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金木兰沈浪结局>第302章:浪爷又要逆天!有史以来最吓人
  这话一出,种师师的脸色顿时变了。

  从小到大不管到哪里,她都是颐指气使,为所欲为。

  父亲种尧还是严厉的,她还不是那么敢造次,但是在其他人面前完全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尤其是在宁元宪面前。

  种妃是她的亲姑姑,国君宁元宪对她的纵容还要远远超过宁焱公主。

  这种纵容不仅仅是因为疼爱,更多是因为政治因素。

  宁元宪需要种氏家族。

  当然,种氏家族也需要国君。

  种尧麾下的十万大军虽然对他马首是瞻,而且种氏统率西军已经超过百年。

  但是这支军队毕竟依旧是属于越国的,兵器,铠甲,粮草都是由越国提供,军饷也由国库支应。

  种氏家族当然也有私军,而且数量很多,但也只有一万人左右。

  而且百年以来,种氏家族或许傲慢跋扈,但在忠诚上却没有什么问题。

  虽然种尧和宁元宪的关系并不亲近,但至少宁元宪的每一道旨意,种尧都遵守,不但没有抗拒,甚至没有阳奉阴违。

  在这一点上,种尧甚至比宁元宪曾经的嫡系郑陀做得更好。

  臣子的本分种尧做得还是很好的。

  正是因为这一点,尽管宁元宪和种尧关系不亲近,但依旧信重。

  更加重要的是种氏家族在西军威信太高了,对抗楚国大军不能没有种氏。

  正是因为如此,宁元宪才对种师师有求必应,比对亲生女儿还要宠溺。

  现在宁元宪第一次正面拒绝了她,算是小小打脸了。

  种师师几乎呆了。

  然后,瞪大美眸朝着沈浪望去一眼。

  这是她第一次正眼看沈浪,原本还以为是什么阿猫阿狗呢。

  陛下竟然因为他而拒绝了我?

  这个男人竟然长得这么漂亮,比女人还要漂亮?

  不过种师师不喜欢这样的男人,她喜欢的是英姿勃发的男人。

  不但要长得帅,而且还要充满男子气概。

  比如像祝红雪这样的男儿,还有她未婚夫这样的男儿。

  原本种师师的未婚夫是三王子宁岐。

  当然了,种师师和宁岐关系非常亲近,如同亲兄妹一般。

  让她嫁给宁岐,她也觉得没有什么不好。

  后来因为某种原因,两个人的婚事不了了之。

  当然这件事情没有公开过,不管是两个人的秘密婚约,还是解除了婚约,都是保密状态的。

  原因很简单!

  因为近亲。

  宁氏长期和种氏联姻,之后接连出现了几对夫妇生出来的孩子有问题。

  宁岐的母亲是种师师的亲姑姑。

  这样的话两个人成婚,生下的孩子也有风险,如果是普通贵族家庭也就罢了。

  生一个孩子不行,大不了生两个,三个。

  但宁岐是王子,是要夺嫡的,不能冒这样的风险。

  所以种尧主动提出,两家依旧联姻,但是却把种莺嫁给宁岐,她和宁岐的血缘关系要远一些,已经超过了三代。

  而且种莺也更加端庄大方,更时候母仪天下。

  种师师这德行,确实不适合做王后。

  如此一来,种师师的终身大事就耽搁了下来。

  如今十九岁了还没有嫁人。

  当然了,这位镇西城的公主完全不愁嫁。

  哪怕他性格泼辣跋扈,但毕竟是越国西陲第一美人,和金木兰并列的东西明珠。

  而且种氏家族的权势远超金氏。

  所以追求种师师的男人成千上万,简直挑花了眼睛。

  如今好像终于有音信了。

  种师师就是来相亲的,听说对方男子的身份非常高贵。

  “你,谁?”种师师问道。

  “沈浪。”

  种师师美眸一睁道:“你就是沈浪?金木兰的赘婿?”

  然后,种师师围绕着沈浪,上上下下看了好一会儿。

  “金木兰不但武功烂,眼光更是不行,怎么挑中了你这样中看不中用的小白脸?”种师师道:“看来她这辈子是永远也追不上我了,长得没有我美,身材没有我好,现在嫁的夫君更是远远比不上我。”

  接着,种师师不再看沈浪一眼,转而想宁元宪大发雌威。

  “陛下,我不管,反正那个北苑猎场我要定了,你给谁都没用。”

  宁元宪道:“师师啊,那个北苑猎场我确实给了沈浪和宁政让他练兵用的,是正事。要不你换一个地方,要不然我把西苑庄园给你住好不好?那可比北苑猎场舒服多了。”

  为了哄这个小祖宗,宁元宪也真是没法了。

  西苑庄园确实条件好得多了,算是宁元宪的避暑圣地来着,里面亭台阁榭,风景秀丽。

  原本能够住到西苑庄园种师师是满意的,但是现在她不能忍了。

  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人能够和我抢东西。

  宁焱就算是公主,小时候还被我打哭了,然后东西被我抢走。

  你区区沈浪一个小赘婿又算得了什么?

  你金氏家族就算得了怒潮城又怎么样,加起来有几个兵啊?孤悬海外,根本不在权力核心,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想要和我争?没门。

  种师师直接坐了下来,翘起二郎腿,玩弄着手中的黄金鞭子。

  “哼,您给了他也没用,我大不了去抢回来便是了。”

  这话一出,国君顿时无奈了。

  对于这个无法无天的小祖宗,他还真没有办法。

  毕竟不是自己的女儿,不能管教得太过。

  种氏势大,但又忠诚国事。

  若种师师强行抢夺,还真没有人能够奈何得了她。

  这个丫头吃软不吃硬。

  种师师朝着沈浪道:“陛下被北苑猎场赐给你了,那你就去住吧,你就带人去吧。你前脚去,我后脚就带着军队冲进去霸占了,然后将你们赶出来,你们又能怎样?我有两千人,你有几个人?咱们打一场,杀个血流成河?”

  “胡闹,胡闹!”宁元宪呵斥了两句,然后立刻声音软下来道:“师师,那个北苑猎场有什么好的,荒废很久了,西苑庄园舒服多了。”

  “不,我就要北苑猎场。”种师师冷道。

  然后她直接起身,朝着外面走去。

  “我这就带兵去占了,看你这个赘婿又能怎么样?”

  沈浪道:“慢着!”

  种师师道:“如何?想要认输服软?没门!”

  沈浪道:“听说你打伤过我娘子?”

  种师师道:“是啊,将她打吐血了又怎么样?她武功太差,能怪我吗?”

  沈浪道:“那你听说过我的武功吗?”

  种师师道:“废柴,人渣,银样镴枪头,睡女人的力气都没有,天下像你这样的废物不多了。”

  沈浪道:“恭喜,全部说对了。”

  种师师看了沈浪好一会儿道:“那你还有一点可取之处,至少知道自己是废物。”

  沈浪道:“既然你想要北苑猎场,我也想要北苑猎场,那咱们比武定夺如何?”

  “比武?”种师师道:“金木兰血脉太废,几年前就不是我的对手,现在就更加不是了。之前她十招就输了,现在撑不过三招就要被我打吐血。”

  沈浪道:“不是我娘子和你比武,是我和你比武。”

  这话一出,在场几个人全部惊呆了。

  你,沈浪和种师师比武?

  别开玩笑了啊。

  你沈浪手无缚鸡之力,连和女人睡觉的力气都不大够,真正是废渣一样。

  种师师虽然蛮横跋扈,但血脉天赋高,加上对练武还算热爱。

  她的武功那是真的高。

  几年前,她确实打败了金木兰。

  再往前几年,她甚至还打哭了宁焱公主。

  所以她用半根手指头就可以轻而易举击败沈浪。

  不,半个指甲盖就可以。

  “真的?”种师师美眸大亮。

  沈浪道:“真的!你我比武,谁赢了北苑猎场就归谁。”

  种师师道:“什么时候?”

  “三天后!”沈浪道。

  种师师兴奋无比:“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然后,种师师飞快跑了。

  她害怕宁元宪会阻止。

  她看沈浪第一眼就不顺眼,就有一种想要将他打死的冲动。

  听说他是金木兰的丈夫之后,这股冲动就更加强烈了。

  无它!

  因为她不爽金木兰和她齐名。

  什么镇西城公主,什么玄武城公主。

  什么东西明珠!

  在种师师看来,她就是独一无二的,比谁都更加美,比谁都更加厉害。

  你金木兰凭什么和我齐名?

  但是金木兰的美貌和身材,确实绝顶。

  正是基于这个原因,种师师一见到木兰就找她麻烦,几年前还打伤了木兰。

  总之这个女孩不看她绝美的脸蛋还有超级火爆的身材之外,简直就是一个人厌鬼憎的东西。

  宁焱的祸害是装出来的。

  而这个种师师,是真的无法无天。

  作为木兰的丈夫,沈浪当然要为娘子报仇,狠狠教训一下这个无法无天的女孩。

  ………………

  种师师走了之后。

  国君严肃下来道:“沈浪,你确定没有疯吗?”

  沈浪摇头道:“没有!”

  国君道:“就为了北苑猎场吗?这丫头是来相亲的,呆不了多久。”

  沈浪道:“和谁相亲?”

  国君道:“大炎帝国的贵人。”

  沈浪道:“大炎帝国哪位瞎了眼睛?竟然瞧上了她?”

  国君没有回答。

  但事实是真的很多男人喜欢种师师,因为长得实在太美,身材太火。

  沈浪道:“陛下,我不仅仅是为了北苑猎场,关键是要为我娘子报仇,种师师几年前曾经打伤过我木兰,心疼死我了。当时我就发誓,一定要报仇。”

  旁边的黎隼大公公不由得想起了苏氏家族。

  就因为苏剑亭割了苏佩佩一剑,沈浪就灭掉了苏氏家族。

  种师师打伤了木兰,那这个深仇大恨还了得啊。

  都说咱太监心眼小,你沈公子的心眼大概连芝麻粒都塞不进去吧。

  “胡闹!”宁元宪呵斥了一句,道:“种师师是来相亲的,用不了几天就会走,你这几日离开国都避一避,你回家一趟吧,你离开家半年多了,家人大概也很想念你了。”

  在国君看来,一百个沈浪也不是种师师的对手。

  大宦官黎隼斟酌道:“沈公子,种师师的武功比尊夫人强,也比宁焱公主强。”

  沈浪道:“我知道,就凭我这手缚鸡之力的身体,一百个沈浪也敌不过她半根手指头。”

  讲真的。

  木兰宝贝和沈浪恩爱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的,唯恐自己忘情的时候弄伤了沈浪。

  在木兰眼中,自己这个夫君真的仿佛一个精致的瓷器一般,要小心翼翼呵护着,唯恐一不小心碎了。

  “但是,我能赢!”沈浪道:“她曾经把我娘子打吐血,那我也要将她打吐血。”

  大宦官黎隼道:“沈公子,我知道你有很多手段,但是高手之间的比武瞬间定胜负。甚至还等不到你施展手段,种师师就将你击倒了,而且这个女孩无法无天,恐不会手下留情。”

  沈浪当然知道。

  一旦比武开始,不到零点五秒,种师师就能瞬间击倒沈浪。

  但是……

  沈浪会更快。

  种师师刚刚靠近她,甚至还来不及出手,就会中招。

  最多0.1秒!

  除非种师师武功高到逆天,能够用内力真气组成一道空气墙。

  但她还不到这个级别。

  国君宁元宪问道:“你确定?”

  沈浪点头道:“我确定!”

  黎隼大宦官道:“沈公子,这件事情你是不是再斟酌一下,太冒险了。万一出了什么差错,造成的后果就无法挽回,这个女孩出手狠毒,不会留情的。”

  沈浪道:“绝对不会有什么万一。”

  黎隼道:“沈公子,你是干大事的人,不必为了这么一点点小事而冒险,种师师这样的女孩子,稍稍让一下也没什么。”

  沈浪道:“黎公公,我从来就不是干大事的人啊。”

  呃!

  黎隼公公无语了。

  一直以来,沈浪都在干大事。

  不管是为了金氏家族抵抗新政,又或者是夺取怒潮城,出使羌国,剿灭苏氏叛乱。

  一件比一件大。

  这让黎隼差点忘记了,沈浪的出发点是为了报仇。

  他的终极目标是天下无仇。

  对于他而言,就没有比报仇更大的事了,更何况是打伤金木兰之仇。

  跟他说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是没用的。

  他要么是没能力,如果可以的话,他绝对报仇不隔夜。

  用了五个多月灭掉苏氏全族对于别人来说已经很了不起,但对于沈浪来说已经是忍辱负重了。

  宁元宪再一次强调道:“你确定不会有危险?”

  沈浪道:“多谢陛下关心,臣确定万无一失。”

  宁元宪没有理会,直接走了。

  他这算是默认!

  从中可见在他内心中,对种师师也已经是很不耐烦,只不过无奈而已。

  不过,他堂堂国君当然不会说什么那你去比武吧,你把种师师打吐血吧。

  他只能装着不知道。

  甚至还要下旨叱责,不断喊停两个人的比武。

  ……………………

  沈浪要和种师师比武的消息,瞬间引爆了整个国都。

  所有人再一次惊了。

  沈浪,你能不能消停一会儿?

  恩科考试,你弄死了多少人?你闹出了多大的乱子?

  这才过去几天啊,你又出来兴风作浪了?

  只不过这次你沈浪真是花样作死。

  种师师的武功有多高?

  你沈浪彻底的废渣,大概和女人睡觉的时候还是被动的,要不然都会力气不够。

  就你这么废,十斤重的剑都举不起来吧。

  你连十几岁的小孩都打不过,更别说种师师了。

  单纯论武功而言。

  黄凤加上沈十三、甚至再加上武烈,都不是种师师的对手。

  而黄凤能打一百个沈浪都不止。

  所以这一战就如同兔子打老虎,必死无疑。

  国都的无数人惊诧之后,便是狂喜。

  沈浪你这个废渣,天天招惹这个,招惹那个。

  现在竟然招惹上了种师师,真是自寻死路。

  她就算杀了你,也是白杀。

  然后,无数人内心祈祷,时间赶紧过去吧,比武赶紧开始。

  种师师,你虽然是一个祸害。

  但是相较而言,还是沈浪更加让人讨厌一些。

  你赶紧一剑阉杀了沈浪,也算是为民除害,也算是为我们所有人出了一口气。

  ………………

  傍晚时分!

  种师师迫不及待送来的挑战书。

  约定三日之后,在北苑猎场校场进行比武。

  虽说是点到为止,但刀剑无眼,万一出现伤残甚至死亡,也是天意,休要责怪。

  虽然不是生死状,但也相差不远。

  沈浪二话不说,直接签下了这份挑战书。

  于是,两个人的比武正式定下。

  …………

  苦头欢不敢置信地望着沈浪,良久后道:“沈公子,幸好你不是主公,否则我们会疯的。”

  天下间没有一个主公会这样吧?

  三天两头做出让人魂飞魄散的决定。

  现在看来宁政殿下还是很不错的,至少很稳重。

  宁政殿下也非常无奈。

  谁都知道种师师招惹不得,结果沈浪一出门就给招惹了。

  而且还要和她比武?甚至还签下了所谓的生死状。

  宁政望着沈浪良久道:“我还能阻止你吗?”

  沈浪摇头。

  宁政道:“如果,我让人把你捆绑了,送去玄武城避祸呢?”

  宁政这话一出。

  苦头欢蠢蠢欲动。

  “对不起,我不能让你冒险,我不能让你送死!”宁政手一挥。

  还不需要苦头欢出手。

  咸奴上前,用了十分之一不到的力气,就轻而易举将沈浪擒住了。

  “抱歉,公子,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您送死。”

  然后,进来了两个人。

  竟然是冰儿和金木聪。

  两个侍女上前,用丝绸把沈浪捆了起来。

  “冰儿,这里面还有你?”沈浪惊道。

  冰儿柔声道:“夫君,你是我的天,我的命根子,我绝对绝对不会让你送死的。”

  金木聪道:“姐夫,你连我都打不过啊,你怎么和种师师比武?她瞬间就能够秒杀你了。”

  沈浪真的打不过金木聪,甚至沈浪连冰儿都打不过。

  金木聪距离沈十三天差地别,沈十三被木兰秒杀。

  几年前,木兰挡不过种师师十招,就被打吐血了。

  因为血脉的原因,种师师武功突飞猛进,只会更加厉害。

  冰儿亲吻着沈浪的面孔道:“姑爷,委屈你了啊,我们会用最舒服的马车把你送回玄武城避祸几天。小姐肯定想你想得多要疯了,她如果知道这件事情,也一定不会答应的。”

  沈浪大声道:“我会赢的,我一定会赢的。宁政殿下,赶紧放了我啊!”

  宁政道:“对不住了,太过于凶险,我们不会放你冒这个险。”

  然后,沈浪直接被塞入舒服的马车。

  苦头欢亲自带人护送他返回玄武城避祸。

  沈浪彻底无奈。

  猪队友,你们这些猪队友。

  你们坏我好事。

  你们阻止我报仇。

  沈浪大声道:“苦头欢,我命令你立刻将我解绑。”

  苦头欢道:“公子,刚才咸奴用了不到十分之一的力量就将你捉拿了,你完全没有任何反抗之力。但是十个咸奴也打不过种师师,您怎么打?”

  说罢,苦头欢驾驶马车离去。

  为了不让沈浪大喊大叫,他还非常贴心地点了沈浪的穴道,让他不能挣扎,也不能出声。

  就这样,沈浪莫名其妙地离开了国都,返回玄武城避祸。

  至于签订的比武契约,就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吧。

  做逃兵当然羞耻,当然没有颜面。

  但是……

  沈浪本来就没脸没皮,他大概也不在乎丢脸的。

  浪爷出道混到现在,没有被羌王阿鲁冈镇压,没有被苏难镇压,结果却被金木聪和冰儿两人联手镇压了。

  人世间的造化真是太嘘吁了。

  ………………

  半夜时分!

  苦头欢带着沈浪逃出国都已经二百多里了。

  马力都耗尽了,苦头欢暂停片刻。

  最多一个时辰后,他又要再一次赶路,绝对不能停留。

  而且到玄武城还不够,还要直接出海去怒潮城。

  反正种师师呆不了多久,把这次比武拖过去就可以。

  苦头欢是武道大家,他当然知道种师师的水准。

  别说是沈浪了,就算是咸奴,沈十三,种师师都可以在半息时间内秒杀之。

  苦头欢休息仅仅不到半刻钟。

  忽然,面色猛地一变!

  “嗖嗖嗖嗖……”

  几十道黑影,瞬间出现了。

  紧接着,是急促秘籍的马蹄声。

  种氏家族的高手,薛氏家族的高手,短短片刻内就将苦头欢等人包围了。

  片刻后!

  种师师和薛磐世子出现。

  “签订了比武契约,还想跑?做梦吧!”

  薛氏家族世子薛磐更是满眼讽刺道:“沈妹夫,既然要逃跑,那为何要签生死状呢?”

  苦头欢二话不说,直接拔剑道:“保护公子,战斗到底!”

  顿时,他麾下的几十名武士也猛地拔剑。

  双方人马,瞬间剑拔弩张,随时开战。

  薛氏家族,种氏家族用来的武士越来越多。

  最后足足几百人之多,超过苦头欢麾下十倍之多。

  薛磐道:“愿赌服输,既然签了比武契约,那就要执行。苦一尘,你有两个选择,要么开战,斩尽杀绝。要么将沈浪送回国都,他和师师的比武继续。”

  苦头欢目光一缩道:“来吧,看看我能不能以一敌百!”

  “驾,驾,驾!”

  又有一支骑兵飞快而至。

  是天越城中都督府的骑兵,三王子宁岐的麾下。

  这下子,薛氏,种氏,加上宁岐的骑兵,足足也上千人之多,几十倍于苦头欢。

  “动手!”

  薛磐一声令下,几百名武士就要冲杀向苦头欢。

  然而下一秒钟!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飞快而止。

  是大傻和剑王李千秋。

  这两人大部分时候都不在国都内,因为每一天对大傻都很宝贵,不能耽误他成为天下第一高手。

  剑王李千秋望了沈浪一眼,忍不住一笑。

  然后,他朝苦头欢道:“苦将军,回国都。”

  苦头欢道:“可是……”

  潜台词非常清楚,沈浪回国都就是找死啊。

  剑王李千秋道:“回吧。”

  苦头欢无奈,一声令下。

  护送着沈浪的马车,返回国都。

  比武契约继续!

  …………

  等回到国都的时候已经天亮了。

  在地下密室内。m.χIùmЬ.CǒM

  沈浪没声好气地看着剑王李千秋。

  “剑王前辈,你想笑就笑吧。”

  剑王李千秋忍不住哈哈大笑。

  他还从来没有见沈浪这么吃瘪过,面对爱他到极致的冰儿,面对关心他到极致的金木聪和宁政。

  沈浪的花言巧语,智近乎妖全部没用了。

  直接被武力镇压。

  李千秋道:“你不要怪他们,他们实在是太在乎你了。他们对这方面不懂,他们不知道你有近乎百分之百的把握。”

  沈浪无奈道:“我怎么可能会怪这两个糊涂蛋?”

  他确实不会怪。

  人关心则乱的,之前沈浪去冒险,身边都有高手保护,至少人身安全没有问题。

  而这一次,他竟然亲自要去和种师师比武。

  冰儿当然不能忍了,你跟她解释会赢也没有用,她只要沈浪百分之百安全,其他什么也不顾了。

  李千秋道:“你这东西这么宝贵,确定要用在种师师身上?”

  这东西确实宝贵,比他提炼出来的世界最强致/幻/剂还要珍贵一百倍不止,而且是不可再生的。但绝对厉害,瞬间秒杀!

  ………………

  次日!

  沈浪逃跑的传闻,再一次传遍了整个国都。

  绝对实锤。

  这下子所有人都确定,沈浪黔驴技穷了。

  面对绝对的武力差距,他再也上演不了奇迹了。

  要不然他为何会逃之夭夭?

  而且还被薛氏,种氏用大军堵了回来。

  这次沈浪必死无疑!

  就算海水倒流,就算山河倾覆,也没有第二种结局。

  唯一的结果是。

  沈浪瞬间被秒杀!

  …………

  时间飞快!

  第三日到了。

  沈浪和种师师约定的比武时间到了!

  许多权贵纷纷离开国都,浩浩荡荡前往北苑猎场,却看这一场好戏。

  不是大戏,是好戏。

  沈浪瞬间被秒杀的好戏。

  国君不能再装着不闻不问了,直接下了旨意。

  沈浪和种师师二人比武,点到为止,绝对不得伤害对方性命!

  种师师接到旨意后,冷笑道:“放心,我绝对不会杀沈浪,最多阉了他。”

  沈浪接到旨意后,冷笑道:“放心,我也绝对不会杀种师师,最多踢断她肋骨,将她踢出血。”

  然后,二人带着队伍离开国都,前往北苑猎场进行有史以来最荒谬的比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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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回岳父家过年,又要在路上奔波千里,但依旧会咬牙码字的。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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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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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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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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