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祝兰亭子爵的尸体,沈浪咧着嘴。
这幅模样光看着都觉得很痛苦啊。
整个人几乎是扭曲的,原本一米八的大高个,硬生生蜷缩成一团了。
“剑王前辈,这个世界还真是造化弄人啊,有些时候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啊。”沈浪道:“我本来想着哪一天空闲了,就去弄死这个人的,没有想到他莫名其妙地死了。”
剑王李千秋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本来他还觉得这次玄武伯爵府大祸临头,躲不过去了。
现在想想,或许他担心得太多了。
接着,沈浪开始将地上的尸体搬动。
制造兰山子爵府和秋风楼互相斗殴而死的假象。
“你这样瞒不过人的。”剑王李千秋道。
沈浪道:“这是无头大案,总要给人一个交代啊?所以有个假答案也比没有答案好啊,要不然岂不是让地方官员难做啊。”
这就仿佛你考试的时候,发现一道题都不会,这时候你哪怕乱写也要将考卷填写得满满的。
如果一个字都不写,那就是藐视教育,藐视去权威啊。
然后沈浪坐上马车,剑王李千秋再一次变成了一个饱经风霜的车夫,继续北上。
“前辈,之前每一代剑王都生了女儿,您……”沈浪犹豫片刻后还是说了出来。
剑王李千秋道:“有过孩子,但……没有保住。”
“对不起。”沈浪道,他也很难受。
李千秋道:“痛苦了二十年,也能够承受了。”
因为这个话题,两个人沉默了一个多时辰。
路过了一片湖泊。
见到这幅美景,心境才有些开朗。
沈浪用轻快的语气问道:“剑王前辈,海盗女魔头仇妖儿长得美吗?”
李千秋犹豫了片刻,道:“不知道该怎么说。”
应该是不美的吧,否则她也不会喜欢女人了。
沈浪道:“听说她喜欢女人,有这回事吗?”
李千秋又犹豫了一会儿道:“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剑王实在不太擅长对别人说三道四啊。
但偏偏沈浪却是个八卦精。
所以这一路上,沈浪话越来越多,剑王的话越来越少。
最后无奈,剑王只能一边冥想一边赶车。
唉!
难怪我会找唐炎做弟子,因为他也不喜欢说话啊。
……………………
武安伯爵府的嫡女薛嫣然,哦不对,是薛黎走进了玄武伯爵府。
一般这种百年豪族家的女人是越来越美的,因为基因不断优化的原因。
当然,像我们隔壁岛国公主长得这么磕碜的也有,不过算是少数。
薛黎自然也很美。
而且还是那种桀骜不逊之美,充满优越感,高高在上之美。
直接一点,就是美得让人讨厌。
薛黎望着玄武伯爵府的目光带着天然的优越感。
真是一百年河东,一百年河西啊。
当年薛氏家族遭到海盗的袭击,也几乎遭到了灭顶之灾,整个家族的人几乎都死绝了。
若不是金纣伯爵相救,薛氏家族已经灭族了。
当年薛氏家族的独苗薛凡拜金纣伯爵为师,四十岁成为一代宗师。
从那之后,薛氏家族便分为了两股势力。
武安伯爵府和南海剑派。
薛家实在是被杀怕了啊,感觉掌握了高级武力才有安全感。
而一百多年过去了,武安伯爵府和南海剑派都成为了庞然大物。
整个薛氏家族人才济济。
而反观玄武伯爵府,却早已经人才凋零,竟然轮到一个卑贱的赘婿兴风作浪。
真是可怜可悲啊!
金山岛之争,金氏家族是赢了。
但是赢了反而比输了更惨。
那个小赘婿能够改变金氏家族覆灭的命运吗?
当然不能!
所以薛黎又怎么能够抑制内心的优越呢?
我薛氏家族如日中天,而你金氏家族却濒临灭亡。
武安伯爵府和南海剑派之所以有今天,完全是当年金纣伯爵的恩赐。
那么薛黎感激金纣伯爵吗?
当然感激了!
但是还有一句话,叫作恩大成仇。
这种天高地厚之恩,你让人怎么报答呢?没法报答啊!
我薛氏家族一直到现在才和你划清界限,已经算是非常有贵族涵养了。
反而你金氏家族没有自知之明啊,两家的婚约拖了这么多年,我们家意思难道你还没有看出来吗?还需要我们来挑明吗?
留着一点脸面不好吗?
偏偏要撕破脸皮?
………………
金卓伯爵一家四口,全部来迎接薛黎。
“贤侄女前来,所谓何事?”金卓伯爵道。
薛黎道:“我来退婚!”
什么?
这么直接?
人家纳兰嫣然还懂得婉转一些。
金卓伯爵顿时面色猛地一变。
贵族之间至少在表面上都要表示得彬彬有礼。
你薛氏要退婚的话?也要做很多准备工作的。
比如我薛家女儿薛黎沉疴不起,唯恐耽误了令公子,所以不得不忍痛中断婚约。
而薛黎也确实要装病至少一年。
又或者我家女儿薛黎沉迷于佛学,已经打算做一个居士,终身不婚,所以忍痛结束婚约。
然后,薛黎真的要去学习佛法一年半载。
以后想要嫁人的时候,大不了再说一句,我又发现与佛家无缘,所以还俗了。
人家张翀太守作为一个酷吏都知道不退婚,只丧偶。
你薛氏家族竟然这么猛,直接了当退婚,这是往死里得罪人啊。
薛黎道:“我的父母每日都为我的婚事焦灼不已,想要退婚却又苦苦找不到理由,于是一年拖一年,我看不过去了,所以直接来退婚了。”
你还真有个性啊。
有个性是好事,但是把个性建立在践踏别人尊严上?
那就恶心了。
“我为这件事情专门从国都而来,我父母还不知道。”薛黎道:“为了两家的颜面不至于太难看,我向请玄武伯主动去我家解除婚约,那样两家皆大欢喜。”
玄武伯浑身颤抖,面色铁青。
而夫人苏佩佩反而非常冷静,但是指甲几乎刺破了手心。
金木聪满脸通红,双目充血,这是他前所未有的耻辱。
薛黎瞥了一眼金木聪。
就你这头废物肥猪,还想要迎娶我过门?做你的春秋大梦吧,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啊。
我薛黎可是种妃的义女,而且还是天赋卓绝的豪门天才贵女。
而且我早已经有了心上人,我的种郎比起你来不知道帅了多少倍,优秀了多少倍。他不但是侯爵之子,而且还是武状元,随便一根头发都比你金木聪高贵。
种氏家族。
越国排名第二的老牌贵族,军方第二巨头,真正的大军阀。
越国对阵楚国的镇西边军,几乎全部来自于镇西大都督府。而镇西大都督府几乎等同于镇西侯爵府了。
这么牛逼的家族,国君新政的火苗一点点都烧不到他们头上。
而种妃便是来自镇西侯爵府,另外她还是三王子的母亲。
正是有了种氏家族的支撑,三王子才有底气和太子分庭抗礼。
而薛黎因为从小陪伴种师师长大,被种妃收为义女,从小见惯了种氏家族的威风,当然目中无人。
感受到这强烈的耻辱,金木聪足足好一会儿,才勉强能够发出声音说出话来。
“薛黎,我希望你记住一句话。”金木聪一字一句道。
薛黎淡淡瞥了一眼地面,道:“什么?”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金木聪咬牙切齿道:“我……我姐夫不会放过你们的。”
然后肥宅眼泪飙了出来,直接转身跑了。
真是怂啊!
薛黎望着肥宅奔跑的背影,内心更是不屑。
“话我已经带到了,告辞!我还要赶着回国都!”
然后,她直接走了。
木兰也气得浑身发抖,像这样没有教养的贵族之女,她算是第二次见到。
第一个便是种氏家族的嫡女种师师。
当年几乎一见面,木兰就被她打伤了胸口。
伤口尽管已经痊愈,但不久之前夫君还是查出她被打赏的地方筋脉有些受损凝结。
这薛黎常年跟着种师师,将这等跋扈蛮横的习性全部学了去。
而偏偏玄武伯还不能和这种蛮横傲慢的女子一般见识。
可惜夫君不在啊,不然一定能够好好教训这个目中无人的薛黎。
夫君最疼这个小舅子了。
他欺负金木聪可以,家里的人欺负肥宅也可以。
但,别人欺负就是不行。
……………………
怒潮城的大码头上。
这个世界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取错的外号。
这话是半点不假啊。
仇妖儿有很多外号,女魔头,女杀神,海盗女王。
但是流传度最广的还是血罗刹。
徐芊芊来到怒潮城好几天,关于仇妖儿的传闻,耳朵真是要磨出茧子来了。
但是却始终没有见到她。
因为,仇妖儿又出去打战了。
只要听到海面上哪里又出现劫掠之事,仇妖儿一定会率领舰队杀过去。
然后必定百战百胜。
所有的战船全部缴获,所有俘虏的海盗二挑一。
一半收为手下,一半全部杀死。
而且这种二挑一完全是随机性的。
这他妈的才恐怖好吗?
所以大家对仇妖儿的态度是极度两极分化的。
商人对她感恩戴德,却又敬畏无比,若不是她凶残剿灭海盗,这片海上贸易哪有这么繁荣啊。
而海盗们则对她恨之入骨。
拜托大小姐啊,你也是海盗啊。
你父亲是海盗王啊,只不过是自封怒潮城主,你还真把自己当成官军了啊?
但恨之入骨也没有用啊。
这位血罗刹武功实在太高了,手下的那群海盗也实在太凶猛了。
关键每一次作战,这位仇妖儿必定身先士卒,直接冲到敌人的船上大开杀戒。
她使双刀。
听到双刀,是不是觉得那种非常轻巧灵动的双刀?
不!
是鬼头双刀,每一支都一米六,比有些男人还要高。
每一支鬼头刀近百斤。
寻常人用这么重的刀挥舞都费劲,而这两支鬼头刀在她手中,却如同柳叶刀一般飘逸灵动。
这对鬼头刀一狂舞出去。
顿时所向披靡,任何海盗哪怕武功再高也绝对被一招秒杀。
她的刀下,从来都没有全尸。
死在他刀下的海盗,没有五千也有三千。
每一次她走到怒潮城街上的时候,周围十米之内,空无一人。
杀气太重了!
隔着十米,都被震得喘不过气来。
徐芊芊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仇妖儿率军凯旋,站在甲板上。
她的脚下,堆放着几百颗人头。
这一幕,真的给徐芊芊无以伦比的冲击力。
她首先感受到的竟然不是畏惧,而是崇拜!
无敌猛将!
这四个字本能地浮现在她的脑海之内。
金木兰很厉害,甚至她前未婚夫也很厉害。
当然是张晋啊。
不是前夫沈浪,那是一个渣渣,连她徐芊芊都打不过。
张晋是武进士,一旦上战场也一个是一员猛将。
但是和这个仇妖儿比起来,完全高下立判。
这个仇妖儿,敌人光看一眼大概就有一种被吓尿的感觉。
杀气太重啊。
难怪剑王李千秋对仇妖儿的评价如此之高了。
她一个女子,还不到三十岁,过不了几年就能够和宗师并列了啊。
简直逆天了。
那么这个无敌猛将女是不是那种铁血女汉子呢?
是不是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的那种呢?
不,完全不是!
徐芊芊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人的身材可以爆裂到这个地步。
那种凹凸的曲线,完全无法用任何言语来形容。
充满了绝对的健美感,力量感。
不是那种肌肉女,完全充满了修长流畅的美感。
金木兰的身材曲线是徐芊芊见过最好的,也是她最妒忌的。
当然,现在依旧是。
但这个仇妖儿的身材比金木兰还要更加充满力量感,那种凸翘的曲线更加惊人。
只不过是……
她太高了!
比沈浪还高了小半个头。
如果用地球上的计量单位,她差不多有一米九了。
大概和叶莉,赵蕊蕊差不多高。
难怪没有任何男人敢喜欢她。
因为就算翘起来,也够不着啊。
那么她的面孔长得怎么样呢?
用徐芊芊的眼光看是极美,超级超级美。
用沈浪的目光来看,简直是美到爆炸。
放在现代地球,绝对是秒杀一众封面女郎的那种。
她的肌肤光滑如同缎子一般,没有丝毫瑕疵。
至少徐芊芊觉得,仇妖儿的皮肤比她更好,充满了弹力和健康。
但是放在这个世界男人的审美观,却完全接受不了仇妖儿这样的女人。
长得太高就已经很要命了,但躺下之后还好。女人平坦,越高越好。xǐυmь.℃òm
关键她一头短发就太致命了。
整个世界的女子都是长发飘飘,当然男子也是。
你一个女人,却留着三寸短发。
还有就是肌肤色泽,因为常年在海上,所以仇妖儿的皮肤是小麦色的。
在现代地球,这完全是最性/感的肤色。
但是在这个世界,以白为美,一白遮百丑。
放在现代地球。
这仇妖儿绝对秒杀所有超模的火辣女郎。
如果沈浪看到了也绝对垂涎三尺,惊呼一声,绝世尤物啊。
徐芊芊用女人的目光来看,这仇妖儿的长相完全不亚于金木兰。
而金木兰是她见过最美的女人了。
但是在这个世界男人眼中,仇妖儿就是一个可怕的血罗刹。
徐芊芊用胳肢窝都能想到,沈浪这个渣男一旦见到仇妖儿,肯定会本能地说一句。
我石了!
现在她终于见到仇妖儿了,和想象中跟不一样,甚至比想象中的冲击力更强烈。
徐芊芊脑子里面不由得浮现一个难题。
接下来,她应该怎么潜伏到仇妖儿的身边去呢?
怎么才能成为她最不可或缺之人呢?
……………………
张春华也终于见到了这个仇妖儿。
她首先涌起的也是……妒忌!
天下竟然还有这样的女子,这般美丽又这般霸气。
不得不说女人的审美观和男人还是不一样的。
在这个世界绝大部分男人的审美观都追不上仇妖儿的长相和身材。
但张春华和徐芊芊,都已经能够接受这种美丽,甚至妒忌,甚至……还有一点点被崇拜和吸引。
张春华甚至觉得,沈浪应该去做女人,而这个仇妖儿去做男人。
不,这样也不对。
仇妖儿本身就很女人,充满了无以伦比的女人味。
只不过这种女人味,这个世界绝大部分男人都还无法欣赏。
与此同时,张春华也对此行的目的充满了信心。
这仇妖儿杀得人头滚滚,如此霸气绝伦,肯定是野心勃勃之辈。
作为一个谋士最怕的就是别人没有野心了。
那样又怎么能蛊惑呢?
一旦你有野心,就有了这些谋士的发挥空间了。
于是,张春华直接前往仇妖儿的城堡,递出拜帖求见。
拜帖上写得清清楚楚,怒江太守张翀之女。
……………………
仅仅两刻钟后!
张春华就见到了这个血罗刹仇妖儿。
然后,再一次被她气势所震慑了。
仇妖儿刚刚沐浴,身上穿着白色的丝绸睡袍。
这睡袍穿在其他女人身上绝对松松垮垮。
但是穿在仇妖儿身上,有些地方几乎要崩裂开了一般,绝对惊心动魄。
张春华之前对自己身材是很骄傲,也很有信心的。
但是现在,本能低头望了望自己的胸口,觉得有点自卑。
这个血罗刹气势太逼人了。
不仅仅是杀气,还有作为女人的气场,太碾压了。
但我现在又不是和你比身材,我只是要说服你而已。
智慧才是我的强项。
作为张翀之女,她继承了父亲的谋略和智慧。
面对这仇妖儿惊人的气势,张春华更加胸有成竹了。
“仇妖儿小姐,你想要击败你的弟弟仇枭吗?”
“你想要成为新的怒潮城主吗?”
“我可以帮你做到,有了我的辅佐,你半年之内就可以成为怒潮城少主!”
“两年之内,你登上怒潮城主宝座。”
“三年之内,我可以帮你一统东部海域。”
“五年之内,我能让你以女子之身封侯!”
作为谋士,最最重要就是开门见山,语不惊人死不休。
先把对方镇住,说中她们内心最最想要的,接下来就好谈了。
说完之后。
张春华潇洒地坐了下来,等着血罗刹仇妖儿的反应。
“不想,送客!”
仇妖儿直截了当道。
然后……
张春华被两个女武士送了出来。
不是送出房间,而是直接送出了城堡。
张春华望着前面紧闭的大门有些呆了。
足足好一会儿。
她才自语道:“怎……怎么回事?”
…………………………
半个时辰后,徐芊芊出现在血罗刹仇妖儿的面前。
要想俏,一身孝。
她一身雪白的孝服,显得尤其纤弱美丽,楚楚可怜。
芊芊目光含泪,朝着仇妖儿袅袅跪下。
这小模样别提多妩媚动人了。
她声音凄惨而又娇媚,哭泣道:“我乃徐光允之女,沈浪害得我家业全毁,我未婚夫张晋杀我全家。我一个弱女子已经走投无路,面临绝境,请仇将军救命啊!”
“奴家一见将军,精神向往,身心俱陷。”
“从今以后,奴家愿意为将军铺床叠被,自荐枕席!”
“望将军怜惜啊!”
…………
注:第一更送上,通宵码字七点钟就写完了,难得!我去睡觉了啊,起来继续干,拜求兄弟们的火力支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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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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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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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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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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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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