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盛夏的十步外,我驻足愣住。
远处的她好像一个仙女,穿着一身浅绿色的连衣裙,纯白色的帆布鞋,扎着一个马尾,俏脸略施粉黛。
修长的身形,羊脂白玉般的皮肤,绝代佳人如同画中走出,令人目眩神迷。
盛夏左顾右盼,终于是发现了我,露出小小酒窝,笑着冲我挥了挥手。
我同样笑容满面的走到她身前问道:“这么热的天,站在大太阳下,你也不怕晒黑了?”
“我怕你找不到我呀。”盛夏俏皮的吐了吐舌头:“走吧,逛商场去喽。”
我春心荡漾的跟在盛夏身边,走进了商场。
盛夏拉着我,从商场一楼一直逛到三楼,女装店她不一定进去,但男装店必进,逼着我试了一套又一套衣服。
短短两个小时,我好像和李鑫城打了无数架,累得跟只狼狗似的吐着舌头。
“姐姐,你别给我买衣服了行吗,你哪来这么多钱。”
“要感谢你的救命之恩呀,放心吧,我这大学四年攒的,还有不少呢,放心大胆的买。”
我知道盛夏家条件挺好,虽不是大富,但算小富,否则也无法和许妍妍这样的富二代成为闺蜜。
“行了,行了,歇歇吧,咱们四楼去吃点东西。”我此刻双手挂满了购物袋,至少有十几个,但其中有百分之九十,都是盛夏给我买的衣服。
她一直用救命之恩当借口,格调升得这么高,我也不好拒绝。
盛夏思考了一下,看着我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这才说道:“好吧好吧,咱们去吃点东西,吃完再战!”
“先吃,先吃。”我如蒙大赦,也不顾男女授受不亲,拉着她就往四楼美食区跑去。
在我俩乘坐商场扶梯的时候,一个男人匆匆忙忙的从我身边跑上楼,还撞了我肩膀一下。
“瞎啊?赶着投胎啊?”我这几天脾气实在不怎么好,面对陌生人也就没什么好脸色。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我看见他脸上一道长长的刀疤,缩了缩脖子,有些小怕怕。
“不好意思。”
没想到他反而给我道歉了,给我整得怪不好意思,刚准备也道声歉,就看见他已经转头匆忙向上跑去。
我奇怪的看着这人跑步的姿势,他的腰间好像有什么硬物咯着他,并且他的右手也一直放在自己的右腰上。
“好啦,人家都道歉了,别生气了。”盛夏大概以为我因为马天绪的事还在心情很差,竟然给我撒了撒娇,差点没把我心给酥化了。
“没事没事,没生气,走吧,你看看想吃啥。”正好扶梯也到了四楼,我很自然的牵起盛夏的小手,她脸颊微红,但却没有拒绝。
我陪着盛夏买了杯奶茶,又陪她坐在一家小吃店内买关东煮。
双手终于得到解放的我,瘫在座位上,这时盛夏冲我问道:“徐新阳,你可以给我讲讲有关灵异的事情吗?”
她的表情充斥着好奇与期待,但我皱了皱眉头后,果断回道:“不要了解太多,这里面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有些事情,不知道,也是一种幸运。”
盛夏有些失落,但还是很懂事的点点头:“好吧,我也只是好奇随便问问。”
我忽然开口,半开玩笑的问道:“夏夏,你不会是因为想了解灵异,才突然对我热情的吧?”
这话问得相当直男,但我的性格就是如此,没办法改变。
盛夏怔了一下,居然没有生气,反而思索了一下后,认真回答道:“我一直觉得一个女生喜欢男生,会有一种叫崇拜感的东西,或是经济上,或是事业、学识、才能,或者其他任何方面!”
“就算激情过后爱情归于平淡,想要维持良好的感情,也需要这种崇拜感。”
我有些懵逼,不敢相信盛夏说得如此直接:“你的意思是...”
盛夏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对,徐新阳,我对你有崇拜感,我喜欢你。”
我艰难的咽了口唾沫,脑袋秀逗的问了一句:“会不会是错觉?”
盛夏有些满脑袋黑线的感觉,但仍旧耐心的说道:“认识了四年,我知道你的性格,你说不出口的话,我主动也没关系,所以...我们谈恋...”
“亢!!”
盛夏话还没说完,不远处突然一声巨响,我猛然抬头愣住。
“枪声?怎么会有枪声?!”
我对枪声并不陌生,很小的时候,爷爷不知从哪搞来过一把手枪,还教我和关乐打了很长时间的靶子。
盛夏听到我的话,也被吓到了,捏住我的手掌,紧张不已。
小吃店外已经彻底骚乱,枪声响起的地方,伴随着尖叫声和哭喊声,人群四处乱窜。
“别怕,别动,蹲桌下去。”我将盛夏摁着脑袋塞进了桌子底下,自己则跑到门口处,蹲在地上四处寻望。
我脑袋里突然闪过扶梯上遇到过的那个男人,他跑步的姿势,很像是腰间别了一把手枪。
突然,我看见一个拿着手枪,并且肩膀流着鲜血的男人面目狰狞向小吃店跑来,但他却并不是扶梯上的刀疤男。
“我靠,这么倒霉?!”
“蹲下,都踏马给我蹲下!”男人叫喊着冲进小吃店,疯狂的冲着小吃店内的客人叫喊,并且第一时间就盯上了我。
因为我就在门口,也离他最近。
“陈汉森,不要再负隅顽抗,你已经无路可逃了,放下武器投降。”
叫陈汉森的男人,一把将我从地上拽到他身前,枪口抵住我的太阳穴,我也正好看见五个警察举着枪缓慢的围了过来。
“不要过来,我手里有人质,再往前一步,我就杀了他!”陈汉森眼神凶狠无比,这家伙一看就是手里有过人命的悍匪。
我脸色平静,双手举过头顶,看着围过来的霍建东笑了笑。
霍建东也同时认出了我,紧张的脸色竟然瞬间放松了许多。
刚刚我说这么倒霉,不是说我倒霉,而是这个匪徒倒霉。
劫持人质的时候遇见我,不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霉运吗?
我给霍建东使了个眼色,接着深吸一口气,闭上了眼睛,三秒后,我猛然睁开眼,并且瞬间转头与陈汉森对视。
阴瞳现,陈汉森的表情立马变得呆滞起来,手上也没有任何动作。
我迅速出手,抓住陈汉森拿枪的手腕,使劲一掰,骨头错位的声音响起,手枪掉落,陈汉森吃痛,清醒过来,但这时我已经使出了最简单的格斗术,过肩摔!
前面说过,我不会功夫,但基本的擒拿格斗还是会的,再加上这么多年的实战经验,对付一个失神的悍匪,还是不在话下。
陈汉森摔倒在地,五个警察犹如饿狼扑食,将陈汉森死死压在身下,并且使劲将他的双手掰到身后,戴上了铐子。
我拍拍手掌,好像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四个警察捡起枪,压着陈汉森率先离开,只留下霍建东与我交谈。
“怎么哪儿出事,哪儿就有你呢?这次又有什么灵异事件?”霍建东略显无语的冲我问道。
我更加无语的回道:“大哥,霍队长,这次真是啥灵异事件都没有,我就是一个倒霉的吃瓜群众,我今天真就是来逛商场的。”
这时,盛夏已经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她目睹了我制服陈汉森的全部过程,也知道危险已经解除。
盛夏跑到我身边,对着我的身体左摸摸右摸摸,紧张无比的问道:“你没事儿吧?”
“我能有什么事儿,洒洒水啦。”在漂亮女生面前,我还是没忍住装了个B。
霍建东看见盛夏的时候,已经相信我确实只是来逛商场的。
“对了,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长乐分局的刑侦队长,霍建东,霍大哥。”
“霍大哥,这是我大学同学,盛夏。”
霍建东绅士的伸出手,和盛夏轻握了一下,微笑着说道:“你好,徐新阳酒馆开业那天,我见过你。”
刑侦队长的记忆力,简直变态,那天他也只是随意扫了盛夏一眼。
接着霍建东眼神暧昧的看着我俩,冲我说道:“怕不是大学同学这么简单吧?!”Χiυmъ.cοΜ
盛夏羞红了脸,我对着他翻了翻白眼,人民警察也这么八卦?
“对了,霍大哥,给你说个事儿。”我忽然想起刀疤男,脸色严肃的说道:“我之前在扶梯上遇到过一个男的,三十五岁左右,左脸有一道很深的刀疤,他走路的姿势,也像腰里别着枪。”
霍建东同样脸色变得认真的说道:“我正要给你说这个事儿,这个刀疤男,是陈汉森的同伙,名叫段正刚,但我们在商场没见到他,估计已经跑了,这两人都是康信集团的核心成员,你今天在众目睽睽之下帮助警方逮捕了陈汉森,一定要小心康信集团的报复!”
我愣了一下,不解的问道:“康信集团?不是我们玉都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集团吗?”
霍建东冷笑一声:“明面上是房地产商,实际上是玉都市最大的黑恶势力,我们市局已经组建了专案组,我就是专案组副组长,专门打击康信黑恶势力,他们的好日子快到头了。”
我恍然大悟的点点头,也不意外,更不担心的说道:“专案组都成立了,他们现在恐怕没什么心思来报复我吧。”
“小心驶得万年船,行了,不和你闲聊了,咱们都老熟人了,笔录也不用做了,我得抓紧回局里审陈汉森。”
说完,霍建东便匆匆离去,我看着他的背影,大声喊道:“霍大哥,记得帮我申请一下好市民奖和见义勇为奖啊,听说有奖金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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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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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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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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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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