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特别提到,于发丧的当天,但凡是省内的四品、含四品以上的所有官员,都要亲往吊唁,以彰显礼仪上的尊重。
因此,孟府的门前直接变成了门庭若市。
这人来人往的数量,比预想中多了一倍都不止。
人多,相应的招待就多,否则就是失礼。
所以,从一大早,孟既明就不间歇地忙活了起来。
既是喜丧,就免不了热闹喧嚣,况且,人家孟家也确实是想风光大办。光那吹吹打打的唢呐班子,就请来了好几个名家。
总得来说,这些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当下只是按部就班,并不会手忙脚乱。
唯一令孟既明感到意外的是,父亲居然于生前就把自己的后事棺椁给打造好了,多了这个准备,直接节省了一半的操心。
看所用的木材,全都是清一色的南洋特产金丝楠木,既显庄重、又含大气,而且,也刚好配得上他老人家的追封谥号。
至于这棺椁是什么时候打造好的,何顺倒是知道一些。
按照他的说法,在上次于永川府逗留的期间,老爷就开始着手督办此事了。这些木材,更是早在一年之前就运到了这里。
由此不难看出,孟岚山对于自己的身体状况非常清楚,他自知自己大限将至,便提前做好了后事准备。
先说回眼下。
在吹吹打打的热闹气氛中,齐誉一行仪表庄重地缓缓走来。
他既不派人作出通报,也不显摆官威仪仗,那低调地,就如同是一个毫不相关的路人甲一样。
然而别人,就不是如此这般了。
就比如那些前来吊唁的官员,他们为了能彰显出自己的身份,无一不是高调而来、摆足仪仗。就好像,生怕别人留意不到自己似的。
不过,这也没什么太大不妥。
既然定好了是喜丧置办,那就要适当地彰显出热闹才是,倘若太凝重了,反而会增加无谓的悲凉感。
然,热闹并不是喜庆,若是不合时宜的话,就会显得突兀和惹眼了。
而走在齐誉前面的这位就是。
他的仪表,就让人感到明显不妥。
先说他的仪仗,摆得简直比内阁首辅的出行还要更盛三分,光是那贴身随从,都足足带了六七个之多。
除了仪仗偏于扎眼外,他身上的穿着也很不得体。
披红戴绿也就罢了,竟然还腰缠一条五彩斑斓的金银丝带,他这装束,就显得有点不尊重死者了。
最起码,你也得在胳膊上束一条青巾以为聊表吧?
“前面这个,此乃何人?”
“回齐大人的话,此人乃是新到永川就藩的荆宪王。”
荆宪王?
他又是何许人也?
回想了好大一会儿,齐誉才依稀地从记忆里想起了这号人物。
于印象中,他乃是元赟帝李良吉的异母弟,排行第六,其大名,好像是叫做李良懿。据宗人府的公布的资料显示,他的原属藩地并不在永川府的境内,却没曾想,他现在竟然改迁到了这里。
藩王改换封地并不是稀罕的事,所以,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当下所要关注的,乃是他为何来此。
何顺警惕地压低了声音,小声地说道:“最近一段时间里,咱们朝廷不是在进行强力削藩吗?而这位王爷,就对此很不乐意。”
“哦?那又是怎么个不乐意法呢?”
“他原封地被没收了后,并没有因此死心,而是自作主张来到了永川,自领名义继承起了前永川王的残留家业。算算时间,他应该来了有个把月了……”
什么?
他竟敢自领藩地?
不说别的,仅这一条,就可以治他个藐视君上罪!
可是,他明知不妥,还为什么非要这么做呢?
对于这个问题,何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不仅是他,就连孟既明都为此百思不得其解。
除了以上外,当下还存在着一件令人费解的事情。
依照礼法,臣子离世,皇室是用不着前来吊唁的,这就是所谓的君君臣臣之大纲常。更何况,当今天子还有明文提到,他只敕令本省四品含以及以上的官员才来吊唁,这其中,并不包含藩王在内。
也就是说,荆宪王的此来属于是名不正、言不顺。既如此,他又吊得哪门子的唁呢?
莫非,他此来另有目的?
想到此节,齐誉不由得露出了若有所思之色。
要么这样~~
自己一行先不做任何禀报,而是躲在一旁暗作观察,待把荆宪王的来此动机了解清楚了后,再亮出身份参与治丧。
变不动为主动,静观其变。
对,就这样办了。
何顺也算是混迹于场面上的老人了,处事经验不是一般的丰富,他只是品了一个齐誉的眼神,就准确地会意到了他的意图。琇書網
既是如此,那就先等等看吧。
就这样,齐誉低眉敛目,以一种低调的姿态尾随在荆宪王的身后,步入到了孟家的大院里。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这位高调王爷的贴身扈从呢。
或许是由于人员大多的缘故,居然还真被他给蒙混过去了。
“禀家主,荆宪王到了……”
“什么?……待我出迎!”
很显然,孟既明也没有预料到这位王爷会亲临吊唁,却是惊愕得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
在定住了神后,他才忙不迭地从灵堂里起身出迎。
与他同时出迎的,还有其子孟雪松。
俗话说,孝子逢人低三辈。
意思就是,自家若丧考妣,遇到了比自己小三辈以及以上的人都得行跪拜大礼。此举的暗寓,主要是在提醒孝子们,在治丧期间一定要放低姿态,不要与人发生口角或是争执。
但是,说法归说法,现实中却少有发生。
如果前来吊唁的人,在见到孝子欲行跪拜礼时,一般都会趋身向前然后两手托起。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对方真正地跪下去。
这既是对对方的尊重,也是对死者的敬重。
否则,你就成了妄自尊大了。
然而,在孟继明以及其子行下拜礼的时候,那荆宪王不仅没有伸出手来托,反而挺直了腰杆很坦然地受下了此礼。
这……
可就有点膈应人了。
虽然说,你是龙脉传承的天潢贵胄,那也不至于如此地自命清高吧?
尤其是在丧事上,怎么着,也不能让人如此难堪呀?
还有就是,他那挺直腰杆的傲然姿态,无论从哪个角度上看,都带着一抹仗势欺人的味道。
齐誉见状怒气陡生,恨不得立即上前将他猛踹一顿,但是,他还是强行忍住了。
因为目前,气氛已然出现不对。
既如此,何不再继续静观一会儿,直到把事情彻底弄清楚为止呢?再者说了,孟既明也不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他自个都没有生气发飙,自己又急得什么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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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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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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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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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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