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阅卷。
从考题上来看,和县试时所考得范畴颇为类似,依旧是以贴经为主,即默写。选摘的内容也都是在四书和五经之内,没有杂学的题。
篇幅方面倒有些差别,这些个截答题拉得空间有点大。
比如说试卷的第一部分,开头是一篇文的第一句,末了却是最后一句,中间留下了一大片的空白区需要补上,初步估算也要一千多字。
其他部分相比第一部分要苗条一些,但也要写上个数百字。
后世的填空题和这来比,连根头发丝都算不上。
这种题目没有任何技巧可言,只要你平时背得滚瓜烂熟,现在又是正常发挥,问题就不是很大。
难度虽然不算大,但也不能tai大意。
既要保持书写速度,又要保持字体工整,如果时间到了你还没有写完,那就直接完蛋了。
写得太快了也不好,万一不留神弄了个错别字的话,那问题可就大了。
涂改吗?那是会被判成是污卷的,也是完蛋。
谁既写得好,又写得快,少出错,就是考试赢家。
考场内非常安静,只有巡场考官的脚步声偶尔传来,然后就是考场上空处飞过的一只乌鸦的鸣叫声。
呱~~~
在这个节骨眼上忽然听到这么一声,任谁心里都会发恨咒骂。
彼他娘兮!
不知道谁要倒霉了。
……
吃中午饭是不得走出考棚的,所以要在里面吃,考场是负责提供开水的,而且不要钱。
但是,没一个人是咽得顺当的,在气味横溢的恭桶旁边就餐,总有一种吃臭豆腐的感觉。
那也得吃!真不行就捂住鼻子,万一饿晕了,倒霉的可是自己。
叮铃铃!
第一个摇铃交卷声响起了,本场书写速度最快的才子产生了。
众考生闻之无不羡慕:唉!那个人要是自己就好了!
不料,封卷时却出现了意外的一幕。
一阵清风吹过,将他的答卷吹向了天空,待追回来时却才发现,恰巧沾染了地上不知道谁吐的唾沫。
结果,当场被判:不慎!
然后就是一阵生无可恋的大哭声,嘴里大骂:该死的乌鸦!
最终,这位被老兄因搅扰考场而被叉了出去了……
众考生一愣:卧槽,手可不能软呀!。
自出了这个‘榜样’之后,考生们的手抖都不敢抖一下。
娘希匹,下雨天时怕污卷,没想到这风和日丽的大晴天同样也有危险。
齐誉又仔细地检查了一遍答卷,重点看了看自己的姓名,籍贯,年龄,在确认无错后,也摇铃交卷了。
然后就是封卷糊名,贴上封条。
府试的第一场就这样结束了。
凭感觉上来说,这一场应该没什么大问题,这些都是默写题,属于是是死记硬背的东西,说难也不难。
考场外依旧是众生百相,考生们都是三五一群的议论着。
有人淡淡一笑:“有几道题我都是瞎蒙的,也不知道对不对!”
也有人道:“我感觉考得还行,可惜就是写错了几个字,被判污卷是免不了的了。”
还有人道:“这次应该问题不大,该答得我都答完了!”
此外,还有一些默默哭泣的人,他们似乎已经提前预知了结果。
……
戚景一身轻松,似乎发挥的不错,他见齐誉出场便主动地过来打招呼。
“齐兄考得如何?”
“一般吧,你呢?”
“感觉还行!”
“呃,还行那就行。”
正聊着,齐誉突感后背一凉,回头一瞥,却见殷俊已经站在了自己的身后,与他同在的还有小舅子柳锦程。
不等他开问,齐誉就先悠悠然地说:“我考得并不算好,一般一般。”
殷俊睨了他一眼:“我考得也是一般。嗯,这次我可没有污卷……”
这厮……考得不错?
齐誉又看了一眼柳锦程,关切道:“你考得怎么样?”
“堪称完美!”
虽如此说,但这话里却没一点自信,听起来更像是一句怄气的话。
齐誉黯然一叹,似乎猜到了什么。
“这一场我是绝对能过的。”殷俊肯定的道。
“这才第一场呢,能笑道最后的才是真正的大爷。”齐誉笑道。
“粗俗!”
殷俊大手一甩,气咻咻地去了,而柳锦程也赶紧和他并肩而去。
这两条身影很亲密……
望着望着,齐誉的心里突然咔嚓一下,两个大男人这样肩并着肩,莫非是……断臂之袖?
嗯!
越看觉得越像,殷俊长得白白嫩嫩的,确实有做面首的资本。
想到此,一股凉飕飕的寒意爬上了后背,小舅子该不会真好这一口吧?
戚景见他眼神迷离,以为他被伤了面子下不来台,便劝解道:“有些人呀,就是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齐兄不必在意,当下温读才是要紧事,切不要被琐事影响了。”
“戚兄说得是,咱们走吧。”
现在的时间确实金贵,浪费时间就等于自毁前程,商业互吹没有任何意义,临阵磨枪才是第一要务。
府试属于是淘汰制,过了第一场才能去考第二场,然后第三场。
前两场考完之后就是休息时间,同时也是发榜时间。
休息是不可能的,还要去看榜呢!如果真的榜上无名的话,就可以去真正休息了。
遥闻一声炮响,呵,张榜了。
榜下是传统中的两种人生形态,得中的人先是手舞足蹈一番,待自嗨的激情过后才赶紧回去温书。而落榜的人则是一阵呜呼哀哉,等怨天怨地怨人生的发泄完了之后才回去卷铺盖卷。
人满为患的寓馆,倏然冷清了许多,看得出,这一场大仗打下来,减员情况非常明显。
齐誉榜上有名,但他却高兴不起来,自己虽然排在了第十八位,道殷俊却是高居第二,距离案首只有一步之差。
传言是真的,这厮真是个才子。
至于戚景,则是排在了中游的位置,他不显山不露水,稳定发挥。
柳锦程名落孙山,处在了榜尾处……虽然是倒数第一,但也算是有惊无险地过了。
寓馆里,大浪淘沙过后的考子们都在进行着新一轮的冲刺。
“齐兄,我这里有些药粉,放在鼻孔里可以麻木嗅觉,你要不要试上一试?”戚景神秘兮兮地说。
齐誉一脸困惑,实在想不明白这种东西对考试能有什么帮助,但见这仁兄一脸虔诚,也不拒绝,直接倒入鼻子里吸食了一些。
汗!
怎么感觉有点不对劲呀,这药该不会上瘾吧?
好在这东西入鼻之后并没有什么爽快感,除了嗅觉有些减弱之外,并无其他不适。
然而到了第二天考试时,齐誉才由衷地佩服起戚景的先见之明,这位仁兄祖上曾出过参将,想来是见多识广,已经盘算到了考试的各个细节。
……
考棚里的恭桶没人倾倒,前几天储存的排泄物依旧还在,又经过了这些天的酝酿和发酵,气味上绝对是令人陶醉。
虽然嗅觉减弱了,但还是有些承受不住,唉!自己况且如此,何况他人呢?
要稳住!
聚精会神,心无旁笃!
齐誉深呼吸了几口大气,急忙定住心神开始审题。
第二场考得是杂文。
杂文,是除了诗、赋、赞、颂、箴、诔、诸体以外的特殊文体形式,讲究的是杂而有文。
看到这个题材,齐誉不禁想起了后世的那位鲁大师,他的杂文足以令任何考生都闻风丧胆。
相比第一场,这一场的难度就上来了。
题目是这样的:以‘骠骑将军封狼居胥’为题,做一篇杂文。
这道题目既是一个典故,又是一段历史,它来自于《史记》,讲得是汉朝大将霍去病北讨匈奴,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瀚海的典故。
先审题,霍去病是历史上有名的军事家,用后世的话来说绝对是位猛人,他可是一直打到了贝加尔湖一带,单从战功上来说震古烁今。
那么问题来了,这篇杂文的中心思想要怎么理解呢?
是表达一种励志冰檗,力求上进的个人的人生追求呢?
还是表达一种开疆拓土,征服异族的国家级别的王霸之气?
这是两个不同的视角,一私一公,一小一大,就看个人去怎么选择了。
怎么选?
两者都选?也可以!但很有可能会落得个含糊其辞的评判,现在文章的考究可比后世严格多了。
这题似乎有点坑啊!
齐誉静下心来,把古代史先都过滤了一遍,想了想,决定从当下时政的角度来分析和看待问题。
当下的大奉王朝虽然强盛,但盘踞于北方的鞑靼势力和瓦剌势力依旧虎视眈眈,时不时地还骚扰边境。据说,先帝爷在世时曾数次巡幸边关,重视程度非同一般。
当下的时况和历史时的西汉时有些类似,只不过是北方的匈奴换成了现在鞑靼和瓦剌。
以此来做参照,中心思想就可以定了,那就是:我朝的领土神圣不可侵犯,否则虽远必诛。
话虽这么说,但答题还是要用些技巧的,是不能实话实说的。
是这样的。
儒家思想素来重视仁义,忌讳穷兵黩武,妄开衅断,也就是说,即使你想揍人家,也要装出一副正义凛然的姿态,也就是所谓的师出有名。
你若直接写个咱家兵强马壮,想灭谁就灭谁,那就严重违背了孔孟之道,结果……也是完蛋。
齐誉旁征博引,这里掐两句,那里凑一段,终于把大义给弄圆滑了。
最后就是借古喻今,高度赞扬了我朝对异族的正确性和远瞻性,还是那句话,歌功颂德!wWW.ΧìǔΜЬ.CǒΜ
整篇文章写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义正言辞波澜壮阔。
完美!
又细心地检查了一遍,齐誉就迫不及待地摇铃交卷了。
实在是待不住啊!
那气味实在是太怡人了!
和上次不同,这次出场的考生再没有互吹和互探的了,他们全都抓紧时间赶回了住所,先洗掉身上的㞎㞎味再说。
于是,寓馆内响起了一片哗啦啦的冲洗声。
执事的小吏似乎对此早有预料,比平日多备了一倍的水,足够用了。
齐誉洗过之后,又换了身干净的衣衫,这才悠悠然地看起书来。
“这药好用吧?”戚景把头凑上来,饶有意味地问道。
“好用好用!多谢戚兄,若没有你的指点,说不定真会受到外界的干扰,影响发挥。”齐誉连忙致谢。
小恩小惠也是情,这个戚景确实仗义,值得交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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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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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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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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