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从琼州省调兵至此京师附近,很容易引起朝廷的误会。一个弄不好,就会被扣个疑似谋反的帽子。
另外还有,来回到达、旷日持久,完全就是无谓地贻误战机。
所以总的来看,从琼州调兵过来并不适合。
“齐大人,就咱们这点兵力,能成什么大事?”
“我之前曾经说过:兵者,有可见之兵与不可见之兵。可见之兵,荷戟执戈,肉身之士;不可见之兵,有日月星辰,风云水火,山川之灵气,这万物万象皆可为兵!既有这么多兵暗中相助,我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一听这话,黄飞便立即猜到,齐大人这是打算要奇袭一番。
凭自己对他多年来的了解,大致上应该不会猜错。
再看他信心满满,底气十足,十有八九是有了初步计划。
齐大人是个谨慎的人,从不打无把握之仗,他既然敢这样说,基本上就能办到。
必须无理由地相信。
出兵方式就这样敲定下来了,再接下来,就是如何展开作战的问题了。
沿着之前的思路,齐誉继续道:“既然,咱已决定要灭掉扶桑的国,那么,战局的视野就要放得开拓一些。灭国嘛,没有好的大局观怎么能行?”
黄飞接话问道:“那,又是如何个开拓法呢?”
“从符贤的反馈来的情况不难看出,扶桑人由于举国西征,直接掏空了国内的所有海防力量。也就是说,咱们基本上不需吹灰之力,就可实现扶桑岛的登陆。既如此,何不趁此机会杀将过去,直霸其土呢?如此大千里奇袭,任她明正天皇有三头六臂,管乐之才,也不可能做到首尾相顾。”
“在登陆扶桑的国土后,咱们就立即展开地面作战,届时,我会采用奇计对他们发起致命攻击,直至彻底摧毁为止!黄金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思路清晰,简单明了。
黄飞也是听得明明白白。
简言之就是,放弃当下的高丽战场,改为是全力进攻扶桑。
此举,有抓大放小的意思,主次非常分明。
老黄会意地点了点头,道:“那明正天皇又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呢?哦,我的意思是,即使她首位不能相顾,那也不可能无动于衷,任由咱们去屠戮吧?”
齐誉淡然一笑,道:“怎么可能?她当然会有反应了!不过,那时却是为时晚矣。”
见他不解,齐大郎只得以推演的方式作出介绍道:“扶桑本岛被袭,明正天皇大概率上会撤回大本营主持大局,可这么一来,高丽打下的基业就拱手让人了,最终,她只能落得个鸡飞蛋打的下场。”
“然而,她的回撤又时间上落后于我,所以,她必然是会后发后至。而在那时,我早已登陆扶桑岛并由北向南横推多时了。碍于这个原因,她只能被迫地登陆在岛的中部或者是南部,而她所处的地方,将会成为我和她最终的会猎地点……”
扶桑岛地势纤细狭长,犹似一条长长的虫子。
也正是鉴于这种地势,所以,齐誉才定下了由北向南逐步推进的策略。此法虽然有些耗时,但贵在稳妥。
假设,你从岛的中间选择登陆,那极有可能受到来自南北两面联合夹击,那样一来,就会处在背腹受敌的尴尬境地。所以,要尽量地避免之。
从岛的一头打到另外一头,这才是最稳妥的做法,比之直击首都更具战略意义。
当然了,这也和齐誉的军事意图密切相关。
这次战争的目的,乃是全方位地摧毁扶桑国的根基所在,并不是单纯的令其臣服。
故,单取其首都的做法并不可选,或者说,并不怎么高明。
“齐大人的视野果然开阔,竟然看得如此长远!甚至,连和明正天皇的会猎地点,都已经提前预定好了。”
“黄兄谬赞了。所谓的用兵,其实就是比别人走快一步,继而赶在敌人反应过来之前优先做出动作,仅此而已。”
“齐大人所言极是……”
“……”
战术既已拟定,接下来就是如何实施的问题了。
齐誉打算,立即拔营起寨,在汇合了符贤舰队以后,立即挥兵展开东征。
这期间,不做任何停留,倡导兵贵神速,直接剑指扶桑。Χiυmъ.cοΜ
然而,这个计划却是引起了今上李宏裕的严重不满。
他觉得,眼下的第一要务,乃是护送自己回朝执政,其他皆为次要。
只有稳坐在那个位置上,他才感觉心里踏实。
即使短期不便回朝,那也可以像之前的计划那样,转去漠北一带暂栖休整。
怎么着,也得脱离险境为上,继而实现了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然现在,前脚才刚刚出了狼窝,后脚又要进入到虎穴之中,这分明就是在滚刀尖儿呀!
可想而知,李宏裕是多么地不情愿。
但是,这事他说了能算吗?
现在时间急迫,谁有闲工夫送他回朝?所以说,他不想跟也得被迫跟着。
虽然事实如此,齐誉还是排出了一个富丽堂皇的理由,给他一个台阶下。
“陛下,臣想邀您观摩一下臣的用兵之道,届时,若有什么不妥之处,也好让您多多指正一番,不知可否?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呃,这……”
在把圣人搬出来了之后,李宏裕顿时失去了反驳的理由。
他总不能说,孔子的话不对吧?
这种大不敬之语,任谁都可以乱讲,唯独天子不能胡言。
否则,就会落人口舌。
虽然,他一肚子的不情愿,但还是‘应势’地说道:“之前时,朕只看到了你在救朕时施展出的突击小战,并没能观摩到大规模的地面战争。世人常言,少保你用兵如神,深有王猛之风,有此一行,刚好可以趁机一窥玄妙。朕深信,此行定会收获良多、受益匪浅。”
齐誉连忙应道:“天子发出鞭策,臣又岂能不尽肱股之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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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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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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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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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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