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大人,要不咱们停下来歇歇再走?”黄飞提议道。
“嗯……这也好。”齐誉看了看嘴角微微抿动,但依旧昏迷不醒的川王妃后,便回道。
而后,二人便停下了马。
才刚刚驻足,还未来得及下马,就听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紧凑的马蹄声响。
这是……有人来了!
什么人?
应声,齐誉回过头去大眼一看,不禁愣神愕在了那里。
却见,来人是二十多个身材魁梧的粗犷汉子,他们个个手持大刀,面色狰狞无比,明显是带着敌意而来。
再看,他们全都辫发垂肩,衣服以杂皮为袍,看模样很像是传言中的东虏人。
先分析。
之前就曾得到过消息,称,川王妃目前正在和东虏人进行着一些接触,因此可以判定出,所来的这波人,应该就是东虏杂胡。
他们该不会是来营救川王妃的吧?
事实摆在了眼前,确实就是!
想到此,他二人的脸色倏地一下就变煞白了,困意也霎时消失。
这可怎么办?
“齐大人别急!”黄飞先是压了压手,而后才当机立断道:“这样,我来挡住这些来袭的东虏人,你赶紧趁机逃去。他们的人数实在太多,我怕是敌不过的,不过,我也会尽全力和他们纠缠的,为你赢得逃生之机。好了,你赶紧走吧!”
“啊?丢下你不管,这似乎不太好吧?”
是的,齐誉觉得这样做很不仗义,但是,却又没有其他好的办法。他还欲再言,忽见黄飞在自己的屁股上甩了一鞭,而那马儿,就像是撒欢似的狂奔了起来。
嗒嗒嗒!
一路绝尘而去!
“我说马儿呀,你可跑慢点呀……”
齐誉一手紧紧攥着马缰,一手按住按住身后的川王妃的身体,以免她颠下马去,而他的脸上,也是布满了担忧和紧张。
要知道,齐大郎虽然学会了骑马,但骑术方面却不精明。
这可真是闹出大笑话了,身为是行太仆寺管马的官员,居然不擅长马术!
唉,早知道就在跑马场上多练练了……
现在说这些也晚了呀!
看来,真要为之前的喝茶打盹阅卷宗付出代价了。
由于齐誉的行进速度并不快,很快就被突破了黄飞的东虏人给追了上来。
要知道,那些可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原生态汉子,就骑术方面而言,绝对要甩齐大郎几条街了。
坏了坏了!
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呜呼!
莫非我齐某人今天要葬身在此?
哎呀,我可是不想死呀!
蓦地!
齐誉抬眼却见,在正前方的小路上,正走着一个身披蓑衣肩、肩抗铁锹的庄户汉子。他脚踏泥泞,一步一个脚印,走得不紧不慢。
咦?
这人的背景,怎么感觉如此熟悉?
谁?
是了是了,他就是那位举手之间就轻松制伏了黄飞的武艺高手——童延火!。
啧啧,能与他相遇,真是莫大的猿粪哪!
齐誉也不废话,直接大呼喊道:“童兄弟,快来救救我!”
嗯?
嗯!
于是,齐大人就这样脱险被救了。
出乎齐誉意料的是,整个施救的过程,居然出现了一边倒的局面。
形象一点来说,童延火很像是一个修为满级的大厨,而他此刻,正做着一盘最为简单的拍黄瓜的凉拌小菜。
瞧,他那大铁锹舞得呼呼地,一拍下去就是倒下一个,这三下五去二,还没等齐大郎的一泡尿撒完,他就圆满地解决了战斗。
此外,他嘴里还念叨着:“你们这些个死鞑子,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梁山也是你们可以撒野的地方吗?俺就想不明白了,你们不在塞外好好放羊,跑到俺山东干嘛……”
他说得倒是挺义愤填膺的,可问题是东虏人听不懂呀。
被揍了,也没弄明白为什么挨揍。
在这个过程当中,齐誉看得出来,童延火是个很淳朴的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
你看,即使他动手打架,也没真得去下狠手,拍得都是点到即止,一旦人倒下了,便不再补拍。
即使如此,也造成了一大堆的胳膊腿骨折的人,甚至,还有两个因他一时没收住脚而折腰半瘫的。
在做完料理后,童大厨就对着躺在地下的‘黄瓜们’说道:“那啥,等你们呆会儿缓过劲来,那就自个回去吧,俺告辞了!”
说罢,他就主动地过来帮齐誉牵马,火速地离开了现场。
要尽快地跑呀,万一被官府给逮住了,自己可赔不起那么多的汤药费呀!
……
在离开的途中,二人就攀谈了起来。
齐誉先就对他的仗义出手表示了由衷的感谢,而童延火则是无所谓地摆摆手,表示此乃小事一桩,和拍头大蒜没啥区别。
不过,今天确实属于是巧遇。
按照童延火的说法,他是因观天气有变,于是就趁着半夜把老娘给埋葬了。
是的,万一要是下了大雨的话,那泥泞路上就不好进棺材了。
他的这种做法,并不符合当地安葬风俗。
但是,他却是一点都不在乎。
他言,孝顺是什么?
孝顺就是,在老娘还活着时候,多给她一口好吃的,这比什么都强。她死之后,即使你在她坟前摆满了大肥肘子,她也是吃不着了。
至于所谓的风俗,那都是做给活人看的,没必要较真。
通过这事不难看出,童延火并不是一个拘泥于传统风俗的人,且生性豁达,想想也是,他若真是尊重习俗,就不会身披着孝服去到各大店里做推销了。
齐誉觉得,他对于孝的理解,淳朴而又真实,这一点让自己很受启发。
孝道,其实很简单,并没有那么多大道理。
在行出一阵儿后,二人就驻马停歇。
一方面是解解困乏,另一方面就是等下黄飞。
令人遗憾的是,足足等了一炷香的时间,依旧是没能等到黄飞的到来。
于是,齐誉便临时调整了计划,打算寻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僻地,尽快地审讯和处决掉川王妃。
是的,这是当下的首要大事。
对于趴在马背上的那位神秘女子,童延火一直都误以为是齐誉营救下的苦命人,没曾想却是个大恶人。m.χIùmЬ.CǒM
齐誉见他纠结,便掏出了自己的御史令牌,以证自己确实是在除恶扬善。
童延火憨笑着挠挠头,尴尬道:“俺不识字,不知道这牌子上写的是什么,不过,俺相信你是个好人,要不然,也不会多给俺那四两银子。”
呃……
这逻辑……够直白!
最后,童延火决定,在这两天之内,他愿意保护起齐誉的人身安全,嗯,就权当是对相赠四两银子的回报。
一个时辰之后。
在一处人迹罕至的阴冷的山洞内,端坐着一脸警惕的齐誉。
在他的身前,正斜斜坐着一个貌美的女子,她不是别人,正是刚刚才苏醒过来的川王妃。
至于童延火,则是扛着铁锹,威风凛凛地守在了山洞的洞口处,以保齐誉不受外人的搅扰。
山洞内很静,只有两个人的呼吸声。
齐誉打量了她片刻,心里头不由得赞道:单就相貌上来说,川王妃确实称得上是倾国倾城的美丽女子,几乎堪比我家娘子了。
川王妃见他眼神迷离,淡淡一笑,朱唇微启道:“公子莫非就是齐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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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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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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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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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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