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席的气氛还算不错,除了身体上感觉有点寒冷之外,其他都还好。
期间,赵大人说,他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认为自己是个挺不错的人,再加上有孟家的关系在,两人之间的信任感很快就建立起来了。
信任是交往的前提。
这是好现象。
赵明玉觉得,若按齐誉的殿试成绩来看,进入翰林院是理所当然的,如今却被委任到了行太仆寺任职,皇上的此举,无疑有着璞玉蒙尘之嫌。
别的不说,就单论那个狼牙筅而言,就不是一般的人能够想出来的;甚至可以这么说,像这种实用型的军需利器是多少银子都买不来的。
也就是说,齐大郎是有功于社稷的。
对于这个窝心的话题,齐誉已经想了不下于一百遍了,还好,自己没有去钻牛角尖,否则,可以像屈原那样临江一跳了。
宴席散。
临行前,赵大人又有了新的叮嘱,他说,最近一段时间有些特殊,让齐誉在白天上衙时莫要再蒙头大睡了。
为啥?
寺卿大人说了,在最近一段时间之内,上司兵部尚书大人随时都有可能下来视察,而寺内上下都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即,领导莅临检查。
这好办,注意一下也就是了。
在回去的路上,齐誉边走边笑。
是的,他很开心。
今天的这场宴席可谓是收获巨丰,他感觉,自己在经过赵大人的点拨之后,脑子有些变开窍了。
即:官场里的处事之道和博弈之道,等。
……
走到家了。
才一进门,就见小彤紧张兮兮地跑了过来,她一脸惶惶然,说道:“爹爹,咱家里今天来了一个鬼。”
鬼?
什么鬼?
齐誉自然不信,呵呵道:“闺女呀,你是不是又做噩梦了?”
小彤断然地摇着头,道:“爹爹,我说的是真的,不信你自己去看,那鬼正在咱家的客厅里喝茶呢。”
什么?
鬼不仅在家里坐着,还喝起茶来了?
齐誉只觉得全身的汗毛都是倏然一竖,心里也砰砰地乱跳起来。他急忙把女儿搂在怀里,抱起来后,半信半疑地朝着客厅处走去。
大厅的门虚掩着。
留下了一条不太宽的门缝。
齐誉轻手轻脚地走到了门边,低着头透缝望去……
果然,在自家的大厅里看到了一个所谓的‘男鬼’。
这个鬼长得蓝眼睛,黄头发,高鼻梁,属于是典型的西方人种,此时的他,正端着茶杯悠闲地品着茶。
咦……家里头怎么还来了洋人?
不过,在注意到了他身上的着装之后,这个疑问就立刻变得恍然了。
他,是一个传教士。
自唐开始,就有不少的西方人来到了东方,对华夏这个文明古国进行着探索,而传教士,便是其中一个大的群体。
到了本朝之后,由于制度上的更加开放与包容,教会组织也愈发的变多了起来。就目前来说,在京城的街头巷尾处,时不时的都能发现西洋传教士的身影。
这,不再稀奇。
刚开始时,老百姓还觉得新颖与好奇,但时间一久,就失去了关注的兴趣。
小彤小声告诉齐誉,娘亲和奶奶现在都在后院里做饭,并没有在客厅陪座,如此一来,厅内就只剩下了传教士一人。
原来如此。
可是,这洋人来自己家又是干什么呢?
压着心里的疑问,齐誉轻轻放下了女儿,然后推门而入。
厅门,吱嘎一声被打开了。
传教士闻声抬头,在打量了几眼之后,才用撇脚的中文说道:“你好,请问你就是齐誉先生吗?”
嗯?
真实太意外了!
一个外国人,居然会讲咱们的华夏语。
有意思。
齐誉被逗乐了,也用大不列颠语回了他一句:“哈喽,我就是齐誉,见到你很高兴。”
嗯?
这一回轮到传教士愣住了,他万万没有想到,在这个古老的东方国度里,竟然有人会讲他的母语。
真实太不可思议了!
传教士惊叹着说:“上帝啊,发生了什么?我居然碰到了一个会讲帝国语的华夏人!”
然而齐誉却是一脸的不以为然,他只是用手洒脱地拂了拂鬓角处的头发,完全一副‘小意思’的模样。
而后,传教士一口一个‘卖糕的’,变得神神叨叨起来。
齐誉却暗自琢磨着,莫非是老娘嫌我华夏的菩萨不给力,继而改信上帝了?Χiυmъ.cοΜ
菩萨:这锅我可不背!
等传教士神叨发够了,也就安静了下来。
出于礼仪,齐誉不卑不亢礼让着他,十分的客气。
甚至,还超过了官场上的礼节。
这是齐大郎崇洋媚外吗?
并不是!
齐誉觉得,此时的自己是在和外洋人打交道,所代表的乃是华夏民族的气质,绝不能让他们小看了。
况且,自己还有着官员的身份。
齐誉先道:“请问阁下怎么称呼?”
传教士回道:“我的名字叫做哈里。”
“哈里……”齐誉点了点头,又问:“哈里先生过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哈里先在胸前划了个十字,然后道:“齐先生,我是来找你探讨神学的。”
齐誉一愣:“这是……什么意思?”
哈里很谦恭地说:“就是你们华夏人口中常说的论道。”
探讨神学?还论道?
啧啧~~
我长得很像神棍吗?
齐誉先是自我否定着,然后又道:“哈里先生肯定是找错人了,我这个人没有任何信仰,谈何论道?”
哈里却是一脸不信地摇着头,笑道:“我知道,在你们华夏的文化里,谦虚属于是一种美德,想来,有着大学问的人大都是这样吧。”
齐誉笑道:“我可不是什么大学问的人,你的判断有误。”
“不!您是的!”哈里很肯定地回答道。
……
齐誉本以为,这个洋人是来家里传教的,却没想到居然是来找自己论道的。
论什么道?
纯粹地瞎耽误工夫!
主要是,占用自己写小说的时间!
于是,齐誉就很不耐烦地端了端茶杯。
结果,哈里却是依然坐着,纹丝未动。
看来,这鬼佬对我华夏的文化还是没有真正地学到位呀!
这都不懂?
“哈里先生,我是真不懂神学,依我看,你还是去找别人论道去吧。”齐誉道。
“不!齐先生,您太谦虚了,您绝对地非常懂神学。”
“哦?你这么说有什么依据吗?”
哈里笑道:“你写得那本名叫《剑去》的书,我已经反复看了好几遍了,……那里面的世界令我太着迷了……你说,你若是不懂得神学的话,怎么可能写得出那么真实的世界?”
卧槽,原来是粉丝驾到了呀!
而且,还是个洋粉。
不难看出,这个哈里的中文相当不错,中文的阅读对他来说,完全没有任何障碍,属于是那种华夏通。
但是,齐誉又马上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在那本书上,我用的是笔名而非真名,你又是怎么找到我的呢?”
哈里解释说:“在你们的国度里,没有什么事情是银子解决不了的,呵呵,我给了熊氏文社的东家十两银子,他就很高兴地告诉我了,这非常简单。”
唉,这个熊大也太没有原则了吧?
区区十两银子,就把自己给卖了?
先不管那些了,还是想想怎么先把这个鬼佬敷衍过去吧。
“哈里先生,今天我还有事情要忙,没有时间和你论道,要么这样,待我腾出时间,一定会过去拜访你的。”
“好,那就这么定了!”
而后,哈里留下了自己的地址,满意足地离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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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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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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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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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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