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李信李淳小说最新章节>第一百九十三章 蓟门关老卒
  李信回来的消息很快就传开了,两个校尉营的将官都从驿站里走出来,迎接李信这个老大。

  老校尉王钟也从驿站里走了出来,上下打量了一眼李信,见李信没有什么事情之后,他心里也松了口气。

  这位老校尉,从战场上退下来之后,在羽林卫里厮混了二三十年了,最开始年轻的时候,还有人巴结讨好他,可是后来他年纪越来越大,仍旧还是个校尉,大家见他没了前程,也就很少搭理他了。

  最近几年时间,也就李信这个少年人对他还算客气,开口必称师父。

  这个有些邋遢,头发花白的老校尉摇了摇头,拉着李信走到驿站院子里的几个石凳子上坐了下来,取出腰里的酒囊塞在李信手里。

  “喝几口压压惊。”

  李信诧异的看了王钟一眼:“王师父怎么知道我在京城里受惊了?”

  王钟瞪了李信一眼:“你那天离开的时候,那样说话,老子还以为你是去京城送死去了,现在虽然没事,不过想来这几天也有了不少波折。”

  李信痛快接过他的酒囊,仰头喝了一口。

  王钟的酒囊里,装得是劣酒,口感不是很好,但是颇有些辛辣。

  老校尉开怀一笑,把自己的酒囊取了回来,塞回自己腰里,然后伸手拍了拍李信的肩膀:“好了,喝口酒找间屋子歇一歇,明天一早咱们还要赶路。”

  李信对着这个老校尉点了点头,笑道:“王师父放心,我没事的。”

  王钟背负双手,微微弯着腰越走越远:“你这个年纪,不管碰到好事坏事,都可以算是好事。”

  片刻之后,王钟已经不见了踪影。

  李信摇了摇头,在驿站里找了间屋子,倒头就睡。

  这几天时间,虽然是有惊无险,不过李信还是耗去了不少心力,这驿站条件虽然简陋,但是他倒也睡得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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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路上,李信等四百个人,沿途尽量白天歇息,早晚赶路,就这样走了一个多月时间,一路上虽然碰到了几次波折,但是总算是有惊无险的走到了蓟门关附近。

  蓟门关,就是大晋北边的第一雄关,也是北边外族南下的第一座关口,大晋的镇北军帅帐,就是在蓟门关的关城。

  经过一两个月的奔波,老校尉王钟还有沐英等本来皮肤就黢黑的人看不出有什么变化,李信倒是被晒黑了不少,整个人变成了小麦色,看起来成熟了一些,不再像是一个不靠谱的少年人。

  这一个多月时间,王钟不止教李信练拳,还教了他一些如何选择扎营位置,自己整兵列队的基础,一个多月下来,曾经啥也不懂的愣头青,变成了一个合格的武官。

  最起码他可以把手底下这四百号人指挥的你明明白白了。

  蓟门关远远在望。

  老校尉王钟站在最前面的一辆大车上,遥目看向高大的蓟门关,最后深深地叹了口气。

  李信骑在乌云马上,与大车并肩而行,瞥眼看到了难得多愁善感的老校尉,开口笑道:“王师父您不是南方人么,怎么跟着蓟门关有渊源?”

  王钟不咸不淡的回头瞥了一眼李信,沉声道:“当初叶帅带着我们从京城一路北上,打了整整八年才平灭了北周,最后就是打到了蓟门关附近,叶帅说就打到这里,于是咱们便不再继续向北。”

  说到这里,王钟有些黯然:“也是在那个时候,叶帅被召回京城,咱们那些兄弟们也意兴阑珊,跟着叶帅回了京,后来朝廷就给老子安排到了这劳什子羽林卫里,一转眼便三十多年了……”

  王钟口中的叶帅,就是陈国公叶晟。

  李信原先只知道这个老校尉是从军中退下来的,至于哪一个军就不太清楚了,现在听到他自己开口说出来,心中又多了几分敬佩之心。

  王钟今年也不到六十岁,也就是说当年他跟随叶晟从军中退下来的时候,不会超过三十岁,这正是一个军汉最巅峰的年纪!

  要知道王钟刚进入羽林卫的时候,起步就是校尉,只是他不会做人,三十年来未有寸进,一退下来就被分到羽林卫里做校尉,可见他在当时的征北军中也不会是什么无名小卒,如果王钟愿意留在军中,这会儿已经做将军了也说不定。

  可是,就因为叶晟被召回京,王钟这批人也心灰意冷,干脆跟着叶晟一起回京,在羽林卫混了一份闲差。

  王钟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蓟门关,微微仰着头,开口道:“这座蓟门关,就是当年北周的北面门户,被叶帅带着我们一战而下,从此成为了我大晋的门户!”m.xiumb.com

  李信眯着眼睛笑了笑:“王师父,现如今这征北军的主将,是叶国公的长子叶鸣,你认得么?”

  王钟摇了摇头:“叶大爷出京是十几年前的事,那时候老子已经在京城里做事了,没有机会认识叶大爷。”

  这个老校尉有些神往的说道:“不过叶帅的儿子,无论如何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得,这是一个叶晟的脑残粉……

  李信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说起来我跟叶国公倒有一面之缘,这一次等咱们回了京城,我带王师父去见见叶国公。”

  王钟先是神色激动了一下,然后深呼吸了一口气,摇头道:“听说叶帅这些年处境不是很好,最近几年门都不出了,我们这些老部下还是不要去见他了,多少避讳一些,免得给他老人家添麻烦。”

  两个人说话的功夫,他们已经到了蓟门关附近,几个衣甲铮然的边军,上下打量了一眼李信一群人,开口道:“你们是哪里来的?”

  李信坐在乌云马上,朗声道:“羽林卫校尉李信,王钟,奉圣天子之命押解军资,送到镇北军中来!”

  这个小卒有些怀疑,立刻报了上去,不多时一个队正模样的年轻人跑了过来,先是看了李信一眼,然后开口问道:“军资向来让兵部护送,哪有禁卫护送军资的道理?”

  李信沉声道:“这批东西有些特别,故此圣天子用亲军押送。”

  “可有文书?”

  “有。”

  李信从袖子里取出有兵部堪核的文书,还有盖了尚书台大印的文书,递了上去。

  这两样东西,缺一不可,如果程序出了错,这些边军可能下一刻就会乱箭射杀了李信等人。

  过了小半个时辰之后,这些边军终于确认了朝廷的文书,让开了一条路,放了李信他们进去。

  李信翻身下马,吩咐手底下的羽林卫原地等候,他自己带着沐英还有王钟两个人,迈步走进了位于蓟门关的镇北军帅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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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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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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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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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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