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驿站距离京城还有三十里左右,这会儿赶回京城城门也闭了,李信可没有叫开城门的本事,况且他还带着兵,大半夜的更不可能开城门放他进去。
于是李大校尉大手一挥,宣布今天晚上在这里歇息,第二天再准备进京城。
到了后半夜的时候,李信的房门被轻轻敲响。
几个月的军旅生活,让李信警觉了不少,他几乎是立刻清醒了过来,点亮了房间里的油灯。
门口站着的是老校尉王钟。
“王师父,怎么了?”
“有人来了。”
王钟皱了皱眉头:“大概几十个人的样子,这会儿快到驿站了。”ωωω.χΙυΜЬ.Cǒm
他话音刚落,李信也听到了隐隐的隆隆马蹄声,显然王钟说的人已经很近了。
李信笑了笑:“这儿都是天子脚下了,不会有什么匪类吧?不过大半夜赶路确实是有些稀奇,还是警觉一些的好。”
说着,李信让人喊醒了一部分羽林卫,吩咐四下戒备,他自己也换了一身衣裳,从枕头底下取出了那把青雉剑。
这柄剑很奇怪,看起来不是很起眼,甚至有些像是青铜材质,但是李信曾经用那些胡人的弯刀试过,轻轻一碰,就可以把那些还算锋利的弯刀斩成两段。
据种玄通说,这玩意儿是用陨铁打造的,不能用常理来形容。
这种神兵利器,向来是武侠小说里主角必备的东西,没想到有一天也能落到李信的手里。
不过这东西很沉,整体大概有五六斤的样子,要知道一般的剑大概也就一两斤,重一点的两三斤不得了了,这柄足足有五斤多的剑,凭李信现在的臂力腕力,很难驾驭得住。
他现在只能用这玩意儿当砍刀砍人,想要用出什么花里胡哨的招式,暂时是不可能的。
提着青雉剑,李信心里安定了不少,他刚走到驿站门口,就看到南边有二三十匹马在官道上飞奔,声音越来越近。
大概到四五十米左右的样子,借着这群人手里的火把,李信才看清楚当先一人是谁。
李大校尉对着身旁的王钟沉声道:“是自己人来了,让大家散了吧,不用紧张。”
七皇子大半夜来城外见自己,必然是有什么大事,这种时候还是要低调一些,不能让太多人知道。
王钟点了点头,下去吩咐去了,李信整理了一番衣裳之后,七皇子等人的马匹已经在驿站门口停了下来。
李信上前抱拳道:“见过殿下。”
七皇子翻身下马,三两步走到李信面前,重重的拍了拍李信的肩膀。
这几天的时间里,这位魏王殿下过得并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是度日如年。
他从来没有等一个人等的这么心急如焚,就算是早年情窦初开的时候,等心上的姑娘,也远远没有现在这般煎熬。
苦苦等了三天之后,李信等人终于到了京城附近,七皇子终于等不下去了,他亲自带着魏王府的几个家将,连夜赶到了这座驿站。
因为心里忧虑过度,这会儿这位皇子甚至有些瘦了。
李信低头道:“殿下,什么事这么着急,让你大半夜赶到这里来?”
魏王殿下张了张口,想要说些什么,然后又觉得这里不太合适,沉声道:“咱们换个地方说话。”
李信点了点头,跟王钟打了个招呼,让他领着羽林卫四下戒备之后,把七皇子领到了屋子里,伸手给他倒了杯茶,开口道:“殿下,出什么事了?”
能让一个皇子不顾身份出城二三十里迎接自己,京城里必然是出了什么事情,而且是跟自己有关,并且威胁到了魏王府的大事情。
七皇子喝了口茶,轻轻的叹了口气:“信哥儿,南疆平南军的副将李延回京城了。”
李延——
这人李信在南疆曾经见过一面,当初就是他带着平南军的将士,在官道上迎接李慎。
想到这里,李信笑了笑:“他回来怎么了?”
“他回来任兵部侍郎,并且在父皇面前告了你一状。”
说着,魏王殿下从衣袖里摸出几张白纸,递在李信手里:“父皇那天召见我的时候,给我看了李延的奏书,我回府之后把它默写了下来,虽然不至于一字不差,但是错不了几个字。”
李信接过这几张白纸,简单扫了一眼之后,脸色就变得有些不太好看。
南疆的事,他自以为处理的很好,在汉州府见李兴的时候,他也以为没有人发现,所以后来他才能这么放心的把沐英带在身边,但是现在,李信才发现自己太小瞧这个时代的人了。
认真看完一遍之后,李信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开口道:“这是李兴身边出了奸细!”
说到这里,李大校尉有些生气:“身在蜀郡,一个南蜀的大殿下,身边居然被李慎埋了奸细,真是活该南蜀亡国!”
魏王殿下摇头道:“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李延的奏书被父皇压了下来,暂时没有什么事情,不过父皇吩咐了。让你一回京就立刻去见他。”
姬温面色凝重:“此关你我二人的身家性命,信哥儿务必慎重!”
李信现在才听明白,这位七皇子的来意。
南疆的事情是瞒不住了,肯定要在承德天子面前说实话的,现在的区别就是,七皇子知不知道李信“勾结”南疆。
他是大晋的皇子,身份敏感,决不能参与到勾结反贼的事情中来,他大半夜跑到这座驿站来见李信,为的就是这件事。
魏王殿下声音低沉:“父皇已经见过我一次了,问我知不知道你联系南蜀的事情,我否认了,信哥儿回京面圣的时候,务必咬死这个——”
李信深呼吸了几口气,开口笑道:“殿下放心,这件事牵连不到你头上。”
“非是害怕牵连。”
魏王殿下苦笑道:“实在是因为我这个身份太过敏感,如果被四哥他们知道这件事,只要稍稍做一些文章,魏王府上下便会坠入万劫不复之地,这其中厉害,信哥儿应该能够想的明白……”
“我懂,我没有怪罪殿下。”
李信眯着眼睛说道:“这件事决不能牵涉到殿下,不然我也没法跟陛下说清楚这件事,只有殿下置身事外,我才可能把这件事大事化小……”
魏王殿下犹豫了片刻,然后开口道:“信哥儿,要不要把那个南疆来的人给杀了?”
他是想杀了沐英,以对天子表明忠心。
“自然是不成的。”
李信面色凝重,摇头道:“殿下,咱们还要靠着他,从这件事里脱身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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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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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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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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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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