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皇子看到李信来了,走到李信面前,跪在地上给李信磕了两个头。
“另一个头是给姑母磕的。”
小皇子爬了起来,对着李信弯身作揖:“要是还有机会相见,侄儿再给姑父磕头。”
李信伸手摸了摸这孩子的脑袋,微微叹了口气:“你还是一辈子待在山阴的好,以后等你长大成人了,我跟你姑母去山阴看你。”
小皇子抹了抹眼泪,转身上车了。
谢太后的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太康天子的刻意安排下,与靖安侯府很是亲近,他身为太子,甚至每年固定要在靖安侯府住上几个月,但是这个小儿子就不太能够出宫,他今年六岁,也只是来过靖安侯府三四次而已。wWW.ΧìǔΜЬ.CǒΜ
他这个时候抹眼泪,自然不是舍不得李信,而是舍不得京城,舍不得坤德宫里的母亲。
要知道,这孩子今年才六岁,而且已经没了父亲,他现在要一个人去人生地不熟的山阴,很有可能要一个人在山阴长大,换作一个普通的孩子,这会儿可能都已经崩溃了。
他能忍到要走的时候再哭,已经很了不起了。
李信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默默的送了这辆马车两步,然后就转身回家了。
对于天家来说,亲情固然是有的,但是并不是如何重要,在他们眼里,有远远比亲情更重要的东西,所以天子有时候,会显得很寡淡。
面对这种情况,李信懒得去管,也不想去管。
六皇子走后的第二天,朝廷正式下诏书,由致仕归乡的老公羊任尚书右仆射,宰相房子微任中书令,三日之后的大朝会举行廷议,以这两位宰相为核心,选出新一届的尚书台宰辅。
至于辅臣两个字,朝廷里已经没有人敢再提起。
而李大侯爷的工作,也一直没有停止,羽林卫在他的指挥下仍然在抓人,不过因为老公羊的维护,以及元昭天子的施恩,除了第一拨杀了一百多个人以外,后面的人大多就是贬官流放,或者是打进京兆府蹲大牢,严重一些的也不过是发往北疆充军,很少有人再被真正杀头。
总而言之,得罪人的事被李信跟羽林卫干了,尚书台与新天子,做了大好人。
到了一个月之后,西市街一次只砍四五个人的脑袋了,这时候李信也懒得去,就在家里歇着,偶尔去一趟陈国公府,与白发苍苍的陈国公下下棋。
很快,到了元昭元年的腊月下旬。
这个时候,距离沈宽等人作乱,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时间,元昭元年即将进入尾声,沈宽等人带来的动乱,也慢慢平息了下来。
虽然羽林卫还在抓人,但是已经不像一个多月前那样人心惶惶了。
此时,朝局逐渐稳定下来,京城里的诸多势力也慢慢变得老实起来,小皇帝在老公羊的教导下慢慢接触政事,再加上新的尚书台很是得力,政事通畅,眼见元昭朝就要慢慢步入正轨。
这个时候,来自北边鲜卑部的一个使团,差不多四十多个人,带着一百匹骏马,来到了京城。
这些人是来皇都,朝贺新天子的。
使团为首的人名叫宇文荻,是宇文昭的长子。
新朝第一场外事,元昭天子自然颇为看中,他带领百官,在未央宫里接见了这位来自北疆的使臣。
宇文荻恭恭敬敬的跪在未央宫里,对着帝座上的天子叩首。
“臣宇文荻,叩见皇帝陛下。”
这个礼数行完,包括公羊舒在内的一众大臣,个个皱眉。
按理说外邦来使,不应该自称为臣,也不应该卑躬屈膝到这种地步才对。
此时的天子,已经习惯了百官朝拜,倒也没有觉得哪里不对,挥了挥手,开口道:“起身说话罢。”
宇文荻恭恭敬敬的起身,对着元昭天子鞠躬道:“鄙邦地方偏僻,是在前不久才听说了陛下登基,父王知道之后,立刻准备了一百匹骏马作为贺礼,命小臣送到皇都京城里来,献给陛下,为陛下贺。”
说到这里,他又补充了一句:“公母各五十匹。”
一百匹马固然贵重,但是放到京城这么个地方,并不算如何出彩,但是五十对马就大不一样了,大晋马源匮乏,各军之中的战马都不是很好,有了这些马就可以作为种马,改良大晋战马的质量。
元昭天子虽然年纪不大,但是他从小被当做储君培养,还是很明白战马的重要性的,闻言点了点头,开口道:“贵部有心了。”
宇文荻深呼吸了一口气,跪在地上:“陛下,小臣临来京城之前,父王还有一个嘱托,要小臣请示大晋天子。”
元昭天子皱了皱眉头:“你说。”
宇文荻恭敬开口:“陛下,自四十余年开始,我鲜卑各部四分五裂,互相征伐不说,还难以管辖,以至于还有一些歹人,在大晋北疆劫掠百姓,祸害民生,以至于两相不合,误会频频。”
“父王一直想一统北边的鲜卑诸部,安心牧马放羊,替大晋拱卫北疆,两邦永相交好,无奈一直难成心愿,天可怜见,前不久赫兰部首领愿意与老父和谈,如今北疆鲜卑部终于要再次一统。”
“小臣恳请陛下,赐予我鲜卑部王号,从此北疆鲜卑部,永为大晋藩属,年年上贡骏马肥羊,世代侍奉宗主!”
这番话,还是非常诱惑的,要知道北疆不止鲜卑部这么一支外族,鲜卑还是北周的时候,北边还有羌族,匈奴这些强横的种族,至今仍然存在在更北边,如果鲜卑宇文部向大晋俯首称臣,又愿意做大晋的藩屏,替大晋拱卫边疆,那么蓟州城与云州城的两部看守国门的兵马虽然不用撤掉,但是也可以压力大减。
更重要的是,北边暂时没有隐患的话,朝廷就可以把精力全部放在西南,专心解决西南的问题了。
元昭天子坐在帝位上,沉默了一会儿之后,转头看向公羊舒:“老相国如何看?”
公羊舒捋了捋自己花白的胡须,开口道:“陛下,老臣以为此种国之大事,急不得,需要慢慢商议,可以让这位鲜卑部的使臣先在京城住下来,等朝廷商量出结果了,再给他答复。”
天子点了点头,看向宇文荻,沉声道:“贵使先去大通会馆歇着,等朕与众卿家商议出结果了,再派人通知贵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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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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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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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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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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