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气氛,也随之凝重了起来。
“不知王爷,想要一个什么样的说法呢?”孟既明不卑不吭,但却心平气和道。
荆宪王则是淡淡一笑,回说:“无他,本王乃是想寻求帮助,请你联合殷俊以及齐誉联袂上书,把削藩的事情彻底给压下来。如果事情办成,本王会另有重谢。但是,如果你不答应的话,那就休怪本王不讲情面了。”
这个诉求,看似合理,但却透着一股令人费解的古怪。
怎么说呢?
假设,荆宪王真有这样的想法,他应该于暗中寻找孟既明私谈,尤其是牵扯到‘另有重谢’这样的钻营之事,就更不宜在公开场合下进行讨论了。
再看他现在,却是公然地说出来了,岂不是有悖常理?
身为经验丰富的老牌政客,他不可能不懂这个肤浅的道理。
除非,他是明知故犯。
可若是故意而如此的话,那肯定就是另有玄机了。
是否可以理解为,他明知这样行不通,但依旧坚持如此操作?
若猜其目的,大概就是想借此机会来刁难一番他眼中的‘永川一脉’。
如果这个猜测得以成立,那他的那句‘休怪本王不讲情面’的报复思维就可以说得通了。
他能报复?
是的!
于律法层面上来说,皇家的王爷是有着特殊地位的,别看平日里,他很不受庙堂天子的待见,可一旦犯了什么事,整个皇族都会力所能及地予以袒护。
还有就是,藩王虽然没有真正的实权,但却有一项天生就享有的超然待遇。
那就是,任何臣子以及地方衙门都没有权利怎么着他,这其中,也包含了内阁成员以及首辅在内。
他们可以欺负别人,而别人却不能欺负他,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甚至说,只要他们不参与造反,基本上就是雷打不动的免死身。
不过,齐誉除外。
因为,他早就办过类似的逾矩事了。且,不仅办过,还‘一不小心’弄死了两个。
在齐大郎的眼里,所谓的皇室王爷,连根鸡毛都算不上,更别提忌惮二字了。
鸡毛:……
且说孟既明,他在权衡了一阵儿后,很诚然说道:“王爷,我并不想骗你,单就削藩这事来说,孟某确实是帮不上忙,如果你真想化解此厄,不妨前去寻我贤弟齐誉,或许他,能够略尽绵薄之力。”
“你们之间互为党羽,我找谁说,不都是一样的吗?”
“可是,孟某确实是有心无力,即使你纠缠到明天,依旧还是徒劳无功。”
“哈哈,真若是那样的话,孟老先生文贞公,怕是要另择一下长眠之所了。”
嗯?
这话里有话!
孟既明闻言一怔,冷眉说道:“王爷这话,又是什么意思?”
荆宪王笑了笑,解释道:“说来也真是巧了,孟老先生当下所砌的那处墓穴,刚好处在永川王当年的封地之内。而我现在,全权继承了他的基业,自然而然,那片土地也就归我所管。所以,我有绝对的权力决定,那块墓地是否给你孟家使用。”xǐυmь.℃òm
“你……”
“嘿嘿……”
就华夏的传统上来说,在老人们去世之后,孝子们一般都会于下葬前就选好墓地,且还亲自动土并垒砌葬坑,已备葬事的不时之需。
从操作上来说,修建墓地并不难办,只需寻个懂行的风水先生便可全权处置了。
可是,若让你于发丧的当天,再去临时更换葬地的话,那就有点措手不及了。
而更为膈应的是,被人以威逼的方式来改换墓穴,无疑是一种出丑狼藉的丢人行为。
如果真这样做了,以后定会被世人取笑,而孟家又是有头有脸的人,哪能容忍得了这等屈辱?
可想而知,此时的孟继明是多么的愤怒!
然愤怒归愤怒,但他却没有发作出来。
原因就是,在这件事情上,己方明显存在着不占理的地方。
那就是,藩王封地归属权的问题。
依照律法规定,藩地属于是皇室内部的私人财产,它既不允许地方官染指一分,也不允许私人侵占一毫,无论何时何地,它的属性都姓李。
从这个层面上看,墓穴的选址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逾越问题。
这并不是说那主事的先生他不动脑子,而是因为,永川王已经薨逝很多年了,而他的封地由于无人接盘,慢慢就变成一片荒芜区。
目前,也只能用于放羊牧马来了。
客观而论,这片土地实际上已经变成了无主之域。后再加上,朝廷明令削藩,基本上就不可能存在所谓的继任者了。
遇到这种情况,通常会把土地会重新划分,让它物有所属。而当到了那时,孟家出手顺势拿下,如此,也就不存在所谓的争议了。
可谁曾想,这片藩地竟然被荆宪王据为己有了,并且,他还以此作为把柄施加刁难。
唉……
早知道,就不选择这块风水宝地了。
精通律法的孟既明首先想到的并不是强词夺理,而是自省己身,检讨自家。
不过,他也不是一点反击动作都没有。
“永川王英年早逝,其麾下的封地应该由朝廷回收才是,哪是你单方面侵占就能占得了的?”
“侵占?孟大人的措辞有误,本王的此举叫做是弟承兄业,合情且又合理。想那赵匡胤和赵光义,不就是这样的吗?君王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一方藩王?”
“即使如此,那也应该得到天子的圣允才行,否则,就不能做数。”
“圣允?不劳费心,日后一定会的。”
荆宪王见他仍有不服,又道:“你可不要以为,这是本王单方面的独断决定,殊不知,此乃一众王爷的共同准允。”
“一众王爷?那……又都是谁呀?”孟既明难掩吃惊,问道。
不等荆宪王张口作答,他身侧的那七个‘随从’就先后揭开了自己的神秘面纱,并当场表明了身份。
无一例外,此七个人全都是清一色的便宜王爷。
这么一来,荆宪王就于声势上得到了支持,而他的弟承兄业的说法,也似乎有了合理依据。
虽然,他的这种自作主张与法不符,但是,参与的人多了,也就具有场面上的说服力了。
常言说的好,法不责众。
即使将来计较起来,天子也不会予以治罪,而孟既明,也从中赚不到任何的实质性便宜。
别说是以后了,当下就有点有恃无恐的味道。
在人多面前,势单力薄的孟既明明显居处在了下风,围观者虽多,却无一人出来站场子的。
猛虎再凶,也抵不过群狼环伺。
况且,对方还都是清一色的天潢贵胄,抓又抓不得,打又打不了,试问汝之奈何?
想到这儿,孟既明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难道说,父亲真要临时改变葬所?
似乎……也只有这样了。
正当他要低头认栽时,忽听人群中竟有一人哈哈大笑了起来。
循声望去,那人赫然就是南洋总督齐大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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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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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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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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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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