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春困秋乏夏打盹,时下正逢夏秋交替之际,人焉能不困呢?
于是,中午才过,齐誉就收起了卷宗,伏在案上养神小酣。
正当那春光大梦做到了紧要之处,耳畔忽然传来了寺卿大人的干咳声音。
齐誉被惊醒了。
勿慌!
他先装作假意自然苏醒,然后又云淡风轻地擦掉了嘴角处的口水,才道:“大人唤我?”
寺卿拉着一张阴冷的脸,很不悦,嘴里头不由得重重地哼了一声。
呃……
大人这神态,怎么像是丢了八百大钱似的?
莫非是嫌我工作时间睡大觉?
不至于吧,大家都在睡,总不能独独拿我明正典型吧?
这一次,他却是想多了。
寺卿大人很明确地告诉他道:“我找你,是因为有公事要谈,和你的懒政无关。”
哦,那还好。
懒政是要罚俸的!
齐誉收起了心虚,陪笑道:“大人若是有事,不妨明说。”
“嗯……”寺卿叹了一声,颇为无奈地说道:“齐誉呀,你知不知道,有人在圣案之前参了你一本?”
啥?
参我?
齐誉一愣,禁不住大笑起来,道:“大人怕是弄错了吧,我不过一个养马的芝麻小官,一不参政二不议政,有什么好参的?”
“我说的是真的!”寺卿顿首,严肃回道。
真的?
怪事,我招谁惹谁了?
齐誉一脸茫然,问道:“那,参我什么了?”
寺卿叹道:“我也是刚刚得到的消息,据说,是新上任的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吴晚荣参的你,他称,你强迫御赐的那匹大黑马日夜交媾,最终,那马因纵欲过度累死在了马厩里。”
啊?
那马给累死了?
这什么时候的事?
寺卿道:“前天的事。”
齐誉闻言禁不住皱起了眉头,有点慌神。
老赵也真是的,他还自称是相马的伯乐呢,怎能让御赐之马日夜操劳暴毙而亡呢?m.χIùmЬ.CǒM
要知道,若是从很计较的角度上来说,把皇帝御赐的东西给弄没了,勉强算得上是一种不敬之罪。
况且,这马还死的很不光彩。
突然,齐誉的脑海倏地一闪,回过神来,道:“寺卿大人,您刚才说,是谁参的我?”
“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吴晚荣!”
嗯?是他?
记得前两天时,曾有风声传说,此人逢了升迁之喜,没想到居然是从翰林院升到了都察院。
这升迁路线还是很合理的。
翰林院是储才之所,通俗一点来说,可以称之为是高级干部学院,但凡是从那里走出来的人,一般都会有所重用。
不过,不应该包含这个吴晚荣。
要知道,他可是个佞臣啊!
齐誉蓦然发现,自己的判断大有疏误。
之前时,自己一直以为,但凡是道德明君,一定都喜欢治世能臣,厌恶谄媚之辈,但实际上却不尽然。
实际情况证明,皇帝在使用能臣的同时,也会带上那么一两个溜须拍马的人。
这,并不难解释。
这么说吧,能臣者多死谏,经常和皇帝进行死磕,但谄臣却截然相反,他一定会替主子公然出来站班的。
这样,就不会显得皇帝势单力薄,最起码显得有那么一两个人跟着附和。
这,就是所谓的帝王之术。
有些时候,很让人捉摸不透。
还有这个吴晚荣,看来,他是真的盯上自己了。
其实,寺卿也感觉挺尴尬的,这马的事不光彩,他作为是行太仆寺的一把手,脸上也不好看,别的不说,约束手下不严之嫌总是有的吧?
没办法,事情发生了,也只得坦然面对了。
是的,寺卿说了,齐誉对此必须做出自辩。
自辩?
要怎么个自法呢?
寺卿大人悻悻离开之后,齐誉就不由得蹙起了眉头。
皇上也真是的,怎么不去摁住这事呢?
这不是故意让我难堪吗?
齐誉猜对了。
皇帝这回还真是闲的某疼,就是故意地想看看这个笑话。
是啊,好久都没遇到这么有意思的事了。
于是,他就顺水推舟,默许了吴晚荣开炮。
有时候,看臣子们互掐,比欣赏斗鹌鹑还要有意思。
看人斗,其乐无穷!
齐誉苦着脸研好了墨,悬着笔思考了起来。
这折子要怎么写才好呢?
嗯,这事必须得艺术化处理,否则就会引起大笑话。
不怕!
这半年多来小说也不是白写的,刻画一下这马的伟岸形象还是可以做得到的。
于是,齐誉写道:
微臣自在行太仆寺承大任以来,一直将我朝的马政大业列为是头等政务……众所周知,我朝的战马体格矮小,屡屡累及战事,一想到此,微臣就夙夜忧叹,纳眠不思……如何改良我朝战马之弊,也是迫在眉睫之大事也!……为播育良种,御马不辞辛苦,殚精竭力,最后因精血耗尽而慷慨殉国,御马此举令人钦佩。故,臣恳请陛下,准许我行太仆寺以兵士之礼厚葬之!
咳咳,这哪里是在自辩,分明就是在邀功嘛。
“一派胡言!”
“胡说八道!”
更令吴晚荣厌恶的是,齐誉居然还把那禽兽之事提高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这何其荒唐?
皇帝阅后却是不语,也不做出批语,同时,心里暗想:齐爱卿这是在趁机上表忠心吗?或者说,是让朕别忘了他吗?
吴晚荣见君上没有平息的意思,那就更来劲了,又开始了怒批齐誉:改良战马岂靠禽兽之举?
齐誉马上又做出了自辩:不靠禽兽之举,难不成靠你之举?
这……有辱斯文!
不成体统了!
于是,皇帝便以眼不见为净般地甩出了一句话,道:好了,先就这样吧。
这什么意思?
到止为止了?
就在皇帝暗叹齐誉有些担不得大用,只会逞些口舌之利时,一个好消息突然传来了。
常年身在辽东视察民情的山东巡抚送来了上表,道:呜呼!社稷幸甚!悉,齐鲁大地邪教之徒幸蒙天子点化,及时迷途知返,改邪归正,弃原奉离经叛道之恶教,归左正一之正统……如今,齐鲁之地污秽尽去,光明复得,吾圣天子可以垂拱而治矣……
皇帝暗自啐了一口:这个山东巡抚最不是个东西,平日里不见他为朕分忧,请功的时候倒是跑地挺快的。
骂完之后,皇帝又转而笑了。
呵呵,没想到呀没想到,这个哈里还有一套,居然真被他给办成了!
嗯!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计策用的很得当啊。
妙哉!
至于献此计的齐誉,皇帝也不得不重新地审视他一番了。
事实胜于雄辩,此子确实是个人才。
既是人才,就适合去办大事,去办难事,要不然就是人才浪费了。
刚好,手里正有这么一个烫手的山芋,丢给他试试?
还别说,这小子还真是不二人选!
皇帝嘴角一扬,心里头暗自盘算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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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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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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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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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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