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城,是距离蓟门关最近的一座城池,这座城池不大,因为是边城的原因,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在这里定居,全城上下的老百姓加在一起,也不过五万人。
但是这座城池,却驻扎了整整十万镇北军,正是因为镇北军的存在,倚关而建的蓟州城才算没有那么冷清。
蓟州城再往北,就是天下闻名的蓟门关了,当年北周宇文氏,也是扼守此关,当做北周过门,叶晟破了北周之后,也追到蓟门关为止,把北周赶回了蓟门关以北。
整个大晋的北部防线,就是蓟门关和云州城组成。
当然了,整整十万镇北军不可能全部驻扎在蓟州城里,事实上蓟门关一带的防线长发数十里,以关城城墙连成一条线,抵挡北边游牧民族的入侵。
但是关城不可能建的太长,毕竟成本太高,因此还有很长一段地势不太好走马的防线没有城墙,只有烽燧,彼此之间靠狼烟通讯,一旦有敌情,其他地方立刻火速支援。
当初李信带兵北上,在小陈集与宇文诸部的人打过一仗,小陈集烽燧,就是比较经典的北疆防线之一。
一般一个烽燧,控制五里左右的防线。
镇北军的一部分兵力,就是用在了这些烽燧上,不过大部分兵力还是留在蓟州城的,毕竟蓟门关附近是这一带少见的平地,蓟门关一破,大晋北方就基本无险可守了。
看着遥遥在望的蓟州城,坐在一匹枣红马上的叶茂放下手里的千里镜,神情有些激动,他回头对着叶茂低头道:“大将军,蓟州城最多还有二十里,咱们今天多走一点路,傍晚就可以到了。”
天气晴朗的时候,视力好恶人,肉眼就可以看到几十里外的城池,更何况叶茂手里有李信弄出来的望远镜,因此远远的就看到了蓟州城。
因为临近蓟州城,李信这会儿也没有再躺在粮车上不正经,他坐在自己的墨骓马上,也闭着一只眼睛用千里镜看了一眼蓟州城,随即开口道:“找个地方扎营罢,咱们明日一早进城。”
叶茂虽然有些不解,但是他只是微微皱眉,便低头应是,下去安排去了。
军中扎营,尤其是大规模行军也是有讲究的,必须要挑好地方,近水防止敌人火攻,远崖防止敌人扔石头,还要尽量四面通畅,防止被敌人包围等等,很多细微之处必须要做到,不然给敌人看出你的破绽,便会吃大亏。
这其中甚至包括了厕所布置在哪里,也是要谨慎的,不然离军营太近,夏天的时候就会严重影响战斗力。
关于这些东西,李信上一次领兵西征的时候,是完全不知道的,都是从小学习这些东西的叶茂在做,如今五年时间过去,李信跟着叶老头学到了不少,但是因为带着叶茂,这些杂事还是小公爷去做。
扎营大概要一两个时辰,这会儿已经是下午,等到营帐搭好,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小公爷处理好军中的事情之后,便来到了李信的帅帐,他刚走进来,就看到自家师叔还有靖安侯府里跟过来的那个少年正在帅帐围着一口大锅忙活,少年在锅底下添着柴火,镇北大将军李信拿着一个大铲子,正在大锅里翻炒着什么东西。
叶茂近前一看,才看到锅里是被炒的焦黄的炒米。
见到叶茂过来,李信对着他招了招手,笑着说道:“你来的正巧,这东西刚炒好,给你抓一把尝一尝。”xǐυmь.℃òm
小公爷有些哭笑不得的坐在李信对面,苦笑道:“师叔,你这样不务正业给下面的人看见了,会影响士气。”
靖安侯爷笑眯眯的说道:“放心,我让人在门口守着了,外人进不来。”
“况且咱们打仗,又不是靠这些禁军,关键是蓟门关的镇北军,了不起在镇北军的时候,我正经一些便是了。”
说这话,李信捧了一把炒米,放在叶茂手里。
“给你抓一把带回去,这军中的人做的饭太不讲究,到现在我也没有吃习惯。”
军中的饭食,以“管饱”为核心,一般都是能煮的东西扔进大锅里煮一煮,条件好的扔点盐巴进去,条件不好的,就是用被盐水浸泡过的布条,在水里浸一浸了事,自然不可能好吃到哪里去。
而李信只要带兵出征,从来都是将士们吃什么他吃什么,因此这两个月吃了不少苦头。
一边说这话,李信一边抓起一把炒米塞进嘴里,满意的点了点头。
“香。”
此时,小公爷看着眼前这个眉开眼笑的李师叔,愣了一会儿。
这些年的接触,都是李信在教他,带他,不知不觉间他已经下意识的把李信当成了长辈,此时见到李信这个样子,他才恍然发现自家这个师叔,是个比自己还要小几岁的年轻人。
他身处宽大的手掌,接过李信递过来的炒米,仰头一把塞进嘴里,咀嚼了几口之后,立刻口齿生香。
因为嘴里有吃食,小公爷说话有些含糊不清。
“几年前就知道师叔好美食,这几年还以为师叔已经不好这个了。”
靖安侯爷伸手抓了几把炒米,装进一个小布包,塞进了叶茂的怀里,笑着说道:“带着回去吃,莫给旁人看见了,不然别人就知道咱们吃小灶了。”
叶茂点了点头,抬头对着李信问道:“师叔,其实咱们今天就可以进蓟州城,进了城镇北军的将官们少不得给我们接风,到时候也能吃一顿好的,您怎么还要拖一天?”
李信这会儿正在往赵放兜里塞炒米,听了叶茂的话之后,他微微一笑:“晚上进城不吉利,咱们得大早上进城,这样才显得气派。”
小公爷又往嘴里塞了一把炒米,含糊不清的说道:“师叔总是把我当傻子,肯定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李信忙活完了之后,重新坐回了自己的主位上,笑着说道:“前些日子,我给云州城送了一封信,现在那边的回信应该要回来了。”
“我在这里等一天,等云州城那边的回信到了,再进城。”
靖安侯爷声音平静。
“况且,早进蓟州城未必就是什么好事,咱们早一天进城,朝廷那边就会早一点逼我们出兵,现在还摸不清楚宇文诸部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能拖一天是一天。”
说着,李信抬头看向叶茂。
“镇北军里能说得上话的人,你认得么?”
“我不认得。”
叶茂连连摇头:“我也是第一次来蓟州城,怎么会认得,不过上一次西征的时候,镇北军里有几个将官是跟着父亲一起西征的,我倒是认得。”
“至于其他人,只是知道一个名字,没有见过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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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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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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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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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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