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她又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说道:“妹妹乃是聪慧之人,怎不明白这其中的暗含妙意?你可试想,假设我儿将来被立为是大奉朝的储君,齐霄作为他的总角之交,又岂能不终身受益?此举对于齐家来说,可谓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千万莫要错失。”
理是这么个理,但,殷桃总觉得这里面暗藏着一些诡异。
你说,京城里有那么多的王公子弟,为什么会独独选中齐家?
即使这确为好意,她还是有些不太情愿。
要知道,伴读可不是朝夕之功,而是年复一年地不停陪着,若是离家久了,这孩子能不思念琼州的亲人?
嗯,此殊荣不要也罢。
殷桃正欲托故婉拒,却忽听苏皇后道:“依我之见,这事就这么定了,回头,我就去回复陛下。”
拿陛下来压,这怎好拒绝?
不得已下,殷桃只得点了点头。
然而,才刚刚走出皇宫,她便意识到了其中的不对劲。
倘若齐霄在这儿做了伴读,那不就成了钳制夫君的一枚‘棋子’?
之后再说什么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之类的话,可就要好好地掂量掂量了。
想到这里,殷桃对苏皇后的好感立即清零,并且,还产生了一种浓浓的敌视感。
唉,早知如此,就不带齐霄进宫了。
现在问题出了,得思量相应的对策才行,光是懊悔没有任何用处。
她略略琢磨,很快得出了两套应对方案。
第一种是,暂时应下此事,后在伴读的期间另觅脱身之计。
第二种为,不打任何招呼,一行人秘密行动,直接返回南洋。
不过,也就盏茶时间,她就把第二套方案在备选中毅然抹去了。
如果说,真的不打招呼潜回南洋,那就犯下了抗旨不遵之罪,这对于齐霄的以后,甚至是整个齐家的未来来说,都会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而且,还会在世人眼里落下一个不识抬举的骂名。
即使夫君在日后做出解释,也不可能弥补由这君臣不睦所产生的隔阂。
似乎眼下,也只有第一套方案可选了。
也罢,那就边走边看吧。
殷桃相信,以自家夫君再加上哥哥的势力,应该不会受到明面上的不公正待遇。况且,苏皇后还是自己的金兰姐妹,多多少少,她都会念及一点旧情吧?
唯一不放心的,就是自家的这个孩子。
若真那么久不返琼州,谁又能保证他不想家呢?m.χIùmЬ.CǒM
结果令人意外,齐霄对于这事看得不是一般的开,只听他侃侃说道:“小姨娘,你还真是小看我了!”
殷桃闻言一怔,奇道:“我哪里小看了?”
“不瞒你说,我齐家人在骨子里就不存在故土难移的迂腐情怀!”
“这……”
“你先听我把话说完。我们家最早的居家地是在蓝山县的桃花村,之后才迁去的永川府;而在我爹爹做了京官后,我们又随着他迁来了京城。可谁知,没过几年,我们又随着他的贬谪举家搬去了琼州。”
一顿,齐霄又道:“自小时,我就过惯了这种搬来搬去的生活,基本上没有所谓的故乡概念,即使被迫留下京城,也没有感觉哪里不习惯。”
啧啧!
这话听起来,还真就跟个小大人似的。
不难看出,咱家孩子已经慢慢长大。
殷桃赞许一笑,道:“你这样子,才是男子汉该有的心胸!”说罢了,她还不忘补上一句:“嗯,甚有乃父之风!”
一听这话,齐霄就变得更来劲了,他连拍着胸脯道:“我自知学浅,比不了爹爹的本事,不过,却不会落于我姐。”
嗯?
这说着说着,怎么还攀比起来了呢?
见小姨娘似有困惑,他忙解释道:“我姐姐是个很独立的人,她孤军攻大湾,只身闯南洋,从未露出半点恐惧。我作为她的弟弟,又岂能失去胆色呢?哼,别说是伴读了,就是伴老虎,我也不会丁点害怕!”
事实上,小家伙也真是这样想的。
他觉得吧,以他自己的本事,也应该出来闯荡一番了,要不然,岂不是被家姐给落下了百条街?
殷桃听了后欣慰一笑,感慨说道:“虎父无犬子,不愧是咱齐家的好儿郎!”
“那是当然!”
“……”
母女二人坐着厢车,边走边聊,朝着齐家的京城宅院而去。
既然齐霄不惧留京,剩下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殷桃决定,待回到家后立即与丈夫修书,将此事向他坦然告知,免得他心中焦急。
此外,还要叮嘱他说,现在正处上下平衡之际,千万不要明着上书去质问君上,若是打破了这种平衡,以后就再难修复了。
至于将来如何脱身,目前还尚无良策,似乎,也只得灵活性处置、伺机而动了。
除了书写家书外,还要及时地知会哥哥一声,提醒他当下时态有变。
依照原定计划,自己和齐霄会跟着随扶柩返乡的哥哥一同去到永川,等母亲的棺椁入土之后,再行水路转去琼州。
而现在的情况却有不同。
齐霄被留在京城做了皇子伴读,自己又岂能舍他而自去?
毫无疑问,自己必须同留在京。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计划没有变化快。
正感慨间,却见已经回到了家里。
才一进门,就发现前院的地面上赫然多出了一摊未干的血渍,它在阳光下反射着朱光,感觉好不瘆人。
这……这是怎么了?
殷桃见状秀眉轻蹙,花容微微变色。
定了定神,她再次抛开目光朝那儿看去。
但见,那摊血渍约有两尺来许,好大一片,不太像是划破皮的那种轻微伤。再看,在那门房的墙根处,赫然丢弃着一把带血的短刀。
而门房里,已然是人去屋空了。
这间小房子,乃是童延火昔日时所住的那一间,不过目前,它的主人已经换成了易容示人的黄飞。
老黄经常念叨:当年,自己曾在这里吃过不小的瘪,以至后来,都对这处齐家小院产生了心理阴影。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自己每次进这宅院,都是像乌龟一样趴在地上,从未有过一次竖着答话的机会。
如今风水轮流转,也该轮到别人趴着进门了。
先说回眼下,黄飞他人到哪儿去了呢?
还有,这一堆血渍又是谁的?是他的吗?
定住心神后,殷桃倏然掏出了夫君密赠的那把迷你手枪。
其实,身边的人比她更快。
见有异常,负责保护的那帮死士全都动作起来,尽皆摆出一副警惕姿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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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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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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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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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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