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城的东门外,依旧还是那片杨柳树林,不过它们如今绿意尽失,显得有些萧条。
齐誉触景生情,回忆起了过往。
犹记得,在旁边的这条青石小径上,自己还曾和殷俊黄昏散步,就在那一晚,自己和他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捶了他一记老拳。
如今景物依旧,却是人事全非。
是啊,当下的彼此,已经不可再同往日而语了。
现在,都已经是举人身了。
齐誉感叹一声:“这个死娘炮,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阿嚏!”
嗯?谁?
呵,说曹操,居然曹操就到了。
却见,殷俊正远远地走来,在他的身上,还背着一些行囊。
嗯?
他怎么来了?
莫非是,要和他一路同行?
齐誉数了数人头,算上殷俊刚好是六个人。
两人共一乘,然后分三辆车,这和之前得到的消息是一致的。
这样做目的,是为了省些盘缠。
看来他也是这六人的其中之一了。
也罢,就将就着吧。
不喜欢看他那副白面首相?
没关系,咱躲着也就是了。
不料,这回却是躲不开了。
众人刚商量完了分车,齐誉就觉突有一坨猿粪从天而降,不偏不离,恰巧砸到了自己的头上。
娘希匹……
居然和他同乘一车!
那岂不是说,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之内,自己都要和他蜷缩在同一辆车里头,一路上……促膝长谈?
好吧……
不过,齐誉也有点奇怪,在记忆里,这厮也算得上是家境优越,怎么也会选择拼车而行?
一个富家子,连这点盘缠钱都要省?
莫非是,他家道中落了?
此时的殷俊自然也看到了齐誉,他纠结并带迟疑地愣一阵儿之后,还是选择上车了。
这……
齐誉愣了愣,也不得不爬上了车。
……
啪!!
随着清脆的一声鞭响,一行人在凛冽的寒风中出发了!
而背后的永川府城,也逐渐地在视野中消失不见了。
由于是两人共一乘,倒也不显得寂寞,途中彼此聊聊人生,谈谈理想,然后再做一番金榜高中的白日梦,一路并不缺欢声笑语。
当然,这种欢快的气氛也只限于两辆车,齐誉和殷俊的车厢却一直都是死气沉沉。
他们二人你看我,我看你,彼此面面相觑。
却是谁也不爱搭理谁。
可是这长路漫漫,老这样憋着也不是办法呀。
总要开口说句话吧?
于是,齐誉就率先打开了话匣子,道:“我说,你家里头那么有钱,为什么还要蹭车呢?自己单乘一辆岂不是更舒坦?”
殷俊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村夫?你哪只耳朵听我说过我家里头很有钱了?”
嗯?
齐誉一怔,又是一想,心道:好像是哦,他确实没有说过这句话。
难道是自己看错了?
殷俊轻轻一叹,道:“钱财?呵呵,身外之物而已,对其得失又何必耿耿于怀呢?”
得失?丢钱了?
齐誉哂笑道:“呵呵,你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等你吃窝头都能感觉到是美味时,你就体会到金钱的重要性了。”
殷俊摇摇头,很淡然地说道:“丈夫处世兮,立功名,立功名兮,慰平生,这才是人生之大乐,铜臭之气又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嗯,按照自己的经验,越是鄙视钱的人,就越是缺钱。
由此可以判定出,这厮的家里绝对是破财了。
刚开始时,齐誉还有点幸灾乐祸,但随后一想,又有些同情他了,于是就隐晦地劝了一句:“勿忧,勿忧!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一句是出自于《登科后》,其实前面还有两句,齐誉却是故意没有说。
这首诗的总体意思就是,不要看以前自己多么落魄,多么潦倒,可一旦金榜题名的话,那就是扶摇而上,彻底改变了此人生。
有希望才是前进的动力嘛。
果然,殷俊在听了这话之后就不再沮丧了,眼睛也恢复了往日的光彩。
是啊,一旦高中,不就什么都有了吗?
齐誉: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
……
随着入冬的渐深以及越发的往北,气温也开始冷了起来。
这天,寒流来了。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
大降温!
一行人也全都不约而同地穿上了棉衣和棉鞋,有披风的还要加上披风,全都裹得像是个大粽子似的。
没办法,天气实在是太冷了!
相比起殷俊的顾忌风度而牺牲温度而言,齐誉就显得更加地注重于切身实际。
呵呵,戴上老娘做得棉手套和棉帽子,再把娘子缝制的大棉袄往身上一穿,啧啧,真是全身舒坦呀……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
有些美中不足的是,头上这顶棉帽子的款式不太好,有点像是拦路打劫的土匪,感觉流里流气的。
管他好不好看呢,自己先暖和了再说!
殷俊想穿还没有呢!
……
两天之后,寒流终于过去了,气温也开始逐渐回暖。
南方人都怕冷,似乎这是常见现象。
见寒冰开始融化,这一行人全都长舒了一口大气。
齐誉也脱去了棉帽子,开始感受着温暖带来的惬意。xiumb.com
殷俊却是相反,他所感受到的,却不是舒服,而是温暖带来的难受感。
甚至说是活受罪。
为啥呢?
在寒流的侵袭中,他的耳朵以及小脚趾头处滋生出了冻疮,现在天气忽然回暖,就变得痒痒了起来。
那种欲罢不能的难受味,非江南人士可以想象的。
两边的耳朵还好上一点,大不了用手挠上一挠,可是那小脚趾头处就不那么方便了。
要知道,殷俊可是风度翩翩的公子哥,一直都是非常注重个人形象的,他怎么可能去做抠脚大汉呢?
隔靴挠痒?
那不顶用呀!
虽然很难受,但他还是硬咬着牙,就是忍住不去脱鞋。
见他如此的狼狈样,齐誉心里暗喜起来。
幸灾乐祸的同时,也佩服起了老娘的先见之明,若不是她心细提前想到了,自己岂不是也要遭这份罪?
常言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无论是在什么时候,老人们都是思考的那么的周到。
这种体贴入微的真挚情感,只有你在很细心地品味时,才能发觉到她的存在。
之后的几天,殷俊忍受着脚痒痒,齐誉看得是心痒痒,二人就这么痒痒地一路同行,直到临近了一处大城。
是的,到了大城可以落脚休息了,也顺便采买一些补给,以供后面路上的所需。
齐誉难得的心软了一回,他很诚实地告诉殷俊:其实,冻疮是可以医治的。
殷俊强压住心里的尴尬,虚心请教。
齐誉笑道:“你可以去药铺里购买一些冻疮膏,抹上去之后就会感觉好受一些。”
“你……怎么不早说?”
“早说?你都从来没有问过我,我早说什么?”
殷俊一想,哦,好像是这样的哦!
之后,他终于放下了矜持,一溜烟地跑出去了。
“哈哈~~~”
在他离去之后,齐誉很舒爽地笑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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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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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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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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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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