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鸣回京,就代表这场仗肯定会打起来了。
就算南疆不想打,朝廷也会打。
至于小公爷的小情绪,也很好理解。
当初整个叶家里面,是他跟李信最早认识,那时候李信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人,叶茂一直把李信当成小兄弟,后来李信认识了叶璘,叶晟,他这个“大哥哥”角色就渐渐当不成了。
更可恨的是,后来自己这个“小兄弟”,居然直接拜了祖父当老师,这样一来两个人就直接差了辈分,这样小公爷十分难受。
于是这一段时间,他就一直躲着李信,每次避无可避的时候,他只能硬着头皮叫一声师叔,然后远远跑开。
但是这一次,要迎接自己的老爹,跑也没法跑了。
李信似笑非笑的看了这位小公爷一眼,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呵呵一笑:“小公爷不必这样,私下里咱们自己论自己的就是。”
按照叶老头的意思,自己以后还要带着这货做事情,不能弄得太生份了。
小公爷勉强一笑,摇头道:“该怎么来就怎么来,我还是懂规矩的。”
叶晟虽然是泥腿子出身,但是他的儿孙了就不是了,作为当今大晋唯一一个异姓国公,叶家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大家族,叶茂的家教是非常好的。
李信微微一笑,不再说话。
两个人就站在路边,静静的等着。
大概一柱香之后,一辆马车还有一行百来个骑兵,从官道上缓缓的走了过来。
叶茂看了一眼这辆马车,微微叹了口气。
记得前几年,老爹都是骑马的。
长途赶路,还是马车比较舒适一些,毕竟有地方可以休息,叶少保也过了五十岁,不在盛年了,选择马车也是意料中事。
很快,马车在十里亭附近停了下来。
叶茂连忙迎了上去,李信背负双手,不紧不慢的走了上去。
对叶老头,李信是该恭敬,但是现在他的地位跟这位叶少保其实相差并不太多,因此倒不用把姿态放的特别低。
很快,一个相貌威严的中年人,从马车上走了下来,正是镇北军的大将军,大晋的少保叶鸣。
上一次李信见他的时候,还是承德十八年的夏天,也就是一年半以前,那时候的李信一个普通的羽林卫校尉,当时的叶鸣对他来说,就是个遥不可及的大佬。
如今,李信已经隐约跟他平起平坐了。
叶少保比起一年半以前,白头发又多了一些。
小公爷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对着叶鸣磕头。
“父亲……”wWW.ΧìǔΜЬ.CǒΜ
叶鸣摇了摇头,弯腰把这个大儿子扶了起来,开口问道:“你祖父身体可还好?”
叶茂眼睛有些发红,低声道:“都还好。”
“那就好。”
这个时候,李信也走了上来,对着这位大将军弯腰拱手。
“小弟见过叶师兄。”
叶鸣打量了李信一眼,脸上露出笑意,然后伸手扶了李信一把。
“师弟的事情,父亲已经写信跟为兄说了,了不起,了不起啊。”
李信摇头微笑道:“都是侥幸,说起来还是要谢过师兄,不是当初师兄送给小弟的那份功劳,说不定也不会有后来的事。”
李信说的功劳,是当初叶鸣送给他的小陈集功劳,虽然这件事是出于承德皇帝授意,但是叶鸣很给面子,踏踏实实的送了李信一份大功劳,让他从一个羽林卫校尉,回京之后有资格坐到羽林卫郎将的位置上。
如果他做不到羽林卫右营的郎将,后来发生的事情很可能大不一样。
叶鸣个子比李信和叶茂都要高出一些,他声音深沉,摇头道:“是师弟自己有本事,小陈集那一战,为兄就看出师弟头角峥嵘了。”
两个人商业互吹了一通,交谈的很是融洽,小公爷叶茂站在旁边,幽幽的看了李信一眼,不敢说话。
长辈说话,晚辈自然没有插口的份。
本来是一副父子情深的剧本,他叶茂怎么就成了配角了呢?
叶鸣拉着李信的衣袖,笑着说道:“走,跟为兄一起回家去,这一年多以来,为兄在蓟门关经常听到师弟的消息,许多事情都要跟师弟好好聊一聊才是。”
李信略微有些犹豫,开口道:“师兄难得回京一次,应该一家人好好聚一聚才是,小弟这个时候去,不太合适,不如等明天,小弟再登门拜访。”
叶鸣的身份很敏感,他是真正手握兵权的边军大将。
这种兵权,跟禁军兵权是不一样的,因为禁军离京城很近,皇帝可以直接亲手下命令,李信只是一个代为执掌的角色,而边军不一样,边军距离京城少说要一两个月路程,皇帝想要指挥的话,“延迟”太高了,所以像叶鸣这种大将,都是有专断之权的。
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先斩后奏,什么事情干完了再向京城打个报告就行。
虽然李信与陈国公府,现在已经是穿一条裤子了,但是叶鸣刚刚回京,他就钻进陈国公府,毕竟有些不好。
叶鸣爽朗一笑:“我父亲一辈子没有什么人给他看上眼的,我们兄弟四个他都不是很满意,更不要说收徒弟了,这一年多以来,父亲给为兄写的信里,对师弟赞不绝口,他老人家收了师弟做关门弟子,咱们哪里还是什么外人?”
“走,同去。”
李信无奈之下,只能点了点头,上了叶鸣的马车。
留下一脸幽怨的小公爷,跟在马车后面步行。
一行人走到永乐坊的时候,马车在陈国公府门口停下,叶鸣与李信都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叶少保看了李信一眼之后,低声道:“师弟先进去,代我跟父亲报个平安,我要进宫一趟。”
边军大将回京,第一件事自然是进宫面圣,见了皇帝之后才好回家,不然就有些不太尊敬皇帝的意思,而且太康皇帝登基之后,叶鸣还没有见过,这个时候自然是要第一时间过去拜见的。
李信也明白这个道理,点头道:“师兄自去就是,小弟去拜见叶师。”
叶鸣重新上了马车,临上车之前回头看了自己的大儿子一眼。
“在家里好生听话,不要淘气。”
说完他上了马车。
小公爷脸色一僵,心里简直快要吐血了。
有没有搞错?
自己的老爹拉着李信把臂言欢,一副亲兄弟的模样,转头来把自己当成小孩子?
自己明明比他还要大几岁好不好?
这会儿李信已经到了陈国公府大门口,回头看了一眼僵住不动的叶茂,诧异开口。
“小公爷,你怎么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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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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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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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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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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