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这是一个即将面临的重大抉择。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孟岚山目前尚未致仕,仍属是在野之官,按照朝廷的规定,他归来后,是要去到吏部去报到的。
再接下来就是栖息之地的问题了,目前,他的丁忧之期已满,是返回到太医院里继续任职呢,还是另择其他?
其他?
是呀,算算他的岁数,也差不多到了濒临‘退休’的年龄段了,这里所说的其他,正是指此。
似乎在谈起未来时,每个人都不禁会心生感慨,即使是睿智的孟岚山,也不例外。
面对此问,他抿了口茶,然后捋着颌下的白须叹道:“时光如白驹过隙,世事如白云苍狗,似在不知不觉之间,吾已垂垂老矣,都已到了日薄西山之际,还有什么打算可言呢?”
这……
齐誉听得心里倏然一颤,不由得泛起了一阵儿心酸。
记忆里,恩师是个和光同尘的高人形象,即使是身处于漩涡之中,他也能做到坦然对待,甚至临渊抽身,哪儿见到过他这样的英雄气短?
莫非,先生这是服老了?
孟岚山只是一瞥,便猜到了他的所想,乃摇头道:“不是我颓废,而是我心里的想法变了。”
“想法?什么想法”
“这次的重病,直让我命悬一线,若不是有小彤冒险将我救出,我早已化为是一抔黄土了,在经历了这场生死考验之后,我对功名利禄看淡了许多……”孟岚山貌似无息无忧道。xiumb.com
齐誉的心里又是一酸:“先生,您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实在没必要这么悲观。”
“你理解错了,我并没有悲观!”孟岚山先是对他和煦一笑,又道:“我年轻时因为仕途受挫,便一气之下改行学了医。而后,就常把‘不为良相便为良医’这话挂在嘴边,以为自己的人生抱负。却没想到,因受朝堂争斗的影响,我这条从医路也走得是磕磕绊绊,终究,我沦为了一介不入流的庸医。”
“先生过谦了,但凡是能为御医者,无一不是技压寰宇的杏林高手,如今您已坐到了那个高位,怎么可能属于是庸医呢?”齐誉摇头说道。
“我并不是自谦,而是在说事实。常言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话并非虚谈。我的医术虽然称得上是有些精明,但距离大成还相差甚远。”孟岚山说得不卑不亢,很是诚恳。
他淡淡一笑,又道:“不瞒少丞说,这次的下西洋之行,不仅让我领略到了海外风光,也让我见识到了异国的医术,可谓是受益良多。”
“异国医术?”齐誉有些好奇,但不吃惊地问道。
“不错!在船队行至瓦卢瓦王国附近时,我认识了一个名叫维萨里的当地人,他写了一本书,书名叫做《人体构造》,其中内容奇异的很!然而,此书贵就贵在它以实际解剖为例,详细阐述了人身上的具体构造……”
解剖学?
啧啧!
如果此事为真的话,这本书确实称得上是划时代的医学巨著。
然而,引起孟岚山兴趣的却不是因为解剖学的另类,而是因为他亲眼所见的,一个相当不可思议的手术。
之所以称之为是不可思议,是因为维萨里通过利刀的切除,成功治愈了一个患有背疽的病人。
背疽,也就是背上长疮,用现代话来说,此疾病极易引发毒脓血症。
千万不要小看这个疾病,这可是古代医学史上的超级难题!
依照史料的记载来看,死于此疾的人不计其数,在这其中,还不乏一些历史名人,比如:楚霸王项羽的谋士范增,三国时代的名将曹休、皇室刘焉,以及唐代的大诗人孟浩然,还有后唐的皇帝李克用,明代大将徐达,等等。
可以说,患了此疾几乎无药可救,基本上如同等死。
却不料,这种无解的恶疾竟然被那个洋人用刀一切,然后又经药物外敷,给彻底治好了。
这一招绝活,可真把孟岚山给震惊住了。
背疽也可以治愈?
还有就是,不以汤药,不以针石,居然也可以治病?
这真是太神奇了!
手术之道,必须得好好研究一下!
于是,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之内,孟岚山全心全力地投入到了手术技巧的研究之中。
时不时地,他还取来各种的小动物进行模拟试验,结果却发现,在切除掉部分的骨肉甚至是脏器之后,只要用药物防住汇脓,那些小动物仍可存活。
这个惊人的发现,直接颠覆了他对医学的固有认识,与此同时,也开启了他的新的医学之路。
在讲述完了这件事情之后,孟岚山畅然笑道:“我打算给陛下上一道乞骸骨的折子,告老还乡,然后专心研究这一类的医学。”
对此,齐誉是表示赞成的。
他想了一想,又建议道:“先生,琼州之地四季温润,很适合休闲养老,不如,您就在这里住下,以颐养天年。学生早晚地照顾一二,也算是略尽了绵薄孝心。”
“早晚照顾?呵呵,我现在尚能自理,还没到那么老迈不堪!”
不过,孟岚山倒是欣然地接受了这个提议。
他言,愿意留下来常住,并非是贪恋这里的怡人气候,而是因为齐誉开设的那个医药研究所。
那里面的环境相当洁净,配置也很完善,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如此好的条件,怎舍得弃之不用呢?
至于京城里的家人们,倒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去一封信告知即可。他们若想来探,也不困难,只是颇费一些周折罢了。
嗯,这事就这么定了!
孟岚山高兴之下,话语也逐渐多了起来,说着说着,他便聊起了最近的这次外出。
事实上,他并不是因为寻散心外出云游,而是想去考察一下南粤之地的某些草药。
为何?
孟岚山说,手术虽然称得上是精妙之举,但却有一个致命缺陷,那就是缺少祛痛的麻醉。
犹记得,被维萨里手术的那名背疽患者,几乎疼得一命呜呼。
由此可见,手术前的麻醉是多么的重要!
一提到麻醉俩字,齐誉就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前世里,自己正是因为麻醉过敏而死,继而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之中。
不过,他总觉得,自己的那次死亡属于是某种医疗事故,不太可能是因为过敏导致的。
至于究竟如何,或许也只有天知道了。
齐誉定住心神,把思绪拉回到现实之中,开始分析起了先生的话。
在当下这个时代,去哪儿弄麻药去呀?
这事儿,不可能实现的。
然而,孟岚山却不这么认为:“三国时期曾有神医华佗者,他曾自创麻沸散,以用于割肉止疼,据传效果奇佳。只可惜,这个古方失传已久,目前无法窥却了!”
“不过,我有信心复原这个古方,此次的外出云游,就是为了考察所需的药材。”
啊!
先生不愧是当世高人!
如果真的做到了,苍生之福也!
而后,齐誉又问起了孟岚山的异域见闻,后者也是一一作答。
“先生,外海国家的军事发展又是如何?”
“很不凡!”
什么?
很不凡?
听到这话,齐誉的心里倏然一凉,似乎,自己担心的世界格局还是发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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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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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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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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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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