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陆李两家决定订亲以后,陆府便不断派人来李家细谈吉日、聘礼等事宜,两家走动越来越频繁,成亲之日也逐渐临近。
梁琴始终坚信是之前去庙里祈福,才得菩萨庇佑,使得李知愚嫁给陆尧,所以婚前一天,梁琴执意要带上李知愚,再去一趟庙里还愿。m.χIùmЬ.CǒM
李知愚自然是不信这些,她能嫁给陆尧,全是自己精心策划,蓄谋已久的结果,跟封建迷信无半点关系。
只不过,她闷在李家也有一段日子,出去走走也不是不可。
这天清晨,李知愚早早起床,穿上春喜搭配好的鹅黄色上衫和乳白色中裙。
因寺庙在山上,温度较低,临行前,春喜又给带了件斗篷。
一切准备就绪后,马车穿过行人稀少的街道,缓缓驶出城外。
李知愚自打穿越到这个地方,还没有出过青洲城,不知道城外是什么景象,所以刚出城门,她就让春喜把帘子掀开了。
李知愚探出头去,一片广阔的水田映入眼帘,几个戴着斗笠、挑着扁担的男人穿梭在田埂上,女人卷起裤腿站在田里插秧苗,七八岁的小孩陷在泥泞里嬉戏打闹,欢声笑语不断。
而水田的另一边,秀气的山脉沿着碧波荡漾的河道蜿蜒向下,通往被水墨染过的黎明天空。
“小姐,外头的景色真美。”春喜双眸发亮,情不自禁发出一声赞叹。
“美吗?”李知愚看着逐渐变宽的河道,上面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翁正拄着一根竹子,笨拙地撑着竹筏。
看着这些场景,她只觉得这些人很可怜,一大把年纪还要为生存奔波,命贱如蝼蚁。
而有的人生来就拥有了一切。
春喜笑容冷却,望向眸色深沉的小姐:“小姐,我总觉得小姐跟从前不一样了。”
李知愚笑,“有什么不一样?”
“从前,小姐可喜欢背着老爷和夫人,带上我们几个下人,偷偷跑到郊外来游山玩水,体验乡下人的生活乐趣。”
过去的李知愚每天被关在小小的李府,尽可能把自己培养成一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贤妻良母,就跟一只圈养的金丝雀似的,待在笼子里久了,难得飞出笼子到外头看看,能不开心么?
李知愚不以为然,“还有呢?”
“小姐似乎不像从前那样爱笑了,小姐现在总是冷着一张脸,一个人独自发呆。”
“有吗?”
“当然。小姐从前虽然也被老爷和夫人管束,但也会偷偷做些出格的事。”
春喜只当小姐病了一场,把过去的事情全给忘了,她耐心地同眼前这位小姐讲述过去发生的点点滴滴。
李知愚从春喜的言语中,大概勾勒出一个知书达理、温婉贤淑,以嫁个好人家为人生终极理想的女人形象。
这也许是大部分古代女人的人生轨迹。
她听了一会儿,觉得无趣,便假装睡着,打住了孜孜不倦讲话的春喜。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她们一行人抵达寺庙。
李知愚下了马车,今天小雨不断,寺庙周围笼罩着浓浓的雾气,人的肉眼只能看见大约十米左右的景象,烟雾缭绕,平白增添了一种神秘和庄严感。
李知愚站在石阶前,隔着几十级的阶梯,远远闻到寺庙里飘来的香火味。
进出寺庙的人络绎不绝,走一波,很快又迎来一波。
李知愚和梁琴随着人流进到寺庙里,母女两虔诚跪在菩萨面前,磕了几个头,说了好些感激的话,甚至梁琴还大出血,给寺庙捐了点钱,几人方才离去。
出了寺庙,几人原本打道回府,谁知梁琴中途碰上许久未见的好友,聊的很是投机,便约了寺庙旁的馆子小聚片刻。
大部分中年妇女的话题,不是围绕老公,就是围绕着孩子。
李知愚提不起兴趣,找个借口偷溜了出来。
她和春喜出了馆子,不约而同被对面的人群吸引住。
“小姐,那边好像有个人跪着。”
“过去看看。”
李知愚披上斗篷,带上春喜过去看了看。
只见人群中,一名二十左右的成年男子跪在地上,双眼无神,面如死灰,正前方赫然写着卖身救母几个血字。
春喜看着这名壮年男子被磨破的手指,有些心疼。不知是怎样的遭遇,逼得他走到这步田地。
“小姐,他真可怜。”
李知愚居高临下看着他,内心无任何波澜。
春喜扭头,问了身边人:“这位大娘,你可知这位大哥发生了何事?”
挽着菜篮子的大娘可惜地摇摇头,“唉,好人没好报啊。”
“为什么啊?您能说说吗?”春喜眨了眨黑溜溜的眼眸,已经忍不住要掏出钱袋帮他一把。
大娘警惕看了周围,小声道:“两位姑娘,你们有所不知。这名男子名叫钟钦,本是个顶天立地、正气凌然的壮年,五年前因得罪一个调戏良家女子的恶霸,被人陷害入狱蹉跎了几年光阴。如今出来了,前途尽毁,家里老母亲还得了重病,这不走投无路了,才出此下策吗?”
春喜心疼看向男子,“是啊,男儿膝下有黄金,若非逼不得已,怎会在人前卖身呢?”
春喜实在不忍心,急急忙忙从身上翻东西,找点值钱的捐了。
就在这时,李知愚走了上去。
春喜大惊失色,“小姐,给银子的事情由我来便可。”
李知愚目不转睛看着沉默不语的男人,“钟钦,五十两银子买你这条命,卖不卖?”
五十两?这太多了。
春喜吓到,想劝小姐,可看着小姐志在必得的神情,她又不敢轻举妄动,只能眼巴巴看着男人的举动。
男人身子怔住,缓缓抬头望向女子。
女子长相青涩稚嫩,看着比他小几岁,可她说话时的神情目空一切,一切在她眼中不过如此。
李知愚见他没回答,准备离去。
她刚要抬脚时,男人突然伸出血手,摸向她的鞋子,沙哑撕裂的嗓音从喉咙里低吼而出:
“钟钦日后但凭主子差遣。”
李知愚抿唇一笑,“春喜,把钱给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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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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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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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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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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