牛换钱给穷人办丧事。此外,也曾有数名盗贼去他家中劫掠,结果被他一个人砍死四五人,余者吓得四散奔逃。
在这种情况下,窦建德的名声逐渐在附近乡中远播。以至于,当乱世中流寇作乱时,都刻意地避开窦建德,从不敢也不愿去抢掠他家。
只是没想到,这反而给窦建德带来大祸。
当地的官员发现流寇和盗匪从来不去抢窦建德,怀疑窦建德才是这些流寇的幕后主谋,于是将他全家杀死。窦建德没办法,只能落草为寇,并一步步地站稳脚跟。
而在势力逐渐扩大之后,窦建德所展现出的一些特质,也能够展现出他的宏图伟略。
比如,面对招揽的各种前朝官员、降将,手下曾经劝他全都杀死,以免变生肘腋,但窦建德全都拒绝了,而是以宽仁之心,对这些投降的官员、将领坦诚相待。
而在他所割据的河北之地,劝课农桑、发展生产,让人民安居乐业,以至于在其败亡二百多年之后,当地还有许多父老祭拜他。
总结起来,窦建德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都算得上是当时的一流人才,而且没有短板,是个六边形战士。
当然,他也不能说是完美,也有因为一时昏聩而冤杀将领,或者制定了错误的战略目标这样的问题。
但是……跟梁末那群割据的势力相比,无疑是全方位的吊打。
不说别的,梁末那群割据势力有几个懂得海纳百川的心胸?又有几个能劝课农桑、给百姓安居乐业的条件?不吃人,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更何况,即便是在梁朝初年这个群雄并起、璀璨如繁星的时代,除了梁太宗之外,又有几个人敢说自己绝对不会犯错?
梁太宗的父亲,梁高祖,犯的错比窦建德离谱多了。
比如在跟刘武周大战的时候,硬是不想让梁太宗出手,以至于拖了好几个月,让整个河东的局势完全陷入糜烂,连着送了好几拨。甚至都琢磨着是不是要放弃河东这块风水宝地了。
最后还是梁太宗急了主动请战,这才一战而重新拿下河东之地。
这完全是梁高祖用人不当造成的恶果。
但没办法,他有个好儿子。
窦建德也有话说,梁太宗要是我儿子,我不是一样嘎嘎乱杀?
总之,窦建德此时的局势,谈不上绝境。
当年窦建德来到虎牢关时,应该是志得意满、觉得自己飞龙骑脸不可能输的状况。
而在李鸿运看来,情况当然不像窦建德想的那么乐观,但要说全然没有反抗之力,倒也不至于。
毕竟从事后分析,窦建德的大败,稍微也是有一点运气成分在里面的。
李鸿运很快在脑海中简单复盘了一番当时的状况。
这场大战,其实于作战双方来说,都是一次不太愿意开始,而且充满风险的大战。
梁军这边,他们与王世充已经打了很长时间,而且洛阳久攻不克,许多士卒都已经疲惫,军中也有想要撤兵的想法。
而窦建德的夏军这边,同样也是一支疲惫之师。先是打幽州,而后又打孟海公,迁延日久。其实本该休整一番,但洛阳这边情况紧急,于是再度领兵前来。
之前的军事行动并不顺利,说明窦建德的夏军,在组织度上是要比梁军差很多的。
而最致命的一点在于,他们晚了一步,虎牢关先被梁军拿下了。
如果窦建德能够先一步拿下虎牢关,那么即便是梁太宗恐怕也无计可施,只能暂时退兵,之后再徐徐图之。
只可惜兵贵神速,有时就是差了那么十几天,最后的结果就是天壤之别。
但窦建德有他的优势,那就是人多。
梁太宗带的玄甲军只有三千五百人,据守在虎牢关;而窦建德的大军则是有十万之众。
但或许是因为人数的问题,让窦建德产生了错觉。
他在河边摆出一字长蛇白给阵,在汜水对岸,隔着这条小河跟虎牢关上的梁军对峙。这些士兵鼓行而进,可谓是声势壮大。
虎牢关地处要冲,北边是黄河,东边紧邻关隘的地方就是一条小河汜水,而南方则是鹊山。
也就是说,窦建德命令自己的大军在汜水对岸几乎是把每一寸土地全都给占上了,大军列阵,绵延不绝。
从事后来看,这显然是个白给的决策,但窦建德也并不是一个完全不知兵的人,他做出这个决定显然也有他的考量。
这其实是一种心理攻势。
其实这一仗如果把梁太宗换成另外其他的一个什么将领,就会发现窦建德的这个布阵并不一定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
在汜水对岸列阵、鼓行而进,做出即将大举攻城的架势,虽然谈不上什么特别优秀的方略,但在一般人看来,却也不算什么大错。
虎牢关易守难攻,贸然攻城如果久攻不克的话,梁太宗突然带着骑兵杀出,结果也还是一样的。
所以,窦建德并没有贸然攻城,而是在汜水对岸列阵。
一方面,双方隔着汜水,梁军想要打过来,就得先渡过汜水;另一方面,窦建德这边已经是成型的军阵,对方强行渡过河水冲击,不见得能占到什么优势,甚至可能陷入焦灼,反过来被窦建德给拖住。
所以,窦建德多半判断,秦王不会出战。
毕竟双方的人数是三千五百人对十万人,在窦建德看来,他输得起,但秦王输不起。
那么,如果将“秦王多半不会出战”这一点纳入考量的话,窦建德的这种列阵方式就可以给梁军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
设想一下,你们只有三千五百人,虽然占据着虎牢关,但登高望远,只看到敌人的军队布满河岸,列阵鼓行而前,阵容整齐、军威大盛,而你方将领严令不得出战,只能在城上战战兢兢地看着……
这必然会对双方的士气有所影响。
如此一来,等窦建德率领夏军真正开始攻城时,就能够占据一定的优势。
只不过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秦王真的敢用三千五百人去冲十万大军。
而且是强行渡过汜水,去冲击已经列阵完成的十万大军!
从事后来看,秦王的这一手,属于神仙仗,一般将领别说打出来,连想都不敢想。
秦王先是坚壁不出,而后,在看到夏军的士兵因为天气炎热而纷纷坐地喝水之后,瞬间捕捉到稍纵即逝的战机,带领骑兵突然杀出!
而窦建德此时正在中军与诸将开会,直接被秦王带着骑兵冲到近前,仓皇逃跑,而夏军的战线就此土崩瓦解,十万大军被秦王追了三十里,窦建德也被生擒。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个时候夏军士兵敢坐地喝水?为什么窦建德敢在这个时间在中军大帐开会?
显然,他们都不认为秦王敢冲出来,甚至将“梁军会长时间在虎牢关中坚守、不会出来”这一点当成了必然发生的事实,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只能说,窦建德的布置并无太多不妥,如果对方是个别人,他赢下来的概率还是挺大的。
或者就算不赢,至少也是双方在虎牢关前继续僵持下去,不会惨败,更不会全军覆没。
只可惜,对方并不是别人,而是秦王。
所以,就是这一个或许都称不上是破绽的破绽,被瞬间抓住,而后就是被追砍三十里。
……
在尝试着复盘了虎牢关之战之后,李鸿运对于梁太宗的挂逼属性,又有了新的认识。
如果总结起来,梁太宗作为千古帝王中最会打仗的皇帝,他的强大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后勤充足、将士用命。
梁太宗几乎从来不打无把握之仗,但凡他上前线,梁军必然粮草充足,所以,如果双方长时间对峙下去,那么先没粮草的一定是对方。
而且,梁太宗的个人魅力是很难想象的。他多次在战阵中杀入重围、救援各路大将,所以在将领中,都对他心服口服。至于那些小兵,他们都知道跟着秦王就不会输,所以也都愿意为秦王效死力。
所以,军队的后勤保障、组织度,在没开打之前,就天然拉满。
第二,以正合、以奇胜。
梁太宗从来不会犯错,也不会露出任何大的破绽给对方。凡是你看到的破绽,几乎全都是梁太宗设下的圈套和埋伏。
跟强敌交战时,梁太宗总是坚壁清野,坚守不出,敌方进攻十次、百次,也无法占到任何便宜。
但如果梁太宗决定出手的时候,只要一次,瞬间就是追砍三天三夜,一战而定乾坤。
第三,堪称开挂一般的个人勇武。
在冷兵器时代,猛将在战争中发挥的作用是十分关键的。
比如在虎牢关大战开始之前,秦王带着几十名骑兵去亲自探查敌营,看到窦建德的斥候不仅不跑,反而还大呼“我秦王也”,疯狂拉仇恨。
窦建德派出几千名骑兵去追,结果秦王一箭一个,谁敢冒头就射死谁,就这样,窦建德的几千骑兵追了三回,硬是抓不到秦王,最后反而被引入了包围圈,大败而归。
假如窦建德这边带兵的也是一个武力值跟秦王相近的猛将、一箭射死了秦王的坐骑呢?或许虎牢关之战的结局就会被彻底改写。
只可惜,当时秦王的个人武力值,就是整个时代的天花板。
别说是窦建德这边,就连当时代的另一个挂逼尉迟敬德,那个能在马上随便把对方马槊夺过来的猛人,遇到秦王也都只有被吊打的份。
总结起来,跟秦王打仗,就像是一个青铜选手跟王者大佬solo。
王者大佬甚至可以一只手跟你玩,他从不会露出任何破绽,凡是你认为的破绽都是陷阱。而你在战战兢兢想要在塔下苟住的时候,却发现或许你的一个自认为再正常不过的小动作,在他眼中却已经是一次单杀你的机会。
“他已经死了,他还不知道。”
或许这就是秦王眼中的战争。
……
如果是跟秦王这种人做队友的话,或许感觉不到他的变态之处。
可一旦换个视角,换成了对手的视角,这种恐怖就被无限制地放大了。
但,总还是要打的。
不打,这副本就没法通关。
李鸿运来回踱步,快速思考着对策。
在了解了秦王的作战风格之后,或许能够反过来利用他的这种风格,做出一些安排……
就在这时,一名传令兵快马而来。
“报!我方斥候骑兵遇到一人,自称秦王!”
李鸿运不由得一惊。
来了!
显然,这是秦王亲自带着骑兵来探查地形了。看到窦建德的斥候骑兵之后,他不仅没有跑,反而还大喊“我秦王也”。
之后的结果,是窦建德派出数千骑兵去追击,结果一路硬是追不上,反而追到了梁军的埋伏圈,大败而归。
李鸿运立刻说道:“牵马!取本王的弓来!点齐一万骑兵,随我出战!”
转瞬之间,李鸿运已经下定决心要做第一次尝试。
那就是,尝试着利用秦王喜欢只带几十骑兵出来浪的这一点,直接将秦王给斩首!
从历史上看,秦王这种爱浪的属性确实让他几次陷入险境,有一次甚至战马被射死,是部将将战马让给他才杀出重围。或许一个阴差阳错,真就交代在战场上了。
李鸿运觉得,如果他真能侥幸赢过秦王,那多半就只能寄希望于这种侥幸了。
试试,万一成功了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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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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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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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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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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