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在于那三样东西的配比。
李信作为一个后世人,自然知道火药这种大杀器的可怖之处,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的金手指之一,他自然不会弃之不用。
在去年,也就是太康元年的时候,他回老家给他母亲修坟,在祁阳县足足待了大半年的时间,在那大半年的时间里,李信在那座齐园里试验了无数次,在不知道多少次灰头土脸之后,李信在那个园子里弄出了他在这个世界最大的立身之本。
(这一段前面有提到的,大家记不住的可以翻回去看一看。)
正是因为这个立身之本,李信才有胆气作为一个军事“素人”,领兵来到西南,去面对庞大的平南军。
也正是因为这个大杀器,李信才有底气说,将来有跟太康天子翻脸的本钱。
本来这个东西,李信是绝对不应该在这个时候拿出来使用的,换作是李慎或者叶鸣那种人在李信的这个位置上,不要说禁军死了一两千人,就是死了一两万人,手下人全部死绝了,他们也不会在这种时候亮出自己的底牌。
但是李信用了。
他毕竟跟这些有些“冷血”的将门子弟不太一样,他是一个长在红旗下的现代人,他没有办法眼睁睁的看着跟自己相处了快一年的这些手下,去毫无意义的送死。
因此他选择使用这个大杀器。
整整一天的时间,李信亲自配出了几十斤火药,然后在这天晚上,让人举盾带着这些火药,推进到绵竹城门下。
攻城最大的伤亡,就是死在墙根下,或者攀爬城墙的时候,但是这些盾兵硬生生的推进到绵竹城门口,还是不那么难的。
更重要的是,这些带着火药的人,没有一个是禁军的人,而是跟着李信一起来到西南的羽林卫亲信。
羽林卫重组已经有一两年的时间了,这支新的羽林卫是李信一手带起来的,而跟着他和沐英一起到西南的,更是羽林卫之中的老人,他们其中一半被沐英带去了汉州城,另外一半跟在李信身边的,就是他亲信之中的亲信。
这些人,被打上了李信的标签,他们的身家性命也跟李信死死地绑定在了一起,他们没有背叛李信的理由,也不可能背叛李信。
所以让这些人带着大杀器去绵竹城下,李信是绝对信得过的。
就这样,夜幕刚落下的时候,一朵绚烂的花朵在绵竹城下绽放。
这是一朵恶魔之花。
因为这可能是一个新时代的开启,这个时代可能不会立刻开启,但是有了绵竹城之战,它被揭开了序幕。
这一天,是太康二年的腊月二十一。
这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从这一天开始,持续了不知道多久的冷兵器时代,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几十斤火药,威力可能尚不如后世一枚普通的炮弹,但是绵竹城也不是什么大城,用这些火药炸开绵竹木制的城门……
绰绰有余了。
羽林卫按照李信的指示点燃引线之后,立刻举着盾散开。
一阵轰然巨响之后,木制的绵竹城门的主体还在,但首当其冲的部分被炸开了一个两三米的缺口,本来在城门后面用石头堵着城门,防止撞城锤的平南军守军,直接被这一声巨响炸开,有些人直接炸飞了三四米远。
单这一声爆炸,就有十来个平南军的守军死在了城门后面。
其他人,也被这一声巨响吓得傻了。
这城门,足足有五寸厚啊!
就这么碎开了?
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这个白天还坚固不已的城门,为什么突然就……碎开了?
更重要的是,这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让这些人都吓得傻了。
就在这个时候,满身覆甲的叶小公爷,如同天降战神一样,身先士卒,带着五千人从这个破开的城门口,轰然闯入。
叶茂身材本来就高大,而且他从小是老国公叶晟亲自调教的,叶晟年轻的时候,一身武艺还有些破绽,但是他四十岁功成身退的时候,一身功夫已经尽数变成了战场上的杀人大术,而叶晟开始调教叶茂的时候,已经是六十岁的年纪了。
叶茂被教授的,是叶晟一生沙场冲阵的精华。
他虽然还是打不过他的祖父,但是最起码有了叶晟六七分的模样了。
此时,这位小公爷一马当先,身穿的重甲超过了三十斤,但是他恍若无物,一杆大枪每一次挥动,就会有至少一两个人死在枪下。
这个时代,将军也有凭借个人武勇冲阵的。
但是他们并不是冲进去一个打很多个,每一个将军身边都会有足够多的亲卫帮他看住侧翼的敌人,冲阵的将军只要专心应对前方的敌人就好。
而且像叶茂这种将门子弟,甲胄都非常精良的,近战劈砍有时候都没有办法伤到他,远处的流矢基本对他没有任何威胁。
在这种前提下,史书上才会有无数的猛将兄,冲锋陷阵,百战而还。
否则这种中高级将领,只要去冲阵,基本就是必死。
叶茂就像是一把剑的剑尖,他这个剑尖锋利无比,一往无前,直接插进了绵竹城内。
方山折冲府的人,见自己的都尉这样勇猛,也都奋勇向前,五千个人,在叶茂的带领下,一股脑涌进了绵竹城里。
这一个晚上,注定是一个不眠夜。
就在叶茂等人冲进绵竹城之后,绵竹城外的第二梯队已经列好阵型,准备等方山折冲府的人全部进城之后,第二批进城。
此时,李信与赵嘉一起,一人拿着一个千里镜,远远观望。
赵嘉站在李信身后,缓缓放下手里的千里镜。
这个出身陈国公府的年轻人,双手都在发抖。
他甚至说话的声音也在颤抖。
“侯……侯爷,这……是什么?”Χiυmъ.cοΜ
相比较来说,李信就要冷静很多,他也收起了千里镜,深呼吸了一口气。
“这是天雷。”
“反贼悖逆天道,上天给他们降劫了。”
赵嘉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颤抖着问了李信一句话。
“侯爷,这…天雷,还能有第二次么?”
李信面无表情。
“上天的意思,谁能琢磨得透呢?”
赵嘉没有继续说话了。
不过他藏在袖子里的手还是在发抖。
这个心思通明的年轻人心里很清楚,从今天晚上之后,大家据城而守的时代,可能要……过去了。
想到这里,赵嘉抬头看了李信一眼。
最起码,在这位靖安侯爷面前,这个时代是过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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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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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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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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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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